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安全,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中指出:人类的需求分为五种,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分别是: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但是,在自然进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安全问题却总是如影随形,出现在人类各种生产和生活活动中,困扰人类,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企业生产安全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突发灾害问题等,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逐渐演变为全球性的安全问题。生态安全,日渐频繁出现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日益快速扩散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各个领域,受到越来越广泛而深入的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在第二章中指出:“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同时在该《纲要》第六篇指出,我国在第“十二五”期间,要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防灾和减灾体系建设。由此可见,我国已将绿色发展、生态安全列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并明确了落实该指导思想的基本思路。土地资源是直接影响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稀缺资源,研究如何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与保护,特别是对生态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建设用地的供给与监管,对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设用地供给,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环节,是国民经济与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与重要保障。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是国家直接调控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有力手段,也是国家保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建设用地供给可以采取许多种方式,可以供给许多类用地者,供出的土地可以用于许多种不同的用途。其中,有一些供给是从经济效益最大化角度考虑的,有一些供给是从完成政治任务角度考虑的,还有一些供给是从社会稳定角度考虑的,而从生态安全角度去权衡建设用地供给,已成为全球经济与社会发展大背景下的新的研究内容。基于生态安全,全面考量建设用地供给的理论框架和技术细则,对建设用地供给的原则、目标、要求、程序、规模、布局、时序、用途等要素,进行系统而科学地论证和统筹,建立并实施有利于生态安全的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是实现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
1.2生态安全的研究现状
1.2.1生态安全国内研究现状
1.2.1.1生态安全国内研究文献分析
近年来,我国对"生态安全”的研究日渐广泛深入,“生态安全”的各种研究文献浩如烟海。为了对各类文献进行初步遴选归类,本文利用武汉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文献数据库,以“生态安全”为主题,进行了各种检索。为查清“生态安全”在不同文献中的分布,在维普中文期刊数据库中分别按全部期刊、重要期刊、核心期刊、EI来源期刊、SCI来源期刊、CA来源期刊、CSCD来源期刊、CSSCI来源期刊等类型进行检索,结果显示,1989-2011年间,维普所收集的中文科技期刊中,以“生态安全”为题进行各方面研究的文献总量达1539篇,其中发表于重要期刊770篇,发表于核心期刊的共734篇。为查清“生态安全”的具体研究内容,本文选取了生态安全的概念、特征、目标、原则、理论、标准、评价、风险、指标、保障、立法等要素,在CNKI (中国知网)数字出版物超市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进行文献检索,可知,关于“生态安全”内容方面的研究,国内主要集中在“生态安全评价”方面,其次是“生态安全”的概念和指标,而对“生态安全”的标准、风险、原则、立法等方面则涉及较少,尤其对“生态安全”的保障措施研究不足。综合文献检索结果,可知目前国内对“生态安全”的研究文献的总体情况是:各类学术文献均有“生态安全”研究内容,其中以期刊论文表现最突出,其次为学位论文和会议论文,生态安全方面的专利和专门法规较少。在研究“生态安全”的各类期刊论文中,发表于重要期刊和核心期刊的占半数左右,其次发表于CSCD来源期刊,而发表于m和SCI来源期刊的极少。在“生态安全”的具体研究内容中,以生态安全评价占绝对优势,其次对生态安全的概念和指标研究较多,而对生态安全的标准、风险、原则、预警、立法等方面研究较少,特别是对生态安全的保障措施方面,文献量显著偏少。
第二章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互斥与互利
2.1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概念的界定
2.1.1建设用地
关于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指出:“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由此可见,建设用地是相对于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而言的,是用于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不是以取得生物产品为目的的土地。从土地的功能看,一般认为土地具有资源功能和资产功能。其中资源功能包括承载、养育、仓储和景观功能等[36],资产功能主要指保值增殖功能。农用地利用的主要是土地的养育功能,而建设用地利用的主要是土地的承载功能,即建设需要“地基”。
2.1.2建设用地的分类
关于建设用地的分类,我国有过不同的分类体系。如1984年,为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我国曾制订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将土地分为八大类。前四类主要为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中间两类为建设用地,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第七类是水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水工建筑物等;最后一类是未利用地。这个分类标准在开展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具体到建设用地上,还不能满足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等各种需要。1989年,我国为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又制订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将城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分为商业金融业、工业仓储、市政、公共建筑、住宅、交通、特殊用地等七类。1998年我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后,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土地分为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2001年,国土资源部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城镇土地分类体系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制订了一个城乡统一的土地分类体系,该体系将土地分为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71个三级类。3个一级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下分8个二级类,分别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3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 19-30
3.1 生态安全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历史沿革........... 19-21
3.1.1 生态安全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产生阶段........... 19
3.1.2 生态安全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提高阶段...........19-21
3.1.3 生态安全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完善阶段........... 21
3.2 生态安全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分析........... 21-23
3.2.1 美国转让定价法律制度评价........... 21-22
3.2.2 OECD转让定价准则评价 ...........22-23
3.3 生态安全建设用地转让定价法律制度历史沿革........... 23-25
3.4 生态安全建设用地转让定价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25-30
3.4.1 立法上的不足...........25-28
3.4.2 实践中的不足...........28-30
4 应对跨国公司滥用转让定价的法律制度建议........... 30-34
4.1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法律制度........... 30-32
4.1.1 对关联企业认定的完善...........30
4.1.2 灵活运用调整方法........... 30-31
4.1.3 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 31
4.1.4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31
4.1.5 具体转让定价调整方法的完善........... 31
4.1.6 其他事项的完善 ...........31-32
4.2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法律制度........... 32-34
结论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环境污染与破坏越来越严重,人们更加频繁而迫切在关注生态问题。生态安全,日渐频繁出现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日益快速扩散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各个领域,受到越来越广泛而深入的关注。生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要素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土地生态安全是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对土地幵发利用治理都要在保持和促进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这就需要从生态安全的需要出发,探讨土地开发利用所要达到的生态目的,所应实现的生态价值,所要采取的生态措施,所要构建的生态制度,面临的困难与挑战等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建设用地是影响生态安全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建设用地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污染,也可能带来破坏。所以,怎样控制与减缓建设用地对生态安全的威胁,是新形势下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法律制度建设的关键问题之一。要控制建设用地对生态安全的威胁,必须从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节奏等要素上,寻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组合模式,以公平有效的方式实施。这种组织模式的形成与实施,都需要有法律制度这样一种具有公信力、强制力、确定力、执行力的手段。这种手段无可替代。本文围绕生态安全,研究了建设用地供给规模、结构、布局、节奏方面的价值、目标、原则、主导制度和辅助制度体系,并探讨了这些制度的实施措施。现将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生态安全及建设用地供给国内外研究现状。通过对现有数据库的资料检索,对生态安全及建设用地供给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这些资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适当概括,得到的主要结论是:国内外对生态安全的研究,文献最多的是对生态安全评价研究。对生态安全评价研究,主要又侧重于各种不同的评价方法运用研究,如RS、GIS, PSR模型、生态足迹法、DPSIR模型法、物元法、熵权法、BP神经网络法在生态安全评价中的运用等。在评价空间尺度上,有对流域、省域、城市、县域,以及特征地区等不同空间尺度的生态安全进行评价。在研究方法上,总体而言以实证研究居多;而在生态安全的概念特征、生态安全存在的问题,生态安全如何维护、生态安全制度构建等方面,研究相对较少,采用的研究方法也以定性为多,如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国内外对建设用地供给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建设用地市场供给与需求研究、建设用地价格评估、建设用地用途管制和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等方面。研究的方法也以实证居多,也有一些理论探讨或者研究综述等。
2、建设用地供给与生态安全之间的相互干预与影响关系。包括互斥与互利关系。互斥关系表现在建设用地供给扩张过程中,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加剧,生物安全受到威胁等。互利关系表现在建设用地扩张过程中,粮食安全基本得到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所增强,污染治理与生态改良有一定成效等。互斥的根由在于不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模式和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等,互利的根由主要在于政府管制。互斥关系的减缓需要调整建设用地供给规模、结构、布局与节奏,互利的促进要求建设用地供给对生态脆弱区的改良、生态恢复区的复绿、生态危险的避免、生态灾难的救治等提供支持。
3、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中生态安全价值的演进。根据国内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状况,总结过去与现在的几种建设用地供给法律制度模式,包括以权利保护为主导的供地模式;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供地模式;以粮食安全为主导的供给模式;以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为主导的供给模式,以及以环境友好为主导的供给模式等,目前正在形成与发展以生态安全为主导的供地模式。在供地模式演进中,生态安全的价值地位与作用也在不断演进。以权利保护为主导和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供地模式中,基本无生态安全的价值地位。在以粮食安全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耕地的生态安全已占据一席之地。在以节约和集约为主导的供地模式中,土地资源保护已面为原则。在以环境友好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已有环境影响评价做制度保障。在以生态安全为主导的供地制度中,生态安全将成为立法的基础性价值目标。
参考文献
[1]李璇琼,何政伟,陈晓杰,张琳,邓琼.RS和GIS支持下的县域生态安全评价[J].测绘科学,2013(1).
[2]贾艳红.基于格网GIS的生态安全评价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05.
[3]虞继进,陈雪玲,陈绍杰.基于遥感和PSR模型的城市景观生态安全评价——以福建省农岩市为例[J] .国土资源遥感,2013(2).
[4]周国海.旅游地生态安全状态评价与维护——以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为例[J].社会科学家,2009(11).
[5]赵敏.鄂湖泊生态安全维护探讨[N].人民长江报,2012,12(22).
[6]Homer_Dixon,Thomas F. On the threshold: Environmentalhttp://sblunwen.com/flbylw/ changes as causes of acuteconflict [J]. International Security, 1991, 19(1): 5-40.
[7]Homer-Dixon,Thomas F, Jeffrey H Boutwell, et al. Environmental Change and ViolentConflict [J]. Scientific American, 1993, 268(2): 38-45.
[8]Homer-Dixon,Thomas F. Environmental scarcities and violent conflict: Evidencefrom cases [J] . International Security, 1994,16(2): 76-116.
[9]FA0Proceedings. Land Quality Indicators and their Use in Sustainable Agricultureand Rural Development [A] . Proceedings of the Workshop organized by the Land andwater Development pision FAO Agriculture Department, 1997: 2-5, 106.
[10]NATO'scommittee on the challenges of modern society. Environment and securityin an international context [A] . Brussels: NATO,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