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严峻
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城市带来了新的机遇,使社会居民的生活更加便捷,城市成为了人们生活和工作的中心,环境多变使得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城市公共安全具有人群聚集、脆弱性和社会敏感性的特点,一旦发生,影响十分恶劣。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3 时 35 分,上海外滩组织跨年活动,游客聚集在此迎接新年,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底部有人失衡跌倒,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造成 36 人死亡,49 人受伤[1]。2015 年 12 月 20 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余泥渣土收纳场发生了特别重大滑坡事故,造成 73 人死亡、4 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8.8 亿余元[2]。2017 年 12 月 1 日 4 点 07 分,位于天津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的城市大厦 38 层发生火灾,共有 10 人死亡,5 人受轻伤[3]。2018 年 1 月 26日 7 时左右,广州地铁 21 号线 10 标段水西至苏元区间左线(黄埔区)一盾构机在换刀作业时隧道突发塌方,导致 3 名人员死亡[4]。可以看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都伴随着人员伤亡,除了给受难者家属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同时引起社会的巨大恐慌,这是无法挽回的。
公共安全一方面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应该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一旦城市安全受到威胁,不仅会使城市居民会人心惶惶,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城市公共安全放到全局中来谋划,把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理念、措施纳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推动城市安全与城市发展同步协调,努力以高质量平安服务高质量发展[5]。安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国家对城市安全予以高度关注,学术界也展开了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探讨,研究范围向更广范围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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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1)关于城市治理模式的研究
Pierre[11]指出西方国家主要存在四种城市治理模式,包括城市管理模式、社团模式、支持增长模式和福利模式。其中城市管理模式强调以政府作为城市治理的主体;社团模式是将城市治理的主体划分为不同的利益集团,社团以利益为导向参与城市治理;支持增长模式是西方城市中最常见的治理模式,该模式在城市治理过程中以刺激城市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新兴崛起的城市普遍采用该治理模式;福利模式仅体现在少数经济基础雄厚的国家,该模式以国家投资作为城市治理的主要手段来保证城市居民的高福利。1970 年以来,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新公共管理”产生并且在西方发达国家走向了实践。该模式主张政府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以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并在西方城市治理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12]。国内学者大多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发展的国情和需要,提出部分新的模式。
(2)关于城市治理绩效的研究
国外的城市治理绩效评价研究起步比较早。新公共管理运动后,学界对于结果导向的绩效观产生质疑,普遍接受过程导向的绩效观。博尔曼和莫托威德罗在 1993 年用演绎的方式对以往城市治理绩效研究成果进行研究,提出了任务绩效和关系绩效的概念。他们把任务绩效看做是组织所规定的行为,与特定任务活动有关,能直接提高组织效率;关系绩效这是自发的行为,与特定任务无关,但是他对组织效率也非常重要,可以为特定任务活动提供广泛的组织的、社会的和心理的环境。他们还发现,任务绩效和关系绩效不是完全独立的,而且这两种绩效的独立程度在不同职务类型和关系绩效的不同维度上有所差异。关系绩效地提出使城市治理绩效是多维结构的观点得到了更加广泛的支持。在 20 世纪 70 年代初期,城市治理绩效是促使城市政府职能具体化,即使将制度转化为具体的管理行为。到 80 年代,城市治理绩效侧重点是经济和效率,追求投入产出比值的最大化,其中以英国最为典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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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城市治理
(1)治理
在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表述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于1995 年对治理作出如下界定: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35]。治理与管理有很大不同,治理强调的是社会多主体之间通过共同目标合作处理社会事务。社会主体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媒体以及社会公民。
(2)城市治理
城市治理研究起源于 20 世纪 90 年代,旨在解决国家在城市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传统的城市管理一般是国家或政府从上至下的行政式的管理,而城市治理则强调多主体共治的作用,认为城市管理的主体不仅是政府,社会团体、公私企业、自治组织、市民也应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相对于城市管理,城市治理体现以人为本和高效和谐的理念。
目前学界对城市治理的内涵没有统一的概念,区别在于各学者对城市治理研究角度不同。本文依据西方城市治理的模式以及我国城市治理绩效评价的内容,将城市治理定义为城市范围内各级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主体组成相互依赖的多主体治理网络,共同管理城市公共事务。除政府外,其他社会主体可以通过监督、调研和宣传等方式反映发现的经济、社会、环境方面的无序现象和各种矛盾,并可以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和方法进行以有序整治、矫正和调理。
2.1.2 城市治理绩效
(1)绩效
“绩效”一词来源于管理学,随着不断发展,不同学科对绩效有不同的理解。本文主要从管理领域对绩效的概念进行综述。在公共部门,绩效具体指公共部门或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经济社会管理目标,在其职能范围内采取一系列行动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从外延上可分为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等维度[36]。总的来说,绩效是指组织、团队或个人,在一定的资源、条件和环境下,完成任务的出色程度,是对目标实现程度及达成效率的衡量与反馈。
(2)城市治理绩效
十九大提出“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安全、宜居,其根本的出路在于良好的城市综合治理[37]。虽然各学者对城市治理概念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可以将城市治理的概念归纳为:多个社会主体共同作用,通过多样化的手段和方法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旨在谋求城市居民的公共福利。那么城市治理绩效的概念呼之欲出,指的是各级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主体利用一定的资源和条件,按照既定的目标管理城市公共事务,最终完成目标的程度及效果。良好的城市治理绩效应该包括对六个方面的评价,即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经济效益;居民能够公平参与决策过程;提供公共服务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法律、公共政策等各项信息应当透明;市民参与和市民作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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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 20 世纪 40 年代末,其领袖人物当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他指出:“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41]。”公共选择理论把“经济人”假设拓展和应用到政治领域,认为在政治生活中,政治家、政客、选民和利益集团等也都是“经济人”,也要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在进行个人选择时,必然要以个人得失作为评判标准。既然如此,就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能够有效地把这种利己的个人选择整合为利益均衡的公共选择,这正是公共选择理论的任务和目标。
将公共选择理论运用到城市治理中,将重新界定城市治理过程中的治理主体。把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公民及媒体等社会主体都看做“经济人”,因为他们所追求的利益不同,所以也要参与到城市治理的过程中以达到最终目的。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在城市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可以打破传统政府治理中仅有政府作为治理主体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政府依靠市场机制提供并协调基本的公共服务,将大大提高城市治理的绩效。
2.2.2 需要层次理论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是人本主义科学的理论之一,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1943 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所提出。马斯洛指出人类的需要有先后与高低之分, 即有一个需要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 生理需要、安全需要、隶属与爱的需要、自尊需要、求知需要、美的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只有低层次的需要被满足后,人们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安全需要作为低层次的需要,将为高层次的需要提供基础和保证[42]。安全是指保护自己免受身体和情感的伤害,这种安全需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生命安全、劳动安全、良好的社会等。
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社会环境和脆弱的城市环境,使得城市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隐藏的安全问题不断暴露,对城市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已经上升到了公共安全的范畴。公共安全作为社会全体公民所公有的、共同的安全需求涉及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一旦受到威胁更容易使人们丧失安全感,这将持续影响城市居民对更高层次需要的追求,限制城市的各项发展。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公共安全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抓紧抓好,把公共安全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43]。显然,公共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已经成为城市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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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治理绩效与公共安全教育的关系............................15
3.1 城市安全与城市治理............................................... 15
3.1.1 城市安全促进城市治理..........................................15
3.1.2 城市安全保障的根本在于城市治理..................................15
第四章 当前公共安全教育的现状分析................................... 24
4.1 我国公共安全教育取得的成绩...........................................24
4.1.1 公共安全教育法律体系不断完善.....................................24
4.1.2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受到重视......................................25
第五章 公共安全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3
5.1 公共安全教育认识程度不够....................................33
5.2 公共安全教育规划不完整........................................34
5.3 公共安全教育投入不足....................................... 34
第六章 对策和建议
6.1 提高公共安全教育意识
(1)使公民自觉接受公共安全教育。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安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对自身安日益重视。其实,绝大部分群众是愿意花时间参加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而愿意花半个小时以上参加这个活动的人超过半数,这说明群众参加这类活动的意识还是较强的,也愿意花一定的时间[90]。可是仍有部分居民偶尔或从未参加过公共安全教育活动,这与政府、社区和各个社会主体不经常组织相关教育宣传活动息息相关。所以,无论是政府、学校、企业还是社区都必须定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在时间上和场所上都尽量可供选择,使群众可以自己协调,力求为群众提供各种便利使其能够迅速融入其中。另外,通过板报、横幅、光盘、邮件等宣传载体,以各种方式积极营造安全氛围。
(2)克服公民侥幸心理。心理行为学认为:侥幸心理是人的不正常的心理反应,是指行为人为了追求个人目的以及对自己的行为所要达到的结果过于自信而存在的不负责的、放纵的、投机的一种心理状态。打破侥幸心理,首先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加大对违章违纪打击力度,使人们意识到一旦触碰到公共安全的底线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以法律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其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方案和具体的实施的细则,以及奖惩措施。许多居民有侥幸心理,于其不知道如何进行安全教育息息相关。详细的实施细则,
将会对他们的学习做出指导,给出建议。按照要求达到安全教育目标的及时给予奖励,反之给予一定的惩罚。以此帮助社会居民树立安全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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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总结
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城镇人口已接近国家总人口的六成[91]。城市随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进步,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又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载体。城市为居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更便捷的生活环境,更高的教育、医疗、养老水平,以及更多的交流机会。与此同时,城市也意味着生活压力大、竞争激烈、环境污染、尤其是严峻的公共安全问题。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城市治理就显得至关重要。良好的城市治理能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通过总结现有文献的研究空白,对城市治理绩效的范畴进行界定。城市治理绩效指的是各级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主体利用一定的资源和条件,按照既定的目标管理城市公共事务,最终完成目标的程度及效果。
第二,通过分析公共安全教育与城市治理绩效之间的内在关系,发现城市的安全可以促进城市治理,公共安全教育有助于城市发展,以及城市治理必须包括公共安全教育。
第三,通过对公共安全教育现状的分析,发现当前公共安全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法律体系不断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日益受到重视;同时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传统公共安全教育效果不明显,公共安全教育对象单一化,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不全面以及公共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第四,发现公共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后,分析了其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公共安全教育认识程度不够,公共安全教育规划不完整,公共安全教育投入不足,公共安全教育评价体系不健全以及公共安全教育机制不完善。
第五,根据以上研究内容,提出了完善公共安全教育的几大途径。首先,要提高公共安全教育意识,重新规划公共安全教育;其次,要加大公共安全教育的资金投入,创新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丰富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最后,要谨防公共安全教育形式主义。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