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 研究背景
不同地区之间由于自然资源、发展历史的差异,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中国的地区间差距愈发地加大。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天性与权利,因此差距就带来了人口地流动。改革开放四十年,流动人口成为中国的一大群体,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越来越多,每年都有大量的少数民族从边远落后的民族地区流入城市。时间证明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进一步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是也突出暴露了一些问题。作为流动人口群体的一部分,他们的涌入为城市带来了资源环境与治安等问题。少数民族的特殊身份也带来了特殊的问题,比如不同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带来的城市文化冲突,不同的语言文字带来的沟通障碍,城乡差异带来的融合困难等。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民族问题,面对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做好面向他们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对于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城市融合、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好的依据为前提,通过查询各种政策文件,发现没有公开的专项政策做全面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还看出地方的政策和做法与中央的精神有距离。因此本文通过对已有相关政策的梳理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对策建议。
2. 研究意义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于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稳定、社会的有序、国家的统一有巨大影响,对于中国的总体发展和稳定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重视并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目前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比较稳定有序,但是还要看到潜在的问题,即从长远看,缺乏法制化、多元化、战略性、整体性、针对性的政策体系。通过本文的政策研究,梳理发现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思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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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概念界定
只有说清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概念定义,才能说明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有学者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城市流动少数民族,说的是没有取得流入地户籍,却在流入城市就业和进行其他活动的少数民族,他们把这一群体与流入城市已经世代定居的少数民族、新进少数民族共同涵盖在城市少数民族之中。所以,只要满足了是从民族地区流向城市少数民族群体都属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该定义强调户籍以及流入城市。有的学者站在文化角度思考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我们不只是把这些被调查的民族看作是人口较少的群体,而且把他们看作是拥有与城市的汉族居民相异的文化、同时也与城市其他流动者相异的文化的群体”。将民族文化携带者的身份视作区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普通流动人口及城市居民的标准。笔者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两个属性,第一是少数民族,即中华民族 56 个民族中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第二是流动人口,即因户籍制度产生的,离开户籍所在地,在非户籍地城市工作生活且没有取得该地户籍的人。在借鉴上述成果的基础上,笔者本文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指的是离开户籍地,到非户籍城市工作生活且没有改变户籍的非汉族人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不包含因求学离开家乡进入城市的人和城市特别引进的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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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中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关政策分析
2.1 中国流动人口政策及效果概述
中国流动人口政策大体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建国初期的自由迁徙时期,严格管控时期,允许离土不离乡的就近流动时期,控制跨区域流动时期,国家引导有序流动时期,服务并保障流动人口权益时期。
2.1.1 1949—1956:国家允许自由迁徙及温和劝阻农民盲目流动期
建国初期,国家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社会秩序、消除敌对势力的威胁。为了维护因为战争对经济和社会的破坏、政权的更迭、社会的变革转型造成的社会稳定和失业问题,政府率先在城市中开始实行户籍制度。此时的农村土改承诺农民可以得到土地,所以农民的流动意愿不强。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国家允许自由迁徙,人口流动政策相对宽松,临时宪法和第一部正式宪法均明确人民有迁徙自由权,户籍管理制度对于户口迁移也仅仅是要求迁移者进行申报和登记,1949 年到 1952 年全国城镇人口增长的1398 万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人口是农村人口,到 1957 年,大约又有两千多万农民流入城市。虽然政府也对农民进城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且遣返了一批农民,但是从《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及其实施效果来看,手段比较温和,并没有强制,人们的流动迁徙权得到保障,农民搬迁进城务工相对还是自由的。具体政策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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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国现行少数民族政策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属于特殊的流动人口,最特殊的地方莫过于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差异的民族属性。所以,要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相关政策,除了要掌握流动人口及其政策情况,还要对中国少数民族政策有一定的了解。中国自古代、封建时代,到民国时期,再到如今的新中国始终属于多民族国家,期间还经历过蒙、满两个少数民族长期执政的阶段。如何处理对待不同民族,尤其是作为少数的非汉族,以及如何处理民族问题是历朝历代每个执政者必须要谨慎考虑的重要问题。通过梳理新中国的民族政策,可以判断出党和国家对于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的基本态度。
2.2.1 政治政策
(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作为新中国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对于民族问题的观点也秉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理论核心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因此,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对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指的是在中国的所有民族,无论人口规模大小、地域分布如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何、历史文化、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有何区别,不分高低贵贱,在法律和政治上都享有同等的地位,享受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各民族都属于中华民族的一员,反对任何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民族团结指的是中华民族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中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从《共同纲领》到不同版本的宪法,
均有条款对民族平等和团结做出规定,体现了国家对民族团结和平等的重视程度。在中国,民族平等和团结就像法律中的宪法一样,是民族政策的根本政策,统领其他一切民族政策,以后的任何民族政策均不能抵触违背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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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北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政策及执行情况分析 ..................... 44
3.1 北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概述 ........................... 44
3.2 北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政策条文分析 ........................... 44
第 4 章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政策存在问题 ............................... 56
4.1 对高层次人才,地方政策更宽松 ............................... 56
4.2 对一般人才,地方落实中央政策精神 ........................... 57
第 5 章 中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政策的对策建议 ......................... 61
5.1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意义 ........................... 61
5.1.1 对于中央政府及国家有助于平衡发展和团结稳定 .................... 61
5.1.2 对于地方和社会可以平衡劳动力供需、缩小区域差距、加强交流与沟通 62
第 5 章 中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政策的对策建议
5.1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意义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简单劳动力是主体,而且规模不小,他们仍然可以发挥人口红利优势,为城市发展解决用工需求,为流出地带回资金、技术和见识,为个人和家庭改善生活条件,对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起到一定的缓和作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特殊人才,产生的人才红利可以进一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稳定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还有民族特性,他们是自有文化历史的传承和发扬者,他们需要走出去与其他文化交流,他们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各地区必须欢迎接纳他们的到来,保持中华民族的统一完整,实现民族共融。因此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持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在社会稳定方面,每个人同样地享受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作为中国公民,每个人不分民族、地区都享受基本的公民权利,不因民族身份、地区背景做出区别对待,这是团结的前提,是稳定的基础。中央政府站在国家的最高角度,宏观统领全局,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要考虑团结各族人民,平等对待不同民族,避免出现地区主义,避免大汉族主义等极端民族主义倾向,强化国家意识,强化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这样才能消除隔阂,消解偏见,使各民族友好亲密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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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身处北京这个特大城市,又赶上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城市病中的流动人口问题一直是身边新闻和社会讨论的热点问题。本文关注流动人口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研究其民族特性和流动人口属性带来的特殊性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趋势下,这是当前的现状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常态,行政管理主体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对于民族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有重大影响。根据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观点,多元民族文化共存是现实,民族文化之间的不平衡也是现实。多元文化对于人类发展是有益无害的,要通过赋予少数民族群体差别权利,保证其得到多数民族群体的宽容和尊重,可以自由选择和发展自己的文化。这一观点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我国的时间和习近平的民族理论很契合。通过考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政策,可以发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现状、效果及问题。本文查阅梳理了大量的资料文件,发现当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考虑少数民族特殊性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专项政策,无法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殊需求,不利于改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弱势地位和融入状况。虽然没有专项政策,本文侧面考察,通过考察流动人口政策和少数民族政策,发现中央和北京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态度和做法并不完全一致。中央为了团结稳定和平衡支持流动,北京因为资源、财政等原因对这一群体做出区别对待。对此,本文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尤其强调在制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专项政策要秉持讲平等、有优惠、无特权的原则,要分阶段的实现求同存异目标,要警惕宗教与民族极端主义的破坏。
本文的研究有一定的不足和局限性,政策文件的繁多,加上早期文件的电子版存档混乱,难免出现遗漏和疏忽。民族问题很复杂,又很重大,单一的行政管理学科研究无论是切入角度、思考方向和研究思路都必然会有其局限性,不能完整全面的呈现这一宏大问题的面貌,狭隘和片面的观点在所难免。本文希望通过做出这些前期的基础性工作,为后来者提供一些便利和思路,推动这一研究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