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的现实意义也正在于通过实地的调查研究、观察访谈等方式对案例进行深入的了解,客观的分析乡村社区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透析乡村社区在发展模式的利弊进行分析,借助赋权理论,指明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问题的提出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强势推进带来村庄的没落。而中国是一个村庄大国,现代化进程虽快,却也不能一蹴而就;村庄的发展能力虽弱,也不能消极被动。面对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村庄数量逐年递减,仅2006年到2015年这十年间,村庄数量就减少45733个。截止2015年,我国城镇化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了56.1%,乡村人口的外流,造成村庄“空心化”,村庄发展缺少主力人群。面对乡村人口外流,以及村庄空心化等问题,乡村社区该如何寻求发展的思路,是目前社会各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政策意义上的乡村建设始于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建设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对于缺乏内生性的农村社区而言,政府在社区建设启动阶段主导进行,实属必要。但政府主导模式下的乡村建设更像一个政治任务,基层政府在行政惯性下谋定而后动,将从工业化与城市化中习得的经验向乡村移植复制,致力于寻找投资商、开发商和成熟产品,直接打造有“成功相”的村庄,力求快速看到焕然一新的成果,很少从乡村自身的基础和内在动力出发。这种“焕然一新”,与村庄自身无关,是一种断裂的、扭曲的、表演性的、不可持续的片段。尽管,村庄当时在村容村貌、经济发展、文化延续等方面达到了指标,但等这阵“风”后,就难以维持,导致乡村社区形成福利依赖、社区行政化与横向整合能力的弱化等后果。因此,基于农村社区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实现社区内生力量的发展将是我国下一阶段社区建设的重点。这一点与社区赋权不谋而合,社区赋权强调通过纵向的权力下放与能力培育,激发社区主体的积极性与自主性,再增强社区内横向的资源整合,促进社区的自生能力,并在制度上衔接乡村治理的功能,实现在地权力的“活化”。在西方社区治理中,社区赋权已经在诸多乡村社区中具有实践经验,且已形成系统的理论系统。将社区赋权理论运用于我国的乡村社区建设中,无疑能活化在地主体的能力,激发社区活力,建设一个属于村民共同体的、有情感、可持续的、村民自主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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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相关概念界定
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一个名词的定义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含义,同一现象在不同的国家也会有不同概括。清晰的界定研究所涉及的每一个概念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提。
赋权是一个民主化的过程,是权利具体于民众行动的过程;而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是赋权实现的场域与载体。第7届全球健康促进会议从“社区”和“赋权”概念出发,指出社区赋权是指居住在同一或不同区域内的,有共同利益、关怀和认同的人们,借助其自身所拥有的因素与决策塑造他们生活的过程,也就是指社区居民增加对其自身生活控制的过程。苏格兰地区政府的社区赋权方案ACE提出,社区赋权是一种社区能力建设支持与介入的过程,居民与社区及社区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帮助社区认清能支持其发展的资源,选择适合社区发展所需的渠道、工具与技巧,促使社区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刘弘煌指出,社区的内外部条件变化使社区面对无法解决的新问题或者面临发展停顿或障碍时,就必需靠内部的觉醒、组织的改造,或外部能量的介入与协助,让社区重启动力,增强社区面临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社区赋权指的就是这种由外而内的协助,最终目标就是让社区本身重燃战力,继续发展经营。郭馨筠、黄柏傑认为,社区赋权可以从权力授予、使人有能力、激励与提升自我效能三个角度来理解,其建构在个人组织培力的基础上,将概念应用于社区,也就是社区居民能关心且了解社区的事,自我意识到社区的问题与环境,且居民之间能借由互动讨论社区议题凝聚社区共识,更进一步采取行动策略来解决社区问题,以促进社区的生活品质,甚至社区的人能建立其社区网络关系,组织团队,进一步提出计划申请经费,促进社区动员,以获取资源来使社区更加进步。总而言之,社区赋权是通过外部能力介入与协助,组织的改造等因素,激发社区内部的觉醒,增强居民的内聚力与能力,促进社区动员,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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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社区赋权理论
第一节社区赋权的定义
社区赋权是社区与赋权两个词组成的。这两个词的内涵已经在前文做过充分的解释。如果就两个词的结合而言来理解社区赋权,那么社区赋权是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在社区场域内进行的社区活化的过程;也就是指在社区这个特定空间内,激活居民的能力,提高居民对社区认同进而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社区从地理上的集合发展到心理与情感上的集合体。要促成这些要素的转化,就是要建构其社区意识,并建构将自在的社区转化为自为的社区的政治过程,这也就是经由社区培力重新定义社区的过程。而本文结合中国国情,认为社区赋权是纵向的放权与横向的权力培育相结合。
形式赋权是指公共部门对民众所作的决策制定,提供民众参与的制度,也就是说,形式赋权不仅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与规范性文件,总而言之就是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支持。这种政策支持的对象除了民众,还包括相关的社会组织,辅导这些对象进行参与。但仅仅就形式赋权而言,政策性的支持不能就某个议题而直接增加民众的能力,但是会为社区赋权提供资源,将社区赋权置于一个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之中,使其有机会与社会、市场甚至是政治力量相结合,以此保证社区赋权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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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社区赋权的层次
组织赋权是指居民借助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而增强能力,进而促进社区整体的能力建设。现下的社区组织,主要可将其分为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两种。正式组织是指稳定的、机械的、科层的社区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这类组织虽为社区自治组织,活动参与也以自愿为前提,但带有官方性质,其主要工作是对接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功能,带有行政色彩。非正式组织,主要是指居民基于共同的利益或目的自发组织的,科层性低,信息和控制可以是分散的,包括社区志愿者、居民兴趣小组等都是如此。这类社区组织规定与限制都比较少,参与成员、活动范围也相对灵活,对于社区中的新鲜事物可以灵活应对。将这两者在组织结构与参与形式上的区别先放在一边,民众的参与始终是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前提,而民众借助共同参与,加深情感交流,培育共同意识,社区组织只有居民的参与才能激发活力,进一步培育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发展高质量的社区活力,增强社区居民的幸福感。
社区民众是社区的主体,是社区主要的组成部分。社区中民众能力的提升是社区赋权的主要目的。不可否认的是,社区居民本身的能力参差不齐,对于社区民众的赋权行动不能一概而论。社区中的主体主要有两个类型:社区精英与普通民众。社区精英是指能力较强,在社区认可度高,参与积极,具有显著号召力的社区成员。一般而言,社区精英是社区内在本职工作上具有能力与才华,对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充满希望又富有使命感的居民;又或者他们在外经历丰富,但出于对乡愁,返乡建设,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发挥作用,促进在地居民对家乡的认识,带动与号召其他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活动。普通民众在社区中占绝大多数,普通民众参与社区事物的是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这类民众比较被动,他们对社区事物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其积极性与主动性需要进一步的激发与培育。而其自主性与积极性是建立在其对自己权责的意识,让周围的事情与已相关起来。而社区精英对其的带动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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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基于社区赋权视角的雷山村社区营造分析...............22
第一节雷山村社区营造的概况................22
一、雷山村的基本情况.................22
二、雷山村的“人”..............22
第四章社区赋权视角下乡村社区建设的路径探索..........37
第一节建设多元主体互动的网络.........37
一、基层政府落实赋权行动............37
二、提升村民能力............38
第五章总结..............43
第四章社区赋权视角下乡村社区建设的路径探索
第一节建设多元主体互动的网络
赋权,是一个民主化的过程,也是一个抽象的民主概念。而民主的实现,是微观的,当尝试用平等协商、沟通对话的方式来解决所面对的问题时,就已经在践行民主了。而在中国的乡村社区中,地方政府与村民呈现上下层级的关系,一方面是受传统中国统治阶层的威权主义的影响;另一方面,农村村民自主意识薄弱,加之现阶段乡村社区面临空心化等问题,村民力量明显处于弱势。而社区赋权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主体没有均衡的实力,社区发展相关工作被地方精英主导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因此,均衡参与主体的力量,是社区赋权的基础。而同时,多元主体参与社区营造,可以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充分利用,进而实现优势互补,为社区营造注入活力。
在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乡村发展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重点。目前,地方政府在乡村社区发挥作用主要自上而下的投入与执行,缺乏对村民主体地位的关注。然而地方政府的实践与精力是有限的,村民长期处于被动地位,最终可能导致前期建设难以维持,最终化为虚无,沦为形式。换句话说,只有以村民为主体的乡村建设,激发村民对村庄的热爱,才能保证村庄建设的可持续性。因此,不管以什么作为社区建设的切入点,要把村民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作为社区建设的重点与核心,只有政府加强对激发村民自主性的重视,才能使村民肯定自己,塑造参与的自信心。因此,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政府首先要加强宣传,让村民认识到每一个人的参与才能建设更好的乡村。其次,乡村规划建设要与社区赋权相结合,在乡村规划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保证信息公开,开放一块“公共领域”,供在地居民参与、沟通、探讨与协商,加强政府、规划单位与村民的联系,注重与村民的沟通交流,充分考虑村民的建议并将其融合进社区建设的规划中,将规划制定过程打造成激发村域居民参与意识的过程,也加强村民之间的利益联结,进而建立起乡村社区内的共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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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总结
本文通过对一个村庄个案的深入研究,反映当前村庄在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境与发展阻碍。案例村落在社区营造过程中较好的阐释了村民为核心的社区赋权对村庄发展带来的有力影响。因此,从案例过程中归纳出雷山村社区营造对于其他村庄建设的可借鉴意义,并进一步以社区赋权理论为基础,提出乡村社区建设的路径探索。
从多方主体力量的均衡,坚持在地化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建立,来探索村庄发展的路径。从村庄中的“物”切入,不仅会使村民行动可具有可行性,也使得社区营造活动具体可见。建立多方主体的合作伙伴关系,不仅可以相互制约与均衡各方主体的力量,避免本末倒置的现象出现,也可以集思广益,各取所需,优势互补,以保证社区营造的初衷与本质。将在地性发展作为社区发展前提,可以保证村庄发展不脱离村庄实际,在地“人”的激活是在地资源活化的前提。村民主体的积极行动与参与,不仅可以挖掘在地能人,使其发挥带头作用;还可以提高村民对村庄事物的关注程度,建设符合村民利益诉求的基础设施;这种全程参与的存在感与发挥作用的自豪感,也使得村民能在村庄建设后能自愿维护建设成果,实现村庄的持续长效发展。而村庄在地资源的活化,是村庄发挥本土特色的基础,避免因急于求成而出现与当地情况不符的现象。将可持续发展始终作为社区营造的目标,生态环境是在地社区的立足之本,在社区营造的同时不忘对生态的保护,营造绿色发展模式,是对自己以及后代负责的一种方式。
参考文献(略)
社区赋权视角下的乡村社区营造行政管理研究——基于宁波奉化雷山村的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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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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