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
本文将通过网络同步转播广播电视节目,独立网播组织制作节目在网络上即时播出(狭义的网络广播),以及在网络上提供已经播出的节目的点播服务等归为一个广义的网络广播概念。分析其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传播手段对其进行分类。再逐类指出其对传统著作权制度提出的挑战。一是传统的广播权由于受到法律制定时技术条件的限制,无法规制广义的网络广播,通过广义网络广播传播作品的行为无法受到作品权利人的控制;二是广播组织权方面,广播组织享有的传统转播权也无法规制网络同步转播行为;三是新兴的狭义网络广播组织是否应纳入广播组织的范围而使其享有广播组织权的问题。
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为应对这些挑战已经提出了一些可供借鉴的解决方案。首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为应对数字环境而制定的第 8 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的权利,那么广义的网络广播都可以落入其控制范围,世界其他各国也都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达到了该条的保护标准。其次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广播条约(草案)》试图对广播组织权的主体、客体和权利内容做出的新规定,尤其是有关“网络广播”和“网播组织”的定义。但由于世界各国之间的利益博弈,对该草案一直存在巨大的争议,迟迟未获通过。反观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都存在着不足,使得有线广播和非交互式的网络广播都无法受到著作权人的控制,未达到 WCT 第 8 条的标准。2012 年 3 月新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针对这个问题上做出了修改,但在立法模式、具体术语和措辞等方面还有可商榷之处。此次修订《著作权法》,必须首先达到 WCT 的保护标准,将各种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都纳入著作权人的控制范围。而在广播组织权的规定方面,则要综合考虑我国的公共政策、信息产业未来发展以及三网融合的进程等各方面因素,以审慎的态度参与国际社会有关此问题的讨论,并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能适应未来技术发展的需要和国际趋势,而又兼顾利益平衡的制度。
第一章 网络广播行为概述
第一节 网络广播的产生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发展,公众越来越依赖网络来获得自己需要的各种内容和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也不例外。一方面,流媒体技术使得网络传输实现流式传输,将音频视频由服务器向用户计算机进行连续、不间断地传送,用户不必再受制于网络带宽的限制须等整个文件全部下载再进行播放。另一方面,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网络带宽不断增容,计算机网络和传统电视网络、电信网络也在逐渐融合。多方面技术的发展合力,逐渐突破了曾经的网络带宽对多媒体信息传输的限制,这就使传统广播媒体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提供广播电视节目成为了可能,传统广播媒体与计算机网络之间的界线愈加模糊。
1995 年,美国西雅图的“进步网络”在其网页上通过 Real Audio System提供“音频点播”服务,标志着网络广播的诞生。随着互联网和数字传播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世界各国的传统电台都开通了自己的网络电台,提供电台节目的在线直播、点播,并将内容服务扩充到图片、视频、手机广播等各个领域。据福瑞斯特研究中心(Forrester Research)研究报告,2009 年数字网络广播已达1300 万个。2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在我国,网络广播也已有了十几年的发展史。1997 年 3 月 18 日,上海东方广播电台《梦晓时间》节目新开设的《东广信息网》与“瀛海威时空”合作,开我国网络广播之先河。其后,包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省级电台以及部分地方广播电台都陆续开通了自己的专门网站,提供网上在线直播服务。
此外,还出现了专门开办的网络电台,各类社交网络平台、门户网站子栏目下提供的电台服务(如“人人网”下的“人人电台”、新浪微博“微电台”等),以及各类音乐软件或应用开发附带的电台服务(如多米电台、酷狗电台等)。2010 年,根据中国广播调查网(BPES)所得数据显示,在浏览量(日 PV 值)中,登录在线广播栏目,通过网络收听广播的网民占 75%,平均停留时间为 182.7 秒。以互联网为平台,如今的网络广播与传统的电台广播相比,无论是传播的形式、范围,还是提供节目、内容的数量、质量以及多元性方面,都有着无可比拟的巨大优势,我们已经进入“网播”时代。随着 3G 乃至 4G 网络的普及,以及三网融合的加速发展,人们通过网络广播接收了大量的内容资源,包括音乐、文字、图片、视频等,随之而来的就是这些内容的著作权权利和义务的相关问题。
广播业“内容为王”,是重要的版权产业,其产业链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现实中我们能看到盗播他人节目的案例屡见不鲜,广播组织如何管理自己的内容,利用了他人的作品、内容如何付费,被侵权者如何维权,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理清网络广播的行为模式、特点及其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节 网络广播的形式、分类及特点 ............4-17
第三节 三网融合背景下“网络广播”的概念 ............17-20
第二章 网络广播对传统著作权立法的挑战 ............20-28
第一节 著作权人无法通过传统广播权控制网络广播 ............21-24
第二节 广播组织无法控制网络同步转播 ............24-27
第三节 即时播出类网播组织的身份界定问题 ............27-28
第三章 国际社会应对数字环境的解决方案 ............28-40
第一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伞型解决方案” .......28-32
第二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广播组织条约(草案)》 ............32-40
第四章 我国《著作权法》相关制度的完善 ............40-47
第一节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在规制网络广播方面存在不足 ........40-41
第二节 2012 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相关条文的修改 ......41-45
第三节 对我国《著作权法》修改的具体建议 ............45-47
结 语
由于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著作权制度的滞后性相较其他法律制度更为凸显。如果长期落后,不但将一直面临来自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压力,自身的经济、文化发展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科技日新月异,但法律制度又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修订不应过于频繁,因此要求在修法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立法技术也应进一步提高。我国此次修订《著作权法》,首先必须填补目前非交互式传播不受权利人控制这一法律空白,以达到 WCT 第 8 条的要求。其次对于广播组织的权利是否扩大到网络环境中,应当谨慎处理,维护利益平衡的同时也要兼顾国家信息产业的长远发展。
而对于网络广播组织是否赋权的问题,目前我国网播产业尚不十分发达,暂时不宜将网播组织纳入广播组织权的主体范围并给予其邻接权保护。等到未来发展逐步成熟,且国际公约中明确对其予以确权保护时,我国则可以综合考虑国内国情和国际趋势,逐步给予网播组织一定程度的保护。本文对广义网络广播行为的形式、分类、特点进行了的分析,阐述了传统著作权制度在规制网络广播行为方面的不力,并解读了正在修订中且存在较大争议的几个草案文件,希望能为我国此次《著作权法》修改的相关内容理清一些思路。但由于笔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对相关问题的阐述远不够深入透彻,将在未来继续保持关注并进一步加强学习。
参考文献
1、郑成思著:《版权法(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 年 7 月第1 版。
2、李明德、许超著:《著作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2009 年 7 月第 1版。
3、王迁著:《著作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年 7 月第 1 版。
4、王迁著:《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11 年 3 月第 1版。
5、孙雷著:《邻接权研究》,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 2009 年 5 月第 1 版。
6、朱理著:《著作权的边界——信息社会著作权的限制与例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年 1 月第 1 版。
7、[德] M 雷炳德:《著作权法》,张恩民译,法律出版社 2005 年 1 月第 1版。
8、[匈]米哈依 菲彻尔:《版权法与因特网(上)、(下)》,郭寿康、万勇、相靖译,郭寿康、万勇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9 年 1 月第 1 版。
9、[西班牙]德里娅 利普希克:《著作权与邻接权》,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出版,教科文组织中译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0 年 7 月第 1 版。
10、[美]保罗 戈斯汀:《著作权之道:从谷登堡到数字点播机》,金海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年 11 月第 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