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我国家族企业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商圣”范蠡,范蠡辅助越王勾践灭吴称霸,功成名就,之后急流勇退,下海经商,成为富甲一时的大商人,并且将自己“家族企业”成功延续,长盛不衰,但是我国家族企业发展并不像西方国家那样顺遂。我国家族企业在明朝资本主义萌芽时期虽得到一定发展,清朝出现了较有名气的晋商、徽商,但之后因长期战乱与政治动荡,发展停滞不前。直至改革开放,民营经济逐步受到政治上的认可,近代家族企业翻开了新的篇章,从1978 年 14 亿个体工商户拉开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序幕,到如今民营经济已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家族企业的研究也逐步成为了实务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一个全新领域。
家族企业虽有悠久的历史,并且目前已经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为我国 GDP 增长、就业问题解决、人民富裕实现都做出了贡献,但是其亲缘为纽带的特殊组织形态,使其具备先天发展优势的同时,也逐渐出现一系列问题。针对优势来讲,家族企业往往伴随着家族成员的管理涉入。一方面,家族成员由于对家族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会不计报酬地努力付出成就企业的发展,这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人员交易费用;另一方面,家族成员之间的亲缘性以及随之而来的共同价值观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员间的监督成本。此外,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两权合一将进一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家族企业成为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组织形式,并且能够顽强地成长发展。但是,学术界更为重视家族企业特殊性产生的内在缺陷问题,特别是家族企业虽然能够大大降低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代理成本,但上市家族企业股权高度集中,管理涉入又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的控制,相比其他企业,家族企业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会更加严重,这不仅不利于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更可能危害社会财富公平分配,激化社会矛盾。本文探究的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是家族企业中较为常见的内部治理安排,作为一种较特殊的管理方式,究竟是进一步激化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还是体现家族企业与上市公司“荣辱与共”的决心呢?因此,本文尝试以这样一个管理涉入的新视角探究控股家族侵占问题。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一、研究思路
本文基于家族企业,首先研究家族企业背景下,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与大股东利益侵占之间的相关关系,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证明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的家族企业大股东私利动机弱,侵占行为少。其次,将家族企业所处地区的法律环境作为调节变量,在证实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减少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的基础上,探讨法律环境差异对两者关系到底是发挥替代还是互补的作用。
具体本文的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主要涉及到本文写作的背景、理论意义以及现实意义,介绍了全文主要内容及论文框架,并总结了本文研究主题的创新。
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围绕研究主题,结合国内外现有研究,运用文献研究法对家族涉入、大股东利益侵占、家族涉入与利益侵占以及法律环境与利益侵占等相关文献作梳理与评述,总结现有研究文献的特点与不足。
第三章为理论分析与假设。首先是关于“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这两个重要概念的界定,其次是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私有收益理论、社会情感财富理论,本文对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与大股东利益侵占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最后进一步从法律环境视角探讨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高低对两者关系的影响,并提出本文主要研究的两个相关假设。
第四章为研究设计。介绍本文样本数据的选取标准和数据来源,定义相关主要变量,并参考已有权威文献构建适当的研究模型。
第五章为实证结果与分析。首先对本文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检验。之后基于前文设立的研究模型,用实证多元回归分析分别检验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对大股东利益侵占的影响以及法律保护的调节作用影响,并对结果进行具体分析。最后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
第六章为进一步研究。从股权制衡、政治关联、个人特征三个方面,对本文主检验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与利益侵占展开深入研究。
第七章为结论与建议。根据实证结果,结合理论假设,对相关结论做总结与分析,并指出研究的局限性和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最后从结论出发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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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家族涉入及其经济后果
本文研究主要围绕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展开,该治理安排属于家族涉入范畴。家族涉入是家族企业重要特征,也是其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关键因素,家族涉入赋予这类企业独特的组织结构与治理方式,并逐步推动家族企业研究成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领域。现有文献对于家族涉入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涉入维度的划分及其治理后果影响的研究,本文依据 Chua 等(1999)提出的家族涉入的三个维度对已有文献进行综述,具体包括家族所有权涉入、家族经营管理权涉入、家族传承意愿三个方面。
一、家族所有权涉入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家族所有权涉入作为家族涉入企业的重要方式,受到国内外学者们的一致关注,部分学者探究了家族企业股权集中程度对企业组织权利结构的影响。Van Essen、Van Oosterhout 和 Carney(2012)提出控股家族在企业中既要监督管理层减小代理冲突,又要帮助企业尽可能的获取充足的资源,当家族企业股权集中度上升时,往往相应特征的组织结构也会应运而生,控股家族通过内部人治理实现监督职能的同时将会更加关注企业资源获取能力,因而倾向于组建规模更大的董事会,此外,相对于西欧国家,东方国家这一点相关关系将更加突出,另外,为了进一步巩固控制权,高股权集中度的家族企业往往会设立人数较少的独立董事和董事长与 CEO 两职合一的组织安排。Miller、Breton-Miller 和 Lester(2013)从社会情感财富理论视角出发,认为控股家族出于家族私利和社会情感财富两者的考虑,较高股权集中度的企业威胁感知更强,更有动机降低除家族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股权集中程度。
另外,也有部分学者从企业决策方面进行研究。如 Chen 等(2009)以台湾公司为样本,检验了家族所有权、董事会独立性以及研发投资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高家族所有权企业对研发投入资金的使用更高效,相应地与低家族股权相比需要的研发投入更少。Berrone 等(2012)则从过度投资角度出发,认为当控股家族持股比例超过一定区间后,家族企业所有者出于家族社会情感财富的考虑,并不希望企业承担过多的风险,此时企业过度投资的水平趋于下降。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利益趋同效应并非一直占据优势地位。我国学者严若森和张志健(2016)从非线性关系角度,用 A 股市场家族企业数据研究了控制权结构对过度投资影响,结果发现家族股东持股比例与过度投资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倒 U 型关系,这体现了持股比例上升过程中,控股家族私有化收益动机与家族社会情感财富需求之间博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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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利益侵占及其影响因素
西方传统委托代理理论主要是针对美国、英国多数企业权力结构分散特点而构建的一种公司治理理论,强调的是公司股权分散导致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严重,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且两者利益不一致导致冲突矛盾。但是随着时代背景发生巨大变化,许多国家的大多数上市公司出现了一个共有特征——股权相对集中甚至股权高度集中,而双重委托代理理论也应运而生,不再只关注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更进一步关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侵占问题。2000 年哈佛经济学家 Shleifer 等提出公司治理中的“隧道效应”理论,他们将”上市公司控股大股东通过直接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股利分配、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等建立渠道,挖掘中小股东财富,转移甚至掏空上市公司资产、利润,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形象的称之为“隧道行为”。
无论国外学者还是国内学者,都对隧道行为研究相当关注,部分学者从公司绩效、企业价值、盈余质量入手获取利益侵占的间接经验证据。首先较多文献认为两权分离度越大,大股东侵占行为造成其自身的利益损失越小,即利益侵占行为给大股东带来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侵占可能性越大,所以较多学者将两权分离度作为大股东利益侵占的间接证据。Claessens 等(2002)对东亚地区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控股股东两权分离度越大,企业价值越低。Joh(2003)、王鹏和周黎安(2006)研究也得出相似结论,而苏启林和朱文(2003)则进一步从家族企业细分样本出发研究两者关系,发现结论依旧成立。Fan 和 Wong(2002)则证明了两权分离度与盈余质量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这些都证明了两权分离度大时存在更严重的侵占问题。
另外一部分学者利用增发配股、关联交易、现金股利、资金占用等数据作为大股东侵占的直接证据,展开相关研究。
对于增发配股,章卫东(2007)以非流通股大股东持股比例替代大股东侵占可能性,以配股增发后的异常回报率作为中小股东利益的代理变量,研究发现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越大,负的异常回报率越小,以此支持增发配股是大股东利益侵占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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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16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17
第三节 假设提出 ................................. 19
第四章 实证研究设计 ............................ 22
第一节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22
第二节 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 22
第五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 26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 ................................ 26
第二节 相关性分析 ......................... 27
第五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
一、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
本文选取 2014-2016 年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所有深、沪市 A 股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经过筛选最终获得了 4169 个观测值。本文首先针对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重点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后再对相关主要变量进行综合性分析。如表 5-1 所示,在本文选取的 4169 个观测值中,主导治理企业总共有 3437 家,占总数的 82.44%,占据了绝大多数,说明家族企业中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这样的治理安排较为常见,纵观三年数据,该比例都较为稳定,持续在 82%上下,侧面反应了这样的治理安排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和稳定性,支持我们假说 1 的理论分析,即家族企业主导治理是实际控制人为了企业长远发展的结果。进一步地,本文以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指数是否排名前十为依据,将家族企业样本划分为法律环境较好和法律环境较差两组,分别对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企业绝对数与相对占比进行汇总,结果可见法律环境较好的地区,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各年绝对数有所上升,占比基本稳定在 85%上下,而法律环境较差地区,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的企业绝对数量上少于环境较好组,相对占比也高达 75%上下,略低于环境较好组,说明法律环境较好的地区,家族实际控制人更愿意亲自参与公司治理。无论是环境较好组还是环境较差组,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的占比都处于较高水平,因此总的来说,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是家族企业中较为普遍存在的一种治理安排,这也增加了本文展开该项研究的价值性与普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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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本文对国内外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首先从理论分析角度对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及其控股家族利益侵占两者的关系以及法律环境的调节作用进行论述,并提出了两个相关假设,其次运用深、沪市2014-2016 年的上市家族企业数据进行实证检验,验证了前文的假设。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能够降低控股家族利益侵占。实证研究分析结果显示,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与控股家族利益侵占显著负相关,
说明相比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代理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家族实际控制人亲自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时,控股家族的侵占动机更弱。这主要是因为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一定程度上会引发监管部门以及媒体更重点的关注,隧道行为被监察或者曝光的可能性更大,利益侵占实施更加困难,这使得控股家族不得不减少其利益侵占行为。同时,主导治理的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观上更希望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无论是出于对企业的依赖感与归属感,还是出于家族社会情感财富的保全和增长,都让实际控制人的目标,乃至整个家族的目标与企业目标达成一致,进一步的家族利益与企业利益也达成了平衡,这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因而控股家族表现出了更弱的侵占动机。
第二,法律环境与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都能够有效抑制控股家族侵占动机,并且两者发挥替代作用。实证研究分析结果显示,法律环境作为调节变量时,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和法律环境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法律环境较差的地区,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降低利益侵占的效果更加明显。这主要是因为法律环境较好的地区,投资者保护更有效,资本市场更完善,控股家族实施利益侵占的成本高于获取个人的收益,并且通过正常的经营活动就能够获取可观的收益,控股家族侵占动机本身较小,所以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作为一种正式制度的补充,并不能充分发挥效果,而法律环境较差的地区,外部治理机制几乎不发挥作用,此时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抑制侵占的作用十分显著。
第三,高股权制衡度能够进一步促进实际控制人主导治理抑制侵占动机的作用;实际控制人政治关联会抑制主导治理对利益侵占的影响程度。而创始人、两职合一的实际控制人更加呵护企业,主导治理都将进一步减少控股家族实施侵占行为。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