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事业合伙人制度案例范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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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0720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本文通过事件研究法的分析发现事业合伙人制度对碧桂园短期内的市场绩效没有太大影响,证券市场对其制度的实施效果持观望态度。事业合伙人制度对中国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新兴的激励制度,其效果明显但是发展时间较短,就房地产企业的跟投制度从最初应用开始也未超过 6 年,大多数企业的制度设计还不够成熟,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碧桂园也不例外,其制度设计和实施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模式、激励条件和退出机制四个方面,本文就碧桂园的制度设计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希望碧桂园的事业合伙人制度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不断更新优化来帮助企业发展。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房地产成了最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不管是资本市场还是日常生活,随处可见房地产的影子,因为在中国,房地产不仅具有居住和使用的功能,而且具有金融产品的功能,地方政府通过土地金融解决了很多财政问题,也为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3 至 2013 年是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的十年,其发展速度之快出乎所有人的想象,不仅经济学家的崩溃论不攻自破,连开发商们也未预料其趋势,诸多大小房地产商从中赚取了丰厚的利润。但是 2013 年之后,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与国家政策的调整,房地产企业遇到了许多非常棘手的问题,譬如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与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产生的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现金流压力增大、拿地困难、市场分化程度差、去库存压力大、人才严重流失和同业竞争压力大等。与此同时,还有许多来自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难免会出现所谓的大企业病,比如反应迟钝、流程过长、体制僵化以及管理层不思进取等,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的问题,都是头部成熟型房地产企业必须面对的挑战。
房地产市场的未来是优胜劣汰的,委托代理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已经不再适合如今的房地产企业,这些企业需要一种新的激励制度来唤醒活力去面对未来艰难的行业环境。众所周知,国内外企业用来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最常见的手段就是股权激励,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其作用并不明确,而且会使被激励者过分关注股价而忽视企业本身的发展。中国的一些房地产企业从合伙人制度中受到启发,开创了房地产行业的事业合伙人制度,根据房企本身的特点引用了项目跟投制度,将管理层和员工转变为集团的项目合伙人,不仅在物质上进行了利益捆绑,而且在精神上转变了传统的管理层和员工为公司“打工”的思维方式。2014 年可以说是房地产行业事业合伙人制度元年,这一年标杆企业万科推出了合伙人和项目跟投计划,绿地集团推行员工持股计划,龙湖地产推出了类似的项目跟投机制,旭辉集团和金地集团等大型房企也相继出台了各种各样的事业合伙人制度,碧桂园也在原有的激励计划基础之上新增了跟投制度,即“同心共享计划”,开启了事业合伙人制度的探索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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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合伙人制度是一种源自于中世纪欧洲的古老制度,经过十分漫长的演化,现已发展成为一种既符合商业逻辑又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体系,不但可以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这种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上出现的相对较晚,2006 年 8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案)》正式通过,次年 6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在中国采用合伙制最广泛的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合伙制企业并不等于公司制下的合伙人制度,公司制下的合伙人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而是“事业合伙人”,这种制度一般被称为“事业合伙人制度”。有些事业合伙人制度强调控制权,如阿里巴巴;有些则强调员工可以以类似合伙人的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分享企业利润,而非只是简单的雇员身份,实际上是一种激励制度,如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跟投制度。最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思维的兴起,企业组织架构逐渐从金字塔走向扁平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开始采用本质为激励制度的事业合伙人制度,虽然事业合伙人制度出现的比较早并且国外许多企业已有成功实施的实践,但直接照搬国外理论与经验可能会导致本土企业的水土不服,国内企业也鲜有长期成功应用的先例可以参照,所以本文以本土房地产企业碧桂园作为研究对象,探索本质为激励制度的事业合伙人制度来丰富国内的激励理论,为事业合伙人制度提供案例支持。
1.2.2 实践意义
如今许多房地产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企业都在逐步试验符合自身条件与利益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但在实践中可能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制度设计问题,碧桂园的第一次事业合伙人制度设计存在一些缺陷导致实施效果不理想,所以才有了第二次的“同心共享计划”,此次设计弥补了第一次制度设计中的缺陷,实施效果明显提高。中国的事业合伙人制度刚刚起步,没有太多参照对象,实践还停留在起步阶段,所以迫切需要国内的成功案例来验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国内关于事业合伙人制度的案例大多是关于阿里巴巴与万科的,而作为事业合伙人制度实践颇有成效的碧桂园,对其研究却不多。所以本文将着手碧桂园的案例,从财务和业务的角度归纳其事业合伙人制度的设计特点和优越性,发现其弊端,深入挖掘其改进潜力和可塑性,提供优化建议,为众多房地产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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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合伙制与事业合伙人制度相关概念
2.1.1 合伙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制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经营,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清偿责任。这种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上出现的相对较晚,2006 年 8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案)》正式通过,次年 6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在中国采用合伙制最广泛的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合伙制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制企业中的合伙人包含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普通合伙企业由 2 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 2 人以上 50 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 1 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1.2 事业合伙人制度
目前为止学术界没有对事业合伙人制度做出统一的定义,大多是指的是公司制下的合伙人制度,与合伙制企业不同的是,事业合伙人制度是在公司制企业的基础上设计的一直企业内部机制,事业合伙人制度中的“合伙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真正的合伙人,而是公司内部的“事业合伙人”。有些企业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侧重于取得企业控制权,如阿里巴巴,其合伙人能够对抗股东,有些事业合伙人制度实质上是一种激励制度,如中国的房地产企业,用来解决现代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本文主要介绍本质为激励制度的事业合伙人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员工的利益与企业利益一致,员工将以类似企业所有者的身份工作,而不是简单的打工者,激发了员工的潜力,改变了员工的心态,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这种改变颠覆了传统组织结构中的上下级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各方积极主动的配合,将员工的回报与付出的努力相挂钩,有非常强的激励作用,不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减少管理成本。 如今这种制度已经在全球一些企业得到应用,这些企业根据自身的生命周期、所处行业、运营模式等因素,设计和执行了符合自身发展的事业合伙人制度,这种制度促使员工承担企业更多的责任,为企业更加认真地工作并给予他们更多的利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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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激励理论
2.2.1 委托代理理论
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波利和米恩斯发现如果一个企业的所有者也是经营者,就会存在很大的弊端,于是提出两权分离理论,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协议将企业的经营权委托给职业经理人来掌管,而所有者则成为监督者的角色。
但是由于代理人与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利益出发点不同,导致一系列委托代理的问题,代理人掌握着经营权并且比所有者更加了解企业的运营,可能会利用其职权来谋取私利或者怠于经营、贪图享乐,从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产生道德风险。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所有者一般会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来制约代理人,比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来核实企业的经营业绩等。另一种方法则是通过激励手段将代理人戴上“金手铐”,使两者的利益和风险共同化,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利益冲突的问题,这种方法在实际中运用广泛,股权激励制度和事业合伙人制度都是以此为核心的有效手段,提高代理人的积极性使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
2.2.2 人力资本理论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两位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与机器设备、厂房等物质资本不同的是,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一种无形的资本,通过对人投入教育、培训等资本,时刻关注人力资本市场和投资收益关系的变化来调整投资行为,从而获得投资回报。与物质资本一样的是,人力资源管理正是通过各种手段提升人力资本的价值,并结合产出的回报来制定投资计划,使投入产出比达到最高,这也是这种理论理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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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碧桂园事业合伙人制度案例背景介绍.............................. 20
3.1 碧桂园集团简介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20
3.1.1 碧桂园简介.................................. 20
3.1.2 房地产行业事业合伙制发展趋势分析........................... 20
第四章 事业合伙人制度对碧桂园的绩效影响分析....................... 34
4.1 财务指标对比方法与对比企业选择........................... 34
4.1.1 财务指标对比方法............................. 34
4.1.2 对比企业选择.................... 34
第五章 碧桂园事业合伙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53
5.1 激励对象的范围................................ 53
5.1.1 内部激励范围的局限性...................... 53
5.1.2 项目跟投人员的筛选.......................... 53

第六章 碧桂园事业合伙人制度的优化建议

6.1 激励对象的范围
6.1.1 推广至其他业务板块
根据碧桂园新兴业务的发展,尤其是机器人和现代农业板块,都是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可以根据房地产业务的经验制定合适的事业合伙人制度。比如在机器人板块,碧桂园可以设置合伙人委员会,对合伙人进行考核,因为机器人板块还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导入期,所以无需将利润和现金流之类的指标作为导向,可以将研究课题的成果、关键技术的攻关、获授的专利权、应用转化等与科研成果有关的指标作为成为合伙人的门槛,合伙人的义务即为每年对合伙人的考核,考核内容为科研工作与贡献,当考核不通过时将其除名;合伙人的权利为,能够享受丰厚的合伙人奖金,同时还能获得股权激励,能够列席合伙人大会发表意见,应该赋予合伙人委员会的一些成员董事会的席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董事会决策。对于现代农业、建筑安装和酒店管理等其他业务板块,碧桂园也可以根据其企业生命周期和实际发展情况制定适合其发展的事业合伙人制度,将这种制度推广至整个集团。
6.1.2 对项目跟投人员进行监察
碧桂园提供给管理层无息或低息贷款进行项目跟投时,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所以当碧桂园需要给管理层人员提供一笔数额较大的贷款时,碧桂园必须对此人员进行风险控制。事前控制包括申请贷款人员之前负责的项目情况、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等,还需对拟跟投项目进行评估,风险较大的项目需谨慎贷款;事中风险控制包括对项目的持续监察和评估;事后风险的控制,可以由集团在跟投平台企业分红时直接划走贷款人员的贷款本金与利息。这样进行风险控制可以有效降低碧桂园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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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从 2013 年起房地产行业进入下行阶段,宏观环境愈加恶劣,内部问题日益突出,许多房企尤其是头部房企选择了制度改革,万科作为领军企业受PE 行业的启发,在 2014 年引进了事业合伙人制度,同年碧桂园对 2012 年的“成就共享计划”进行了补充,引进了项目跟投制度,两次合伙人计划的激励作用十分明显,尤其是跟投制度,带领碧桂园冲进了中国房企的前三甲。
本文详细分析了碧桂园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动因、发展沿革和同行业发展趋势,结果表明碧桂园事业合伙人制度改革步伐大且具有创新性,设计符合自身实际情况,从理论上能够达到企业和员工双赢的目的。然后分析了事业合伙人制度对碧桂园企业绩效的影响,分析发现,事业合伙人制度的激励条件围绕现金流和去化率设计,促使碧桂园转变为薄利多销的营销模式,提高了碧桂园的营运能力和销售能力,但是降低了盈利能力;由于周转速度提高、扁平化模式的推进和大量融资,加快了碧桂园市场规模的扩张和地域多元化发展,并提高了发展能力;通过事件研究法的分析发现事业合伙人制度对碧桂园短期内的市场绩效没有太大影响,证券市场对其制度的实施效果持观望态度。事业合伙人制度对中国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新兴的激励制度,其效果明显但是发展时间较短,就房地产企业的跟投制度从最初应用开始也未超过 6 年,大多数企业的制度设计还不够成熟,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碧桂园也不例外,其制度设计和实施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模式、激励条件和退出机制四个方面,本文就碧桂园的制度设计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希望碧桂园的事业合伙人制度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不断更新优化来帮助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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