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倾销的贸易效应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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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6397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国际贸易规则、GATT/WTO 的创建,使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政策变得透明、可预测,对外贸易政策由保护性向防御性转变,使成员国的关税得以大幅下降,与此同时,非关税措施也不断兴起并合法化,作为贸易救济的一项工具,反倾销这一手段被当前的各个国家和地区所大量使用。我国在加入 WTO 以后,按照相关协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的贸易自由化,大幅度削减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在出口方面,随着这几年来中国的出口贸易的飞速增长,中国现在已成为最大的出口国之一,同时中国也成为了遭受反倾销申诉最多的国家;在进口方面,中国的进口贸易也有很大的增长,在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同时,中国提起的对国外反倾销申诉案件也越来越多。中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需要有效的贸易保护手段来保护国内产业的发展。因此,合理地利用反倾销政策(WTO 所允许的贸易保护手段),对于扶持国内幼稚产业,抵制不公平贸易行为和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都是非常重要的。本文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实证研究,来比较中国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所达到的贸易转移及贸易破坏的效应,并以此评估我国反倾销手段所达成的救济效果。这更加利于我们有效地使用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我国相关产业免于倾销的损害。

1.2 文献综述
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救济手段,一方面可以保护进口国的贸易利益和国内产业,同时也可以为进口国国内竞争性产业的调整和升级争取必要的时间。但从另外一方面,滥用反倾销措施可能会引发未能实现预计的贸易效应,可能会削弱了反倾销给进口国带来的利益。随着反倾销手段使用的日益增加,国内外许多学者针对不同国家和行业对于反倾销的影响作了大量的研究。一般认为,反倾销具有直接和间接的双重贸易效应。直接的体现为贸易转移和贸易破坏,间接则体现为贸易转向。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是指申诉国对被诉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或实施反倾销措施会导致被诉国相关涉案产品对申诉国的出口减少的现象。反倾销的贸易转移效应是指反倾销导致申诉国对来自于非被诉国的相关涉案产品的进口出现增长的现象。对贸易转移效应研究几乎与对贸易破坏效应的研究相一致,同一研究会同时对二者进行分析,因为二者都是用于评价反倾销保护效果的重要指标,只是贸易破坏效应的发生未必会伴随着贸易转移效应的发生。反倾销的贸易转向效应是指当申诉国对被诉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或实施反倾销措施时,被诉国的涉案产品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增加的现象。贸易转向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
1.2.1 国外关于反倾销贸易效应的研究现状
对于反倾销的探索最早起源于国外学者。早期较为系统和详尽地描述反倾销贸易效应的研究源于Staiger和 Wolak(1994)。为了统计反倾销手段对本国国内和进口竞争替代性产业的贸易限制效应影响,他们通过统计1980-1985 年美国反倾销手段的有关数据,并由此提出了三种“非关税效应”,分别是调查效应、中止效应和撤诉效应。作者通过实证分析表明,中止效应即反倾销申诉和措施都会限制进口,同时会使得国内竞争性产业的出口扩大;调查效应也会限制调查期间的进口,减少的进口大致是征税结案限制的一半;另外,并没有发现撤诉效应会带来显著的进口贸易限制。Staiger 和Wolak在文中使用的计量模型较复杂,能够很好地估计贸易限制效应的作用,但他们考察所使用的样本为申诉后一年的相关贸易数据,只能考察申诉内较短期效应,并没有体现出申诉的影响时间和程度。

第二章 中国反倾销现状分析

首先从年度分布和终裁结果两方面统计分析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例得出中国对外反倾销的总体现状,然后从国别和行业的角度分析中国对外反倾销主要目标国和目标行业的年度分布和终裁结果,最后得出中国对外反倾销目标国、目标行业和总体变化趋势。本文所使用的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例的样本均来源于 Chad P. Bown 整理的全球反倾销数据库(V6.0)。选取了 1997-2010 年共14年的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例。

2.1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
从案件总数和终裁结果两方面对1997-2010年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1997-2010 年这 14 年来,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数共计 188 件(详见表 1)。首先分年度进行考察,发现从大体上看,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数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从 1997-2002 年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数逐步上升到最高水平,2002-2005 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06 年开始有所下降。其中,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数最多的年份是2002 年为 30 件,最少的年份是 1998 年,没有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数每年平均为 13.4 件。然后从终裁结果来看(见表 1),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以肯定性终裁结案的案件总数为148件,比例高达78.7%,以否定性终裁结案的案件数为40件。并且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数最多的年份2002年,以肯定性终裁结案的案件比例为:86.7%高于平均水平,这说明这一年不仅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数最多,而且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的有效性也很高。从1997-2010年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案件数和终裁结果总体来看,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是有效的。

2.2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国别分析
中国对外反倾销始于 1997 年到 2010 年反倾销案件数共计 188 件(详见表 1),目标国共涉及到19个国家和地区(涉案欧盟成员国均合并到欧盟中作为整体案件数)。从国别分布上看,中国对外反倾销重点目标在亚洲地区(105 件),案件数占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总数的55.9%,这是中国对外反倾销目标国的特点之一。从图1中不难看出,日本、韩国和美国这三个国家是 1997-2010 年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数最多的都为 32 件,这三个国家的案件总数占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总数的51.1%,可见日本、韩国和美国是中国对外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国。

从终裁结果来看(见表 2),日本、韩国和美国这三个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数最多的国家肯定结案比例都为81.3%高于平均水平(78.7%),这表明中国对这三个国家的反倾销申诉是有效的,进一步说明了日本、韩国和美国是中国对外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国家。中国对新西兰和南非这两个国家的反倾销申诉均以失败告终,印度尼西亚和沙特阿拉伯的肯定结案比例低于 50%,但是中国对这四个国家的反倾销案件总数很少,而对其余 15个国家的反倾销申诉大部分都是肯定结案,因此中国对各国的反倾销申诉从总体上来说是有效的。


第三章 中国反倾销进口贸易数据的统计分析 .................. 16
第四章 中国反倾销申诉贸易效应的实证分析与比较 ........................ 24
第五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38

第四章 中国反倾销申诉贸易效应的实证分析与比较

4.1 变量选择与模型设计
本文着重考察我国在反倾销申诉中的贸易转移效应和贸易破坏效应。文章先是从整体角度来研究中国的反倾销申诉的贸易效应,然后区分不同被诉国和涉及行业进行考察。按照 WTO 反倾销法的规定,必须有明确证据支持被诉方的出口贸易存在倾销且该倾销对申诉方的产业带来实质性的损害或危险,同时损害(或危险)与被诉方倾销存在明显因果关系时,才能够进行反倾销申诉。采取反倾销措施,调查以及裁决的主要依据是被诉方出口是否存在大量的增长。WTO 的反倾销法有限定,除特殊情况延至 540 天外,一般的申诉时效最长仅为 360天。因此采用申诉后1-3年内的数据即可考察到反倾销申诉是否存在贸易效应。本文选择2年,与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研究结论是相符的。
本文采用的是SYS-GMM方法对模型进行回归。该方法是由Bond和Arellano(1991)提出的一阶差分广义矩估计(first-difference GMM),基本思路是先将即期方程进行一阶差分变换,以消除估计过程中的个体差异以及所有非时变扰动项,再通过选取适当的与解释变量密切相关却与扰动项不相关的工具变量进行回归估计,由此也消除了解释变量内生性的问题。

第五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5.1 结论
本文以 1997-2010年中国对国外反倾销的188件案件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中国对国外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进一步从国别和行业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对外反倾销的贸易效应,分别选取了日本、韩国和美国这三个中国反倾销申诉前三位国家和化学产品行业、塑料制品行业和皮革制品行业这三个中国反倾销申诉前三个行业作为研究样本,检验了中国分别对这三个国家和行业的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针对每个案件选取申诉年前两年到申诉后第二年一共五年的涉案产品贸易数据进行分析,能够较好地衡量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全面分析了中国对国外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在定性分析中,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对国外反倾销的现状,然后从产品行业涉案金额、进口贸易指数、进口市场份额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对国外反倾销的影响。在定量分析中,本文根据 WTO 的反倾销规则设立了计量研究模型以及数据选取规则,建立了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运用SYS-GMM方法进行回归计量,考察中国对国外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从全部案件数的年度分布来看,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主要集中在 2001-2006 年这6 年。从国别分布上看,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的主要目标国为日本、韩国和美国,这三个被诉国家案件数的年度分布的变化趋势与全部样本案件数基本一致。从行业分布来看,从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的主要目标行业为化学产品行业、塑料制品行业和皮革制品行业,这三个被诉行业案件数的年度分布所呈现的特点是:1999-2008 年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主要集中在化学产品和塑料制品这两个行业,而皮革制品行业没有一件案件,2009-2010 年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主要集中在皮革制品行业,而化学产品和塑料制品这两个行业没有一件案件。从终裁结果来看,中国对外反倾销申诉是有效的。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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