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在课程研究中,形成了对课程定义的多种看法,有人认为课程即教学科目;有人认为课程即学习经验;省人认为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还有人认为课程即社会的改造。这些对课程定义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理解都是建立在不同的理论基础之上,代表着课程理论基础的不同来源,如学生的来源、文化的来源、社会的来源、心理学的来源等。课程论作为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其基本观点和原理具有一定的基础来源,课程研究并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研究以众多的基础学科为支撑,课程理论从其基础学科中汲取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同时将它们用于课程目标的构建、课程性质与功能的定位,用于课程设计、实施与评价,从而建构自身的理论体系。?近年来,随着课程理论的研究范围不断扩大,伦理学作为课程运作与变革及其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重要学科,与课程的联系愈发紧密。包尔生认为,伦理学的目的就在于解决生活中的所有问题,使生活达到最充分、最美好和最完善的发展。因此,伦理学的职能是双重的,一是决定人生的目的或至善;二是指出现这一目的的方式或手段。伦理学以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该学科主要从研究范式以及价值取向两个方面对课程产生影响。课程伦理从教育向善的伦理本质对课程提出伦理质疑,具体涉及课程内容选择的价值取向,进入课程的文化选择,制定课程政策时的取舍、课程推进的方式以及课程实施的结果是否符合伦理要求,课程与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之间的关系如何等。?而在具体的课程实践中,存在着缺乏公平、民主等问题。这些问题正是伦理学所探讨的问题,因此,课程研究需要从伦理学中吸取营养。此外,目前的课程基础研究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就课程基础学科的研究来说,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研究基础已经相当成熟,20世纪90年代,也己经开始了课程的文化属性分析,而伦理学作为课程重要的基础学科其研究还未得到有效展开。目前我国的课程研究多集中在技术层面,很少关注课程中所涉及到的伦理学问题。当今社会存在着不同种族、阶层、文化等之间的伦理冲突,研究课程中的伦理价值取向成为课程基础研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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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的意义
从以往的课程基础研究来看,心理学、哲学、社会学成为学界公认的课程基础,随着课程理论的发展,课程的理论来源不断增多,诸如文化学、历史学、人类学等学科也在逐渐进入课程的理论基础中,课程理论的范围在不断拓展。赫伯特?克雷巴德(Herbert Kliebard)宣称,课程领域是一个综合性领域。课程专家从其他领域引来种种观点,用于对课程施加影响。?课程需要从各个学科中汲取不同的概念和理论精华,保持与外界的联系。伦理学作为一门深奥而悠久的学科,与社会的发展和课程改革紧密相连,被引入到课程的理论基础研究中成为必然,有利于丰富课程的理论基础。伦理学有关道德与人、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道德与社会精神生活、道德与文化的关系的认识渗透到课程理论研究的各个方面并发挥一定作用,这些道德关系成为课程的灵魂必然体现在课程之中。伦理学涉及到人、经济、政治、法律、文艺、宗教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某种程度上会对课程标准产生一定影响,反映着课程的伦理属性。由于我国课程基础学科研究框架不平衡,课程论中对伦理学的关注不够,造成我国的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不完善。我国在课程伦理基础的研究上还存在着单一性、不平衡性、浅表性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仅仅将一门学科对课程的制约看成是课程的基础研究。大多数有关课程伦理学的研究都只停留在对基本原理的论述上,很少涉及课程实施等问题,伦理学对课程的作用机制研究还缺乏探讨。本研究的主要任务是致力于寻找伦理学中的有效信息源,将其运用到课程理论和课程实践中,建立起课程伦理学的完整系统。本文正是本着丰富和完善课程的理论基础研究的目的,从伦理学的研究范式和基本理论出发为课程目标、设计、评价、功能、改革等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发展提供借鉴与指导。研究课程的伦理学基础不仅可以拓宽课程的基础学科,并且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课程基础理论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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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的中外考察
(一)国外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
课程伦理学作为教育伦理学研究中的一个微观层面,其发展直接与教育伦理学的发展程度相关,研究教育伦理学发展的历史脉络对研究课程伦理学基础来说能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西方没有关于课程伦理基础的专门研究,一般散见于教育伦理学研究的理论之中。下面主要从西方教育伦理学发展的历史脉络以及主要教育伦理学家的思想和作品中探索课程伦理基础研究。如果将教育伦理当做一种道德理解来看待的话,其发展历史可追溯到古希腊。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在课程设置中体现了对真、善、美的追求,所有的课程都指向真善美统一的本体世界。19世纪英国的约翰療尔(JohnStmrt Mill)十分关心英国当时的社会教育问题。支持边泌功利主义的密尔在此基础上倡导实用的课程理论,认为应将语文、数学、英语作为教育的基础性、工具性学科,并且强调课程实施效果,他认为“只要用恰当的方法教授希腊文和拉丁文,就没有必要以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讲授其他知识为理由,将这两种古典学科从学校课程中排除出去。” ^此外,他认为大学的课程除了应该具备功利主义的性质之外还应当具备利他主义的性质,这样才能使学生获得最大的幸福,并以此来增大社会福利。因此,做好大学课程内容的设计十分重要,这样才能达到升华学生德行的目的,从而实现大多数人的幸福。到20世纪,社会经济、科技、政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育也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众多的伦理冲突,人们逐渐意识到研究教育伦理的重要性,因此,20世纪教育伦理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并得以研究。在教育伦理学发展的最初阶段,它被当做道德教育加以研究,这一时期的研究也被称为道德教育的研究时期。这一时期研究者的主要研究成果体现在B?诺曼妮和G科蒙尔合著出版的《教育伦理学》一书中,该书讨论了胎儿、儿童、性格气质、性别、宗教、学校指导等多方面的问题,致力于研究健全的人格。从严格意义上讲,这本书还不是真正的教育伦理学研究方面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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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
纵观国内有关课程伦理学基础的研究少之又少,大都停留在表层的论述上,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课程的伦理学基础研究近几年才开始在我国逐渐出现,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大都反映在教育伦理学之中,这时期的教育伦理学关注的重点在道德、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到21世纪初我国有学者开始提出研究课程的伦理学基础,深化传统的课程基础学科研究,新世纪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首次被提了出来。随后,才出现了一部分学者开始就课程论中涉及到的伦理学展开讨论。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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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伦理学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概述...........24
(一)伦理学的基本概念.........24
(二)伦理学的基本理论.........27
四、课程设计——反映社会伦理效用.........29
(一)课程《容的社会伦理选择.........29
(二)课程内容的社会伦理组织.........32
五、课程目标体现社会的伦理价值追求.........35
(一)定位人文关怀.........35
1.人文关怀价值追求.........35
2.舍弃功利性、工具化.........36
(二)追求公平正义致力于目标协同.........37
(三)推进学生人格和谐发展.........38
八、课程改革——应对社会伦理诉求的变革
(一)伦理冲突促成课程改革
伦理冲突是相对于伦理认同而言的,伦理认同是指对自我角色的反思以及社会成员所分享的情感与价值观念持肯定或赞扬的态度。与之相反,冲突指在分享情感与价值观念的过程中显示出逼迫性或诱导性的态度。多元伦理碰撞必然导致伦理冲突,它是个体成员和社会成员在社会习俗和价值取向等方面所反映出来的认识差异,表现为伦理方面确认的分歧与他性。伦理冲突自古就有,古代社会被看成是拥有严格宗法等级的社会,《礼记•王制》中说到:“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人被分成天下(王)、国(诸侯)、家(卿大夫)、身(士)高低不同的等级。王侯贵族享有学习专门知识的权利,“惟官有学,而民无学”成为宗法制下的主要教育现象。人伦道德教育在此时成为十分重要的教育内容,古代学校教育的一大共同特点即是担任起“明人伦”的任务。随着之后伦理发展与文化进步,越来越多的平民百姓也表现出对知识的渴求愿望,在教育上开始冲击宗法等级社会桎格的边缘。学习专门知识己不再是贵族的专享特权,平民阶级的课程内容中幵始出现之前只能在王侯贵族课程中才能学到的那些知识。近现代社会,伦理冲突在全球表现得更加明显,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道德冲突、个人与个人伦理冲突、个人与社会伦理冲突、个人与集体伦理冲突、霸权主义和政治独立的伦理冲突、统一标准和自由解放的伦理冲突等。可见当今社会的伦理冲突更加复杂化、多面性,应当提倡伦理的多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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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课程领域是一个综合的领域,课程研究需要从其他学科中借鉴观点和方法并以此作为自身研究的思路。伦理学作为一门研究社会意识形态的科学,与社会经济文化和人类发展紧密相关,并对人们的善恶价值观念与理想等产生重要的影响,伦理学正是通过对一定的道德观念与人生价值进行澄清的方式达到塑造个体行为的目的,可见,伦理学对课程理论建设和实践改革都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大多数学者在伦理学与课程论这两门学科之间的研究角度不一,使得这两门学科之间的固有联系被忽视,因此,这一领域的研究少有问津。但稍作留意我们不难发现,伦理学中有很多概念原理与研究方法对课程理论与课程实践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研究课程的伦理学基础,可以使课程中渗透的人性关怀、公正、快乐等伦理精神得到发扬。可以说,课程中缺乏伦理学的研究,课程论研究便不是完满的研究。从目前的课程基础研究来看,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领域研究日趋完善,而课程的伦理学基础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为数不多的学者提出要将伦理学作为课程的基础学科,但由于受发展阶段与现实条件的限制,课程的伦理学研究还很不完善。就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而言,表现出研究范围窄小、方法单一、理论浅表以及实践性缺失等众多问题,因此,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可谓“任重而道远”。针对目前研究不够深入具体的问题,本文从课程的各个子系统(课程设计、课程目标、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改革)来分析伦理学对课程论的作用和影响。这种研究拓展并深化了课程的伦理学基础研究,也使课程理论研究和课程实践得到伦理学的关照。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贫乏的局面。由于目前课程伦理学基础研究刚刚起步,且加上笔者能力有限,无疑给写作增加了难度,因此存在不精确、不完善的地方,这也是我今后需要改进与努力的地方,希望广大读者与专家多多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