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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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5818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行政管理论文,笔者认为行政管理主要涵盖了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建设等多个方面,是对行政管理工作的记录与总结。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行政管理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一:司法公共服务的实证研究——基于广州市检察机关“阳光检务”的实践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意义

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第一,目前国内关于公共服务改革的相关研究集中于“政府如何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内容”,缺乏就“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的拓展性研究。本研究跳开行政学的孤立视角,从行政学、检察学与社会学交叉的横断视野探讨我国司法公共服务的改革思路,拓展了研究领域。第二,我国公共服务内容提供的总量与已形成“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很薄弱;随着我国公民权利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对司法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凸显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不足。本文将结合“阳光检务”活动进行实证研究,探讨公共服务体系中“司法公共服务”最佳提供主体和方式,对理论上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和类别的划分提供了新思路。第三,本文以国外“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变迁能否引入我国”为切入点,结合我国检察机关的组织架构、业务性质和服务民生的改革方向,探讨由非行政系统的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意义,从检察学的角度提供了新的理论研究方向。

同时,本研究也是有着较深刻的现实意义的。一方面,我国检察机关拥有自上而下从中央覆盖到基层的组织架构,除执法办案外,肩负服务民生的任务。利用检察机关的自身优势对提供司法公共服务的主体和方式进行研究,对保障民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公共服务的负担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本文将“广州市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公共服务”做为切入点,对“阳光检务”活动进行提供主体、内容、不足、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实证研究,探索“阳光检务”活动是否可以作为政府“多元化”公共服务的一种有益补充,对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的方向性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1.2 国内外关于公共服务和司法公共服务的研究现状与分析

1.2.1 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服务体系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已基本建立。随着全球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欧美研究者们就“公共服务的社会化”这一发展趋势展开了“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的相关研究,形成了一些著名的研究观点,如D.Osborne在《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中论述,政府应该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掌舵人”而非“划桨者”,其职责并非直接提供具体的服务,而应该是制订关于公共服务的政策或法律,规范公共服务的形式和质量,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实施。L.M.Salamon在《第三域的兴起》一书中阐述了“第三部门优势”观点,认为第三部门(各种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和民间志愿组织)具备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特征,比政府部门更关注、更容易接近服务对象,能更灵活地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出反应,更适合处理某些专业性强或高风险的社会问题。E.S.Savas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中指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公共服务民营化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即政府应该拿出经费资助某些社会服务机构或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C.Reichard撰文指出,政府在进行“公共服务外包”的同时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引导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组织自愿接受绩效评估活动,比较自己的表现。Lakewood认为,“公共服务外包”特别适合美国国内的新建制地区、较小的城市或城市郊区,因为在这些地区可以抛弃传统模式,立即建立起更高级别和更加专业化的公共服务。

在司法公共服务的研究范畴内,由于司法机关在欧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专司审判的地位,并无直接提供具体公共服务的职能,所以相关理论研究较少。黄金荣在研究首次从司法实践上确认了公共服务具有可诉性的南非“Grootboom案”的审判中,发现该案判决认定本国的住房政策不符合宪法中的“公民获得基本住房公共服务权利”条款,宪法法院命令政府必须对没有住房、生活处于危机状况中的Grootboom等数百人族群提供居住救济。该案及随后出现的一些类似判例案件均反映出国外司法机关虽然不直接提供具体的公共服务,但仍然可以间接地通过个案判例来使社会个体或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即国外司法机关是通过行使其司法保护职能来发挥其保障公共服务作用的。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支撑

2.1 概念界定

2.1.1 公共服务

就“产品”来说,保罗·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书中最早提出了“公共产品”理论,认为公共产品具有物化性,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每个人都可以消费这种物品并从中受益,但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获得的消费和受益减少,即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就“服务”来讲,多数学者倾向于是一种“政府提供的无形的公共产品”,不但包括了平等、无差别的基本公共服务,如国防、外交、义务教育、生态环境、交通通讯、水电、金融、治安消防等等,而且还包括满足个人生存、生活、发展等社会性直接需求的、含有保障公民权利意味的社会公共服务,如医疗卫生、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

从以上公共服务的传统定义来看,公共服务的一般性研究应属行政学范畴。由于下文将对“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公共服务”进行研究,研究内容偏重于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以外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方式,因此在综合分析相关文献后,本文更倾向于以“公共管理”这一更广域的视角来界定公共服务的内涵,即“从行为方式上把所有涉及到为公众利益、公民权利服务的事务”统称为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应该是由法律授权的政府、非政府的有关部门及其他公共组织提供的,并在公共产品的生产中、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服务的供给中承担的职责。其中,政府是责无旁贷的主导者,非政府的有关部门及其他公共组织也是公共服务的积极提供者。

2.1.2 司法公共服务

在对“司法”、“检察”、及“公共服务”等内容进行相关文献检索中发现,目前国内外学界并无对“司法公共服务”或“司法机关提供的面向社会的服务”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西方国家多采取三权分立制,司法机关(各类法院、检察机构)专注于诉讼案件的处理,并无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实践做法;就国内来说,行政学视野下的研究者们仍在研究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如何在形式和做法上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国内检察理论研究者们主要涉及的研究范围仍局限于“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的大范畴内,缺乏实践性研究。

在下文具体论述广州市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公共服务之前,本文作者尝试就“司法公共服务”下一个定义,即“司法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行使某些司法权的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其自身特点,在法律的框架内,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行为”。

2.2 理论支撑

2.2.1 “检察保障和服务民生”理论

检察学理论认为,民生问题是政治决策的根本目标,也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来自人民的赋予,必然要求检察机关确立保障民生、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实践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关注民生需求、破解民生难题、缓解民生矛盾,把民生问题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在检察机关的实践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任检察长贾春旺和现任检察长曹建明已明确要求全体检察干警都要将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目标。

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和公众对检察机关的关注点在于“社会需要检察机关做什么”这一命题。在一般的经济社会生活中,社会需要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为经济活动的参与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律氛围,为其提供所需的法律培训服务,帮助其提高法律意识、掌握依法解决各类民事、行政纠纷的方式。另一方面,当面对特定法律服务需求时,社会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创新服务民生的方式,如利用微博、网上检察院、网上信访等互联网检察信息平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上访申诉等特殊司法需求。

所以,社会学范畴内“民生”的需求在检察权的运行模式中得到了体现,即产生了“检察保障和服务民生”理论。具体来说,在检察权的运行方式和目的方面,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案件批捕和起诉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生活在现代经济社会的民众提供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在检察权的运行效果和评价范畴内,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诉讼监督职能,发现和研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个案或民众特殊诉求背后涉及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各种法律监督手段,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方式在主导性的行政权和被动性的审判权都不宜介入的中间领域,准确衡量和主动调校社会的紧张程度,促进民生问题在法制轨道上得到合理解决。

第三章 “阳光检务”的实证性研究 ............ 13

3.1 实施背景分析 ..................... 13

3.1.1 中国政府公共服务现状分析 ............ 13

第四章 “阳光检务”提供司法类公共服务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22

4.1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22

4.1.1 总体起步较晚、发展势头缓慢 .......... 22

第五章 国内外公共服务改革的举措及相关模式对“阳光检务”的启示 ............... 31

5.1 中国若干地区和部门司法公共服务改革的经验 ............. 31

第六章 “阳光检务”的目标设计与改进对策

6.1 “阳光检务”的目标设计

如前文所述,广州市检察机关镇街检察室法律服务、网上检察院信息公开、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公益诉讼等几个“阳光检务”的重要活动正在进行中,目前已经初步实现了预期设定的保障、指引、教育、预测及评价的目标。但这些自我认可的实现目标是否能得到外部环境的认同?显然,公共服务的目标设计和效果评价实质上不能来自于服务提供者本身,必须来自于受惠者和周围环境的认同。弗洛伊德将“认同”看作是一个心理过程,是个人向另一个人或团体的价值、规范、面貌进行模仿、内化并形成自己的行为模式的过程。从深层次看,“认同”本质上是一种意识,是社会的产物,社会对司法公共服务进行效果评价的原则应该是一种内心中肯定的“认同”,即在“阳光检务”的实施过程中,民众和政府对检察机关提供的各项具体的司法公共服务做法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意识和感情上的归属感,这才是“阳光检务”策划设计要实现的目标。

6.1.1 民众对“阳光检务”认同的情况

司法公共服务的目标设计和效果评价体系中,最重要的是要获得民众的认同。检察工作受人民监督,践行“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为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落实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国的民生问题比较突出,尤其反应在交通、能源、住房、教育、医疗、环保、食品安全等方面,民众的关注度高,诉求反映强烈,我们利用举办检察开放日、派出检察室建设、“网上检察院”的检务公开、公益诉讼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帮助群众解决了与自身休戚相关的一些法律问题,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近年来,每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广州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人大代表通过率持续上升,从化、荔湾等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甚至达到100%通过,反映出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通过“阳光检务”服务民生赢得了人民的信赖和认同。

结论

当前,我国政府正处于“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期,政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关于司法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广州市检察机关的“阳光检务”提供了多种类型的司法公共服务,解决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特定的司法诉求,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填补了由政府提供更深层次的司法公共服务的空白。所以,广州市检察机关“阳光检务”提供司法公共服务是对政府公共服务模式的一种有益补充。

“阳光检务”可以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提供一种新思路,即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应该科学定位政府的角色,认识到单一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必须注入新鲜活力,可以借鉴西方政府“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经验,在司法公共服务方面寻求行政模式之外的解决办法,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阳光检务”包含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和服务民生的多项内容,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对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民生具有重大意义,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二:宁夏盐池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研究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一直是我国发展壮大的主力军,据国家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 2011 年我国农业人口总数为 65656 万人,占我国人口总数的48.73%。随着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发展,农村群体在自然力差异状况下与城镇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很多农村居民尤其是弱势农村居民处在贫困线边缘,从而产生乞讨、流浪、骗子人员,甚至一些人产生强烈的仇富、仇官、仇政府心理,严重影响我国的安定和谐。因此,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护我国长久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各国政府都已经完成了覆盖全社会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且在不断地发展过程中改善存在的各种问题,像一些典型的福利国家,比如德国、英国、瑞典日本等等,这些国家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1.1.2 研究意义

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在我国经历社会转型、加入 WTO 以后,以灾民临时救济和“五保”供养为主体的传统农村救助制度难以适应转型的新形势,日益凸现缺陷和弊端,比如保障对象有限、标准较低、法律制度不健全、管理落后等。完善我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切实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生活,对于我国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弱势群体的生存权。截至 2012 年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共有 64222万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 47.4%,其中 5340.9万人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相比 2011 年提高 6.3%,农村五保供给人数达到 545.9 万人,传统五保救济和临时救济人数有 62.2万人。可以看出,中国贫困人口基数较大,他们的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会引起很多的社会问题,近几年频繁出现的干群矛盾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因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能够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实现弱势群体的生存权,让经济发展得成果惠及全民。下图为全国低保人数的变化情况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在工业化的进程中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全民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国外并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样一个概念,专门论述西方国家农村社会保障文章的比较少,更多的只是就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的研究,代表人物及观点如下:

(1)英国的社会救助思想及救助内容

英国是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源地,最早可追溯到 1601 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颁布的《济贫法》。19世纪中期,以贫民救济为表现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萌芽阶段。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是英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奠基时期,逐步由以教会为主的贫民施舍变为政府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战结束后,英国政府面临尖锐的社会矛盾,英国政府为了快速恢复国民经济,在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下,颁布历史上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书》,确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了首个“福利国家”。

对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因,各门学派的观点不尽相同。S·伍德(S. Wood)认为,现代化的广泛传播,以及不应在帝国出现的贫困现象是促使社会产生保障制度的最初动因,这个观点得到了大多人的认可。卡尔文·伍达德(Calvin Woodard)提出,传统观念的淘汰以及现实社会的发展之间的转变,是产生保障制度的诱因。英国功利主义学说重要代表人物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573)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中认为,社会财富的增长必须有利于使民众从中得到福利,因此,应该实行有效的财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他在这本书中表达了朴素的社会救助思想。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社会保障主张,把贝弗里奇报告提出的五大社会消极因素中的每一种都改变成为积极因素:变匮乏为自主,变疾病为积极的健康,变无知为一生中持续不断的教育,变悲惨为幸福,变懒惰为创造。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和新保守主义的奠基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F.A.von Hayek,1899-1992)在《立法、法律与自由》一书中阐述了对最低收入者实施保障的观点。在他看来,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就是应对遭受市场影响的弱势群体反抗的有效手段。

第二章 农村低保制度的理论概述

对于相关概念的界定和理论进行准确充足阐述是进行研究的基础条件。由于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是一个与现实紧密联系的问题,因而本文的基本概念解释综合考虑相关研究者下的定义同政策性定义,结合研究内容进行适合界定。同时,本文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以及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理论”为理论基础,增强实证研究的合理性。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社会救助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其中社会救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和目标。因此社会救助的界定上,经常与“救济”、“救荒”等词语纠缠不清。有学者认为,社会救助比后两者包含内容多,它既包括在困难时期的人道主义救助,也包括对平常时期处于弱势人群进行的帮助。费梅平认为,社会救助就是政府以立法和行政法规确定的对遇到疾病、年老、失业、生育、伤残、灾害、死亡或其它风险的成员给予经济、物质和服务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福利制度。苏振芳探讨了社会救助的内涵、外延和特征,并从救济者与被救济者的地位、作用和效果等方面比较了现代化社会救助与历史上的社会救济的区别。

通过国内外学者对“社会救助”所给出的内涵式、外延列举式定义和描述性定义进行分析,可以揭示造成“社会保障”概念模糊性、复合性、交叉性和多义性的原因,以及学界无法按照内涵式而是通过一种崭新的方式—外延式定义,描述性定义加兜底条款的方式来界定社会救助的深刻原因。Eardley(1996)对社会救助制度的定义为:“发达国家通常为缺少足够收入的居民提供有保障的最低资源,这种形式的保障经常被称为“安全网”。国内学者郭捷提出一种相当独到的观点,他认为,中国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在内涵和外延,立法渊源,管理体制,工作程序,提供的形式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不同。因此,《社会救助法草案》不该把法律援助与低保、灾民救助、五保、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一起纳入调整范围。陈良瑾(1994) 将社会救助的概念界定为国家和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给予的救助和临时救助。

对比上述定义,可以发现:Eardley 给出的定义主要是针对社会救助的实践进行总结,而不全完是理论分析的结果。陈良瑾基本上是根据我国民政部部门过去的工作范围确定的定义。然而,上述定义普遍注重物质救助,忽视精神和服务需求。因此,在我们须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救助。而不仅仅是借助专家学者的定义进行条条框框的设计,这样就失去了一定的弹性,不能确保真正需要救助的人能够被纳入到低保的体系当中。

2.2 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2.2.1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

马斯洛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感(亦称为社交需求)、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如下图:

从此理论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经济不仅具有二元经济结构特征,而且也面临发展中国家转化中产生的一些共性问题。我国在 20世纪 70年代以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及先富带动后富的战略发展中,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都有很大的提高,但是贫富差距却依然加大,造成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日趋明显,农村居民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引发了仇富、仇官、仇政府的社会矛盾,为缓解这一矛盾,政府开始建立全方位的保障制度,作为兜底,去解决农村地区绝对贫困人口的最基本生存问题,是解决二元经济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

第三章 盐池县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8

3.1 盐池县区的状况 ........... 18

3.2 盐池县农村低保的政府部门调查 .............. 19

第四章 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经验借鉴 ............. 39

4.1 日本低保政策的成功经验及借鉴作用 .............. 39

4.1.1 日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 39

第五章 完善盐池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建议 ................... 49

5.1 政府层面 .............. 49

5.1.1 加快经济发展 扩大低保范围 ......... 49

5.1.2 完善监督体系 杜绝“关系保” ...... 50

第五章 完善盐池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建议

盐池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主要包括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的确定以及低保资金的筹措、管理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措施,对这几个方面进行合理规划,使设计的低保制度符合盐池县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满足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5.1 政府层面

5.1.1 加快经济发展 扩大低保范围

结合我国现行低保人数的测算办法,低保标准很小的变动都会引起贫困人口规模的巨大变化,有非常大的弹性。有数据调查显示,如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 2009 年的 856 元/人· 年提高 2013 到 1146 元/人· 年后,低保人数会从 3230 万人增加到 5352 万人,表明家庭收入稍有减少,或在非食品方面的开支略有增加,就会有相当一部分非贫困居民达到低保线边缘或以下。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低保资金都来源于中央财政,对于庞大的贫困人口基数来说,人均低保标准基本上难以维持家庭基本开支。

对于盐池县来说,现行低保标准是 105 元/每人每月,根据对盐池县低保户的访谈调查,105元远远低于盐池县的消费标准,是不能够满足低保户的生存需要。 访谈个案8:

王叔叔,盐池县花马池镇下属村村长,他说现在大部分的低保户都是高龄老人或者是残疾人士,根本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所以家庭的一切开支都得花钱,他说,别看盐池县这么一个小县城,消费水平可真是不低。就一个享受低保的老人来说,2 个月吃一袋米、一袋面,一个月下来平均花费 150 左右,就这项基本开支就已经高于每个月的低保了,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基本营养,每月至少要花费 200 元。如果哪天生病或者是发生突然遭遇,肯定应付不了。

结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现实问题,它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生存、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以宁夏盐池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实证研究,运用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和综合分析的方法,综合日本的社会救助理论和国内的社会救助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验这两方面的研究,通过对盐池县低保实施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原因的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为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框架体系的有关政策和建议,旨在为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更好地解决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当前在全国全面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背景下,盐池县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有着重要意义。

文章是针对安宁夏盐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的研究,国内针对贫困人口较多而尚未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中部地区的研究不多,针对宁夏的也只有一篇关于银川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研究,针对县镇的还没有人专门研究。因此在调查对象的选择上是本文的一个创新之处。笔者是通过亲身实地调研,取得当地农村低保实施现状的第一手真实资料,询问当地扶贫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构建本论文框架的,在文献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他的研究都是说明资金分配上实实在在是省市县的三级来源,而在实地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民政局的政策文件上表明盐池县也是三级财政分担,但是具体因为国家财政资金已经能够全面覆盖低保人数,这种实地调研的方法得到的结论具有突破性也是本文的一个特色。而且在己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中,学者们的着眼点主要落在农村社会救助的经验介绍,而本文在分析了盐池县低保实施现状的基础上,以实证分析法测算出盐池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需要保障的人口、保障的资金和保障的标准,并对已经实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现了许多不足,并提出了政策建议。是对现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个综合性、系统性、整体性的研究。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三:西藏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与政府责任研究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 选题背景

从实践看,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地方性的准公共物品,需要政府在其发展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西藏偏远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中,农牧区由于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条件落后,政府应该给予西藏农牧区更多的扶持和援助。县级政府作为西藏偏远地方农牧区义务教育的直接提供和保障者,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虽然中央对西藏的义务教育发展事业的发展做了很多努力和扶持,但是作为直接接触农牧区义务教育的县级政府,在发展和保障义务教育的发展中仍存在很多的责任缺失,找到这些缺失以及剖析造成这些缺失的原因,对于提高县级政府在两藏山区和偏远地区义务教育中的履责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让县级政府确实履行起应承担的义不容辞的义务教育发展中的责任,是提高西藏义务教育质量,发展西藏经济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虽然取得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如:教育质量、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教育均衡等方面还是相对于我国其他地方比较非常落后,经济基础薄弱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在加上教育扫盲比较晚等因素制约了该地区整体教育的发展。总之,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还存在着很多需要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的问题,通过对义务教育发展中政府责任问题的调查研究,有助于推进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的新发展。

1.1.2 选题意义

1.1.2.1理论意义

对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的运行情况进行探讨和分析,从多角度、多层面的对该地区教育经费、教学质量、教育公平、教学资源分配和教育可持续发展等的具体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和深入研究,进一步丰富和论证我国义务教育实施保障机制理论,以及对当前我国整体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制度改革提供事实和理论依据。可以进一步加深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认识。

1.1.2.2实践意义

针对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现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着该地区义务教育存在很多问题,对这些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可具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为政府制定稳定、规范、有效的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借鉴和依据。本研究有助于推动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促进该地教育迈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台阶。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属于经济、文化、教育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普遍较低。这些因素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落后于中国其他地方的教育。接下来就详细分析国内学者对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研究。

(1)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研究现状

国内有关少数民族地区基础义务教育的研究,大概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综合介绍类的,有胡春艳的《浅谈少数民族地区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现状研究》、李霞《瑶山民族教育现状与发展浅析》、琼州大学“海南民族教育探究”课题组的《海南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现状及其发展思路》等,这些都是分析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在稳步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第二,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滞后原因分析的研究。王亮的《多重因素制约下的基础教育服务有效供给?宁夏海原的案例研究》、杨慧桃《制约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对策》、陈其獸《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困惑及出路》等。

第三,有关义务教育发展对策研究的。李云霞《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辽宁省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丁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公共政策分析》、黄正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关键在于实现四大突破》、李娟《少数民族地区城乡教师交流的制度保障研究?以重庆市彭水县为个案》、敖蓉《多项政策措施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这些都是从各个方面来研究如何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

第四,有关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责任研究的。文忠长《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政府责任思考》、徐红林《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以广西为例》、张先状《教育经济化视角下政府的责任和作用》、贾亮《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中的政府责任研究一以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为典型案例》、李帆《教育公平需要政府“重点作为”》等。这些指出基础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部门主要提供能实现供给的相对有效性。

2 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概况

2.1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

2.1.1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我国特有的教育规章制度。是指适龄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这种教育制度一种免费的、具有全民普遍性的教育。 这里的“义务”是指国家必须满足家长对子女教育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也指我国每一个公民平等享有的教育。义务教育还有另外一层含义是指家庭、学校和社会有消除影响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对义务教育有明确的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龄儿童在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并培养有理想,道德,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由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义务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其根本任务是提高全民素质,使儿童,青少年获得德智体美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它还具有平等性、强制性和免费性的三大特征:

(1) 平等性。平等性是义务教育最根本的特点。我国《宪法》和《义务教育法》都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无论民族、性别、阶级和财产收入如何,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人和组织不得进行干预和剥夺。

(2)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强制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这也是社会、学校和家长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适龄儿童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或者不提供相应的学习条件烦人要承担责任;这是义务教育有别于高等教育的重要特点。

(3) 免费性。这是义务教育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免费性就是明确免除义务教育期间学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书费、学杂费等。这就杜绝了适龄儿童因为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现象发生。

综上,平等性是进行全面义务教育的前提;强制性为推广义务教育开展了法律层面的保护;免费性则为义务教育的有效推广提供了物质基础。只有将义务教育的三大特点有机统一,义务教育才能得到更有效的推广实施。

2.2少数民族义务教育中的政府责任

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就是为了保护公民公共利益的实现,以区域划分原则为基础,以强制力为支撑的具有政治统治性质的社会管理组织。广义的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是国家公共权力机关的集合体,包括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它代表着社会的公共权力。狭义的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是指在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政府论》中指出在人类进入政治社会之前,存在着一种“自然状态”,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一切人在人身、自由及财产权上是生而平等的,这些权利存在于政府建立之前,是自然状态下的权利。后来人们采用契约的形式组建政府从而使个人权利得到保护不受侵害,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公共权力,政府就扮演裁判者来确保个人自然权利免受侵害。

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而言,地方政府应主要承担以下责任:法规政策方面,完善民族地区的相关义务教育政策和义务教育法律体系,创造一个有利于义务教育发展的环境;对义务教育公共物品性质而言,应提供基本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来保障所有人能享受到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所有人有平等的入学机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弱势群体而言,提供帮助使其接受教育;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提供多样性的教育服务和保障,进一步扩大个人受教育的自由;因其近似于纯公共物品的特征,地方政府必须承担起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平中承担的责任主要有:建立一套以公平为导向的适合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政策和法律体系;保证义务教育资源的充分供给;制定统一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标准体系;提供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处境不利的人群实行特殊补偿措施;尊重个人的教育选择权,扩大个人教育自由。

3 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8

3.1义务教育质量不够高 ....18

3.2义务教育相关政策的宣传不够 ............19

4 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责任落实状况 ...........21

4.1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政府责任的落实 ......21

4.2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政府责任落实中的不足 ............24

5 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责任强化对策建议 .............29

5.1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科学规划的责任 ...........29

5.2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投入监管责任 .........31

5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责任强化对策建议

5.1强化政府在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科学规划的责任

5.1.1 软硬件同步发展,提升办学水平

第一,加大“硬件”投入。在地委及行署的高度重视和县委的加大投入,为各学校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高档的教学办公楼,使地区各学校的硬件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地区很多学校成为师生、家长青睐教育的基地。各乡镇(社区)党组织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想尽办法新建、改扩建了基层教学点,添置电脑、多媒体、摄像机、音响等教学活动设备,使地区各乡镇基层学校的硬件条件有了质的变化,使教学环境有了明确改观。

第二,提升“软件”水平。抓好硬件设施的同时,狠抓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软件水平。日喀则地区地委、行署及教育行政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努力营造教师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聘请知名专家和学者来我校讲学,返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作为重点学校的讲师团成员,使地区各级学校的师资质量得到提高,为更好地发挥学校职能作用提供了保障。贯彻好中央西藏第五次工作座谈会精神,地区各级领导把各学校的教学情况必须按科学发展观来引领义务教育的发展。地委、行署及教育相关部门必须实施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软硬件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名誉和水平。

6 结语

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失衡,表现在教育发展的各个阶段。通过全面推进区域间学校保障性投入制度、合理调整师资结构、完善教育体制改革等方式,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的规模效益和整体办学水平,改善以往义务教育诸多弊端,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等基础教育较为薄弱地区,客观存在的地区、城乡和学校差别导致了义务教育发展出现停滞不前现象。更要探索强化基础教育公共物品的地位,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并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进行重点倾斜等模式,推动义务教育稳步有序的发展。面对十二五教育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日喀则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必须坚持为日喀则地区社会发展、扫盲和普九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必须同日喀则地区区情和教育环境的整合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坚定变革的信心,借鉴和利用内地发达地区的先进成果与有益经验,紧密联系当地实情,实现教学发展与管理方法的优化组合,做出义务教育革新的有益探索。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而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型发展的理想,推动日喀则地区社会与经济的全面发展。

由于研究民族自治地方义务教育发展与政府责任的文献成果较少,再加上研究西藏地区义务教育与政府责任是一个前辈们很少有研究突破的新兴领域,因此收集掌握的资料数据,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远远不够,加之本人水平有限,文中缺点和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四:南岳古镇的保护性再利用研究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古镇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先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同时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古镇在历史的长河中积累了丰富的物质与精神方面的遗产,这些遗产是历史的见证者,具有深厚的价值,因此需要我们对古镇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进行保护,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古镇一些传统的功能开始不适应时代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古镇逐渐走向衰落。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一方面,为了地方特色的发展与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地方政府明确认识到对其重要载体的历史文化村镇进行保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地方在经济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对古城、古街、古村镇进行不可逆的拆、迁、废、弃,导致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大量消失和毁灭。因此,如何协调好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好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成为了现阶段历史文化村镇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之一。

我国大部分历史文化村镇都经历了一个从破坏到保护,再到保护性再利用的过程。如何处理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是古镇保护性再利用能否成功有效的关键,目前各地的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性再利用实践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而失败的共有特点是因为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失衡,从而导致了我国部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在失控的旅游开发中遭到破坏,这是造成目前南岳古镇保护性再利用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南岳古镇历史悠久,是佛道儒文化的荟萃之地,保存着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今的南岳古镇虽是作为衡山风景名胜区的景区之一, 更是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为了追求地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当地政府保护意识存在偏差,在治理的过程中,往往借保护之名,大力搞开发,把南岳古镇当成纯旅游产品,使得南岳古镇一些形态与文脉遭到了巨大的破坏,所以地方政府如何采取措施摆脱现今南岳古镇保护性再利用过程中的困境已越来越受到当地民众的关注。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对于历史城镇的保护,国外很早就开始关注,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法国就开始公布实施《风景名胜地保护法》,提出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等特色的地点和天然纪念物(包含小城镇和村落、风景区、自然保护区)作为保护对象保护起来注。

1.2.1.1 历史城镇保护研究的三次思潮 世界范围内的的历史城镇保护的研究发展过程是一个从局部到整体,从物质到精神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从历史街区保护研究中形成的三次思潮体现出来。

第一次思潮发生在 1930 年前后,是单纯进行保护的研究阶段。保护的重点为单个的古建筑或者古遗迹,并以立法保护为主,如 1913 年英国颁布实施的《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这一阶段以对古建筑物进行修缮保护为主,很少进行功能转变加以利用,所以属于静态性研究阶段。

第二次思潮存在于 1930年到1970年之间,是保护利用相结合的阶段。保护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单个的建筑体,而扩展为建筑群、历史街区等,如 1962 年法国公布的《历史街区保护法》就体现了这一点。这是文物古迹保护的一个重大的转折阶段,从此由静态性研究转变为对地区功能进行研究保护的动态性研究阶段。

第三次思潮形成于 1970年以后,各国保护工作都发展到保护与延续古城风貌阶段,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个时期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取得了很大的研究成果,如《内罗毕建议》、《华盛顿宪章》、《威尼斯宪章》等。这个阶段古城风貌的保持不再仅限于学术界,各地方政府官员也把此当作提高政绩的重要课题。如为保持巴黎传统风貌,其市长希拉克就曾断然停建几处大型现代工程。

1.2.1.2 历史城镇保护中的主体与客体研究

历史城镇保护涉及多个主体。温伯格(Weinberg,1979)认为私人、公共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是历史城镇保护中的主体,并在的保护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从这一角度考虑可将历史城镇保护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类:(1)地方政府主导型,其优势是能在私人及社区保护所不能企及的范围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能注重公共利益与开发利益间的平衡与取舍;(2)民间非盈利型,其优势是在公共资金不足时,能尽可能多地吸收公众及私营机构的投资,调动其再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积极性;(3)市场盈利型,其优势是能把占有良好区位的、原有功能设施已不敷使用的古建筑适当地再利用起来,力图得到更大的经济回报。这三种历史保护类型的目的分别侧重于社区稳定、保护个人财产利益和促进房地产开发。

第二章 理论基础研究

2.1 概念界定

2.1.1 南岳古镇

2.1.1.1 历史文化名镇

我国历史文化名镇的评定工作是由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共同组织进行的,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一起公布,指的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注历史文化名镇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我国不同地域、民族、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构成与推进的历史过程,是对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族风俗、传统建筑风貌以及原始空间形态的真实再现,所以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利用价值。

我国的历史文化名镇主要参照 2008 年 4 月 2 日国务院第 3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保护管理,要求已获得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的镇由地方升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方面的工作,并负责及时查处违反保护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其采取的是动态管理方案,已获得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的镇必须不定期地接受建设部及国家文物局的检查审核,若因为保护工作不到位而不再具备成为历史文化名镇的城镇,将撤销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称号。

2.1.1.2 南岳古镇范围界定

南岳古镇是湖南省的历史文化名镇,其又称岳市四街,是由香市发展而成的一个古集镇。从唐宋时期开始,南岳古镇便是一个商贾云集之地,素有千年古镇之称。从地理位置来看,南岳古镇位于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南,湘江之西北的湘中丘陵山区。其地处东径112°45′~112°50′,北纬 27°12′~27°40′之间,坐落在五岳独秀的南岳衡山脚下,是典型的山麓城镇;从行政区划上来说,南岳古镇位于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的中心位置。其总面积有 72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6 个居委会,总人口约为 5.85万人,1995年被定为湖南省小城镇建设重点示范镇。随着经济的发展,南岳古镇也在改革开放中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前进,如今的南岳古镇,已经有了水泥马路、层楼高耸的新街与青石板路、楼阁古朴的旧街之分。

2.2 相关理论

2.2.1 公共产品理论

在经济学中,界定一种产品或者服务是否为公共产品,主要根据两个标准:收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1)非排他性。即只要是公共产品,因为从技术上加以排除几乎不可能或者排除成本很高,所以不管由谁提供,也不管其意愿如何,都不能阻止其他人使用该产品或从中收益;(2)非竞争性。即在现有的公共产品供给上,新增消费者不需增加供给成本,也就是所谓的边际生产成本为零,而且任何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影响其他人同时享有该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个人无法调节消费数量和质量,其边际拥挤成本也为零。

根据以上两个标准可以把物品划分为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纯公共产品(如国防、灯塔等)、既不具有非排他性也不具有非竞争性的私人产品(如衣服、食品等)、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两者只具备其一的准公共产品。其中准公共产品还可以细分为具有非排他性的拥挤型准公共产品(如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等)和具有非竞争性的俱乐部型公共产品(如电力、自来水等)。本文所研究的对象--南岳古镇就属于非排他性的拥挤型准公共产品。由于准公共产品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提供的过程中可能会带来“外部效应”问题,所以其既不能像纯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来支付成本,也不能像私人产品那样完全由市场来提供,而我国的第三部门大多属于半官半民性,也不适合由其提供,所以应该选择公共产品供给的第四条道路--PPP 模式。

PPP 模式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以合作的关系相互协作的结果,其具有四个鲜明的特征:双主体供给、政企分开、代理运行机制、效率与公平兼顾。PPP 模式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在于:(1)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具有很强的为市场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2)私营经济发展势头好,具有雄厚的资金、优秀的人才、领先的技术以及良好的管理水平;(3)市场经济发展有序,政府和企业都必须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和解决问题;(4)公共部门管理水平较高,具备科学的分析手段和工具。从我国发展的现状来看,已经充分具备了以上 PPP 模式存在的客观基础,所以对于南岳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类的公共产品服务供给,可以采用政府立项、招投标,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生产的方式来进行。

第三章 南岳古镇保护性再利用的现状分析 ......................... 21

3.1 南岳古镇保护性再利用的背景 ............ 21

3.1.1 南岳古镇的发展历程 ........................ 21

3.1.2 南岳古镇存在的历史价值 ................. 22

第四章 国内外相关经验借鉴 ................. 40

4.1 云南丽江束河古镇发展模式 ............ 40

4.1.1 束河模式的概况 ........... 40

4.1.2 束河模式的主要经验 .................... 41

第五章 进一步促进古镇保护性再利用发展的对策探讨 ............. 49

5.1 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 ............. 49

5.1.1 加强保护观念的宣传教育 ................. 49

第五章 进一步促进古镇保护性再利用发展的对策探讨

5.1 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

保护不能只看眼前,而应该为南岳古镇的长远保护工作着想。当前古镇保护工作中许多不和谐因素的出现都是因为观念上的偏差导致的,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古镇保护的重要性,或者是意识到了但在保护中采用的错误的方法再进行保护工作,结果不仅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反而还对已有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了破坏。因此,为了要进一步促进古镇保护性再利用的发展,就应该纠正现在所存在的观念偏差,树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古镇经营理念。

5.1.1 加强保护观念的宣传教育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树立可持续发展保护观念必要性的认识。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新建的建筑比世界新建建筑总量的十分之四还要多,南岳区的新建筑这几年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来。这些充满现代特色的新建筑毫无疑问地对古镇原有的空间布局、历史风貌等保护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若不能正确处理好新旧之间的关系,采取有力的措施来防止建设性破坏,那么就会犯历史性的错误。所以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这样的一个观点:只有把古镇留存下来的这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了,才能保持古镇的特色不被历史消磨掉,这样才能使更多的人知道并关注南岳古镇,从而使古镇的名气更大,让古镇有更好的发展,这样就是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若任由南岳古镇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被同化,那么可以预见一个毫无特色的小城镇最终也就只能默默无闻了。当前许多老专家,他们为了保护这些历史留给我们的灿烂文化遗产,惊颤不顾自己年老体弱,还在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奔走疾呼。这些人都是我们宣传古镇保护思想的榜样,学习和宣扬他们的事迹,能让我们知道在古镇保护中我们能怎样贡献我们的力量,从而更好地为保护南岳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尽责尽力。

结论

历史文化名镇是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是过去历史的见证者;历史文化名镇同时也是我国城镇建设发展中的一部分,是将来发展的创造者。保护性再利用的概念本身体现了保护与利用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我们建立起了科学发展观,即将古镇不再看作一个静止,一成不变的非生命体,而是理解为从过去到现在,并继续走向未来的逐步发展的生命过程。本论文的创新成果将有利于为辩证地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恰当处理保护与利用这一对矛盾提供了基础理论。

本文通过对南岳古镇保护性再利用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在我国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重视的大背景下,通过现实与理论上的分析,提出南岳古镇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再利用。当前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遗产保护研究成果,虽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都侧重于从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等技术角度进行分析,对从地方政府作用的角度方面研究涉及得比较少,本文则弥补了这个缺陷,主要从政府作用的角度来研究古镇的保护性再利用。

(2)南岳古镇的保护性再利用其实就是对其保存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再利用,从政府的角度出发研究,那么就需要对文化遗产这类准公共产品有个清晰的认识,即合理的提供与使用不会对别人产生影响,若使用过度就会带来负外部性。因此为了古镇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政府与市场以合作的方式来提供这类公共产品,同时发挥公民参与古镇保护性再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并以公民为中心,建立一个服务型政府。

(3)南岳古镇历史悠久,从古至今留下了许多灿烂的历史文化遗产,形态上有“十字”方街、明清寺庙古建筑群;文脉方面有佛道儒三教并存、寿文化、书院文化以及独特的风俗民情等,从而具备了古镇进行保护性再利用的前提条件。地方政府在保护性再利用中发挥着宣传教育、制定保护规划、制定政策法规、筹集保护资金、组织协调的作用。在政府积极作用下,当前古镇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过于利用而疏于保护所产生的问题和保留完好却疏于利用所产生的问题。通过走访调查,对古镇保护性再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得出引发问题的根源在于保护观念的偏差、保护机制的不健全、保护资金的短缺以及公民参与的不足。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五:地方重大决策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以F水电站为例

第 1 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1.1.1 研究背景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迅猛发展,同时,中国社会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结构转轨,体制转型,城市化进程发展加快。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地方上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项目的投资力度,大力开发各种项目,全国的在建工程项目基数也不断增加。但是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又易于使各种社会矛盾积聚与激化。2000 年以来,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在中国频繁的发生,从 1993 年至 2003 年期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 1万起激增加到6万起之多,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近几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更是有增无减,规模日益扩大,表现方式更具暴力性。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报告,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社会冲突主要围绕征地拆迁、劳资关系和环境保护三大问题,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50%左右,环境污染加上劳资关系问题导致的群体事件占到 30%左右,其他的约占 20%左右,环境保护问题日益成为社会问题。

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 2012 年昆明对二甲苯项目(昆明 PX 项目)决定把中石油炼油项目设在在云南安宁市草铺工业园区。中石油的炼油项目每年产量可达到 1000 万吨,云南 2012 年成品油的消费量就已经超过 1000 万吨,因此该项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西南地区特别是云南成品油运输距离大、成本高的问题。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 2013 年 1 月就已经获得了国家的核准。但是却一直未正式对外公布该项目的具体情况,昆明市政府表示有关方面就有关项目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咨询和科学论证,却没有透露在论证期间是否举行过听证会征询公众意见,只是说,项目得到了“国家、省各级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公众对此极为关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政府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公众又缺乏参与渠道,公众的意见不能充分表达。导致在2013年5月4日,近3000名昆明市民聚集在昆明市中心的南屏广场,抗议即将在昆明安宁新建的PX炼油项目,最终昆明PX项目被搁浅。

1.2 文献综述与研究框架

1.2.1 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关于风险社会理论的研究和应用最早起源于 80、90 年代的德国,当时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出版了引起世界范围关注的一本书——《风险社会》。本论文研究选择了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西方最有代表性的风险和社会风险观点。1986 年,乌尔里希?贝克在他的风险社会理论中把风险定义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贝克的理论指出我们正处于从古典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变过程中,也就是说,我们正处在从传统现代性向反思现代性的转变过程中。并且这种转型是全球性的悄悄进行。斯科特?拉什和维尔德韦斯在《风险与文化》一书中提出在当代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外部负效应所造成的风险可能已经有所降低,人们之所以认为风险加剧了,是因为人们的认知理解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他们从文化的视角阐释了什么是自然风险、社会政治风险以及经济风险。吉登斯基于现代性来探究风险社会,当今社会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风险是源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它是现代性发展的产物。同时吉登斯也指出风险社会的两种属性,即“风险一方面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我们所面对的各种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又使我们的注意力转向这些风险所伴生的各种机会。”

风险社会理论从生态风险角度,文化风险角度,主观与客观主义角度,风险问题的研究范式角度等召开研究。生态风险社会理论,代表性人物如贝克,认为风险是技术应用对环境造成的威胁;文化风险社会理论,即文化建构论。代表性人物如玛丽?道格拉斯、威尔德韦斯和斯科特?拉什,认为风险社会终将过去,风险文化时代即将到来;主观、客观主义风险社会理论根据风险的性质将风险社会研究划分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两种视角。客观主义风险社会理论,代表人物如贝克、吉登斯、沃特?阿赫特贝格等,认为“风险社会不是一种可以选择或拒绝的选择。它产生于不考虑其后果的自发性现代化的势不可挡的运动中。”主观主义风险社会理论,代表人物如玛丽?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认为风险社会是人们主观意识的产物。

第 2 章 地方重大决策与社会稳定风险:理论相关性问题分析

2.1 地方重大决策:范围与运行

2.1.1 地方重大决策的过程与机制

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机关,其职责之一就是行政决策。决策是“政府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基础,任何一个国家确定以及实现其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都是要通过其政府的决策和决策的实施体现,政府决策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的兴衰成败和群众的安危祸福。”政府决策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科学的,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而发展的。

政府的决策尤其是重大决策会改变原有的利益格局,打破原有的平衡协调关系,从而伴随着一定的社会风险。因此,政府的决策应该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规范化程序进行,使政府决策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实际情况。

过程是指事物发展所要经过的程序,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借指事物的内在工作方式。重大决策的过程与机制是指重大决策的作出所要经过的程序以及其产生的工作方式,包括有关构成部分的相互联系以及各种变化的相互关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出重大决策议案。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行政部门在有了重大决策的意向后,首先应该起草重大决策建议稿,并向地方政府的上级主管部门陈诉并报告,说明做出此项决策的理由以及决策的内容。

(2)调查研究。重大决策的地方政府承办单位应当对决策事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搜集决策所需要的各类信息,并提出决策可行性方案。调查研究的对象包括与重大决策事项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当地人大政协,与决策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与决策的相关群众以及利益群体等。调查研究的内容包括所决策事项的运行条件,可能引发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等。在调研结束后,决策承办单位需要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并拟定多个可供选择的决策执行方案。

(3)公众参与。只有地方政府参与而没有公众参与的决策是片面的,在确定决策方案草案后,除了涉及到依法不能对外公布的信息外,重大决策方案草案应该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布,就决策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决策承办部门可以通过听证会、民意调查或者走访的形式了解和搜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归纳和总结,撰写分析报告。

2.2 地方重大决策中的社会稳定风险问题

2.2.1 地方重大决策中的一般问题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的决策机制逐步科学化和民主化,决策的质量也不断的提高,地方政府建立起重大决策的运行程序。但在现实的决策实例中,如前面提到的昆明对二甲苯项目的决策中就还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决策程序虽然建立,但还不完善,不规范。科学的重大决策的运行机制包括提出重大决策议案、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结果公布等环节。但在实际的情况中,如果昆明对二甲苯项目从提出到最终落实,都经过严格的决策程序,必然会造成决策的成本上升,延长决策时间。决策的各个环节没有被严格的一一执行甚至被忽略,没有经过严密的调查分析,没有经过专业的论证,没有动员广泛的公众参与等即进行决策,决策的随意性较大,由政府领导凭借经验甚至主观设想做出最终决策。

第二,决策的透明化程度不够,公众参与程度低。虽然政府的政务公开早就已经推行,从政府的决策的立项到决策的公布都应该以有效的方式公布于众,但给公众留下的印象就是最终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知道决策的最终结果,其他环节却知之甚少。昆明市政府曾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昆明对二甲苯项目经过最严格审查审核,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但这种“只见调查结果不见调查过程细节”的回应并未释疑,最后只向社会公共公布决策的最终结论。同时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会涉及到当地利益和资源的分配,公众参与程度低,有可能导致公众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利益受到损害而在决策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受到公众的阻力,甚至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冲突。在昆明市民得知昆明对二甲苯项目后即示威游行表示抗议。

第三,决策目标的合理性不够。为了提高政府部门的效能,对政府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开展了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的主体是上级政府部门而不是广大的社会公众,这将导致政府领导集中于任期内的经济发展和建设项目上,大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忽视社会发展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忽视广大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昆明对二甲苯项目建成后将拉动昆明乃至云南上千亿的国内生产总值,决策的制定更多的是考虑领导个人的政治资本和政治前途,以及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决策目标不能合理做出,甚至出现相违背的情况。

第3章 地方重大决策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F水电站为例...............16

3.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机制:以 F 水电站为例 ...............16

3.1.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框架...........16

3.1.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运行:以 F 水电站为例..............19

第4章 健全地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政策建议..........26

4.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指标与要素................26

4.1.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标体系.........26

第5章 结论.................30

第 4 章 健全地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政策建议

4.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指标与要素

4.1.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标体系

一份可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形成离不开科学、准确的指标体系的设置,结合F水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内容,F水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由宏观环境指标和微观的项目指标两部分构成。宏观环境指标由政治风险指标,经济风险指标,社会风险指标、态度价值观风险指标以及生态环境风险指标五个方面构成。

1、政治风险指标:主要由政府的廉洁状况、公众满意程度构成。政府的廉洁状况:一定时间内政府官员贪污腐败案件数量上升率,贪污腐败案涉案人数占政府行政人员的比例数;公众满意程度:一定时间内群体性事件数量(包括信访、游行、示威、静坐等)的上升率,一定时间内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行政投诉数量上升率。

2、经济风险指标:主要包括当地经济总量、政府财政收入与支出、居民人均收入、贫富差距构成。

3、社会风险指标:主要由贫富差距、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和弱势群体指标构成。贫富差距:基尼系数,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比;社会治安:一定时期内每万人中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和社会治安案件数量;突发事件发生率;弱势群体:农民工工资拖欠率。

4、态度价值观风险指标: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5、生态环境风险指标:主要由环境污染率和生态破坏率构成。 微观的项目本身所涉及的指标主要从项目的社会性,可行性,可控性以及协调性来评估。

第 5 章 结论

我们知道经济在快速发展的时期,政府在选择经济增长与保障民生、 经济增长与保障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之间,有时候确实处于“两难境地”。可能预期目标原是想解决某种社会矛盾,后果却造成另一种社会矛盾的增加。例如,为了保持经济的增长,政府加大当地的投资力度,上大量项目。政府的初衷本来是想迅速增加社会财富,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但结果却是事与愿违,上的项目不仅没有给群众带来实惠,而且还影响了群众切身利益,给社会稳定埋下了极大风险的。这种偏离了发展目标、损害公众利益的经济增长项目就需要重新评估。

建立和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可以确保决策的制定和项目的规划充分吸收群众意见,极大地降低了社会风险。可是要真正做到科学决策,能够切实的反映民意、传达民声,保障公众权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六:公共政策制定中民意征求机制研究——基于对“新交通政策”事件的考察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公共政策是政府及其行政部门为公民提供公共性产品及服务、管理社会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其实质体现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对公共利益的有效分配或增进,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共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促使国家繁荣发展。因而在现今的社会主义社会背景下,要想体现出社会公平与正义、满足民众公共利益需求及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公共政策,那都应该要实现民意征求。

长期以来,我国公众利益的表达都是由政府内部权力决策者通过对有所限度的民意调査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把提炼出的他们所认为的能满足民众公共利益的因子输入到公共政策中去,因此我国公共决策突显出 “内输入”的方式。这种“内输入”造就我国的公众利益表达都是由党组织和政府内部的决策者来审夺和认定的,使其成为一场权力精英们的政治角逐,而不是公民意求下的社会互动和博弈。这也使得公共政策的制定多数取决于权利决策人的意志,不乏“闭门造车”之嫌,缺乏参与性与开放性。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民意征求的重要性逐渐突出,且影响的程度也不能小觑。

根据我国十七大报告中提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我国民主政治要求容许社会中多元民意的同时存在与自由表达,赞同社会中不同的民意通过博弈进入政策制定的议程,最终使多数人的民意完美的体现在政策中。因而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看,公共政策制定须以服从民意为最终目标,征求民意是政府决策的基本首要,也是政策调整、细化、具体的根本依据。从目前学术界相关成果来看,虽然对民意、民意表达和公共政策制定的问题,已有不少硕果,但是论述公共政策与民意征求之间的研究却较少。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民意研究的发展状况

国外民意的相关研究源于以文化传播为基础的民意观的兴起。十六世纪,欧洲伴随着报纸杂志盛行,新观念、新思想打破传统风靡传播,民意观念益受重视,意大利的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还将“民意”赋予了现代政治的色彩。十八世纪,很多具有影响力的人物都赞同公众意见,田波尔和莎士比亚甚至在其作品中屡次提到公众意见的重要性。法国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公众意见,即民意(Opinino Publique)的概念,卢梭把民意分为两类,“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么就只是一部分人的”。将“公意”与“多数人政治”及“公意”与“政府代表决策”的相关关系做了精确的专研。十九世纪末,欧美的学术界亦开始对民意、民意表达做系统的分析与研究。自李普曼的《舆论学》开始,欧美的民意研究有了新层次的探索——开始慢慢与传播学、舆论学、组织行为学乃至社会心理学交织,逐渐向多元化、多科学的交叉性的现代科学迈进,这一阶段因而产出了大量通过实践论证与广泛认同的理论硕果,主要著作包括有罗伯特.E.帕克的《移民报刊及其控制》(1922)、卡尔·霍夫兰的《传播与说服》(1953)、马歇尔·麦克卢汉的《理解媒介》(1964)等,这些研究成果的获取与当时欧美发达的传播环境、选举制度以及民意测验的发展分不开。

从二十世纪起,民意测验得到欧美社会的重视,民意测验的参与机构和内容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展,其方法也不断完善健全。1935 年,乔治·盖洛普创立盖洛普民意测验并成立民意测验所;同年的十月其把所收集的民意资料提供给当地的报社,至此创建科学测量民意的先例。而今欧美国家民意调查已被广泛运用。随着民意调查的发展,民意研究也有深层次的发展,有的学者将国外的民意研究分为萌芽期(1934年前)、成长期(1935年至1959 年)、成熟期(1960年至今)。

第 2 章 民意表达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的和公民民主意识的提升,公共政策制定及民意表达在日常的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逐渐突出,如何高效地引导民众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是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面临的一大困境。因而,在此有必要对民意、民意表达及公共政策制定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厘清。

2.1 公共政策及制定的内涵

2.1.1 公共政策的内涵

公共政策作为政府部门输入社会的公共产品,是行政学重要的研究领域。一般而言,学术界将现代政策科学诞生的标志鉴定为美国学者哈罗德·D·拉斯维尔和丹尼尔·勒纳撰写的《政策科学》。随着对“公共政策”六十多年的研究,其跨学科的特征,深受学术界学者们的普遍重视。由于国内外学者在研究理论、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在公共政策的理解和认知上分歧性颇大。目前对公共政策概念的界定大致情况下有如下几种:

1.从利益分配角度来解读

被誉为首位方法论学者的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就将功利论运用到解读公共政策上来,他认为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手段努力促成“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要求政府回答“谁从中受益?”间接阐述公共决策达成的目标即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杰里米·边沁的解读为后世学者的研究奠定基础。

2.从行为规则及制度视角来认知

伍启元教授强调,“公共政策是政府行政部门所采取的对公私行动的指南”;学者张金马则提出,“公共政策是党和政府部门采取用以规范、指导团体和个人的行动指南”;这些都是从制度视角上强调了公共政策是政府引导的集体行动的协议,这种协议也可称之为制度,“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陈振明从规范及规则角度对公共政策进行读解,提出公共政策是“政府或执政党及其他政治性团体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社会管理目标所采取的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律、规章、条例、措施等的总称”,其强调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的公共政策具有的规范性、过程性、针对性及时效性等特征。

2.2 民意及民意征求内涵的理解

2.2.1 民意

想要真正的理解民意的内涵,首要就是对民意概念有深刻的理解,本文就从概念和结构入手剖析民意的深层内涵。 1.民意的概念

民意的英文为“Public Opinion”,在新华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民众的意愿”,民意的概念源于中国,近现代却在西方被广泛使用和发展。其中,法国学者卢梭较早使用“民意”一词,他对民意的相关研究对后世参考较多,影响较大。

美国学者詹姆斯·伯恩斯较明白地指出民意的本质,“民意具有稳定性、流动性、潜在性、约制性、一致性、或两极分化的特征”。德国学者加尔夫定义民意为:“是一个国家的大多数公民,每人反省或实际了解某件事所得到的判断后,许多人的公识。”

中国学者程世寿认为“民意是人民意识、精神、愿望和意志的总和,作为社会真理的坐标,是判定社会问题真理性的尺度。”而学者刘建明提出,“民意是人民意识、精神、愿望和意志的总合,是社会的主导意见。”

目前,我们称“在人数上多于未表达意见与持反对意见的人数和”的民意为主流民意。而称民众个体或单个个体的民意表达为个人民意,个人民意的某些观点并不一定为真民意,因而公共政策的制定须以主流民意为依归。

在此,笔者认为,民意是指全体公民共同的意愿,是社会上多数人的一种综合性意见,是相当数量的群体针对某一重要问题相对稳定的意见,是指在特定历史阶段、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公民对于某种重要社会问题的态度和意见的总称。

第3章 基于“新交通政策”事件看民意征求机制的构建............18

3.1“新交通政策”事件......18

3.1.1“新交通政策”事件始末..............18

3.1.2“新交通政策”事件引发的思考..............19

第4章 “新交通政策”事件折射出民意征求存在的问题.............25

4.1民意与公共政策制定关系研究............25

4.1.1 民意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25

第5章 构建完善的民意征求机制..............33

5.1健全民意采集平台与机制,拓宽民意征求的形式与渠道.............33

5.1.1 健全民意采集平台...............33

第 5 章 构建完善的民意征求机制

我国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民意征求的发展水平仍较低,且存在公民参与民意征求能力不足、参与的渠道短缺和相关法律机制缺失等问题。并通过前文对“新交通政策”事件凸显问题的诠释,结合我国当前民意征求的现实情况,对构建民意征求体系机制的路径提出如下建议。

5.1 健全民意采集平台与机制,拓宽民意征求的形式与渠道

5.1.1 健全民意采集平台

1.重视以互联网为主,积极开拓电子政务

随着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时代的来到,这也为民意征求在发展史上带来一次空前的飞跃的机会。“新交通政策”事件中民众通过论坛、微博、微信等形式集中民意,发动行动,不仅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共政策,而且显现互联网对征集民意的强大力量。2002 年,我国国务院信息办的成立标志着电子政务工作的正式起航。随后,计算机的大量普及和民众参与公共政策的意识及水平不断提升使电子政务得到了空前发展,网络逐渐成为新时代公民表达民意的主导方式。

政府官方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平台,是公民获取政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随着互联网平台的运用,民众可越过过去的信息不畅直接参与民意征求,从而打破过去的信息垄断及公民与政府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前提下,我国积极拓宽电子政务的应用,对促使民意征集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和决策公开的意义重大。笔者认为推进互联网平台运用的做法:一是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的保障体系,用法律规章来确保电子政务网站的日常运转,为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互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不断加大互联网民意征求的影响力,若有新政的出台,都需在各大相关的网站做宣传与有针对性的民意问卷调查,拓宽互联网民意征集的影响力。

结论

民主社会不断发展,听取社情、采纳民意已然成为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可逆袭的趋势,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前征求民意成为我国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彰显社会主义公平与公正的重要内容。

民意征求的核心是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公众通过与政府的对话与沟通来参与政策制定,因此,在社会管理中,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必须通过一个渠道畅通、制度健全和运作有序的民意征求机制来实现。

近年来,虽然我国各级政府在加强公民参与建设、健全民意征求机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具有一定示范意义,主要表现为:各级政府先后搭建起与民众的多种沟通平台和多样采集渠道、政府征集民意的水平不断得到提升、经验也不断得到累积。通过积累的经验启示:第一,政府必定要主动积极地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做好民意征求的相关工作。第二,政府必定要善于分析社会问题、真切考虑公众利益。第三,政府征求民意还要审视有效性,使公民感受参与的意义。然而在严格的意义上,当代我国民意征求机制尚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本文透过“新交通政策”事件所折射出民意征求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公民与政府两个层面来具体分析,公民层面上表现为:参与意愿淡薄、参与能力参差不齐、公民参与民意征求的效果大多不佳;而从政府层面主要表现为:政府对民意征求的支持度不够、政府征求民意的时间设置不当、支持民意征求的相关法律和制度缺失民意征求机制的不健全,沟通渠道不畅、政府信息公开不足,决策过程不透明、民意征集与政策制定脱节。因此,要完善和健全公共政策制定中民意征求机制,首先就要健全民意采集平台与机制,拓宽其相关渠道;再次要健全民意征求实施机制,注重征求的实效;最后优化民意征求的保障机制,增强民意征求的持续与有效。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七:转型时期中国行政组织文化建设问题研究

第一章 行政组织文化研究的理论背景和理论渊源

20 世纪 80 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来临,管理学界出现了对文化研究的热潮,在同一时期,日本企业的迅速崛起使得组织文化成为管理学界的显学。随着对组织文化研究的深入,文化在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文化理论和研究方法被应用到管理学的研究中,这使得管理学的文化主义范式逐步从萌芽状态走向成熟,管理学迎来了继科学主义范式、人本主义范式之后的第三个范式——文化主义范式。

行政组织文化研究就是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产生的。行政组织文化是一种亚文化,其范式概念都源于文化和组织文化,乃至其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等也都来源于组织文化,因此有必要再对行政组织文化的理论进行阐释之前,对文化和组织文化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以及组织文化与行政管理的关系进行说明。

一、行政组织文化研究的理论背景

管理学的范式概念源于托马斯.库恩的科学哲学理论,范式是由从事某种特定学科的科学家们在这一学科领域内所共有的世界观、共识和基本观点构成的。其本义是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按照管理学家们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按一定的路径进行的,会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尽管管理学家们对于组织及其管理中的范式性质和种类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可以把管理学范式理解为是在管理学研究和实践中能够被人们广泛接受的、具有典式意义的理论架构或模式。从管理学范式所追求的目标来看,可归纳为追求使管理更有效率的科学主义范式和追求使管理更加人性的人本主义范式。各种不同的管理学派基本都可归于对立的两大范式之下。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的二元对立边界在组织文化崛起的后官僚时代日益变得模糊,新兴的文化主义范式可以超越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的对立,管理学的文化主义范式是既科学主义维度和人本主义维度的第三种维度,具有重要的方法论的意义。

文化主义范式确立的意义不仅在于在为管理学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更为重要的是它为当代管理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论思想。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存在于一定的文化环境中,是一种文化的存在。因此,管理学的研究必须重视文化因素,把文化放在研究的框架之中,充分考虑人的文化本性与组织行为的关系。当然,它并不是要排斥其它的研究范式,而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科学会足以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的进一步综合。

二、行政组织文化的理论渊源

行政组织文化是文化的亚文化,同时也是国家文化和组织文化的亚文化。行政组织文化本身并不具有范式,其范式基本都来自于文化、民族文化和组织文化。因此,在本文对行政组织文化展开具体的研究之前,有必要对行政组织的理论渊源进行追溯,以利于厘清行政组织文化的概念,明晰行政组织文化的内涵,扩宽行政组织文化的研究视野,丰富行政组织文化的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

(一)文化

1.文化的概念

每个组织都有一个文化,它是对组织的核心工作以及组织内部人际关系的一种持久稳定的思维模式。文化对于组织的意义就如同人格对于一个人的意义。它是累积的、渐变的、缓慢的和不可见的,但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对组织而言。

2.文化的内涵

在商界,“企业文化”是一个热点话题。通俗书籍大幅描述 IBM和惠普公司如何强调团体工作的卓越性,从而使它们获得了较之于机械主义和个人主义对手们一种竞争优势。研究这一主题的人是那些开始竞相提出组织文化和定义并设法更精确地阐述其定义的学者们。埃德加.H.沙因致力于组织文化与领导权的研究。他将文化的内涵概况为:

(1)行为规则:观察到的当人们互动的行为规律,例如所用的语言和围绕顺从和举止的仪式。

(2)信奉的价值观:团体宣传要设法实现的一系列公开声明的原则和价值观,比如“产品质量”或“价格领导”。

(3)团体规范:工作团体中形成的隐含的标准和价值观,比如霍桑研究中,接线工作室的工人们形成的“公平薪酬、公平工作”的特殊规范。

(4)正式哲学:指导团体在面对股东、雇员、顾客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采用的广泛的政策和意识形态原则,比如公众熟知的惠普公司的“惠普之道”。

(5)游戏规则:组织中运行的未写明的规则,新来者要成为一个被接受的成员所必须知道的“内情”和“这里做事的方式”。

(6)气氛:一个团体通过物理布局和组织成员与彼此、顾客或其他局外人互动的方式所传递给人的感觉。

第二章 行政组织文化理论概述

一、转型时期、行政组织和行政组织文化的概念

(一)转型时期的概念

本文的转型时期具有特定意义,这里的转型时期是指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由“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由“人治”政府转变为“法治”政府,由“集权型”政府转变为“参与型”政府。

在厘定行政组织文化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先对行政组织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简要的阐释。

(二)行政组织的概念

本文主要采用狭义的行政组织概念,即研究对象侧重于研究科层制政府,但也会涉及到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三)行政组织文化的概念

行政组织文化是行政活动在微观层面的深层次结构,是行政体系内部的文化状况。本文提出和使用“行政组织文化”这个概念,是从现实行政管理实践的客观需要出发,突出行政组织的文化载体作用和主体作用,明确行政组织在行政体系内部文化建设中的诸特责任,通过文化视角透视行政组织的内部活动,探讨行政组织的人工制品层面、行为层面和制度层面和价值观层面。使行政文化的研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行政管理实践具有更强的理论参考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行政组织文化的内容

如沙因所说,文化的表层是人工制品层次,它包含一个人进入一个新团体面对不熟悉的文化时所看到、听到和感受到的所有现象。人工制品包括团体中的可视产品,如物理环境的建筑结构、语言、技术和产品、艺术创作、(从着装、处事、情绪表达方式以及组织传奇和故事中体现出的)团体风格、出版的价值观明细表、可观察到的礼仪和庆典等。

(一)人工制品

1. 建筑结构

建造结构反映了行政组织文化的时空性,是行政组织文化最典型的物质载体。以我国行政组织文化的建筑结构为例,我国的政府大楼,尤其是地方政府大楼普遍具有占地面积大、建筑体积大、装潢设计奢华、工程耗资巨大、建筑风格气派的特点。地方政府的政府大楼往往是当地最豪华最壮观的建筑,由于这些政府大楼花费巨大、奢华无比,因此常为普通百姓所诟病,而支撑这些壮观的政府大楼的资金来源是,不断增长和巨额的行政支出。

2. 语言

行政组织的语言,亦可被称为行话,即只有在行政组织内部才通行的带有一定专业色彩的专门性话语。我国行政组织的话语具有鲜明的色彩,即官僚色彩重、“党八股”色彩重和形式主义重。官僚色彩重是指行政组织的话语带有浓厚的官僚主义风格,无处不体现着等级森严的科层制和对权力的尊崇,比如:称呼领导一般不直呼其名,往往是其姓名+职务,如张书记、李主席等。“党八股”色彩重,是指行政公文普遍存在着模板化、空洞化和雷同化的问题,即遵循着死板的公文格式,却言之无物,言之空洞,缺乏实地调查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空话、废话、套话、大话和假话多,而真话、实话和有用的话少。比如,常见行政公文中见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的字样,但具体如何强化措施和如何狠抓落实,却没有相对应的具体内容,限于公文中常见的死板空洞的窠臼。

第三章 转型时期中国行政组织文化重塑的历史背景................ 100

一、西方行政组织文化的特征及影响.................. 100

(一)主张“民治”观念.................. 100

(二)主张依法治国................. 101

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文化的现状与问题........... 114

一、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文化的现状........... 114

(一)人治与法治的冲突.................... 114

第五章 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路径 ............... 127

一、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 127

(一)建设服务型行政组织文化...................... 127

第五章 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路径

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民主政府是转型时期我国政府的改革目标和建设方向。政府改革不仅要有制度创新,也必然要求重塑行政文化。而重塑行政文化的路径必须是通过行政组织文化建社来消解其宏观性、模糊性和深邃性,实现其可操作性和可塑性。结合我国转型时期政府的改革目标以及对行政组织文化的共识,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路径大致可以设定如下内容:

一、转型时期我国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

(一)建设服务型行政组织文化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前我国政府的主要改革目标和建设方向。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要求采取转变政府职能,转“管制”为“服务”,精简政府机构,行政审批权下放等有形的改革措施,还要求建设与服务型政府相配套的无形的服务型行政组织文化。

所谓服务型行政组织文化,是指把公民当成“顾客”,建立“顾客驱使”,并以公共服务中心的行政组织文化。具体而言,就是不仅要要把公民当成国家的主人,同时也把公民当成享受公共服务的顾客,公务人员在树立“公仆”意识的同时,也强化“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意识。“公共组织对顾客负责,这样就会改变其行为模式。这是一种强有力的变革杠杆。”建设服务型行政组织文化不仅有助于转变公务人员的“官本位”思想为“民本位”思想,增强公务人员的责任感和成就感,还有助于为服务型政府改革提供制度驱动力。

结论

后工业化时代,开启了人类物质文明极大丰富的时间卷轴,然而,也打开了由于人类极端追求物欲而导致精神世界萎缩的“潘多拉之盒”。一方面,是科技进步和工业文明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的各种便捷和丰富,并沉耽于始于西方的虚幻的娱乐流水线的精神生活(如好莱坞电影、美国的三大职业联赛、各种电视选秀节目),并没有使得获得真正的幸福,短暂的快乐之后,是物质生活有限性与物质欲望无穷性之间不对称所引起的空虚和失落,并逐渐丧失了自反性。而由资本主义金融、能源寡头在民主自由的外衣下,愈来愈走向极权和专制。所谓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不过成了犹太财团操纵下的政治游戏,充斥着肮脏的金钱与权力的交易。(时下热议的美剧《纸牌屋》深刻地揭露了美国政治的虚伪性和自私性)另一方面,信息时代所带来的信息大爆炸,使得常人在信息之海中获取有效信息越来越难,(每天不得不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浏览大量的垃圾信息),传统知识载体的没落(主要指书籍和报纸)和网络媒体的崛起,导致了人们获取的信息越来越支离破碎,随之而来的是,其背后蕴含的价值体系被分隔成无数个碎片。简言之,知识和价值的碎片化导致了现代性的迷思问题——持续进步、合目的性和不可逆转的社会发展到另一个极端——多元主义、碎片化、和去中心性的后现代性。

中国的经济腾飞,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过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所取得的发展成就。当西方人为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西方发达国家需要一百年才能完成的成就而迷惑不解时,只要追溯古老中国的悠久历史,这一迷惑就会迎刃而解。在中国封建统治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只有在清末的三百多年间中国落后于世界,而其它时间,中国基本都处于世界的领先水平,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的民族之巅。究其原因,世界唯一延续至今的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华文化是确保古代中国领先于世界和现代中国重回世界之巅的最重要原因和根本原因。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八:政事分开视角下的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第一章 相关概念解析与理论阐释

理论是系统化的理性认识,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依据中国独特的国情背景而开展的,其间涉及到学术层面,也涉及到政策实务层面,同时也涉及到西方理论在中国的消化、吸收与创新。这里我们从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两个方面展开,概念界定更多涉及的学术层面和政策实务层面的交叉,基础理论层面更多的是西方理论(学术)中国化问题。

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也是人类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必要手段,它起源于劳动,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通常来讲,教育依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四种形式,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1在时间序列上根据层次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两个大类。高等教育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美国和日本把中学以后的教育统称为高等教育,而英国的高等教育只是指大学,在美日被列入高等教育范畴中的,中学以后学习某项专业技术的教育,只是被称为进一步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泛指一切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亦即,在完全的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专业教育的总称。

(一)事业单位改革

“我国划分企业和事业的依据是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论,即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部门创造价值,而各种服务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前者为生产劳动,后者为非生产劳动;以生产劳动为主的部门是生产部门,实行企业管理,以非生产性劳动为主的部门是事业部门,实行事业管理。”由此,我们可以对事业单位的概念加以界定,即从事为党政机关和国民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服务的,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的需要,而不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直接目的的单位。它不同于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也不同于企业单位。其主要包括教育事业单位、科研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事业单位、广播电视新闻事业单位、综合技术服务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事业单位等。

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理论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所涉及的基础理论主要有高等教育管理和公共管理理论两个理论体系。之所以还涉及公共管理理论,主要考虑是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涉及到一切个人、集体或国家利益的公共事务,高等教育是典型的公共事务。

(一)高等教育管理理论

高等教育管理理论是以高等教育中的管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经历六十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科学主义为导向、以效率为核心的科学管理理论,以人本主义为导向、以民主为核心的人际关系学说和以伦理主义为导向、以道德为核心的伦理管理理论三个基本管理理论”,体系逐步健全,并日益完善。作为高等教育管理理论的集大成的《高等教育管理学》教材或著作也相继问世。

从总体上来说,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一般依据两个标准来展开,一是管理过程,二是管理体制。管理过程派是以高等教育为“偏”,以具体管理过程为“正”,形成了涵盖高等教育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再辅以概述、管理原则、内部管理、管理方法与技术,这样的知识体系(代表如高天翔等)。管理体制派是围绕体制的概念——即职能定位、机构设置、权力关系、决策体制和运行机制——来展开,围绕内外“两个兼顾”,亦即外部注重探讨政府、市场、社会、高校几者关系探讨,内部注重学校内部权力关系的分析(代表如姚启和等)。

笔者倾向于后者,首先以过程为主线逃脱不了管理理论框架的束缚,“两张皮”的简单叠加而不是最优拟合,是这一学派的最大诟病;其次,以体制为切入点,以小见大,符合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思路和中国高校的发展现状,因为体制一直是束缚高校发展最大的桎梏;最后,以体制为切入点,在方向性、整体性、民主性、多样性、动态性和效益性原则的指导下,突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注重教育功能的发挥,这也正是诺亚与埃克斯坦比较教育功能理论的所强调的相契合,即“教育信息的普及功能、教育认识的普及功能、教育规划的决策功能和教育规律的推到功能”。

第二章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

系统把握事物的发展过程是做好一项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也是历史比较法的精义所在。探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旨在从纵向时间序列的角度去考察和研究体制改革的起源和发展、历史类型和经验、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改革特点等,并从中总结规律性的东西。这也恰恰印证了卡尔?波普尔的科研思想,亦即“科学的发展显示出两幅互补的图景:从远处看,在试探错误、批判选择、不断革命;从远处看,则是从特殊到普遍的不断上升。个别环节上的演绎过程在整体上却表现为严格的归纳方向,局部的间断和革命,却淹没在整体的平滑进化之中”。

一、事业单位发展及改革历程

事业单位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形式。前文述及,它肩负着“为党政机关和国民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服务的,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的需要”的重要历史使命。其产生和发展时刻伴随着中国政治与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

(一)计划经济时期

新中国建立之初,面对百废待兴的社会局面,国家采取了高度集中的经济与社会管理体制,并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国家编制委员会于1963年草拟的《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办法》(草案)中,将事业单位定义为“为国家创造和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经费开支的单位”;于 1965 年草拟的《关干划分国家机关、事业、企业编制界限的意见》(草案)中,又将其定义为“凡是直接从事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文化生活等服务活动,产生的价值不能用货币表现,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单位,列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两份文件虽然最终没有正式颁布,但从其概念界定可见,建国初期,对于事业单位的内涵和外延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方面,在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统一配置社会资源,同时控制着主要社会组织的人事权和财权,并相应地承担职责,行使事权。由于缺乏社会事业管理的经验,中央政府只能将解放区的管理模式与从苏联借鉴的管理经验相结合,建立起以中央集权为主要特点的计划经济下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使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界限模糊,政府成为两者所负社会事务的共同主体,造成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管理状态。另一方面,作为主要的社会组织,企业与事业单位的主要划分标准是传统政治经济学中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理论:“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部门创造价值,而各种服务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前者为生产劳动,后者为非生产劳动”。以生产劳动为主的社会部门即为企业,以非生产劳动为主的社会部门即为事业单位。这一理论划分方式使事业单位的内涵和特性表述不清,并使其外延日渐庞杂,不利于其自身的管理与发展。

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沿革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需要、满足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对人才和科学技术需求,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尝试弱化政校关系,扭转传统的人才培养观念,变革落后的专业设置模式,按需培养、因需设事,由此开启了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

(一)改革背景

我国原来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一种国家集中计划、中央部委(俗称为“条”)和地方政府(俗称为“块”)分别办学并直接管理的体制。这个体制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基本上满足了当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门人才的需要。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体制的变革,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李岚清同志将问题集中概括为“条块分割,部门分割,专业过窄,规模过小,低水平重复设置高等院校和专业,产学研脱节,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这种体制已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能适应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必须大力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第一,在条块分割的原有体制下,各部门、各行业的高校自成系统,封闭发展,高校虽设在地方,却很少与地方发生关系,为地方发展服务不到位。而市场经济发展将不再主要由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以条条的形式来规划和组织,相应的人才培养就应该改变过去那种主要由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和组织的做法。因此,只有改革原有的高教管理体制,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第二,现代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综合化的趋势,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日益增多,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越来越需要更多的复合型人才。这种形势很多高等学校都看到了,纷纷增设新学科、新专业,增强综合性,这其中造成的重复建设、人才浪费、教学质量滑坡是非常严重的。用何种方式来实现高等学校向多学科或综合的方向更好地发展?只有改革原有的高教管理体制,才能顺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避免造成高等教育的新一轮重复建设。第三,中央部门和各地方分别办学、分头管理、自成体系,使本来已十分有限的经费因分散投入而力度更小,而人才培养的行业针对性过强,但基础薄弱,也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也难以适应人才流动的需要。只有改革原有的高教管理体制,才能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效益。

第三章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审视..............44

一、职能定位............44

(一)职能侧重定位上:重教学而轻实践..........44

(二)职能关系定位上:重眼前利益而轻长远发展...............47

(三)职能方式定位上:重形式而轻实质...................49

第四章 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借鉴................76

一、分权模式的美国...............76

(一)管理体制简介................77

(二)可借鉴经验梳理..........79

第五章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86

一、坚持正确的改革理念.............87

(一)政府统筹的办学理念......................87

(二)社会参与的管理理念..................89

第五章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自20世纪 90年代,中国高等教育建设和发展出现了“井喷”现象,高校办学规模和在校人数逐年增加,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号召下,中国高等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科建设步伐大大加快。其中“211 工程”和“985 工程”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行军,为中国高等教育吹响了前进的号角。

中国高等教育追寻的“世界一流大学”的精神内涵需要着重指出,大学的词根是“universus”,即“普遍”、“整体”、“世界”的意思,大学精神气质的这种普遍主义精神主要表现为:首先,大学知识传播者应该包罗万象,全面而又专研;其次,大学知识获得者也应遍布全球各地,尊重接受学生个性;最后,大学的内部管理和科研教学必须能够与时俱进。

但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几千所大学的国家,谋求国际高水平大学的理想需要的不仅仅是政策性支持、教育资源投入和就业环境改善等外在条件,更重要的是中国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改革所选择的管理体制如何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和新环境的需要。正如现任香港科大校长朱经武讲的“一流的大学源于一流的老师教出一流的学生,一流的学生造福回馈一流的社会”。目前中国大学,教师队伍的素质、研究水平、研究成果,决定了大学的高度与地位。如何在改革环境中梳理出政府与高校、社会与高校以及高效内部的种种关系,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因此当代中国高校的发展需要理顺师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社会化管理制度、教务管理制度等高校管理体制创新,迫切需要理顺大学与政府、政治与行政和学术、学生与教授以及就业与毕业等多重关系。可见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延续,只有建设和完善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一系列改革,中国高等教育才能在公正、民主、自由、法治的前提下获得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

余论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方针,高等教育的前进和发展也是如此。只有不断坚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破解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难题,走出“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的怪圈、解答“钱学森之问”。当然,我们在探索体制改革的同时,还有一个机制创新的问题未做深入探讨。

机制是组织内部各组成要素、经营要素之间的组合,高校机制创新即是在谋求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协调与优化以提高效率和效益。一般来讲,高校机制创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即利益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经营机制、发展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创新。利益与经营机制侧重于管理与师资层面,讲求利益均衡博弈和科学经营发展;激励和约束机制侧重于学生层面,讲求“和而不同”的因材施教与“严肃活泼”的相对自由;竞争和发展机制侧重于学校整体层面,讲求在校际、国内和国际三个不同层面的合作与多赢。

机制与体制创新如鸟之双翼,协力驱动于高等教育建设全局,而“‘建设’则意味着,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消极被动的,是动态发展的而不是静态停滞的,是统筹谋划的而不是孤立推进的,是常抓不懈的而不是一蹴而就的。”而这里的积极主动、动态发展、统筹谋划和常抓不懈,最终的支点与归宿,就在于高校的内涵发展,因为其立足于系统论思维、兼顾于阶段与长远、出发于统筹兼顾与协调发展,是在整体推进中谋求突破,在速度与质量、规模与效益中寻求契合。这当为笔者后续研究的核心与重点。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九:网络环境下的行政职权履行监督及其法制保障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我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同时,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网络时代的到来以及飞速的发展,信息获取渠道的不断扩展,使得公民能更快更全面的掌握到最新的知识。网络舆论监督能有效的提供平台以供公民权利的实现,例如知情权、参政议政和监督权。宪法第二条规定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全国或者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则规定了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公民有向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这是对公民申诉、控告以及检举权的保障。公民通过自身权利的运用从客观上促进对政府贪污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的监督,对政府决策的发布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促进政府行为更合法、合理。同时,由于网络本身存在的一定缺陷,暴露出网络虚拟环境的弊端。例如微博中网友的失实的报道给行政机关带来的负面影响,影响政府形象。这就要求国家需出台规制网络舆论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坚决鼓励网络舆论监督的实现;另一方面规制政府行为,促进其对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视程度、配合程度以达到提升政府政务水平,提高处理网络舆论监督的能力。本文从舆论监督理论入手,釆用法学和新闻学相结合,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分析我国网络舆论监督所特有的优势以及客观分析其所存在的不足。通过立法的方式鼓励其更加科学的发展并要求政府执法中针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回应和引导以及网络舆论中出现的瑶言,能及时、准确的完成其职能。

网络监督的完善也可以视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党和政府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完善行政法治建设,能否成功完善职能的履行关系到我国改变发展能否顺利进行以及我国政府公信力的提升。目前,行政机构对于配合舆论监督以及对舆论监督的监管还有有待改进之处。在配合网络舆论监督上,政府机构及其人员的抵触心理不利于公民了解政府、不利于政府形象的建设;在对舆论监督方面,对网络舆论的监督目前还处于相对匮乏的阶段,该不该监管,如何监管,监管到哪一步,能否做到“不越位”亦“不缺位”。

1.2研究现状综述

国外理论研究现状与立法情况

卢梭认为舆论是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律,也是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因为舆论作为一种评判标准,它也是推动一个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然后在西方舆论监督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言论出版自由理论、人民主权理论、权力制约理论、新闻社会责任理论等四大理论是达到共识的四个理论,而权力制约理论中的“第四权力”理论是近代西方舆论监督最直接的理论依据。“第四权力理论由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年,美国联邦最高法官斯特瓦特在演讲中,提出了‘第四权力理论’。他认为,宪法所以保障新闻自由,其目的就是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媒体,使其能够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力,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用权利,发挥制度性功能。

美国新闻评论家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一书中将舆论看作是外部世界所激起的人们脑海中的“图像”,这显示了一个概念就是人们对公共事务的评价往往是带有主观色彩的。

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认为:所谓舆论乃为民间所持守的意见,政府感觉要仔细听从和考虑的。

西方关于舆论监督的立法主要分为三个方向。第一种是以瑞典、芬兰为代表的以出版《出版自由法》和官方文件公布法确定舆论监督基本制度。瑞典、芬兰的《官方文件公布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详细列举了应公幵的文件范围,不公开的文件范围,规定了利用官方文件的具体程序以及申请人提出申请的程序。从而明细了舆论如何获取官方信息以达到监督目的的方式方法,为监督提供了合法依据。第二种是以波兰、匈牙利为代表的直接颁布《新闻法》的方式确立舆论监督的基本制度。两国《新闻法》中都明确强调了新闻单位的社会监督权利和公共生活公开化原则。按照原则,新闻媒体必须坚持“为公民利用言论和出版自由,实现获得信息和对公共事务施加影响的权利服务”,凡利用暴力或其他方式阻烧新闻媒体监督的,均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通过宪法、行政公开法和司法判例形成一个法律体系。在美国对于行政公开颁布了《情报自由法》、《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和《联邦咨询委员会法》。三部法律都是致力于要求政府机关公开信息以接受公众舆论监督。而除此之外,在行政机关信息公开与公众舆论监督之间,还形成了“公平审判”原则、“俳谤“原则。

第二章网络舆论监督概述

2.1网络舆论监督的概念

我国古典记载中对“舆论”的意义一般都理解成百姓的议论与意见等其他类似的概念。而西方社会中最早提出类似于“舆论”这一概念的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了“舆论”这一概念,用来指人们对社会公共事务所持的意见。而具体对舆论概念作出解释的包括有陈力丹教授在《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一书则将舆论定义为“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在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份。以及1922年,美国新闻评论家李普曼在其《公共舆论》一书中对舆论进行的描述:“我们不得不从政治上去应付的这个世界,既产生与想象,也产生于见解,又产生于思想。它无可避免地要被人们贪酒、评说和揣测。外部世界的这些特征,我们简略地称作公共事务。这些特征当然与他人的表现有关,或者引起我们的关注。他人脑海中的图像——关于自身、关于别人、关于他们的需求、意图和人际关系的图像,就是他们的舆论。这些对人类群体或以群体名义行事的个人产生着影响的图像,就是大写的舆论。”因此可以看出舆论主体部分包括两个部分:公众和公共事务。公众对公共事务的意见看法就组成了舆论。

广义的“网络媒体”指的是互联网中,在传播新闻和信息方面具有媒体性质和功能,就可以称其为“网络媒体”狭义的“网络媒体”指的在互联网中,传播新闻和信息的网站。林恩全在《浅议网络舆论及其控制》一文中提出,网络舆论既然是舆论,就具有舆论的根本特点。潭伟在《网络舆论概念及特征》一文中提出网络舆论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公众对某一焦点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⑴因此网络舆论监督即是指的:网民在网络平台中对自己所关注的事件以各种形式发表信息和交换意见。

2.2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与作用

2.2.1传统媒体监督的控制信息

传统媒体本来的职责应当是反应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按照有的学者认为传统媒体是“人民大众的代言人”。“正如前总理朱溶基对《焦点访谈》节目的题词:“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但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根据宪法的解释,新闻事业单位是我党事业的一部分,新闻事业单位各项职能的有效发挥需要依靠党的领导的引导和帮助。这也就奠定了,传统的媒体必须承担党的传话筒的角色、宣传当今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公众的视野。传统媒体基本都是官办性质的事业单位,具有极高的政治地位。引导、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紧紧跟随党的领导,并通过适当引入来自党和政府的正确观点,针对社会的热点、敏感话题能动地做出有意义的评价,以自身的立场和观点影响公众的立场和观点。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所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因此,传统媒体的监督的主要方面必然需要尽可能的依照党和政府所关心的问题来展开。我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民生问题自然成为传统媒体主要关注的方向。《焦点访谈》是最为人知且监督效力最强的传统媒体监督之一。例如,2010年4月4号中焦点访谈节目播出的《我的房子怎么说拆就拆》,放映了地方政府无视物权法中的明文规定,对老百姓的财产造成侵害。假若政府按照公共利益而提出收回,也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收回”的程序来依法执行,万不可将人民的合法财产当儿戏。而本案中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骤说到,就本次旧城改造工程,早在去年年底就在国土局网站、江苏土地市场网发布拍买公告。但实际情况是,除了关注地产开发的房地产公司之外,少有普通群众会了解此事。甚至卞处长说出“不可能人人都能知晓此事,这实际是做不到的”这样不负责任,严重存在,轻视公民知情权的情况。作为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实在令人堪忧。而本案通过《焦点访谈》的播出能一定程度上对扬州国土资源局形成舆论的压力,但实际效果令人堪忧。

第三章网络舆论监督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14

3.1网络舆论针对行政职权监督存在的现状与问题......14

3.1.1行政职权的被滥用......14

3.1.2政府信息公开失位导致的公共安全危机......15

第四章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制保障.......23

4.1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立法......24

4.1.1确定网络舆论监督立法的基本原则........25

4.1.2基于防范网络舆论监督权滥用的立法建议.......28

第五章结语......39

第四章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制保障

法律法规是一种显性的强制力,从外在对人或者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作为法律体系中的新兴枝干的网络法规,也是利用外在的约束力对网络里的信息、伦理等相关事宜进行规定,对网络里的相关言论进行引导。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曾说过:“如果一种制度可以从外部得到这样一种可能性的保证,即人们都特别愿意为遵守法规或惩处违法行为的目的而运用强制力的可能性,那么这种制度就可以被称为法律。对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制建设就是基于人民愿意接受在具有强制力的保护下按一定的规则或原则来保障自己权利的实施以及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律来强化互联网的规范以及约束网民的言行等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也有不可以忽视的一对矛盾——法规的强制性与互联网向往的沟通自由无障碍之间的矛盾。我们需要认识到法律法规是起到净化互联网环境和引导公众言论的规范,且不可将法律法规上升至万能的地步,哪怕是最万能、最全面的法制也仍将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而滞后,也会因为人类言行举止的不断进步而出现漏洞。所以我们需要做到的是依据宪法,从外到内的对网络中的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规范和管理且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依法治国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新兴的网络世界理应纳入依法治国和法制建设的体系之中。理由有如下三点:1、网络的不断发展使得其迅速的融入了人民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网民的数量也早早的突破了6000万的大关。所以虚拟的网络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公众将现实生活的一部分转移至网上,将人在社会中所具有的权利转移至网络之中,可以将虚拟网络社会看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在现实社会中合法与非法行为并存已久,那么由此可想象出作为现实社会的延伸的网络社会理应也具备有现实社会中所存在的弊端。并且虚拟的网络社会为一些不法分子以及不法行为提供了更为隐蔽的环境,让其行为更为放肆。所以,既然网络中有现实社会所存在的不法行为的“移植”,并且各式各样的不法行为严重的影响到了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可能存在误导公众的言论,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五章结语

伴随着网络和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应当越来越重视来自网络舆论监督所起到的作用。网民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网络可供信息交流的平台建设越趋完善,政府在电子政务方面也在一步步的改革,这都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了良好的动力。但同时应当正式网络监督中存在的不足,网络媒体趋利性导致报道的失实、片面,误导公众,造成对政府的信任危机;网民在正义感驱使下监督政府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行为的同时,也滋生了“网络暴力”;政府虽在完善电子政务,但仍有部分政府对网络监督未予重视,造成公信力的下降。所以法制保障需要建立在尊重网络所具有的本质特征以及充分发挥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完善政府职能之上。本文通过一些具有实际操作效果的立法建议以期对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提供借鉴。

我国一直提倡建设民主社会,法制社会,不断完善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施以及不断净化自身队伍建设,坚决抵制贪污腐败和违法乱纪的行为。但民主决策有待提高,公权力制约为达到理想的效果,公权力不断的缺位与越位,导致公权力不断减弱的同时公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因此完善网络舆论监督,一方面可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施,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民主社会,法制社会的建设,有利于对公权力的制约。

本文通过分析网络监督所具有的特性优势,提供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和政府相关机制的完善,力求探索出一条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精选推荐范文十:信息化视角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研究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1.社会发展的引领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人类生产活动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呈现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的发展。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信息化水平高低逐渐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其中,地方政府信息化管理程度,既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又是一个国家获取新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不断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改善地方政府形象成为凸显的问题。

我国各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状况反映了一级政府整体行政效率及国家政策执行效果,也折射了公共部门在管理区域内领导管理理念、行政环境的变化。近年来,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公共管理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仅仅依靠地方政府内部或者自身局部调整是很难实现“人民满意的政府”。例如,随着社会网络化的发展,在政府管理中应用电子政府、商业中的电子商务、个人表达的微薄、微信朋友圈等各种网络社区的出现,需要一个表达或者共同的连接组合,形成社会发展的常态氛围。信息时代的发展过程有时是那么迅速与惊人,带来的社会影响变化也很出乎意料。尤其在信息化视角下,地方政府组织中应运而生的信息管理方式及运行机制,影响地方政府执行力的作用与价值,值得探索研究。

2.地方政府发展的需求

美国政策学者艾利森 (G.Alison)曾说过,“在政府工作中,为了实现政府政策的目标,计划确定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国家政策制定后,具体实施执行是地方政府。如果管理部门有效执行,将使公共政策不偏离原则;如果执行方式有利生产力发展,则促进社会进步;如果公共政策执行过程顺畅,带来执行结果的圆满。2009年,研究者对长株潭地区某个城市的39个地方政府办公信息化建设进行了调查,基本覆盖到该城市所辖的市、县、区等主要行政管理部门。调查结果表明,在被统计的22个单位内,只有36.36%(8/22)单位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其中还有一个单位基本不用,其余 63.64%的单位仍然停留在传统纸质办公。尽管单位内每人都配有电脑,但没有相互联网,部门之间沟通欠缺网络平台,电脑的作用仅限于起草文件、打印材料和网上浏览。有的单位会议通知至今仍然书写在黑板上,部门间的信息交换采用QQ或是通过U盘传送。凸显地方政府办公部门中总体缺乏统一的业务处理办公自动化系统,更加显现了部门办公的行政效率低、共同协作低等方面的问题,进而影响公共政策的发布与执行。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 国外研究现状

对“执行力”这一课题研究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因为早期的政治与行政二分后,对政府执行力的研究缘于传统行政学和政策科学研究积累之中,这一概念在政策执行、政策执行力、政治执行、行政能力、政府执行力等定义之中都见到其表述因素。

1996年,美国学者保罗·托马斯和大卫·伯恩发表《执行力》一书。在书中指出:“执行力是一系列行为和技术体系,从而使公司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竞争优势。企业管理方面,执行力主要是指企业在企业战略规划过程中,执行的能力及技术体系日常运作。正如托马斯和伯恩提出,执行力是企业获取竞争力的关键。从此在学界出现了一个探讨企业执行的“小风潮”,随着执行力在管理过程中凸显,政治学和行政管理的学者们将目光从企业执行力移至政府执行力关注。对这一选题初次收集资料书籍研究时涉及领域有“企业执行力”、“军队执行力”、“城市执行力”,甚至有“黑社会执行力”,从总体来看都是对组织的管理效果与程度研究的一种体现。关于“执行”概念的解释,拉里?博西迪和拉姆?查兰在《执行——如何完成任务的学问》书中写到:“从最基本的意义来说,执行是根据实际操作的实用性和漏洞系统化处理的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执行力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渗透,并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

执行力在政府领域的研究起步晚于企业领域的执行力研究,主要由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实现项目来创造更多工作机会,实施“奥克兰计划”开始随访研究,随后相关的研究成果出版,引发了学术界对执行问题的研究,催生了“执行运动”兴起,专家学者们写下了大量的论著,重点对政策执行的研究理论模型和途径进行探索。其中学者代表观点:(1) 科恩认为组织是有机体、人不可能完全控制;(2) 赫伯特?西蒙对现实要素的分析,即使再精细也不可能达到穷尽。卢瑟?吉利克认为即使能够穷尽,当要把完整的一件工作细细地分解为一些明显的组成部分时,可能会出现核心设计,操作关系,与失去严谨的思想的危险;(3) 博兰伊,奥尔戈曼认为行动并不出现在一种社会-经济真空中。它们根植于一种社会—经济结构、动态机制、制度和网络趋势。

第二章 信息化视角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理论基础

一、基本概念释义

(一)信息化

1.信息化的内涵与发展演变

信息化促进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迅速发展,管理方式发生巨大的变化。在信息革命的历史潮流中,党和国家把信息化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信息化奠基人美国学者克劳德·香农,将信息定为“用来减少或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日常生活中一时一刻都离不开信息,信息与人类息息相关,至今没一个关于“信息”普遍适用的定义。

关于“信息化(Informatization)”一词最早源于1963年,日本学者在题为《论信息产业》的文章中提出:“信息化是指通讯现代化、计算机化和行为合理化的总称(Tadao Umesao,1963)”。其中“行为合理化”是指人类按公认的合理准则与规范进行的过程;“通讯现代化”是指基于社会活动中,以现代通信技术为基础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计算机化”是社会组织之间或团队之间,广泛采用先进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管理,信息的产生、存储、处理(或控制)、传递等的过程。这篇文章发表引起了学术界、政界、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讨论。同时,著名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e),花费15年时间撰写了信息时代三部曲,即《网络社会的崛起》、《认同的力量》、《千禧终结》,是继马克思、韦伯后伟大的社会学家。在著作中阐述了信息化的重要性,信息时代打破了原始部落人的感官失衡的进程,促进了对信息化研究的发展。

社会产业发展演进,信息化提升执行力也是从社会产业结构演变的角度提出来的(如图2.1所示),社会转变由从物质生产占主导地位向产业占主导地位过渡。20世纪60年代提出“信息化概念”,70年代后期西方国家普遍使用。传统行政程序分化升级,伴随着信息产业兴起的推动与公众办事需求的驱动,成为战略新兴信息产业,在政府部门与市场经济“双引擎”的推动下成功发展,顺利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专家学者们则从不同角度讨论信息化概念。如,从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方面、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从信息产业的成长和发展等方面入手讨论信息化发展。

二、信息化视角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理论依据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1.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

20世纪80 年代末,西方著名社会学家胡德在其著作《一种普适的公共管理模式》中提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第一次提出区别传统管理理论本质不同的 “新公共管理”思想。强调公共行政管理内部实行技术专业化,不仅是对公共部门的改革,同时也表明了公共部门与政府及社会的关系正在发生某种转变。在公共管理部门实践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力推动下,实现了行政管理和治理方式的根本性、方向性的转变。在一个综合市场机制、政府科层制体系中,社会自治机制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新体制逐渐形成,这是对政府管理的创新,服务创新理论就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在西方通常被称为一场追求“经济、效率和效益”目标的政府管理改革运动,该理论对地方政府信息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等这些古典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很早就发现,自然、社会和经济是建立在自然秩序基础上的。亚当·斯密论证了“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是人类的本能要求”。权力过分集中的传统体制影响地方政府建立与发展良好的市场秩序。市场经济秩序有内生性,这种特性决定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应以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为基础,政府管理市场所形成的制度和法律必须符合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要求。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在信息化时代更需要细化,起到全面性调节作用。只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管理,才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发展的繁荣富强。

第三章 建国以来地方政府执行力发展变迁..............61

一、建国初期集权式地方政府执行力.........61

(一)领袖式制定政策方式........61

(二)家长式分配资源形式.................62

第四章 信息化视角下地方政府执行力困境的分析.................80

一、地方政府执行主体的困境.............80

(一)政府机构臃肿...............80

(二)地方保护主义..........81

第五章 国外信息化建设对地方政府提升执行力的启示...........108

一、从法制走向自律——美国.........108

二、从政府调控到共同调控——法国、新加坡......110

第七章 信息化视角下市级政府执行力建设过程

一、市级政府信息化管理策略制定

(一)在制定方法上遵循因地制宜原则

第一,执行者与目标群体。

执行者试图改变目标群体的观念和行为,影响实现政策目标,目标群体或是积极配合,或是抗令不行,对执行主体形成反作用力。决策者提高执行力,既要考虑利益矛盾的处理,又要达到较好的执行管理效果,必须系统地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的制定策略,也是保证地方政府执行力高效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市级地方政府制定管理策略过程中,要弄清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目标群体三个相互联系的政策实体关系。

第二,制定者与执行者。

信息化视角下,市级地方政府公共组织遵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因地制宜制定管理策略。任何单位,任何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管理必须制定相应管理策略,科学的管理策略是组织行动目标和方向。制定者影响或控制执行者执行政策,执行者或是积极执行,或是歪曲执行、附加执行,对政策执行者形成反作用力。其中采用执行方式也是制定者要与时俱进调整考虑的策略,尤其重视信息化程序实施中执行者的反馈信息的处理。

第三,制定者与目标群体。

制定的社会政策也可直接作用于目标群体,目标群体根据社会政策对其利益的损益程度,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反应,再把这种反应信息反馈给制定者,这种影响可以是由强制性手段执行,也可能是由非强制性手段执行,也可能是这两种手段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在强制性手段“过剩”的情况下,强调非强制性手段及其作用的积极效果。信息化视角下,市级地方政府管理流程中融合了非强制手段,减少人为性操作。

结论

随着时代的变迁与技术的更新,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伴随着社会发展的引领、地方政府发展的需求、公众信息需求的驱动、国家对信息化的日益重视,研究如何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不管是在现实层面,理论层面,还是发展层面,以及政务信息特性方面都有深远的意义。

本课题对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理论基础、存在问题、信息化发展、执行力要素、地方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和执行理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剖析,探索信息化视角下如何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提供理论支持和解决途径。

1.地方政府是信息化建设的“推动者”。

无论是内力,还是外力的推动;无论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无论是官僚体制与网络治理的博弈,还是组织碎片化与平台化之间矛盾,一切的改变都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产物。信息化是人类历史演变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然结果,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地方政府推动信息化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信息化是地方政府实现现代社会行政的羽翼”,也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信息化推动地方政府执行力提升,必将为人类社会发展做出不可小觑的贡献。

2. 地方政府是社会的“治理者”。

在信息化视角下,地方政府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地方政府从“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价值取向转变,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转变,对地方政府履行职能与执行要素产生影响,促使地方政府执行力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对地方政府执行困境与存在问题的分析,对信息适时准确的判断和把握,可以更有效的发挥地方政府职能。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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