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到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年时(2021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两个一百年”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数量上依然庞大的农村贫困人口成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不可忽视的群体。中国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了“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对于一个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高度关注最边缘的贫困群体,不断改善其生存状况,提高其生活水平,帮助其摆脱贫困状态,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解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还是一个崛起过程中的大国必须要担当的公平正义责任。
但是,贫困问题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产生、发展与繁荣的全过程,且不说在占世界人口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即使是物质文明高度先进的发达国家也没有从根源上消除贫困与此同时,脱贫成效巩固程度低、已脱贫人口再返贫现象在我国以往的扶贫开发历史中也曾经出现过,据悉,中国脱贫返贫率最高可达 30%,这既反映了农村反贫困工作本身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困难性,也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我国农村反贫困制度设计与实践所存在的不足,值得高度重视。脱贫人口再返贫还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农村剩余贫困人口的数量虽然相对于改革开放伊始的 7 亿多贫困人口已大幅下降,但从农村剩余贫困人口的贫困类型、自身特征来看,现有剩余贫困人口往往贫困程度较以往更深,且大多或缺乏发展致富能力,或处于人居环境较差的偏远山区、高原、荒漠地带,减贫成本更高,难度也更大。换言之,贫困人口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减贫难度的随之减小。在制度设计与实践上,尽管我国农村反贫困工作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如实施区域协作扶贫和定点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创新性地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等,但是,我国反贫困制度在如何有效巩固扶贫成效、提升扶贫质量、防止脱贫人口再返贫这一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在学术研究和反贫困实践中均存在一定空白。因此,在新一轮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为旨向的脱贫攻坚战中,贫困人口脱贫的不持续、不稳定现象,这不仅关系农村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最终实现。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一)关于贫困及反贫困的研究
1.关于贫困的内涵与标准界定
家庭生活经济困顿是贫困的直接表征,人们对于贫困的最初认识也始于经济层面,因此,家庭收入水平成为衡量贫困状态的直接标准。世界银行将贫困线定义为一个人每天的收入或生活费低于维持所需的最低标准,目前,最低贫困线标准为一人一天 1.9 美元①,我国长期以来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扶贫标准,贫困线由 1986 年的 206 元上调至 2015 年的 2855 元②。但是,有学者对单纯地将收入作为贫困界定标准提出了质疑。王晓琦、顾晰(2015)认为贫困线划定标准过低,且缺乏动态调整机制。杨龙、汪三贵(2015)认为收入贫困测量方法忽略了就业、健康、教育及公共品缺失等非货币化维度,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区分临界线人口,且划定的贫困群众中包含大量暂时性贫困群众,难以瞄准长期贫困群众。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对贫困内涵的认知逐步深化,从单一的经济维度拓展到权利、机会、能力等其他维度。上世纪 80 年代,诺贝尔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提出了从更深层次提出了能力贫困的观点,将贫困被看作是对人寻求自由的基本能力的剥夺,能力反映了贫困本质上的内涵,稀薄的收入仅仅是表征和具有手段上的意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提出了“人文贫困论”,贫困“是人们健康长寿生活的被剥夺、知识匮乏、体面生活的丧失以及缺少参与等多方面的贫困”,对贫困的内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况,并采用人均 GDP 的对数、预期寿命和成人识字率三个层面构建了人类发展指数以反映人们的生活水平、健康和教育。苗英君等(2011)等认为贫困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匮乏,也包括精神层面的匮乏,而经济的贫困往往又是社会交往、生活与行动能力、自我实现及基本权利等方面缺失的重要原因。相应地,对贫困的界定标准也逐渐由从单一的经济维度转向多维贫困,但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评价标准。吴国宝、郭建宇(2012)运用UNDP-MPI③指数,选择 2009 年山西省农村贫困住户监测调查数据,通过调整多维贫困指标、指标取值和权重,发现不同贫困维度指数对应的多维贫困户对收入贫困户的覆盖率和漏出率非常大。张全红、周强(2015)采用 1978-2011 年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数据,选取教育、健康、生活水平和收入四个维度共 11 个指标进行测度,发现多维贫困变化和收入贫困变化并不一致,教育和健康的贫困贡献度在不断上升。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扶贫、脱贫与反贫困
扶贫是指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等外部力量帮扶贫困群众、贫困地区改变生存条件恶劣、生活贫困、发展落后的状态。脱贫是指在政府、社会组织等外部帮扶力量和贫困群众自我努力的共同作用下,贫困户最终摆脱贫困的状态。 “反贫困”的概念由瑞典经济学家在其著作《世界贫困的挑战:世界反贫困大纲(1972)》中首先提出。反贫困(Anti-Poverty)在学术研究中存在四种不同的含义:一是Poverty Reduction,即减少贫困发生的因素;二是 Poverty Alleviation,即减少或缓和贫困的程度;三是 Poverty Support,即通过外部的干预对贫困群众进行扶持和帮助;四是 Poverty eradication,即从根源上消除贫困。上述四种对于反贫困的理解虽然存在含义的差别,但也反映了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源、程度、手段和目的,存在着逻辑的紧密关联。据此,本研究将反贫困界定为通过采用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等方式有效抑制或切断致贫因子,减缓贫困程度,降低贫困发生率,最终使贫困地区改变落后面貌、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状态。
(二)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的由习近平总书记 2013 年 11 月在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是相对于以往的粗放式扶贫而言,避免扶贫工作底数不清、指向不明、措施不实。精准扶贫即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等扶贫工作全链条,是指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因不同地域环境、不同治理对象采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真正实现其摆脱贫困状态。
(三)生计与可持续生计
不同学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生计的含义进行了阐释。蔡志海(2013)认为生计是指“谋生的办法,或者说说是指一个家庭为获得维持家庭人口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基本物质资料而采取的活动”。Chambers and Conway(1992)认为,“生计是谋生的方式,该谋生方式建立在能力、资产(包括储备物、资源、要求权和享有权)和活动的基础之上。如果人们能应对胁迫和冲击,并从中恢复、维持和增加资产,保持和提高能力,并且为下一代的生存提供机会,在长期和短期内以及在当地和全球范围内为他人的生计带来净收益,同时又不损坏自然基础,那么,
该生计具有持续性”。Scoones(1998)认为,生计由生活所需要的能力、资产(包括物质资源和社会资源)以及行动组成。Ellis(2000)认为,“资产(自然的、物质的、人力的、金融的和社会)、行动和获得这些资产的权利受到制度和社会关系的调节,这一切决定了个人和农户获得收入的活动”。综上,尽管不能学者对于生计的界定表述存在细微差异,但其内涵基本一致,生计的最终旨向是确保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其构成要素包括能力、资产和活动等三个方面。
...........................
二、理论基础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美国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于 1962 年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唤醒了人们在经济快速发展、物质生活高度改善的背景下对环境问题的关注。1972 年召开的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修正,提出了经济、社会、生态、科技与人口的协调发展。1987 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发布了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的发展”。该概念虽首次提出了代际公平,但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并未涉及到空间公平。
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可持续、社会可持续和生态可持续等 3 个方面,要求经济发展要更加注重质量,可持续性地利用自然资源和减少环境成本,最终实现人类生活质量的提升和创造一个人们的平等、自由、教育和免受暴力威胁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理论强调经济增强要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充分重视了自然环境对经济系统和生命系统的支持作用,谋求更加全面的社会进步。公平性、持续性和共同性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三大基本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需要,即满足人们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物质要求;二是对需要的限制,即人们的物质需求不得超越自然生态环境的承受底限。而这两个基本要素是由以下三个关键性因素所决定:不会为了短期生产需要而耗尽自然资源;减少农民生计的脆弱性,降低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波动而给农民生计带来的损害;为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全体人民提供发展的平等机会和选择自由。
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扶贫应该聚焦于贫困人口生存状态的全面改善和贫困社区的整体性发展,而不仅仅是贫困人口物质生活在短期内的充裕。优美的生态环境是贫困地区经济系统和生命系统持续运作的重要基础,因此,贫困人口的生计活动不应该以损害生态环境为代价,反贫困工作应该注重贫困人口生计模式的重构与优化,从根本上扭转部分贫困人口的生计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过度依赖。
..............................
一、可持续生计框架的内容.................... 18
二、可持续生计框架下的贫困成因分析........................... 20
第四章 可持续生计框架下精准扶贫持续性分析....................... 25
一、精准扶贫的概况.............................. 25
(一)精准扶贫的提出与发展历程....................... 25
(二)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25
第五章 反贫困长效机制的构建............................. 39
一、反贫困长效机制的总结架构................... 39
二、反贫困长效机制的具体内容............................. 40
第五章 反贫困长效机制的构建
一、反贫困长效机制的总结架构
农村反贫困长效机制是对反贫困实践中扶贫成效不持续、脱贫返贫率高、贫困发生率不减反增等现实问题的回应,构建农村反贫困长效机制需要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增加、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发展能力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等多重生计结果。围绕可持续生计框架,构建农村反贫困的长效机制需要有效地消弭生计环境中来自自然、市场和个体等方面造成的风险,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多维生计资本的同步增加,拓展其生计选择空间,优化外部介入的各项制度安排,最大化地提升扶贫政策效力,从而促进贫困人口的生计能力、生活水平及财产拥有量等各方面的全面稳步提升,确保贫困人口能够抵御各种风险的打击并且能够从打击中恢复过来,最终实现其持续稳定脱贫(详见图 5-1:可持续生计框架下农村反贫困长效机制的总体架构)。
........................
第六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一)农村贫困问题的消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已有脱贫成效具存在反弹的可能性
从可持续生计的角度来看,贫困户生计状况的真正改善需要满足能够有效抵御脆弱性和风险的冲击、实现多维生计资本的增加、有机会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活动等多个前置要件,贫困户获得持续的生计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贫困户、外部帮扶力量共同付出巨大努力,甚至在一定情况下,扶贫成效可能还会出现反弹。而依靠实施精准扶贫方略的短短数年时间,很难达到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的预期目的。事实上,官方意义上的脱贫仅仅是在现行标准下的脱贫,国家视角语境下的脱贫与农村贫困人口所理解的脱贫存在差异。可以预见的是,农村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还会延续以往的生产模式与生活状态,其生计维持还会受到贫困问题的困扰,尤其是对于深度贫困地区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户更为突出。
(二)贫困人口生存的空间载体、贫困人口自身特征加剧了稳定持续脱贫的难度,但扶贫举措存在的不足是贫困人口脱贫持续性不足的重要原因
贫困地区发展基础薄弱、贫困户自我积累与发展能力偏弱,以及随着贫困程度加深,边际减贫难度加大等客观因素造成了贫困户脱贫困难、贫困户脱贫后保持和提升生计水平困难。同时,脱贫成效巩固不力也凸显了我国扶贫政策与举措所存在的不足,表现为:过度强调对贫困人口的物质帮扶而忽视了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更具有持续性的其他方面的投入,忽视了各项改革在激活农村潜在资源要素、释放发展活力中的作用;过度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发展;过度强调政府主导,而忽视了市场、社区所能发挥的作用,也缺乏贫困人口的参与和互动;将扶贫工作建立在一些临时性的举措之上,而没有系统性地对制约农村居民生计改善的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如金融扶贫模式和健康精准扶贫模式,仅仅是在脱贫攻坚的期间内或者在这之后的一定时间段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金融支持和医疗救助,而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则需要较长时间的探索和努力,一定阶段内的政策优惠很难长期地保持下去,一旦政策断供,贫困户依然可能会面临着“借贷难”“看病贵”等问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