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已经从单位制转变为社区制,政府也已经从全能行政走向有限度行政。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群众需求多样化,人口流动的非均等,社会结构的改变,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力量开始多元化,当下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阶段,地方政府如何作出应对来达到“善治”的目标,如何去有效地构建与基层社会的衔接互动机制便成了当下的焦点议题。在我国政策的指导下,社会治理模式的嬗变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基层群众自治、社区治理、政社良性互动。在这些结构变迁的过程中能够看出,构建良好的政社关系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关键,也是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基本要求。
2008 年 5 月 12 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后,太仓市便着手研究构建“政社互动”治理机制所包含的内容并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政”就是该市各镇(区)所在基层政府,“社”包括了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广大社工队伍,也就是“三社联动”治理结构所包含的三大主体。在这十年里通过课题研究、制度设计、乡镇试点推广的分阶段深入,互动理念不断渗透,全市已基本构建了多元主体互动、互补、互联格局,完善了具有地方特色且能够协调城乡共同发展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该市“政社互动”所获得的实践经验还在 2013 年被民政部1、中组部2和中编办3在全国总结并进行推广,它至今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更有依据成为典型的代表,“政社互动”治理机制不仅体现了基层地方政府治理的创新,而且符合国家对地方政府治理的要求,政府与社会二者的关系也一直是政界和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该治理机制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更是备受关注,这也是笔者将其作为具体研究对象的原因,本文将以实际发展情况为基础对其涵盖的内容进行梳理以及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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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一、关于政府治理的研究
(1)西方政府治理模式的研究
于 1989 年,世界银行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 从危机到可持续增长》里初次提出“治理”这个概念。4由此,西方学者们便兴起了对“治理”在各个领域的广泛研究及其应用,格里·斯托克提出治理是政府与社会互动的一种多元化的管理方式,其最终目的是创造有利环境来保障社会秩序以及集体行动的稳定运行。5这种观点反映了政社两者的内在联系会对政府治理模式变革产生影响。国内学者卢守权、赵景华认为西方政府治理模式的嬗变是西方政府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变革和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来源于多种复杂的因素,其中有来自外部社会环境变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在理论上主要经历了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再到整体性治理的演变,治理内涵经历了从公共管理到公共服务再到整体治理的变迁。6在新公共管理的发展背景下,国外学者费利耶等人也对治理方式作出了总结,大体包括:效率驱动模式、小型化与分权模式、追求卓越模式、公共服务趋向模式。7在新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结束之后,西方又完成了协作性公共管理走向多中心治理的转变,数字时代治理至网络化治理的发展,还包括了整体性治理等多种不同的模式。这些治理模式一起勾勒出了西方政府治理模式的图谱,这些西方模式的不断演进、完善以及发展,对我国在这方面的路径探索、路径创新来说,是具有示范和借鉴的双重作用。
(2)西方政府职能的演变研究
在 17-18 世纪,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市民社会的兴起, 西方政府职能的理论应运而生,这一阶段的政府与社会是处于对立双方,政府在这个关系里就像是“守夜人”,此时其职能大体上只包括三项: 保障国家利益、稳定社会秩序、完善公共服务。之后在 20 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来临使得社会矛盾也随之凸显,西方国家意识到公民社会领域的特殊性:独立而不自足。因此,政社关系开始从二元分立向一元融合的结构转变,而且政府职能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从公众、社会、市场的“守夜人”转变为统治一切的“管制政府”。20 世纪 70 年代,国外学者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概括了政府的角色,指出政府必须要改革:从“划桨者”转变为“掌舵者”,政府主要起维稳的作用,对市场实行自由放任的不干预政策。820 世纪 80 年代后,“经济自由主义”开始广泛盛,里根、撒切尔夫人认为应将政府对经济干预程度降到最小,刺激自由市场的力量,新凯恩斯主义则倡导政府应适度干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内容着重于如何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罗兹认为新公共管理的目标在于管理而非决策,关注更多的应该是绩效评估以及效率。9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加快,科技高速创新,政府职能范围不但没有缩小,反倒是行政权力还在不断向社会渗透。因此,通过西方政府职能的整个演进过程能够总结得出,其范围一直都在持续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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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基本理论
2.1 相关概念界定
本文的核心概念包括:政社互动、治理机制、社区治理、基层社会治理。因此,本节的主要任务是对这四个概念进行简要介绍,并且对这些概念在本文中被探讨的范围进行界定。
2.1.1 政社互动
(1)政社互动的主体定位
从广义上来说,政社互动可以理解为是“政府”与“社会”两个主体之间通过一系列治理机制来实现二者良性互动的一种模式。那么,何为“政府”?何为“社会”?何又为“互动”?倘若将其放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参与互动的主体又该如何细分?这些主体的划分会影响整个治理机制运作素,因此,对政社互动的主体角色进行定位是理解政社互动整体内涵的重要前提。
由于 “政府”与“社会”都不是由单一的主体构成,学者乔耀章对政社互动的形式进行了划分,将其主要分为“政政互动”“社社互动”以及“政社互动”三个方面的内容1:这三个方面所指代内容既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社会和社会参与主体之间的联系互动,而且还包括了政府和社会两要素之间的互联互动,这样讨论起来会显得过于泛化,所以笔者对本文中所讨论的政社互动主要是集中在第三个方面。根据政府职能的不同,学者赵宝煦从广义和狭义的层面上对“政府”作了阐释:广义上的政府包括中央以及地方所有的立法、行政以及司法机关;狭义政府则是指代中央与地方上的全部行政机构。2根据层级划分不同,学者汪锦军把政府分解为中央、地方、基层三个层级,并认为不同层级之间的政社互动遵循不同逻辑,由此会生成和演进出不同的互动机制。3这也是目前学术界较为认同的观点。这种划分同样适用于社会,因为其也存在层级划分,按行政层级社会同样能够分为中央,地方和基层三个层面。基层社会是构成社会最基本的元素,由相应的基层政府进行监督、管理,一定范围内的基层社会又构成了地方社会,以地方政府作为主导,我国各地地方社会总和共同构成国家社会。由此可知,任何一个社会的子系统都不是独立而存在的,而且社会的情况也会随着结构、环境、地域、领域的变化而变化。综上所述,我国在推进政社互动实际运行中需要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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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本理论
研究中涉及到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治理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在于厘清二者关系及其发展脉络,以规范政府与社会权力界限;治理理论强调公民社会的基础作用,倡导“还政于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以实现更好的治理;委托代理理论是分析如何让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本节的任务是简要介绍相关基本理论以及这些理论在文中的运用,
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2.2.1 政府与社会关系理论
基层社会治理中政府与基层之间的关系,能反映出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因此,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为我们研究基层社会治理中政府与基层社会关系提供了相关理论依据。
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一向都是学术界在各种领域中所研究与运用的重点。“国家”与“社会”可以被称之为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两大基本领域,处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两者所表现出来的关系也大不相同,正是随着二者关系不断地改变,“国家一社会”的分析框架能得以确立。针对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国外学者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大致经历了前工业化时期的一元论、中世纪的二元论、工业化时期的对立统一论以及后现代时期的多元化理论四个阶段。34这四个阶段的划分可以反映出欧美国家几千年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谱系。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在引入西方观点的基础上进行自我研究,从而形成了一些理论模式,包括了新权威主义理论、市民社会理论、法团主义理论、分类控制理论以及吸纳嵌入理论,其中用来解释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最具影响力的两种理论是近代的市民社会理论和法团主义理论。 国外学者奥斯特加(Clemens Stubbe OsterGaard)最先将市民社会理论带入中国,高登·怀特则基于对浙江萧山基层社团进行实地调研,指出近代中国就已经产生了市民社会萌芽的观点。国内著名学者俞可平教授指出市民社会是由国家,也就是所谓的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者是企业系统外部所有的民间组织或者民间关系共同构成,它不属于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而是属于这些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35目前,对于市民社会理论对中国的适用性,学术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论,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该理论对解释我国市民社会的指导意义,正如邓正来教授所说:我国学者对市民社会的看法不只是停留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元结构,更应该是在可行的调整范围内促进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36因此,良性互动是根据我国具体的情况而不是套用西方理论而得出的具体运行方式,是可以平衡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路径选择,从而推动其向“强国家-强社会”这样的结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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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转型期“政社互动”治理机制....................................... 24
3.1 “政社互动”治理机制运行的必要性分析............................... 24
3.1.1 国家治理政策要求所趋..................................... 25
3.1.2 基层社会治理困境所逼...................................... 25
4 太仓市 G 区“政社互动”治理机制的实践探索................................... 34
4.1 推进“政社互动”治理机制的背景分析................................. 34
4.1.1 创新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 34
4.1.2 基层政府与社会双方关系重构的外在要求.................................... 36
5 太仓市 G 区“政社互动”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47
5.1 “政社互动”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47
5.1.1 基层政府管理“碎片化”....................................... 47
5.1.2 基层自治组织权责配置的缺位、错位..................................... 48
6 优化“政社互动”治理机制的策略分析
6.1 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型:从管控至服务
政府与社会从管控到服务的转变,是当下管理体制之内在要求,“政社互动”正是推进此方面的有力抓手,因此政府需要转变管理方式,解决当前“政社互动”治理机制中政府层面存在的问题,为公众、社会、市场提供更贴近需求的公共服务。
6.1.1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上一章节分析了在“政社互动”治理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职能缺位、错位的现象及其原因,那么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便是政府职能归位的重要前提,坚决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相关文件要求,牢抓依法行政,构筑服务型政府。社区所在的街道要在推行“政社互动”工作中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构建政府购买服务联动机制,依照社区实际需求制定服务项目的规划。再者,政府还是需要进一步厘清社区治理中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责界限,使两者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更加规范、明确,也就是第一阶段的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作出调整,比如“两份清单”的内容,因为目前还存在有些部门会把“清单”内未明列的社会事项推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去完成。最后就是要努力推进政府部分职能的转移。一个强势的政府会包揽本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的事务,这不仅会使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能力得不到提升,还会让群众对政府产生依赖。所以,积极推进政府部分职能转移是加强基层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前提,只有将该放的职能放出来,才能为政府与这些组织承接工作铺平道路。同时,政府还需要更加关注社会团体的发展,通过加强对基层社会中一些社会利益团体、协会的监督引导,激发社会团体的活力,制定一些相关活动加强和他们之间的互动合作,为社会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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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结论与研究展望
7.1 结论
我国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历经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社会建设”到十九大的“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变化,目前已然被提升到重要议程。尤其是处于当下社会转型重要时期,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更加需要以掌握公众诉求来支撑。随着公众参与意识的日益增强,怎样将政府与社会有效连接、共同助力和谐建设已经是学者关注的热点课题。因此,全国各地不同“政社互动”模式就此诞生,这当中以江苏省太仓市最具代表性。2008 年便率先实施,2013 年便被推广至全国范围,可以将它看作是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与发展,同时也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重要举措。因此,太仓市“政社互动”本身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太仓个别社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主要得出的结论包括以下三点:第一,基于案例中治理机制的具体措施,得出了“政社互动”治理机制运行所包含的具体要素,以及各要素是如何互相产生影响来保证“政社互动”治理机制的稳定性。第二,案例中治理机制的推进过程也遇到了诸多阻碍,比如基层治理中政府职能缺位、公民与政府决策信息“脱节”、社会管理的行政化困境、社区服务社会化机制不够完善等,究其原因,主要因为政策宣传不强、政府职能转变不足、多元参与机制不全,这些问题是阻挡“政社互动”治理机制长久运行的障碍。第三,针对出现问题,笔提出加大政策宣传、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培育力度等相关建议,由此更好地推动“政社互动”向良性和更高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