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绪论
1 . 1研究背景
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要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加强县级财政的财力,保障县级财政拥有能提供满足人民需求的公共服务的能力。这就是今后五年我国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本文写作的大背景。分税制是一种在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根据各自负担的事权划分税收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当前国际上较为成功的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一种制度。我国现行的分税制是跟据1993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建立的。分税制改革是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次重大革新,经过17年的实践,分税制在促进财政体制逐渐规范,增强各级政府财政调控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队伍建设水平等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分税制强调收入向上集中,其运行也给地方财政带来了一些问题。这些年地方政府普遍出现收支失衡、赤字严重、收入困难、债务负担沉重等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与分税制改革不够完善难脱干系。1993年是分税制改革前一年,中央财政收入仅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2%。分税制改革后的第一年即1994年,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激增至55.7%,其后至今一直维持在50%以上。中央政府手中掌握着庞大的资金,被称为全世界最有钱的政府,而具体到各地方政府,往往入不敷出,尤以基层财政最为困难。
第2章我国财政体制演变和分税制改革
财政体制是指国家通过规定各级政权管理财政收支的权限和各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据以处理国家各级政权之间,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管理制度。27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我国各级政权之间的财政关系以及各自的权限。我国历史悠久,新中国的财政体制也经历了多次变化,本文试图通过对历史的回顾,找到实行分税制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的依据。
2.1我国实行分税制的历史渊源
中国历史上到底有没有分税制的萌芽,这是一个在学术界很有争议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东周时期的分封制下就出现过代表国家的奴隶主财政和代表地方的诸侯财政的分税制萌芽。28也有学者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在清代末期以前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于此相适应,财政制度也实行中央集权,只有中央财政,没有地方财政,也没有地方税收制度,29分税制更是无从谈起。通过大量资料的阅读整理,笔者认为,后一种观点有失偏颇,唐代的三分制财政体制就可以视为我国分税制的萌芽。
第3章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缺陷…………………………25
3.1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划分不够合理…………………………25
3.3基层财政出现困难…………………………34
第4章完善“省直管县”与推进地方分税制改革…………………………38
4.1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和现实依据…………………………38
4.2浙江省的启示…………………………41
4.3省管县在全国的推广…………………………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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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分税制是当前中国则政体制的不二选择。分税制在早在我国唐代就已萌芽,近代封建制度终结后成为了民主共和制度的一部分为社会广泛接受并长期施行。新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都有各种形式的中央地方的分权。由此可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有历史依据。第二、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刻不容缓。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没有规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分税制改革如何进行,地方各级政府模仿中央向上集中财权下放事权的做法导致基层则政困难,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我国十二五财政规划明确指出要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要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加强县级财政的则力。保障县级财政拥有能提供满足人民需求的公共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