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意义与实践意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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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6556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未成年人道德示范的历史考察和现状分析

人类对未成年人进行的道德示范活动,是随着道德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的。研究道德示范的历史,探讨其起源和发展,考察道德示范在我国古代家庭、学校、社会中的具体运用,对于我们了解和总结人类历史上的道德兴衰进退的经验,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能力,确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方向,都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当前,我国非常重视道德示范活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不容乐观的是,道德示范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许多缺欠,阻碍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发展,因此,分析道德示范的现状,总结道德示范的经验和不足,对当前的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我国古代的未成年人道德示范
考察我国古代的未成年人德育实践,首先要对古代未成年人做一个界定。“未成年人”是一个变化的概念,未成年人是相对成年人而言的,在我国古代,未成年人的范围比现在要广泛一些,孔子有:“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不惑”的说法,古人说的弱冠之年,即是在二十岁的时候,举行成人之礼,表示其己踏入成人的行列。因而,在我国古代,一般认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20周岁的人。
道德示范的起源人类具有模仿的天性,自从人类出现以后,人类的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模仿活动就从未间断过。而道德示范活动则是在道德产生以后才出现的,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人的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因此,道德的产生是同人和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不可分割的。既然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的社会,那么,人的劳动活动也就是道德起源的全部秘密所在。同样,道德示范也是人类在劳动过程中不断发掘和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是促进道德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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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未成年人道德示范的理论基础

道德示范作为道德教育的一种重要方法,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认真研究和探讨道德示范的理论基础,对当前的未成年人道德示范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道德示范的理论基础贯穿于哲学、心理学、行为学和传统文化学等各种学科之中,他们从不同角度揭示了道德示范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2.1哲学基础—事物发展不平衡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是由矛盾和矛盾双方地位的不平衡性决定的。所谓矛盾的不平衡性是指在由许多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里,各种矛盾体系里力量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二者的辩证关系表现为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所谓矛盾双方地位的不平衡性,是指矛盾对立双方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为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道德水平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具有事物发展不平衡特性的典型经验,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在整个社会的道德发展过程中,成年人起着主导作用,未成年人处于从属地位。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同龄的先进典型起导向作用,激励其他未成年人形成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发挥教育者的表率作用,进而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事物发展不平衡原理揭示了道德示范的必要性,道德发展的不平衡规律必然要求先进带动后进,利用榜样的引导作用,使全社会的道德水准达到新的水平。

2.2心理学基础—儿童道德认知理论
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必须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未成年人具有模仿能力强,可塑性大等特点。皮亚杰和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从心理学的角度更深入地揭示了儿童的这一特点。为我们的道德示范活动提供了心理学依据。瑞士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是第一个系统研究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心理学家。他在1932年出版的《儿童道德的判断》是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里程碑。皮亚杰认为,道德是由种种规则、体系构成的,道德的实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社会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儿童对人类关系中平等、互惠的关心,这是公道的基础‘他采用临床谈话法,研究了儿童对游戏规则的意识和执行的发展情况,研究了儿童有关过失、说谎的道德判断和儿童的公正观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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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未成年人道德示范的基本原则
3.1以人为本的原则..................................................................................(30)
3.2“三贴近”的原则...............................................................................(32)
3.3差异性原则..........................................................................................(34)
3.4协调统一的原则..................................................................................(35)
第四章未成年人道德示范的基本途径
4.1树立同龄榜样......................................................................................(37)
4.2改善家长形象.....................................................................................(39)
4.3加强师德建设......................................................................................(41)
4.4规范媒体市场.....................................................................................(43)
4.5塑造社会环境.....................................................................................(46)
4.6深入社会实践......................................................................................(47)

结语: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道德示范是我国道德教育的优良传统,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方法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发挥道德示范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认为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首先,要切实加强教育者的道德示范作用。道德示范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说起来重要,做起来难要甚至不要的问题。当前,各种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负面影响仍普遍存在,重利轻义的思想,社会诚信的降低,急功近利的思想,在当前大有市场,这是阻碍未成年人道德素质乃至整个社会道德风尚提高的根本因素。因此,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实施,这需要全社会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去做,真正发挥道德示范的引导作用。
  其次,道德示范法必须结合其他的德育方法共同实施,发挥合力作用。道德示范法只是道德教育方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效果取决于其他方法的配合,譬如,说理教育法是德育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在说理教育的过程中,教育者的态度要平和,要在一种平等融洽的气氛中进行,教育者的态度,就是一种示范行为。在说理过程中,可以借助榜样的力量来说服,提高说服力,这就是道德示范法和说理教育法的结合。
  总之,教育者的示范是无处不在的,可以融合于各种教育方法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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