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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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5831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行政管理论文,笔者认为行政管理主要涵盖了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建设等多个方面,是对行政管理工作的记录与总结。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行政管理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一:基于心理契约的非营利组织员工激励研究——以广州义工联为例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兴起的“全球结社革命”促使非营利组织在全世界范围内空前发展,逐渐形成了有别于政府、企业的“第三部门”,关注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学者日益增多,非营利组织也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近年来,我国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数量不断增长,它们在社会救济、环保、教育、卫生和文化等领域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填补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空白。但是同时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又面临着一定的困境,如政府行政管制过强、法制建设不健全,组织经费不足和组织自身管理能力匮乏,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些问题都是制约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和壮大的主要因素。在此背景下,学者们不仅关注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外部因素,也越来越关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内部管理,于是他们开始深入探讨和研究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管理体制,因此如何实现对非营利组织员工的有效激励便成为了非营利组织管理领域的研究重点之一。

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陷入组织发展和自我管理的困境,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无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根据人力资源激励理论,任何组织如果想要留住人才,都必须在组织内部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优秀人才认同组织文化和使命、对工作本身产生强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所以,建立强有力的激励机制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获取优质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本文试图分析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激励机制现状,运用心理契约理论并结合激励理论来探究合适的激励路径,以求完善非营利组织内部员工的激励机制。

1.2相关研究综述

1.2.1关于心理契约的相关研究

心理契约的概念最早产生于社会心理学领域,后来才渐渐被引入到管理学领域并因此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心理契约”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Argyris(1960)在其著作《理解组织行为》一书中提出,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完整的定义和具体的概念范围。Levinson(1962)认为心理契约即“未书面化的契约”,其主要内容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相互期望,这是一种产生于双方关系之前的并处于不断变化状态之中的期望。Schein(1980)将心理契约定义为:“在组织中,每个员工和不同的管理者,以及其他人之间,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着没有明文规定的一整套期望。”他强调心理契约的研究应该从两个层次去进行,即个体和组织。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学者们对心理契约概念的理解界定存在一些差异,而随着这些差异的深化在学者们中间便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学派,即“Rousseau学派”和“古典学派”。“Rousseau学派”强调心理契约是雇员个体对双方交换关系中彼此义务的主观理解,研究狭义概念上的心理契约。“古典学派”强调心理契约是雇用双方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向对方提供价值的主观理解,研究广义概念上的心理契约。到目前为止,两个方向的研究都在进行,但是由于雇主方心理契约的主体较难确定,所以基于狭义概念上的心理契约研究相对多于基于广义概念上的心理契约研究。

心理契约之所以能够引起众多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心理契约违背对员工态度和行为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国外学者关于心理契约违背的研究有两个经典模型:Morrison & Robinson的形成过程模型(图1-1);Turnley & Feldman的差异模型(图1-2)。

第二章 非营利组织员工心理契约及激励的理论分析

2.1非营利组织员工的心理契约

2.1.1非营利组织的人力资源构成

一般而言,非营利组织的人力资源构成包括四个方面:董事会员工、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1)董事会员工

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员工一般由政治家、相关专家和学者、社区居民代表或者资深志愿者等组成。董事会作为非营利组织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确立组织目标和发展方向、制定组织发展战略以及制定组织的规章制度。由于非营利组织没有股东无法选举董事会员工,所以倾向于公众董事,这些公众董事往往代表不同的利益集体。但是无论董事会员工代表哪一方或者几方的利益,他们在做出决策时都必须对组织员工、社会公众和组织发展负责。

(2)高级管理人员

非营利组织中负责组织内部管理与运营的称为高级管理者,即相当于企业里面的总经理。他们不仅需要负责组织内部管理,同时还要与外界保持良好联系。作为非营利组织的高级管理者,首先要认同组织文化和组织使命,并且需要具备极强的社会使命感,其次要具备专业知识以及管理、金融、政治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最后还要善于沟通、善于协调,能够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源为本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服务。

(3)普通工作人员

非营利组织中的普通工作人员是指组织中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受薪员工。他们从事相关的专业工作与行政工作,非营利组织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报酬,其主要职责是辅助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人员培训和项目管理、组织活动和对外宣称、志愿者评估和监督等工作。普通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与绩效水平直接影响着组织的形象和工作成效,进而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

2.2与心理契约相关的激励理论概述

激励是指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利用各种外部因素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利用此驱动力使员工努力达成组织对员工的期望的心理过程。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激励在整个组织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激励理论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为解决劳动分工与劳动力交易问题的一种理论,后来逐渐延伸到行为科学中,成为解决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四者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

2.2.1需要层次理论

需要层次理论是由美国行为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著作《人类激励理论》一书中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由人的动机决定的,而动机又是由人的需要决定的。该理论现已逐渐成为心理学和现代管理学的重要理论基石之一。需要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感情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依次如下:

(1)生理需求:是人类耐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包括食物、水、衣、住、性等方面;

(2)安全需求:是保障个人身体和财产安全、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需求;

(3)感情需求:是人际交往中的感情和归属感的需求;

(4)尊重需求:是指有自尊和自信、体会个人生命价值的需要和被认可、被信赖和被关注的需求;

(5)自我实现的需求:是指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实现个人价值和人生理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需求。

马斯洛指出,人的行为受到尚未满足的需要驱动,已经被满足的需求对人没有激励效用,人的低层次需要一旦得到基本满足,高层次需要就会替代它而成为主导需要。因此要想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效果,我们就必须了解员工目前的需要处于哪个层次,然后才能通过各种激励措施着重满足员工该层次或更高层次的需要。

根据需要层次理论可知,员工的需要处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并且会随着他们在组织内部职位的上升而趋向于更高层次的需要。因为我们要了解不同层次员工的不同需求,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量满足不同员工的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的需求。

第三章 广州义工联员工心理契约及激励现状研究.................. 22

3.1 广州义工联员工心理契约调查情况 ........... 22

3.1.1 心理契约实证调研的调查问卷的设计........ 22

第四章 基于心理契约的非营利组织员工的激励路径................. 32

4.1 基于交易维度的激励路径 ............. 32

第四章 基于心理契约的非营利组织员工的激励路径

4.1基于交易维度的激励路径

尽管以公益为使命的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并非是获取利润最大化,但是不可否认,以薪酬为根本的物质激励仍然是其他形式激励的基础。

4.1.1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

根据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薪酬属于保健因素,它可以预防员工产生“不满意”的负面情绪,但是不能激励员工产生“满意”的情绪。尽管如此,如果员工的基本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还是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导致员工无法将非营利事业视为使命来完成。所以,非营利组织应该积极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用以调节员工的利益分配关系,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作为其他激励手段实施的基础。另外,单纯依靠员工的自身素质来约束个人行为是不现实的,非营利组织还应该充分了解员工的物质需求,通过工资、奖金的多种组合形式提高员工收入水平,并且提供基本的工作福利,例如五险一金、带薪休假、车补餐补、节假日补贴等等,减少组织员工对工作“不满意”的消极情绪。

非营利组织应该通过合理的薪酬结构增强非营利组织员工对非营利事业的安全感,给予他们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保障,使其以稳定的职业心态追求志愿主义和利他主义的人生目标。合理的非营利组织薪酬结构应该由四个部分组成: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保证公平性:保证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非营利组织应该根据该岗位工作分析的结果,并参照经济市场中该岗位的平均薪酬,实行岗位薪酬制,岗位薪酬制是保证组织薪酬内部公平的关键。外部竞争力的实现需要非营利组织保证其员工的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内的其他组织相比处于均衡状态。非营利组织的员工会通过对比其他组织提供的薪酬来判断组织提供的薪酬的外部竞争力。(2)注重对员工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让员工安心工作的重要条件,所以除了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外,还应该有额外的人身安全保障,因为非营利组织的很多救助救济活动的工作环境都是比较恶劣的,甚至是危险的。(3)重视福利的作用。福利作为非营利组织薪酬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薪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增加员工的福利可以有力地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典型的福利应该从员工的实际需求出发,可以以餐补、车补、电话补助、带薪休假和免费旅游等形式出现。

结语

随着“小政府、大社会”目标的确立,社会经济转型的持续深入,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推进,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我国非营利组织正遇到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目前的现状是,我国非营利组织不能吸引足够多的优秀人才,导致其发展受阻,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非营利组织的有效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因此,本文选择非营利组织的员工激励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以心理契约理论和激励理论为理论依据,从心理契约视角对非营利组织的员工激励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且以广州义工联员工为调查对象,通过分析调查问卷和广州义工联的激励现状,得出了基于心理契约四个维度的非营利组织员工激励路径。

本文的研究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是仍然存在很大不足。由于调查样本的局限性,体现不出不同类型非营利组织的员工的心理契约的差异,导致研究的不全面。由于实证调查持续时间较短,对非营利组织员工内部员工心理契约以及激励现状的研究深度不够。由于个人能力有限,本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研究中应该加以改进和完善。

本研究将非营利组织员工的心理契约划分为四个维度,研究过程中始终将四个维度独立开来进行分析总结,未考虑到其相互关系。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的课题,希望今后能够在收集足够多的数据基础之上展开对四个维度之间关系的量化研究。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二:包头市达茂旗生态移民后民生改善状况研究

一、达茂旗生态移民的依据

(一)内蒙古生态移民政策

对比国家与内蒙古生态移民政策可以发现,在国家层面上,生态环境保护是主要矛盾,也就是国家的视角是生态。而对公共政策执行的地方政府而言,只有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与扶贫并重的高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与贫困的问题。内蒙古生态移民的具体做法是将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和失去了生存条件的草场严重沙化、退化区的牧户迁入附近资源相对较好的、适于生存的小城镇从事设施农业和第二、三产业,移民迁出地划为公益林,采取禁牧、人工补播、补植、围栏封育等措施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政府对移民给予经济补偿。

2007年,包头市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实施围封禁牧加强生态建设的决定》。决定2007年开展对达茂旗的围封禁牧试点工作,2008年围封禁牧草场不少于总草场面积的40%;到2009年底前,达茂旗牧区草原全面实施围封禁牧,牧民基本转移迁出。此后,达茂旗旗委、旗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牧区围封禁牧工作的决议》、《农区全面禁牧发展舍饲畜牧业的决定》、《牧区禁牧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达茂旗生态移民工作全面启动。按照政策措施,达茂旗从2008年1月l日开始到2010年底,三年内使全部牧民搬迁转移并妥善安置。

(二)达茂旗基本概况

1.生态及草场情况

达茂旗水资源由地表水、地下水和过境水组成,主要来源是大气降水补给,特点是:水资源缺乏,地表径流小且分布不均,以时令性径流为主;地下水多集中在丘间河谷、滩川地带,南浅北深。旗内天然植被盖度较低,天然灌木林分布范围较广,多为强旱生、旱生灌木和半灌木,植株低矮,人工植被以季节性农业植被为主。达茂旗土地面积广大,但绝大部分土壤质地粗糙,含沙量大,土层薄,物理性结构不良,地处内陆半干旱气候区,降雨量少,风蚀沙化严重,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可利用率很低。

二、达茂旗生态移民后生产生活现状

(一)生态移民后牧民收支情况

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

2007年,禁牧前达茂旗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6752元。2009年,禁牧后的第二年,全旗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96元,较禁牧前的2007年提高了844元。2013年,达茂旗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543元,较2007年增长56%。

2.生产生活支出加大

虽然,单纯从收入上看,生态移民后,达茂旗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增长了一倍多。但去除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生态移民后,牧民的生产生活支出增加也是不容忽视的现实。

(1)移民重建投入高。生态移民后,达茂旗为移民后的牧民新建了住宅小区和养殖小区。无论是住宅小区还是养殖小区,都是政府统一规划,政府拿一部分钱,牧民自己拿一部分钱建设。或是牧民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住宅小区的房屋。对于后续的生产建设,则需要牧民自己出一部钱,从银行贷一部分款购买奶牛。所以在移民过程中牧民的生产重建费用较高。牧民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曾耗费大量财力修建网围栏,此后又经历了移民生产重建,经过这样的投入,牧民过去畜牧业的经济积累已消耗殆尽,抗风险能力下降。

2)生活支出加大。住进商品住宅小区的牧民与城镇的小区生活居民一样,要支出煤气水电、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在移民前,居住在牧区,做饭的燃料和取暖基本是牛粪,都是自产自足。移民后,这些日常生活开销要比在草原生活时多出很多。养殖小区的农牧民同样面临着煤气水电等生活支出加大的问题。据当地牧民测算,牧民转移进城后,每户水电暖等生活必需支出较在牧区生活年均增加5000元以上。

(3)生产成本增加。对于禁牧后仍从事养殖业的牧户,政府将这些移民集中在养殖小区,进行舍饲饲养牛羊。由于没有了放牧,失去了生产资料,饲草料都需要外购,随着玉米等饲料的价格上涨,移民的生产成本也在不断加大。据当地牧民测算,在完全禁牧状态下,养活一只羊需要饲草约3元/天,饲养成本比禁牧前增加60%以上。

(二)生态移民后生活环境有所改善

1.生态环境的整体好转

2007 年开始禁牧后,全旗草原整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呈现退化趋缓、局部好转的趋势。草群平均高度由 2007年的11.9厘米提高到2013年的21.7厘米;植被平均覆盖率由 2007 年 22.1%提高到 2013 年的 23%;平均亩产干草由 2007 年的 39.7 公斤提高到2013 年的41.41公斤;沙尘暴和浮尘天数由2007年的12天减少到2013年的1天,植物多样性和草原生态总体保持稳定。

2.牧民生活环境改善

随着移民小区的建设,移民后的农牧民或搬进了楼房,或搬进了移民新村。居住环境较移民前有了很大改观。煤气水电和集体取暖等公共设施的配套,使移民后的生活更加便捷。宽敞明亮的房屋、优美整洁的院落、方便快捷的交通等都使移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三、达茂旗生态移民后存在的主要问题...........17

(一)生态移民后牧民转移性收入差距大............17

(二)生态移民后使草原畜牧业生产受挫...........17

(三)生态移民后牧民就业空间相对狭窄............17

四、对策建议................22

(一)将生态移民工作纳入民族工作大局统筹安排部署 ...........22

(二)继续完善生态移民政策的顶层设计.............22

四、对策建议

对于一个民族来说,移民是关系到民族生产生活、民族文化,甚至关系到这一民族的生死存亡的事情。在古今中外,移民过程和发展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不说少数民族的移民,就是同一民族之间移民也出现问题。蒙古族的生态移民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很大的牺牲。由于实施“禁牧”政策,世代依靠放牧为生的牧民,不得不放弃完全依赖自然生态环境的生产劳作方式,在这一过程中,牧民的文化、心理也同样经受着考验。如果对转移出来的牧民的后续民生工作做不好,将会对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后果。

(一)将生态移民工作纳入民族工作大局统筹安排部署

对于达茂旗这样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对6620户占全旗人口近六分之一的2万牧民实施全面禁牧,工作的复杂程度和难度是显而易见的。转移出来的少数民族,移民后出现的一切问题都是民族问题。在民族问题越来越成为热点问题的今天,涉及民族的一切工作,稍有不慎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并炒作,很容易引起国际关注,使我们处于被动。因此,地方政府必须要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和安全稳定两个屏障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生态移民工作,将生态移民工作纳入民族工作大局中同安排、同部署。

现阶段,在我国民族问题主要还是发展问题,解决民族地区的贫困和困难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发展。保障和改善始终民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各级政府必须时刻牢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生态移民的民生工作,统筹考虑经济、文化、生态建设。政府要在生态移民民生改善过程中,统筹考虑移民们的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等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和群众利益最直接的民生问题。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与发展生产兼顾的实施办法,真正实现“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结论

通过对全区唯一的全面禁牧的边境旗—达茂旗的生态移民的政策来源、生活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认真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达茂旗实施生态移民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该旗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移民后的民生状况得到了改善,生态移民在促进生态建设、城镇化建设及民生改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实施生态移民后,在移民的民生保障和改善也存在生产成本过高、产业单一、再就业困难、文化建设薄弱等问题,这些都成为制约移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同时,也为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埋下了隐患。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从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和安全稳定屏障的战略高度,从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以保障和改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顶层设计,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牧民增收双赢的道路,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县域经济中进一步做好生态移民们的民生工作,从而真正实现生态移民的“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作目标。

达茂旗生态移民后民生改善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内蒙古的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关系着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关系着自治区生态移民工作的成败。因此,作者将在以后的时间持续关注达茂旗生态移民后民生改善情况,关注禁牧政策结束后,生态移民们将何去何从。通过持续不断地调查研究,积极为政府献言献策,为达茂旗民生改善做出自己微薄的贡献。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三: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中草原建设研究

一、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的历史

(一)农业综合开发与草原建设的概念界定

1.农业综合开发

广义上的农业综合开发是对农业生产条件和社会经济技术的改造及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利用开发。狭义上的农业综合开发是指政府为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改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的提高,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的设立。

2.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广义的讲就是实施草原建设。实施的重点是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粮棉油等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等中低产田该改造项目;改良草场、治理土地、建设生态林等综合治理项目。草原建设项目揽括了诸多类别,有农田水利类、农业机械类、农田防护林类、水稻种植类、玉米种植类、大豆种植类、小麦种植类、经济作物种植类、草原与饲料作物种植类。

(二)我国和我区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历史概览

1. 我国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回顾与前景

(1)我国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回顾

1988 年至今,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在 1988—1993 年。开发的内容主要是,重点通过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进行大面积的中低产田改造,酌量的开垦宜农荒地,确保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增长稳定。

1994—1998 年,重点把增产到农业和增收于农民结合起来,坚持改造中低产田同时、适量开垦宜农荒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多种经营及养殖业,加大对高效优质经济作物的扶持。

1999 年—2003 年,重点实行了两个转变,一是由过去改造中低产田和开垦宜农荒地相结合,转到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由以前的增加主要农产品产量为主,转到调整结构,依靠科技,发展优质高产效率的农业上来。

从 2004 年开始,重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时期下,以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优势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牧民的收入。

(2)我国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前景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多种功能开始日益凸显,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也明显转变,农村经济结构深层次的调整,农民思想观念有了深刻的巨变。在新的历史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必须要与时俱进。

一是完善和改革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完善 “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开发机制,多渠道的筹措专项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投入,地方财政要按照规定比例将配套资金列入预算,确保足额落实到位。更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项目区农牧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力度。继续完善改革财政资金投入的各种方式,通过有、无偿投入相结合等形式,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投入。

二是改革和完善资金与项目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严格管理资金,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不断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完善项目前期申报、中期检查、后期验收,严格实行专家评审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加强建后的项目管护机制,创新管护模式,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发挥长期效益。

三是改革和完善部门合作机制。要加强与部门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做好投资和政策的链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效益。要与农口部门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健全完善多部门共同合作和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制。各级农口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技术的强打优势,结合产业化发展规划,科学布局,集中投入,共同组织开发好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

二、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现状及成效

最近几年的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发展,让锡林郭勒盟的经济、生态有了明显的改善,北部改良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部草原改良等项目,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二十一年的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以“惠农惠牧”的特色赢得了农牧民的欢迎,成为项目区家喻户晓的“民心”工程。

(一)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现状

1.草场改良

锡林郭勒大草原是目前我国保存最为完好的草原区之一,近年来,因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草原退化状况极为严重。因此,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始终把草原生态恢复放在极其关键的位置,在退化草原的区域实施了实施了多种综合措施的改良草场。例如:切根改良、松土施肥、模拟飞播、补播改良、带状改良等等。特别在沙化严重的区域采用了生物多种措施的综合改良。目前,改良草场这一巨大工程在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区天然草原生态恢复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例如:锡林郭勒盟所在地锡林浩特市实施了羊草地切根改良后,植被高度增加了1.8倍,盖度增加了15%,亩产干草达到146.7公斤。与对照组相比增加了 2.7倍。镶黄旗针对降雨量少,草地退化严重的客观实际,总结经验,勇于实践,开创性地实施了覆膜柠条种植带状改良技术。通过物理和化学手段的综合运用,种植成活率 97%以上,当年苗高可达 20 厘米以上,成林高度近 2米。据观测,用此法实施的草场改良,三年内即可显著恢复天然植被。这一技术的推广,不仅为条件类似的苏尼特草原、南部退化草原改良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而且对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防护林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此外,2008年之后,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农业综合开发在局部草原沙化严重的天然草场补播的沙蒿等耐旱牧草高度当年就已达 25 厘米以上,目前裸露沙地完全固定。现在,这些旗县市区的项目区已慢慢变为优质牧草丛生地带。

2.基础设施建设和牲畜改良

草原建设项目直接服务于广大牧区生产条件的改善,直接体现在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等诸多的方面。伴随着数量型畜牧业向质量型和效益型畜牧业转变,少养精养已经成为农牧民增收和草原生态和谐的必然要求。二十年来,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实践证明,畜牧业基础设施投入不仅受到各旗县市区各类项目区广大牧民极大欢迎,而且在推动草原畜牧业向集约化、科技现代化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低估的巨大用处。

(二)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成效

1.解决了草畜矛盾尖锐地区发展畜牧业的根本问题

截至目前,锡林郭勒盟草原建设中的人工种草已经成为各旗县市区极为普遍并且农牧民极为受欢迎的项目类型。特别是在抗旱抗灾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例如,目前,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累计建设人工草地 18.7 万亩,高产饲草料基地 2.7万亩,产草量已占正镶白旗的打贮草总量的50%以上。据专业部门调查,多年生人工草地的产草量平均150公斤,高产饲草料基地平均亩产青贮玉米3000 公斤。与项目建设前相比,多年生人工草地产草量至少较原生植被增加了2.5倍;当年生高产饲草料按照2:1折算青干草,产草量至少较原生植被增加30倍以上。因此,即使在灾害面前,大部分项目户也不需要从外地调草,甚至自给有余。在条件类似正蓝旗、镶黄旗等旗县市区,项目区牧民在人工种草项目中均受益匪浅。

2.创建了草原各具特色的划区轮牧模式

(1)小区型划区轮牧在典型草原区推行

锡林郭勒草原是典型草原,包括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大部和东乌珠穆沁旗和乌拉盖开发区,西乌珠穆沁旗的土地总面积为 11.4 万平方公里,占全盟土地面积的 58.8%。该地区气候寒冷,低气温、中雨量、易白灾,而且天然草原以典型草原为主,可利用面积15121万亩,占锡林郭勒盟可利用利用草场面积的 56.53%。例如:西乌珠穆沁旗在划区轮牧实施过程中,西乌珠穆沁旗不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的原则,而且搞好单户建设模式的同时,尝试推行了联户经营模式,并配套建设灌溉人工种草。这种大胆的方式,不仅解决了部分嘎查单户草场小,养畜规模小,生产效率低的根本问题;而且能使天然植被得到休养生息,既解决了冬储饲草不足的问题,又增加了单位草场的生产能力。另外,西乌珠穆沁旗还采取集中连片,饲草料基地、饮水设施配套建设的形式,均取得了让农牧民满意的效果。2004 年之后,西乌珠穆沁旗在浩勒图高勒镇白音宝力格嘎查实施了配套建设的划区轮牧。其旗首先根据母虎草场实际,不但解决了小区内牲畜饮水问题,还对配套饲草料基地进行了建设。通过配套的大力建设,畜群漫步游走减少,牲畜增膘极快,草场沙化也得到了明显控制。同时,通过打草场、冬春、夏秋草场的合理规划、科学利用,原生植被平均高度增加了22%,打草场产量提高了 30%以上,达到了草畜增产和牧民增收的目标。那顺是此嘎查的牧民,2005 年,他申请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 9 万元,自筹 5 万元,并且与其他多个牧户成立了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整合到15000多亩草场,并共同实施了划区轮牧,开发了100多亩的饲草料基地。此牧户的大胆创新的举措,不但为该嘎查整合草场解决了多个草场与牲畜饲养量不平衡的具体问题,还使划区轮牧增加了草场的载畜量。据调查,该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划区轮牧后,牧民人均收入增加了 900余元。

三、 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9

(一)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存在的问题………………………19

1. 草原建设面积与资金投入比例不大……………………19

四、 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对策…………………21

(一)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总投资的比例………………22

(二)发挥多种措施综合投入的优势……………………………22

四、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对策

锡林郭勒盟草原建设还处于一个探索阶段,历史上长期掠夺式的经营导致的草地资源退化和生态环境恶化之趋势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一)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总投资比例

当前,我国财政支农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突出性问题,严重影响了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益。表现为: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不足,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不合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不科学等。因此,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并对整合效果进行评价很有必要。在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资金筹措上,主要来源三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资金;二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三是群众自筹资金(包括投工投劳折资)。其中:中央资金属于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每年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可能逐年增加。因此,锡林郭勒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新的时期更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总投资的比例,在锡林郭勒盟草原上发挥应有的效益。2013 年,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总投资16,348.5万元,比上年增长2728.5 万元,增长27.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24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381 万元,盟级财政资金410万元,旗县(市)财政配套资金304万元,自筹资金 2,013.5 万元。计划实施草原建设总任务 134.68 万亩,其中旱作人工种草0.38 万亩,划区轮牧125万亩,改良草场9.3万亩。项目共涉及12个旗县市(管理区、国营牧场)的26个项目区。

2014 年,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申请资金总投资达2亿元。

结语

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对于锡林郭勒盟生态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只有发挥好草原建设的功能,才能更好地促进锡林郭勒盟生态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2014 年,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资金近 2 亿元。其中,草原建资金计划总投资12,63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7,853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595万元,盟级财政资金 314万元,旗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232万元,自筹资金1,646万元。草原建设项目9,781万元,占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的89%;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213万元,占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的11%。产业化经营项目共上报财政补助项目 25个,其中:牛羊养殖及育肥项目23个,马铃薯储藏窖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 5,507万元;部门项目年内拟申报部门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1,249万元。

草原建设计划总任务 103.6万亩,其中:计划旱作人工种草0.2万亩,灌溉人工种草 0.2 万亩,划区轮牧 94 万亩,改良草场 9.2 万亩。项目共涉及东乌旗等12个旗县市区的 24个项目区。重点工程为:打机电井206眼,输变电线路配套 5 公里,购置农牧业机械 318 台套,建设标准化棚圈 58,747 平方米,饲料加工点 3 处,贮草棚 6,600 平方米。高标准农田项目计划任务 0.92 万亩。太仆寺旗10.1 万亩。

当前,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正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二十年来,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现在的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就像春风化雨一样,滋润着锡林郭勒盟这片美丽辽阔的草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大力实施,为锡林郭勒盟的农业发展带来了生机,为农牧民带来了实惠,为农牧区带来了希望。特别是在应对特大自然灾害侵袭后,农业综合开发凸显了它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彰显了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的现实意义和迫切要求。

本文针对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的现状和成效,客观分析了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效益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也十分诚恳的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着眼未来,锡林郭勒盟农业综合开发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草原建设中有诸多很令人振奋人心的惠民工程。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四: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人数持续上升,由此也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推向公众的视野,成为焦点问题。作为我国教育大省之一,陕西省高等教育事业稳步发展,201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79所,成人高等学校18所,另有独立学院1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42所,高职(专科)院校37所。全省培养研究生单位52个,其中高等学校26个,科研机构26个;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2012年全省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1441881人(包括研究、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自考助学班及网络本专科学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陕西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有小幅度的下降。根据省教育厅统计,2013年,陕西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为28.1万人,截至派遣结束,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88.18%,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今年陕西生源应届毕业生22.5万人,比去年增加6000人。

目前,陕西省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正在逐步发展,对于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仍需要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因此,对当前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认真整理和分析,有一定的必要性。

1.2文献综述

目前,针对就业政策的研究,专家和学者们做了很多努力。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演变过程、具体某项就业政策以及介绍国外的大学生就业政策等是主要的研究方向。

1.2.1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演变的研究

(1)政策演变的进程

关于就业政策演变进程的研究,学者们的研究思路主要是按照特定的几个时间段,分段分析就业政策出台的背景、政策思路、政策内容和政策特点。

一般情况下,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被学者们分为三个阶段:以计划经济为背景的统包统分;改革开放背景下实施的双向选择;最后是在市场经济时代下的自主择业。朱家德等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一系列变迁的深层结构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集权政治体制以及教育哲学由社会本位向个人本位的转变;它的变迁动力是政府的立法行为以及毕业生自主择业能力的提升。杨伟国认为中国的就业政策经历了革命性的变化,过去政府要求和命令的想法得到了改变,回到了一个“交易”的水平上,政府和大学生个人成为了平等的市场主体,而不是在行政安置阶段大学生只能去政府统一安排的单位。曾麵的观点是,在我们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我国大学生就业在国家的就业战略中处于首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都在不断加强,并且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和相关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2)政策演变的价值分析

研究者们针对不同历史阶段的就业政策进行价值分析。就业政策的变更是以每个历史阶段特定的国情为背景和依据,刘锐等认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价值选择经历了“国家调配——学校推荐——市场配置”的变化过程;这一不断变化的高校毕业生的配置方式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夏仕武认为建国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价值取向有三次明显的变迁:追求公平、兼顾公平与效率、追求效率。未来中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要实施政府管公平、市场求效率、政府与社会携手保障就业弱势群体的策略,确保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目标实现。

公平与效率在政策价值倾向的晓晓板两端不断上下,徐自强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子系统中的各个倡议联盟都存在效率与公平的信念博弃和冲突,而政策子系统之外的学生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的关注和反映,基于此,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应以以人本、公平、民生价值为深层核心,确立以学生利益为核心的多元价值平衡的信念体系。何云辉认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高校、毕业生以及用人单位围绕就业政策反复进行利益与权力博弃,并趋向协作,从而不断更新就业政策的内容,而效率与公平的博弈也成为我国就业政策不断更新的内在动力。

第二章就业政策分析的相关理论

2.1传统就业理论

2.1.1就业自动均衡理论

作为该理论基础的萨伊市场定律认为供给产生需求。萨伊本人进一步解释到即使政府不对经济进行干预,只要市场经济处于一个正常的水平,通过价格机制,就可以实现充分就业。该理论的基本论点为:当工资与劳动力供求关系一起变化时,通过市场价格的调节,一切可以运用的劳动力资源就会被用于生产,从而实现充分就业。萨伊认为解决失业的有效途径为降低劳动力的工资。萨伊理论的显著特征为反对政府干预经济,崇尚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

针对萨伊的市场理论,马克思曾经指出,通过简单的剥离商品流通和直接产品交换间的区别,使得商品流通和直接产品交换等同起来;以及通过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矛盾,将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归因为商品流通所产生的关系。这二者是理论本身的缺陷。即便如此,萨伊市场理论本身还是存在着合理的成分,并对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两方面的影响。首先,基于萨斯提出的总供给等于总需求的结论,从长期来看,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所产生的问题为短期内劳动力的市场总供给和总需求并不相等,从而造成短期内的结构性失衡。所以,国家和政府需要通过引导让公众能够普遍明白并且理解这个问题能够被有效地解决,从而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性。其次,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主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为以总需求管理为主,即通过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来刺激需求,从而达到供求矛盾的解决。但是,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根本问题为人才供给不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即有效供给不足,从而政府的单纯刺激需求政策难以发挥应有效果。基于这点,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业政策的设立就必须要充分的考虑到人才供给结构层面的问题,通过国家对高教发展必要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促使人才供求结构的平衡。

2.2近现代就业理论

2.2.1凯恩斯就业理论

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他的著作《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充分肯定了政府对于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凯恩斯在这本书中主要阐述了三个观点:第一,凯恩斯用曲线来表示就业量与总需求函数和总供给函数之间的关系,即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的点所对应的数字就是就业量,称之为有效需求;第二,当人力或物力等生产资源被充分利用的时候,就达到了充分就业,只靠市场经济来调节是无法达到充分就业的,还有需要政府干预,强调了政府干预的重要性;第三,凯恩斯认为失业的原因是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不足,加大对产业的投资,是很好的刺激有效需求的方法。

投资、出口和消费是拉动国民经济的三辆马车,根据凯恩斯的观点,我国高校毕业生目前面对的就业难问题,一方面的原因是市场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不足。因此,政府应该出台政策刺激经济,来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加大投资,是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不论是对企业来讲还是针对个人。政府也可以多投资些公共项目,这样也可以带动劳动力的需求,当然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也就有所帮助。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近些年的出口受冷,因此需要加大力度,拉动内需,比如中国政府在经济危机后为刺激经济,投资万亿拉动内需。只有保证国人的消费水平,才能稳定各个产业的发展,保证人力资源市场不受冷,在保证企业不裁员的基础上稳定对劳动力的需求。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政府要做好宏观调控,发挥引导的职能。政府要从对经济调控的微观化和行政化逐渐转变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来,在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充分就业。

第三章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16

3.1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出台背景..............16

3.1.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16

第四章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效执行的影响因素分析..........30

4.1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内容........30

第五章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不足......39

5.1制度性障碍........39

第六章国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经验借鉴

6.1美国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美国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总体有四个特点:

第一,就业信息充分。

在美国,毕业生也是采取自主择业的方式,政府并不进行干预。中国主管毕业生就业的部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美国的则叫劳工部。劳工部主管毕业生的所有就业调查等工作,而劳工部下设的统计局则负责收集就业市场信息,比如就业市场所需专业的需求和供给情况,还有不同岗位对人才的技能、知识储备等条件的要求。统计局将所有信息要定期汇总,分析有可能对就业市场需求造成影响的各个因素,编成《岗位需求手册》,并且将统计结果公开公布,毕业生可以从网上获得或者购买出版物。这本手册在毕业生中很受欢迎,几乎每人必备。

第二,学校的教育模式灵活。

美国的大学分为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公立大学是政府设立的高等教育机构,每一个学生都可以去,课程的设立也是非常丰富。重要的是每所公立院校都可以自主设置专业,根据人才市场的专业需求可以灵活调整专业设置以及课程设置,随之学生的培养计划以及教学安排都会更新。2009年的经济危机对美国的就业市场冲击很大,同样也加大了毕业生就业的难度。因此,评价美国公立大学的一个重要参数就是毕业生是否能顺利找到工作并成为每个社区的重要发展力量。美国的私立学校很出名,世界名校中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等都是私立学校。美国的私立学校崇尚的是精英教育,这类学校的学术水平高,主要为满足经济条件好的学生。

第七章完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对策建议

7.1政府改进、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7.1.1取消政策障碍

(1)更新档案管理方法

大学生档案属地化的管理模式对档案管理不利,有毕业生在毕业后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到哪里了,也不利于档案的转递工作。基于以上种种不便,一种方法是可以把毕业生的档案统一纳入地方人事代理中心管理。当然还可以逐渐推出对学生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现在的档案都是靠手工操作,太繁琐,工作量大,不易于查漏补缺,而且容易出漏洞。网络化管理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率,还可以避免出现档案投递过程中丢失的状况。于此同时,也应该提高毕业生对档案的重视程度,在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自身一定要提高认识,了解档案的投递规定。

(2)取消政策限制,增强毕业生的流动性

在大中城市建立高效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打破户籍地域界限、集中优势资源为周边区域寻找工作机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就业创业服务。对于毕业生落户难的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彻底解决毕业生落户问题;对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一视同仁的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明确歧视性的临时工称谓违法;取消就业报到证制度和另签单位后的改派制度,毕业生凭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五:黑龙江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由于当前的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黑龙江省城镇化发展也处于核心的发展时期,城镇化的发展水平是衡量我省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城镇化和工业化良性互动、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相互协调,促进信息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共同发展。

就目前来看,黑龙江省城镇化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符。造成这种滞后现象的原因众多,但归根结底是黑龙江省建国以来城镇化演进的结果,与城镇化相关政策变迁过程密切相关。因此,探讨黒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的政策研究,以期为黑龙江省城镇化发展政策变革带来有益启示,为解决户籍问题和土地问题提供理论支撑,顺应城镇化的现实发展要求,从而促进其健康发展。

1.1.2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以国内外城镇化发展理论为指导,从政策层面对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借鉴国内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在对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制约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的因素,进而提出加速户籍政策改革、完善土地政策体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措施,促使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达到均衡发展的状态。目前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呈不均衡态势,对现代化进程的影响日益凸显,而制约黑龙江省城镇化进程的最核心的因素在于人口和土地的关系髙度不协调,这是因为城镇化的实质就是越来越多的人口向城市聚集,同时越来越多的农地被征用的过程。因此,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均衡发展政策的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1.2.1国内研究现状

我们国家的研究人员对城镇化发展的问题研究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比国外研究晚,我国城镇化研究是从1979年吴友仁刊发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城市化问题》开始的,从研宄的内容上看,国内的研宄人员都集中在关于国外城镇化发展的理论介绍和研究探讨方面,还研究了其他国家在城镇化发展中的历史经验方面,后期才深入研究了我们国家城镇化发展相关制度的问题方面,并取得了大量的成果。

(1)关于人口与土地城镇化政策方面的研宄。林国先教授认为,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作用,虽然城镇化发展的市场取向不应该改变,但不能排斥政府的作用,并且提出了政府的政策供给是当前我国城镇化推进的重要方面,政府需要建立城镇化发展政策机制,提供一系列安排。

东北大学陈玉梅教授在《东北地区城镇化道路》中根据区域经济理论和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分别从四个方面对东北地区城镇化道路问题进行了研究。一是阐释了“区域城镇化”范畴。二是回顾了东北地区城镇化的发展历程和阶段性特征。三是系统的论述了东北地区城镇化发展道路。四是对推进东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政策调整、政府行为、经济支撑、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复旦大学王克忠教授在《论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中提出了新观点,如中国特色城镇化目标应定为适度城镇化率为好,并强调中国城镇化目标的质的规定性;在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问题上一方面强调发展大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另一方面强调发展县域镇、中心镇、特色镇;在中国特色城镇化策略上针对我国人多地少和资源紧缺的基本国情,强调又好又快的城镇化、紧凑有序发展的城镇化和非均衡重点突破的城镇化;在郊区化问题上强调了中国郊区化的特点和避免西方国家郊区化的弊端。

2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的基础理论

2.1基本概念的界定

2.1.1人口城镇化的界定

每个学科的研究者对人口城镇化的界定都不同。人口学专家认为人口城镇化是农村人口转变成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地理学专家认为人口城镇化是农村地区转变为城镇地区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人口城镇化是农村自然经济转化为城市社会化大生产的过程。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人口城镇化是由农村生活方式转化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

我们认为,人口城镇化不仅是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还包括人口的生产方式、居住方式、生活方式的改变过程。总的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口分布的转换。主要是由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向人口集中的城镇地区聚集,农村人口的密度相对减少,城市地区高度集中。城市越大,人口就越集中,人口密度也越大。

(2)人口的转换。主要是农村的人口转化为城市的人口的过程。城市的人口、非农业人口在总人口的比重不断的提升。城市人口的比重很大,人口城镇化水平高。

(3)人口职业结构的转换。将一直务农的小商贩等都转换为从事大工业生产为主,兼营交通运输和商业的其他城市服务行业,也就是从第一产业转向了第二和第三产业的过程。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很少,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人口越来越多,人口城镇化水平高。

(4)居民聚集点基础设施的转换。居民点的基础设施从少数到多数,由简约化到都市化。城市越大,城市设施越完善,设施水平也越高。

(5)居民聚集点职能结构的转换。由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中心转变为开放的、市场经济的工业和商业金融中心,居民点的功能由简单变复杂,由单一转变为多功能。城市越大,城市功能性越强。

(6)居民的生活方式发生转换。居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发生了变化。由农村化转向人口城镇化,生活的方式更加多样化、文明化。人民的整体教育水平和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如图2-1所示,左上框内的内容表示城镇建设用地,右框内表示农用地,左下框表示其他的建设用地,左上下的两个框内共同表示建设用地(不包括未利用地域)。细线表示的是土地非农化的主要过程,主要从右侧的农用地转变到左侧的建设用地,能够看出土地的非农化的重点在于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过程。这两个组线条箭头表示了土地城镇化的过程,一是包括了左下方其他建设用地向左上城镇建设用地的转换,二是包括了右边农用地向左上城镇建设用地的转换。重点在于耕地的减少或者农用地的少问题,也包括建设用地内部结构的变化。主要是农村单独建设用地的转变和居民点用地的转变。

土地城镇化和城镇化扩张有着必要的联系和区别。两者的研究对象相同,但是研究的侧重点不一样。土地城镇化不但关注城镇建设用地的数量变化,还研究土地利用变化的内部结构发展问题。城镇用地扩张主要研宄的是城镇建设用地的增长数量问题。城市蔓延和土地城镇化相比,土地城镇化是一个比较中性的概念,和人口城镇化相比,能够呈现出积极和消极两种状态。而城市蔓延是指土地增长超过了人口增长的不乐观的城市扩张方式。

2.2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的理论基础

2.2.1人口迁移理论

我们可以运用“双系统”方法分析,地理学家马普贡杰研究表明:人口向城市迁移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文化调节的双方面控制。马氏理论认为农村的控制系统是由农村的家庭来组织完成的。城市控制系统主要是通过职业和住房寻找的困难程度来实现的。马氏理论进一步提出了移民和农村与城市二方面的社会经济文化调节问题。

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土地利用规划理论是规划改革所构成的体系,是根据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任务、思想、环境住宅、程序、审定、管理监督、效果评价、组织实施等内容构成。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强调了将确定性、理性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弹性规划理论互相结合,把条件论、协调论、控制论相结合,不要脱离实际。

以上的理论主要都对城镇化均衡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的理论。不仅体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平衡发展,强调内部的均衡性。本文主要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两方面进行研究分析,认为在土地快速城镇化同时要兼顾人口城镇化速度,同时发展人口城镇化进程中,要保障土地城镇化质量。只有两者统筹兼顾,才能促使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

本章系统的介绍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中的相关基础理论。首先,介绍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概念界定。其次,着重对本文涉及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主要介绍了区位理论、人口迁移理论、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均衡发展理论等。只有充分理解上述相关理论,才能对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3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现状分析.....15

3.1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现状........15

3.1.1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现状.......15

4国内外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经验与借鉴.......27

4.1国外人口城镇化发展政策.....27

5完善黑龙江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的对策......32

5.1加速人口政策的改革与实施..........32

5完善黑龙江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的对策

5.1加速人口政策的改革与实施

5.1.1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内容

户籍制度对我们国家的城乡平衡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户籍制度也限制了人员的流动性,这就影响了我们国家城镇化和经济的发展。现在,各个省市都在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改革创新,差别也很大。改革实行很彻底的有江苏宵,实施的是以居住地来登记户口制度,主要根据职业的稳定性和固定住所为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实施了对城镇化的发展有起到关键作用的户籍制度。我省目前缺少这样的试验点。黑龙江省应该不断的创新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的集聚性。从实际出发,制定城镇人口的准入条件指标,常住居民需耍有合法正当的职业,对于地区较远的人口应该就近转移发展,并有政府的合理补助。对于城镇设施很完善,城镇人口少的地区,可以运用身份证登记制度替换户籍管理制度。这三种办法的运用,从根本上促进了地区城镇化水平的增长,提高了经济发展速度。

结论

本论文以国家干预理论、可持续城镇化理论、人口迁移理论、区位理论和均衡发展理论为基础,分析了黑龙江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发展政策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以及黑龙江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战略环境。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内外城镇化发展政策的相关经验及措施,针对黑龙江省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体系促进黑龙江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的具体对策措施。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

(1)在结合黑龙江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现状,得出了均衡发展政策对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农业劳动力就业的非农化和生活方式的市民化、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加强社会保障意识、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理论创新等作用的基础上;针对黑龙江省目前人口整体空间分布不均衡、农业转移人口文化层次低、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压力大、农业转移人口生活水平差、经济发展依赖“土地财政”、缺少土地流转市场、城市扩张占用耕地、基础设施质量低劣等问题;在此前提下找出了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支持城镇化发展政策制订过程中存在的户籍与就业政策不健全、土地政策实施不够规范、社会保障政策存在缺位、财政政策宏观调控失准等问题成因。

(2)黑龙江省作为我国人口与土地面积大省,近年来人口城镇化发展政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政策得到了保护,利用得天独厚的地区资源优势优化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环境,虽然在各国对城镇化发展的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十二五”期间国家和政府都将城镇化摆在了重要地位,依托国家的支持政策形成的城镇化统筹发展战略使黑龙江省城镇化发展有所改善,但同时也面临着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不均衡、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均衡发展政策体系不健全等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六: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政府间合作与创新研究——以陕甘宁革命老区为例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选题背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我国经济取得长足进步,为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新的热潮,各地方政府纷纷加强合作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突飞猛进。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把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带作为推动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升级,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支持力度。”计划经济体制的打破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得我国传统革命老区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无论其经济水平还是公共服务均取得一定进展。然而,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制约着我国传统革命老区经济的发展,如基础设施建设不全、自然资源稀缺、产业规模性不强等,因此,政府应积极釆取措施消除这些不足和缺陷从而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的高速发展。

陕甘宁革命老区是我国历史中极其重要的一笔,其建立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据点以及抗战时期中共红军的出发点,陕甘宁革命老区为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以及后的经济发展做出难以忽视的贡献。

在新的历史环境之下,保证革命老区的重要地位并促进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国家发改委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小组根据当前我国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幵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国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现状,制定出《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该规划主要针对革命老区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在李应明看来,《陕甘中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是国家根据陕甘宁具体情况制定的相关经济、生态、社会等八个层面可持续发展的计划。中国发展改革委西部幵发司司长秦玉才的观点是,《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重点强调区域之间的合作,在充分发挥各省市地方特色的同时,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⑴。

1.2基本概念与理论依据

1.2.1基本概念

1.区域经济一体化

1954年,经济一体化首次被提出并得到学术界的认可,提出者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丁伯根,其在经济学领域做出巨大贡献。丁伯根指出经济一体化就是在协调合作的基础上消除阻碍经济发展的一切因素,使得经济按照最适应的方式发展。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巴拉萨在丁伯根的研究成果之上进一步深入分析并对经济一体化加以定义,其指出经济一体化属于一个过程,同时也属于一种状态,在过程方面,它是一个将各经济主体之间异质性加以消除的过程,在状态方面,它是一种各经济主体维持协调合作的状态。巴拉萨认为任何经济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贸易关系且保持稳定,那么这种贸易关系即可以被认为是经济一体化。在巴拉萨研究基础之上,美国著名学者林德特以及金德尔伯格出版了《国际经济学》一书,进一步明确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指出经济一体化足经济宏观层面的一体化,是经济主体之间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市场公开、透明、平等。前苏联著名学者基于政治经济学理论站础对经济一体化加以研究,指出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国家之间经济体制的相协调性。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方面,我国学者也作出巨大努力,从不同角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加以研究并形成相应的理论。孙大斌研究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属于一种动态过程,也就是在一个国家之内,各省市、地方在共同利益目标作用下实现相互协调合作,并形成一种不受地区限制的生产要素流动的体系。宫占奎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地理位置相邻或者相近的省市为谋求共同的经济目标,消除彼此之间的异质性,针对地方特色制定共同的政策以及制度,从而形成地区性大联盟。张佑林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地区之间介于特定条件制定共同的发展战略、发展政策,以此实现地区共同发展目标,使得资源得到合理的规划以及利用,地区之间的内耗得到有效减少,各地区在经济一体化之中实现特色资源的有效发挥以及劣势的有效避免。

第二章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政府合作研究

2.1当今国外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政府合作现状

2.1.1欧盟区域一体化下政府的合作模式

欧盟作为当今世界区域一体化中最为成功的案例,拥有超过60年的发展历程,迄今为止,其成员国家数目己经达到27个。目前,欧盟内部各政府之间己形成了成熟的合作方式,其完备的组织体系、成熟的政策工具、区域协调模式都值得我们加以借鉴。

1.构建多层次、网络状的组织体系

欧盟为了推动区域一体化的顺利发展,解决成员国之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大的问题,构建出多层次、网络状的区域国家合作组织体系。其专门设置了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欧洲法院以及欧盟委员会等个主要机构。其中,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是欧盟理事会,其职能是为一体化制定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协调成员国的立场,促进欧盟一体化发展,欧盟理事会组成成员是欧盟成员国的部长;与欧盟理事会共享立法权的组织是欧洲议会,其还具有欧盟预算的决定权与民主监督权;欧洲理事会,作为欧盟的最高决策的机构,由各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组成;欧盟委员会具有如下的职权:处理欧盟的正常事务,执行欧盟理事会以及与欧盟相关的法规、条约等,向欧洲会议与欧盟理事会做出相关的立法决议与政策实施报告,在对外贸揚与联系的谈判中作为欧盟的代表。欧盟的最高法院是欧洲法院,其具有如下职责:起诉成员国,司法救济与司法屯查,促进一体化的法律化进程。

此外,欧盟在其成员国政府及以上机构也针对性的设置了区域协调机构,比如,在欧洲会议与欧盟理事会中,设置的区域政府委员会,在欧盟委员会中设置的区域政策事务部等。纵向上,欧盟拥有多层次的区域协调体系以及权力平衡机制,疏通了各个层次的权益表达。横向上,欧盟也设置名目繁多的区域协调组织机构,比如在整个区域协调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反馈过程中,设立了一些重要的飢织机构,包括政策联盟以及区域委员会等。

2.2当今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政府合作的现状

2.2.1长三角地区政府间合作的经验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开端,其众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在构建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政府新型合作机制中加以借鉴。首先,长三角地区坚持行政区和经济区的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相结合,在区域合作中,以政府作用为主,市场机制为辅,二者同时发展,相辅相成。2008年12月15-16日于宁波召开的2008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对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合作机制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要求在政府层级上做到“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务实高效”。

决策层、执行层以及协调层联合运作构成三级运作。以解决长三角区域合作方向、原则、目标和重点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的层级即决策层也称为“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以贯彻决策层部署,协调区域各基本任务的层级称为协调层,这一层级由常务副省(市)长参与的“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构成;由各省(市)发改委的专职部门、各省(市)针对重点合作项目而特别成立的专题组组成的为执行层,同时,这一层级还涵盖了为贯彻合作事项而成立的“长三角地区城市经济合作组”。在年,程必定依托上述理论架构,提出可在三级运作模式的推动下形成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行业之间的统分结合。陕甘宁革命老区可以借鉴长三角地区区域合作的统分结合机制这一政府管理的创新之举,从而推动区域合作下政府管理体制上的创新。

其次,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也给其政府合作带来了诸多的现实制度困境:缺乏完善的协调机制,一直以来长三角区域政府合作靠的是非制度性的协商机制,虽然其作用力不断得到完善,但现实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地方利益主导严重,经济合作的非均衡制约缺失;中央对地方的协调能力不佳,中央政府对于长三角各地方政府而言,不仅仅是宏观上的领导,更应是对各种地方矛盾的仲裁与协调。面对上述现实制度困境,长三角在构建区域政府合作机制中提出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搭建强有力对话磋商平台;发挥中介、企业等非政府组织的协商作用;构建区域法治协调机制。

第三章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间合作现实分析..........26

3.1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间合作现状分析........26

3.1.1陕甘宁革命老区基本情况........26

第四章构建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政府间新型合作机制....32

4.1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间合作的理论分析........32

第四章构建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政府间新型合作机制

近年来,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总体偏低,与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相比发展差距较大;区位优势独特,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地位重要,但生态环境整体脆弱;能源资源富集,但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单一;人文历史悠远,但体制制约严重,对外开放程度不高。要解决上述诸多问题,就需要加强区域地方政府间合作,因此,构建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间合作机制是必由之路。目前阻碍陕甘宁革命老区区域合作的主要问题是各有关单位在合作机制上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所以,在当今形势下老区政府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到统一合作机制的框架构建上,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加大区域市场开放程度,在跨行政区划的经济区内实现公共物品的联合提供。未来,在老区经济共同发展中会产生越来越多的区域公共问题,需要区域地方政府间的良性合作互动。

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间合作的理论分析

要构建该区域政府间合作机制,首先要从理论角度分析清楚陕甘宁革命老区在政府合作上的起点、前提以及合作保障等相关问题。

4.1.1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间合作的起点

博弈论主要研究的是决策主体的行为在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时,如何进行决策才可以达到平衡稳定的状态,表现为博弃主体行为以及行为之间产生的竞争、合作、协调和冲突的关系。陕甘宁区域内政府竞争博弃包括两个过程,即恶性竞争的博弈状态和走向合作的竞合博弈。首先,陕甘宁革命老区内各地方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其在相互战略的选择中势必会进行恶性竞争。譬如在煤炭资源方面,陕甘宁地区拥有丰富的储藏量,在对外倾销竞争中,争先以低价制胜,这种恶性竞争不仅减少了整体既得利益,也忽略了陕甘宁地区自然环境的整体保护,恶化了区域内政府关系,使得各方陷入了非合作的囚徒困境。其次,陕甘宁革命老区地方政府在经历了刚幵始两败俱伤的囚徒困境后,趋于倡导各地政府开展合作,逐步走向合作的竞合弃。同样以煤炭资源为例,恶性竞争后各地政府经过多次博弈必然会意识到需要突破徒困境的束缚,从长远利益出发,达成合作意向,在区域内形成合作联盟,建立合作机制,成立利益共同体。

结论

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提高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也滋生了大量单个政府无法解决的跨区域公共问题,需要区域内政府寻求合作治理。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政府间合作发展迅速,但也产生了诸多区域公共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瓶颈,需要各地方政府在合作与协调的基础上有效解决。改革幵放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陕甘宁革命老区发展迅速但制约因素较多。2013年的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并已通过国务院审批,这无疑给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最佳时机。当前,陕西、甘肃、宁夏三省振兴革命老区、加强政府合作可依循的规则仅仅只有国务院出台的规划中包含的若干合作框架,所以,结合对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合作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应当设计一套完善的经济政府间新型合作机制,保障地方政府间合作的顺利进行。

陕甘宁革命老区的要实现经济发展一体化,达到区域共同合作发展的目标,就需要各地政府协调与合作,消除地方政府之间的非合作博弈、恶性竞争等问题,努力形成互利共赢、扩大开放、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推动革命老区资源的合理配置与生产要素的跨区流动,经过优化与调整,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产业结构,促使各个城市全面发挥自身优势,随之达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目的。构建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政府间新型合作机制,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区域经济一体化下成功合作模式,更要坚持互利互惠,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从而探索出适应性强、涉及面广的协调合作发展机制。

本文通过借鉴近些年学术界关于政府合作进行的诸多研究,分类综述了国内外政府间关系、区域政府合作以及区域间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等方面得到的成果,随后提出只有在地方政府之间建立统的合作机制才可以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一体化过程中滋生的区域公共问题。其次系统分析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过程中,因合作不当而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城市之间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需要优化等,进而提出只有各地政府共同合作方可有效解决。从而试图从理论分析、现实基础、动力机制,原则等各个方面构建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政府间新型合作机制:包括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合作协调机制;陕甘宁革命老区区域集约化发展机制,其中提出建立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小城市,组团发展等统筹区域发展的合作共识以及建立统一市场;陕甘宁革命老区利益分享和协调机制;陕甘宁革命老区政府合作目标考核机制和陕甘宁革命老区区域丌放合作机制。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七:基于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气候变化引发的诸多问题己经是当今社会丞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遏止全球变暖、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关注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的形成,这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使命。拯救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是我们所有国家应该重视的问题,每个人身上都肩负着使命和责任。环境保护的问题不仅是气候的问题,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目标。因此,解决雾霾问题,减少大气污染,建立低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国家未来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城市生活垃圾的问题日益严重,我们必须重视垃圾处理低碳化、规范化的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和大气污染,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美丽中国”。

我们国家人口数量较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总体来看我们的生活发展水平不断地在提高,产生的垃圾数量也在逐渐地增加。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的加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问题也日益增加。有很多城市都相继出现了“垃圾围城”的现实问题。城市是我们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场所,也就是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最大区域。因此,在城市里进行生活垃圾的低碳处理对建立环保城市有重要的作用,也就能从根本上解决环保问题,减少环境污染。在这样的前提和背景下,本文重点研究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中政府行为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出解决对策,争取为我国更好地建立低碳环保型城市提出可行性建议,献出力量。

1.2研究路线与创新点

1.2.1研究路线

论文研究技术路线图如下:

1.2.2创新点

本文在选题和研宄角度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1)和国外比较,我国在低碳处理生活垃圾方面的研宄很滞后,并不突出。很多国内的学者都是从环境工程的角度作为出发点进行研究。

(2)国内学者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研究颇多,对垃圾处理中的政府行为研宄甚少,尤其是对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方面的政府行为研究。

(3)本文从政府行为的视角出发,灵活的运用低碳经济、政府职能及公共物品等相关知识和理论,以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为可实现目标,规范政府的相关行为来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问题,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减少雾霾天气的目的。因此,本文在研究思路和研究视角上有一定的创新之处。

2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与政府行为的基础理论

本文主要对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政府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从政府行为的角度入手,探讨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过程中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性的提出政策性建议。因此,开展具体研究,应从以下几个基础理论入手:

2.1基本概念的界定

2.1.1低碳经济的涵义界定

低碳,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排放。随着世界工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剧增、人类欲望的无限上升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无节制,世界气候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尤其是由化石燃料过度消耗所导致的全球变暖,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

低碳经济是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制度创新等多方面改革下,最大程度的减少资源的浪费,减少环境污染,温室气体的排放,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态。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为主要特点,是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模式。

低碳城市是近几年自低碳经济等概念成为热点后逐渐进入人们视线的一个新的概念。它是低碳经济、低碳社会和低碳生活三种概念融合的一个综合概念。低碳城市的概念在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根据前学术界比较成熟的观点,本文认为:低碳城市就是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这两个理念的综合,既耍在源头上减少高碳的使也要在排放上或者说在消费上实现低碳。

2.2政府行为的内容

2.2.1政府行为的涵义及特征

2.2.1.1政府行为的涵义

政府是针对社会的公共权力而言的。政府分为广义政府和狭义的政府。广义的政府主要是指社会公共权力的各种国家政权机构的集合,主要有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狭义的政府指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构。本文主要讨论政府行为的问题,政府的行为本质来源于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的职能就是政府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需要履行的职能。政府行为就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过程,指导政府的正确方向和行动措施。也可以说政府行为决定政府职能的实现状况。

2.2.1.2政府行为的特征

(1)政府行为的基本特征

第一,合法性。合法性是政府行为正常实施的基础保障。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表现为人们对权威政府地位的认同和服从。合法性也意味着人们认同法律的平等性,这样才能保证规范性的秩序。

第二,公共性。政府的公共性表现为政府的存在和产生都是为了公众的目标和利益,履行公共职责创造公共精神的层面。政府并不是私人的机构也不会宣称自己为私人机构,政府的职责就是保护国家安全,提供公共法律手段,严惩违规者,本质就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机构。

第三,广泛性。社会问题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多方面集为一体的综合问题。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政府行为也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全球性范围影响下,政府所涉及的行为不仅仅是本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问题,也要应对国际的问题,这使得政府行为变得更加广泛及复杂。

第四,规范性。政府的行为主要根据政府的意图不断的作出选择,因此政府的运行要不断的规范化,政府行为指导着社会大众的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传导规范功能,政府行为通过确认公众的行为来确定自己在社会中的主要位置。集中表现为:

一是政府的行为运行有一定的规范性,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表现出不同的程序。

二是政府行为的实施以法律和制度为前提。

三是政府行为的意思表达主要以公告、文件、计划等规范性文字形式来进行表达,有一定的规范性。

3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现状分析.......15

3.1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现状.........15

4国内外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经验借鉴........25

4.1国外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经验措施......25

5完善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思路和对策........29

5.1完善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总体思路......29

5完善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思路和对策

我国在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方面的发展水平不高,全社会的低碳意识没有形成,和国外相比,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整个研宄活动中,研究得出我国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机制、构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的体系、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制度、相关法律政策、形成统一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的政府行为,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相关问题,重视我国在资源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5.1完善低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总体思路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污染、雾霾天气都不同程度显现出来,影响了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本文的整体思路首先围绕统筹低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展开,其次重视政府的责任作用,最后以完善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政府行为作为主要目的,希望可以为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提出高效可行的解决办法。

5.1.1统筹低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目标必须要通过减少高能源消耗、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可再生资源的效率来实现。可以提高人民的整体生活质量,低碳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发展低碳经济也是我国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

(1)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资源化建设的需要

我国的经济发展较快,在工业化大力发展的前提下,传统的工业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这些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同时我们国家的能源利用率不高,这样不但浪费的紧缺的资源,资源使用后也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造成了大气污染。现在我国各大城市都出现了雾霾天气等环境污染问题,这都是由于我们资源消耗后处理不当引发的。经济增长的同时资源也都浪费,边发展边污染的道路并不能让经济得到长久发展。这些问题都会阻碍低碳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必须要及时的转变思想,走出一条低碳环保的道路,实现经济快增长和资源最大化,转变高能耗、污染大的经济模式。

结论

本论文以责任政府理论、公共政策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我国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问题原因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内外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相关经验及措施,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了完善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具体对策措施。

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本文从政府行为的角度入手,结合我国当前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现有状况,分析出我国政府在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我国政府在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进程中缺少合理的低碳处理机制、现行的管理体系不完善、垃圾处理的制度较少、垃圾处理的法律政策匮乏以及垃圾处理未形成统一体系等问题的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找出了政府转型速度缓慢、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低碳经济观念滞后、政府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政府自利倾向严重等问题的成因。

通过对德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在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进行学习和分析,并结合我国北京市和成都市采取的措施经验,提出我国政府可以从重视生活垃圾处理法律法规的建设、发挥循环经济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加大低碳处理垃圾的政策扶持力度以及重视低碳处理生活垃圾的设施建设这四个方面加以借鉴。

针对我国当前政府行为在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的现状和问题,结合之前的分析和国内外经验,在实践的方面初步从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机制、构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政策和形成统一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五个方面提出完善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行为的具体对策措施。

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要从管理、政策、制度、技术、规划等方面综合推进才能实现城市垃圾的低碳处理进程,这是一个新兴产业,需要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发展质量有待提高,市场经济制度也需要不断的完善,政府职能处于完善期,政府的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理论实践工作支持,我国目前在垃圾处理方面的理论研究处于早期,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设施较少,很多垃圾处理的设施场地都在建设起步期,垃圾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垃圾处理标准和监督机制都不完善。文中的数据来自于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和网络报道,借鉴了科研的现有成果和期刊文献,资料来源比较单一,缺少第一手的资料。低碳经济发展是近几年开始研宄的新事物,都在不断的变化中发展,本文主要利用近三年的科学数据,这样可能以偏概全,不全面。本文主要对低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政府的行为进行研宄,研究内容新颖,能够供参考的文献较少,我的写作水平也有限,学术水平有待提高,还需要加大在本论文内容和细节方面的努力程度。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八:参与式政策制定的偏好分歧与共识形成机制——基于行为实验与社会调查的研究

1导论

1.1问题的提出

全球化的后现代社会中,快速发展的科技变革、权力的碎片化和公共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价值与观念冲突,都对政策过程中共识的达成提出了现实的要求,共识与共识构建逐渐成为公共政策领域重要的研究议题。具体到当前中国的情境,进入社会转型期以来,由经济体制变革所引发的利益分化逐渐扩大,利益诉求多元交织,我国已经进入了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多发期。体现在地方政府的政策过程中,任何一项具体的经济社会事务都可以成为一种利益,因此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会引发不同的群体和个人围绕利益的博弈。以环境、拆迁为代表的敏感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显示了政治系统外主体表达诉求、参与决策的强烈需要与现有决策“体制容纳困境”之间的强大张力。从北京圆明园环评事件中公众和团体的踊跃参与,到厦门项目事件中社会群众自发的“集体散步”,由公共政策引发的公民集体行动不断涌现。从城市中屡见不鲜的暴力拆迁与公民极端行为的交锋,到农村征地博弃中频发的社会冲突,不断升级的非制度化公民参与给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政策僵局、执行阻滞以及政策过程中越来越高的社会成本让我们反思:为什么分歧的偏好没有在地方政府的政策过程中得以整合走向收敛?是什么导致了社会矛盾在政策过程中的激化而非消减?

为回应上述现实问题,本文将在借鉴并本土化西方理论的基础上,从共识的视角审视政策过程,探索公民参与地方政府政策过程中促使偏好由分歧冲突走向收敛整合的共识机制,促进公民参与和政策过程的深度融合,提升公民参与的有效性与相关政策的质量。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第一,为公民参与有效性的理论反思提供另一种视角。公民参与运动自上世纪下半叶兴起以来,一直是公共政策制定者、学者和广大公民热议的话题;尤其当被寄予诸多理论期待的公民参与在实践中屡陷困境时,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领域的学者们开始反思如何衡量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影响参与有效性的因素有哪些。基于不同理论视角的研究殊途同归地将问题归结于利益诉求的表达,无论是对现有决策体制和政策过程的批判,还是对公民主体参与动机与能力的分析,其影响参与有效性的原因都在于限制了公民在政策过程中的利益表达,换言之,是参与结构的开放性影响了参与的有效性。本文着眼于多元偏好整合提出并系统论证共识概念,意在拓展人们对参与有效性的认知。即使已有的参与机制吸纳了大部分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但基于不同知识背景、权力地位而迥异的偏好如果不能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走向收敛,参与的过程依然会因为无法调和的矛盾冲突而归于失败。这使得我们对参与结构的反思从外部的开放性走向了内部的协调性,对政策共识形成机理的探索将为参与有效性的反思提供另一种可能。

第二,定量解析公民参与与政策共识的关联机理。学术界现有的对公民参与与政策共识关系的研究尚停留在规范研究或个案分析的阶段,仅有的少量实证研究其结果还不稳健,深度也待加强。针对这一问题,本研究从“偏好”概念及其特性分析入手,一方面修正了已有公共政策研究固定偏好的理论预设,另一方面围绕偏好概念阐释“参与式政策制定”与“政策共识”的概念。在借鉴已有关于公民参与结构化分析和群体决策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细化的参与结构与政策共识关联机理的概念模型,并通过行为实验、问卷调查、多案例比较的方法验证研究假设,以期科学地揭示二者的关系,为参与有效性的反思、共识构建理论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实证支持。

2对参与式政策制定的反思与共识概念的提出

当政府面对碎片化的、快速变化的、高度不确定的世界,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封闭式的政策制定模式越来越无法解决这些复杂性的政策问题。无论是公共政策领域专家学者的理论探索,还是各国政策制定者的实践创新,都殊途同归地将公民参与作为可能的出路,“参与式政策制定”因此成为政策模式转变的主流方向。从最初在资源管理等政策领域的成功,到广泛适用后暴露出的“参与过度”或“参与无效”等问题,参与式政策制定的兴起与困境,促使人们反思——开门决策”的模式将公民偏好和社会力量吸纳到政策过程中,但没有提供相应的机制将这些分歧甚至冲突的诉求聚合并体现在最后的政策结果中。这是公民参与无效的症结所在,也是寻求政策过程中共识构建路径的重要背景。

2.1参与式政策制定的兴起与困境

国外学者尤其是美国学者对参与式政策制定的研究起步较早,促使相关研究兴起的原因在于西方发达国家公民参与运动的蓬勃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为了回应城市中蓬勃发展的公众抗议运动,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都采取了倡导公民参与的措施并使参与活动逐渐走向常规化;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公民参与常规化平息了城市民众对政府的愤懑情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参与分散了政府改革的压力。具体到政策领域的公民参与,随着参与式政策制定在水资源管理领域的成功应用,美国各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在财政改革、学校改革、生态保护、农业管理、交通规划、可持续发展规划等政策领域开始广泛适用政府与相关者共同参与的政策对话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对话形式的政策制定也开始取代对抗式旳或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模式。越来越多的国家里,公民正在尝试一种新的公共政策模式,这种模式对各方利益更具包容性,对新的选择和机会更具开放性,更广泛地满足公民个性化的需求,也更具公众满意度。

这种政策制定模式的兴起一方面与传统政策制定模式日益暴露的弊端息息相关,是提升决策合法性与质量的一种重要探索。无论是实践中的政府工作人员还是理论研究者都清晰地认识到传统的政策制定者的权力系统存在以下缺陷:他们缺乏相应的知识、能力、公共性、资源以及强制命令与合作所必需的尊重。特别是在快速全球化和无秩序世界中,政府面对一系列棘手问题无法提供确定的方案,而只有一些临时的、不完美的解决方案,政府管理者试图通过公民参与解决这一问题。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主动采纳“参与式政策制定”的政策模式,其原因在于他们认识到在政策过程的早期吸纳利益相关者和公民团体,而不是仅仅在执行环节的前期告知他们,将为政策过程提供更为广泛的支持,因此能使政府的政策更为有效和合法。另一些观点认为,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能使政府开发更为广泛的信息资源,获取更多的观点和潜在的问题解决方式,并提升决策的质量。它也能通过提高民主的质量和强化公民能力,来促进政府信任的构建。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等人认为社会的利益表达是制定政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通过广泛的利益表达机制,才能使政策得到最大程度的认同和支持,进而使政策的实施更为有效、实施成本更低阿尔蒙德、鲍威尔。总之,参与式政策制定有望提高民主合法性,弥合公民与政府之间的鸿沟,提高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政策并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最终有利于建设一个存在更少分歧和更少斗争的易于管理和规制的和谐社会。

2.2参与有效性的界定与理论解释

针对上述参与式政策制定在实践中遭遇的困境,学者们不再对公民参与政策过程抱有单纯的热情,在对大量实证案例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人们开始反思:参与式政策制定模式何以无法达致预期的良好效果?如何看待与衡量参与的有效性?影响这种有效性的因素有哪些?

2.2.1参与有效性的界定与衡量

公共管理领域学者对参与式政策制定模式的研究带有十分显著的实证研究特色,在他们看来参与的有效性并不是一个抽象的、空洞的概念,界定公民参与的有效性最终取决于人们将公民参与引入政策过程的原初目的,以这些多元的目标体系为参照,实践中的公民参与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这种目的就是衡量其有效性的核心指标。大量的相关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将厘清公民参与的目的作为反思参与有效性的前提。

托马斯认为要建构公民参与的有效决策模型,必须先在“最终决策中政策质量要求”和“政策可接受性要求”的紧张关系中做出选择。换言之,某些公共政策问题亟待通过公民参与提高政策的可接受性,而另一些公共政策问题对决策的质量有着更高的要求,两类政策问题对公民参与的吸纳程度、决策权力分享的程度乃至具体的参与机制流程设计都应有所区别,相应地对参与有效性的评价也应侧重不同的指标。

3参与式定的共识模型...........49

3.1基于偏好特性分析的假设前提.....49

4参与结构对政策共识度影响机理的行为实验研究.....71

4.1引言.......71

5参与结构对政策共识内容的影响分析一次关于雾霾费治理的问卷调查.....86

6参与式政策制定过程中共识构建的实践路径

多元主体参与的政策过程充满了复杂性和可变性,之前的行为实验和以雾霾治理为主题的问卷调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参与结构的权力、利益、和信息维度对政策共识的不同影响,但我们依然无法据此判断上述要素在现实的政策过程中的作用。为此,本项研究以矛盾突出的旧城改造拆迁决策为例,通过比较上海市和杭州市不同的共识构建实践,希望能进一步验证权力、利益和信息因素在共识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适合中国基层政府决策实践的“本土化”共识构建路径。

6.1引言

“拆迁”是中国转型时期的一个经典词汇,概括的是中国加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扩张发展与现有制度约束之间特有的紧张关系。这种特殊性,一是与国外城市化建设发展的实践相比,在大部分旳西方国家城市房屋拆迁仅仅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是二者在合意基础上的不动产权利的转移;而在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之下,房屋拆迁的实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即使是以商业开发为目的的拆迁也“不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自行可以决定的,而是通过国家先从被拆迁人处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然后再转移给拆迁人来完成的”。换言之,在中国无论是基于何种目的的拆迁都必须有行政权力的界入方能实现,这一特性决定了西方国家关于房屋拆迁的种种制度设计在我国都缺乏直接移植的土壤。

7结论与展望

7.1研究的主要结论

本项研究针对公民参与基层政府决策过程中出现的参与无效与参与无序并存的现实问题,参考借鉴国内外公民参与理论与共识构建理论的相关成果,构建了一个参与式政策制定中的共识模型,依托心理学偏好变化理论与管理学群体决策理论细化了“参与式政策制定”与“政策共识”概念的分析维度,并提出了具体的研究假设。在此基础上,开发设计了由标准独裁者实验、增值三倍的独裁者实验、最后通牒实验和保证博弈实验组成的“四合一”行为实验来验证公民参与的结构对政策共识度的影响作用;以“雾霾治理”为主题开发设计调查问卷,面向相关部门政府官员、环保专家和普通公众发放问卷910份,对回收得到的746份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验证公民参与的结构对政策共识内容的影响作用。最后,选择城市改造拆迁领域的两个案例,比较两种不同的共识构建路径,对我国基层政府在公民参与决策中促进共识形成提出建议。对照本文第三章的研究假设(见表7.1),本项研究得出了如下基本结论:

结论1:政策共识的形成是多元主体的偏好在变化中由分歧走向收敛的过程,对其测量包括共识度与共识内容两个维度。由于偏好的可变性,政策共识的达成不是多元主体的偏好依托市场机制或民主过程协调取舍的“零和博弈”,而是对话与合作基础上对群体偏好的共同构建。因此,相应的决策机制设计不仅要能够吸纳并表达不同个体对某一政策议题的偏好,而且应能够促进变化着的个体偏好逐渐趋同并形成群体偏好。借鉴群体决策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政策共识的测量包括“量”与“质”两个维度,其中对共识度的测量包括个体偏好的一致性和群体共识的可接受性两个指标;对共识内容的测量包括政策问题认知、治理主体选择和政策工具选择三个指标。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九:江苏省科技政策效果评估研究——基于政策绩效的视角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问题提出

科学技术是国家的第一生产力,其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前途及命运,与此同时在科技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科技政策作为政府在科学技术领域内所制定的战略性的政治措施,其发展和演化的过程也与科技实践活动一起呈现出高度的协同性。

科技政策是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国家为了实现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而在科学技术领域内所采取的一系列规定与准则的统称。科技政策一方面体现为全局性的科技发展战略,如国家科技发展的目标、任务与方向,另一方面也体现为各种局部的方针和策略,如各地区、部门根据自身的情况与特点为完成总体战略目标而制定的各项具体措施。

一般来说科技政策主要包括了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目标、方法和效果等等。现在我们能追溯到的最早的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国家政策始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包括了美国政府提供土地给大学以推进农业技术的发展、近现代英国政府支持本国科学探险等相关政策。伴随着大量科学技术在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广泛运用,世界各国也纷纷开始重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陆续推出相关政策。在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不少政府通过出台政策大力投资高等教育与基础研究领域,这也为之后西方国家的工业创新奠定了知识和人力资源基础。在之后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多国的科技政策体现出了考虑成本并追求投入产出的效益的特点,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许多国家的科技政策开始强调将市场需求与科技资源相结合,鼓励创新。所以,如今科技政策的内容已经从单纯的科技领域政策研究走向了产业、财政、金融、教育与科技等相融合的广阔领域。

第二节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第一,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明确目前国内外科技政策的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概括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应的科技政策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并据此整理和归纳江苏省地方性的科技政策。

第二,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数据包络分析法的相关内容构建关于江苏省科技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从横向上将江苏省的科技政策实施效果与国内其他发达地区比较,再从纵向时间序列将2000 年至2012年江苏省科技政策实施效果进行比较。

第三,本文通过之前的整理与实证分析得出研究结论,总结和归纳江苏省科技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可以改进的方面,从而为今后江苏省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政策更科学的制定提供建议与参考,希望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一、研究方法

本文拟采取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通过大量阅读国内外有关政策评估的相关研究文献,尽可能充分地了解和掌握本研究课题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对政策评估的标准、方法进行梳理和总结作为本文的理论支撑。

实证研究:基于本文的研究分析,对江苏省科技政策的政策效果进行实证研究。通过构建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收集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年鉴从而定量的测量江苏省科技政策的实施效果,主要从横向以及纵向两方面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数据包络分析法具体进行对比与研究。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本课题研究主要涉及科技政策研究和政策绩效评估的相关内容,因此本文对国内外科技政策的研究内容、政策评估的研究内容以及治理理论和绩效理论进行了回顾和梳理,寻找研究的切入点,为下一步研究准备理论基础。

第一节 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在经历了 18 世纪产业革命之后,伴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许多西方国家经济也取得了明显快速的发展,因此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政府开始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并设立科学研究机构为科技活动提供支持。在这样的背景下,科技政策开始陆续登上历史舞台。

那么为了促进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政策真正作为国家政策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的标志则是 1950 年美国国会所通过的《国家科学基金会法案》(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Act),该法案决定正式决定建立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该基金会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制定关于推进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及其教育的政策。

由 JD?贝尔纳所著并于 1939 年出版的《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是目前学界所公认的研究科技政策的奠基性著作。虽然该书并没有明确定义科技政策的概念,但其却富有预见性的讨论了很多在该书出版之后许多科技政策研究者所关心的问题。在这之后,D普赖斯于1963年出版了《小科学?大科学》一书,该书也被看成是贝尔纳关于科技政策研究思想的深化,D?普赖斯在书中强调科学学和科技计量的方法也成为日后科技政策研究的基础方法。与此同时 T?库恩在1962年所著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所阐述的科技政策的研究范式以及其所提出的科学共同体概念对之后的科技政策学者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我国国内对科技政策的研究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趋于专业化。从国家层面的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中科院政策司到各省、市自己的科技政策研究室,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科技政策研究机构。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已经产生了一批以科技政策研究为主题的有影响力的杂志,如由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联合主办的《科研管理》、《科学学研究》等。

第二节 科技政策具体研究内容

目前,学界对于科技政策的研究各不相同,国外学者主要集中于科技政策的形成机制、和科技政策评价这两部分,国内学者除了重点对以上两个部分着重研究之外,还有不少学者致力于对其他国家的科技政策与经验进行探讨。

1、科技政策的形成机制

在科技政策的形成的机制方面,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因为科技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一个部分,因此其也遵循了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詹姆斯·E·安德森(1990)认为政策的形成过程涉及决策者是怎样注意到公共问题、能够解决特定公共问题的政策方案是怎样形成的以及最终的政策是怎样从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中被选中的三个方面。查尔斯·琼斯(1995)提出政策的形成包括政策问题应该来自何方、如何辨别清轻重缓急、现有体制对政策的形成有何影响、最终出现什么跨体制因素促成方案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在国内,刘斌(2000)则指出政策制定的程序包括了政策议程的建立、规划以及最后政策合法化的过程。孙光(1988)提出将科技政策制定的模式分为渐进决策模式、理性决策模式与综合决策模式。王顺强(2009)则指出目前我国科技政策的制定过程已经由以前的上级政府独自决策发展为目前上级政府广泛的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以确定科技政策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国内陈振明、陈庆云、张金马等学者都在其有关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中提出了对政策制定的见解。

2、科技政策的评价

最早对科技政策进行评估的地区和国家分别是欧盟和美国。这两个地区也是科技政策评估水平较高的地区。在上世纪 70 年代末期,欧盟委员会进行了一个称之为“五年评估”的科技政策评估计划,这个评估研究主要采用的是专家团队评估法。这一系列的研究主要关注科技政策对一些相关行业、领域所产生的影响。在经过数轮的评估之后,产生了一系列的评价成果。例如 Katsoulacos(1994)评价科技政策对公司合作行为的影响、Bosworth(1994)研究研发项目对人力资源开发的影响、Barker(1995)评价科技政策对研发合作管理的作用以及 Bach等(1995)评估科技政策对欧洲工业的影响等。而在美国,Gregory Tassey(1997)研究了美国科技产业研发政策,其通过丰富的案例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了多种政府和市场分担研发风险的方式和模式。Branscomb等(1999)在研究了美国科技创新中政府的政策行为之后指出了美国政府所应大力投资和支持的领域,并同时研究了国家如何运用立法机制来管理颁布的科学技术政策。

第三章 江苏省科技政策的现状分析 ......... 10

第一节 江苏省科技政策的分类标准 ............. 10

第二节 江苏省科技政策的内容与特点 ............... 12

第四章 江苏省科技政策效果评估 .......... 19

第一节 科技政策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与设计原则 ................ 19

第二节 科技政策效果评价指标的设计 ................. 20

第五章 提高江苏省科技政策效果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 33

第一节 江苏省科技政策存在的问题 ............ 33

第二节 提高江苏省科技政策效果的建议 ................. 34

第五章 提高江苏省科技政策效果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众所周知,近年来江苏省政府在本省科技建设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科技政策推动科技产业发展。通过前文的实证分析结果能够发现,江苏省所出台的相关科技政策为江苏省科技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使得江苏省的科技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

第一节 江苏省科技政策存在的问题

但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江苏省所出台的科技政策绩效水平在更快的推动科技转化、提高科技教育水平以及增强风险抵抗能力等方面仍有提高的空间,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

根据主成分分析法的结果显示,与全国其他科技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相比,江苏省虽然在科技基础、科技投入等领域都名列前茅,但江苏省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不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的相关得分排名全部七省市第四位。同时,根据数据包络分析法的结果显示,江苏省的科技创新创业规模在提高的同时,科技转化的效率却在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规模甚至在一段时间之内有所退步。

所以如何在保持科研的发展速度的基础上提高江苏省科技创新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将成为江苏省今后出台科技政策的着力点。虽然江苏省近年来也出台了不少科技政策通过构建科技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机构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但是不少科技工商所、知识产权培训等类似机构由于定位模糊、服务能力较弱、缺乏系统性与专业知识、程序繁琐等问题使得不少科技成果无法转化商品和生产力。

第六章 研究结论、局限与展望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相关统计年鉴和资料,构建了江苏省科技政策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分别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测量了江苏省科技政策的绩效,并得出了如下主要研究结论:

1、在总结和归纳江苏省 2006 年以来出台的相关科技政策和 Ergas(1987)对科技政策使命、扩散型分类方法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更加具体的分类标准,将江苏省的科技政策总体分为扩散导向型、使命导向型、基础导向型和科学导向型四类,具体细分为科技规划、科技研发与转化政策、科技创新创业政策、专利与知识产权政策、科技教育政策、科技管理与服务政策和科技金融政策八种类型,从而具体分析江苏省每种类别科技政策的特点。

2、在结合相关学者研究成果以及不同类别科技政策的具体内容的基础上,得出江苏省科技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投入、人力投入、资金投入、基础产出、产业发展五大方面,这五个方面又各自包含多项三级指标,共计 16个具体政策绩效考评指标。运用所得考评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将江苏省的科技政策绩效与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山东进行横向对比,结果显示16 个具体政策绩效考评指标能够汇总成科技环境、科技转化、科技教育三个公因子,江苏省的科技政策绩效得分总体在七省市中排名第二,政策绩效具体在科技环境方面得分排名第一,科技转化方面得分排名第四,在科技教育方面得分排名第六。

3、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动态测量了江苏省自 2000-2012 这一时间段内相关科技政策的绩效,结论表明在江苏省科技政策的指引下,江苏省的科技产业的综合效率平均每年能够增长69.8%。在 2000 年至2006年这一时间段,江苏省科技研发与科技创新创业政策的效果水平最高,而在2006至2012 这一时间段,则呈现出江苏省的科技转化政策的效果在明显加强。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2018年经典推荐十: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政策执行研究

第一章 政策执行的相关理论分析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政策执行的内涵

政策开始兴起于1970年至 1980年间,T. L.Pressman 和A. Wildavsky(1973)发表了题为《执行》的报告,报告指出政策执行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设定目标和实现目标而采取的行动之间的相互作用,由此“政策执行”一词被引入学术用语。我国学者丁煌(2002)将政策执行定义为“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政策资源,采取各种行动,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过程”,他与T. L.Pressman和 A. Wildavsky 的共同点在于都将政策执行视为一种过程,丁煌更强调过程中体现出的动态性。Jones(1984)认为政策执行是一系列的行动,这些行动是为了实现一个项目的效用,在这些行动中组织、解释和应用最为关键,赵凯农、李兆光(2003)将政策执行定义为“政府机关将既定的公共政策适用于具体的个人、组织、事件和特定情景,直接推动或者监督保证公共政策得以落实的行动”。许文惠、张成福(1997)认为“政策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将决策中枢系统所输出的决策指令付诸实施,从而实现行政决策目标的一种行为”。区别于强调“过程”的观点,他们强调政策执行中的“做”,将其视为一种活动、行动或行为。C.P.Snow和L.Trilling(1978)认为在政策执行中调整政策建立在充分认识组织是如何运转的基础上,他强调的是执行主体的重要性,组织对政策的认知影响着政策在执行中的运用程度与政策作用的发挥程度。虽然国内外学者在对政策执行进行定义上有所区别,但这些定义都表明政策执行是由一系列的活动或行为组成的过程。

二、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的理论基础

就我国目前现实而言,劳动权益保护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仍需要不断加强。我国处于中等收入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劳资矛盾也在不断尖锐,政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任务。据此,公共选择理论、政府规制俘获理论和政策执行理论作为基础为分析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完善政策执行过程,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效力提供了相应的理论支持。

(一)政策执行理论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随着政策实践的发展,现实中不断出现的政策失败引促使国外研究者们纷纷对对政策执行问题产生重视。据此,政策执行理论及其模型开始得到发展,代表学者包括史密斯(T.B.Smith)、麦克拉夫林(M.Mclaughlin)、马丁.雷恩(M.Rein)、马兹曼尼恩(D.A. Mazmanian)和萨巴蒂尔(P.A. Sabatier)。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政策执行理论研究显现出更强的科学性,强调多元化的视角,其中几个重要的研究视角包括政策执行的组织理论视角、网络分析视角、制度分析理论研究和阐释性研究。政策执行理论的研究者认为,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从而使某些政策在实施后并未能取得理想的政策效果。“政策本身形式、执行机关的结构与人员、目标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政策环境等都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影响其成败所需要考虑和认定的因素”。因此研究政策的有效执行,有必要分析这些因素对政策执行的影响方式和作用结果。此外,Mazmanian 和 Sabatier 还指出应尽可能多地将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纳入分析中,还应从这些变量的联系中找出政策执行的规律性, 才能真正提高政策的有效性。T.B.Smith(1973)认为政策本身的形式,执行机关的结构与人员配备、目标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政策环境等因素对政策执行效果具有重要影响,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因素。Daniel A. Mazmanian和Paul A. Sabatier(1983)将政策执行中的重要因素分成三类,一是解决问题的难度,包括目标群体的行为差异性、目标群体所占人口总数比例、目标群体行为被要求改变的程度以及技术上的难度;二是法令对政策实施过程控制的情况,包括执行机构内部或之间的整合程度、决策规则、执行人员对法令的认可、是否有精确地目标以及财政资源;三是和政治,包括公众支持程度、执行人员的奉献精神和执行技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追随者的态度和资源等。马风光和屠文娟(2002)认为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因素有四类,分别是“政策客体因素(政策问题,目标群体的人数与种类,触碰目标群体利益的敏感度,目标群体行为需要被改变程度)、政策主体因素(政策执行者,政策资源,沟通,协调与监督)、政策自身因素(政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稳定性与系统性)和政策环境因素(政治、经济、文化)”。结合综上各种见解,政策执行过程及其影响因素,可用图1来说明。

第二章 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政策执行中的困难

目前灵活就业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就业形势,灵活就业很好地适应了经济市场的发展,极大促进了城市和农村的劳动者就业。然而随着灵活就业的发展,先前适用于正规就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难以适应新型的就业形势,中低层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劳动权益保护现状并不乐观,这给保护灵活就业者的政策执行也带来了重重困难。

一、社会对灵活就业群体的不公平对待加大政策执行难度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八号)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获得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法律赋予劳动者在就业、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上应受到平等的对待,用人单位不应该对他们有身份上的歧视。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庞大的就业群体,对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是巨大的,然而现实中许多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着一般固定工人所不愿去做的工作,劳动报酬低、工作环境差。灵活就业群体被边缘化,容易导致劳资关系紧张,对社会稳定和灵活就业的长期发展造成不影响。

(一)社会对灵活就业者的认同度低

一些从农村出来的灵活就业人员一开始就以不平等的身份进入城市,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缺乏一定的劳动技能,以街头小贩和打零工等方式就业从业。这些灵活就业者由于社会身份、经济地位和传统体制等方面的原因, 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社会交往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难以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在城市中成了一个相对边缘化的群体。

这一类型的灵活就业群体兼具农民工和低层灵活从业人员的双重身份,更容易受到来自社会的歧视。例如在一些在城中村找零活儿的工人,因为生活条件差,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连自身的生活卫生都难以顾忌,加之通常找他们的都是一些城市人不愿意去干的脏活累活,劳动卫生更是没有保障,穿着满身泥土的工服,在公交车上也会受到排挤,更有一些公交司机因为他们拿着占空间的工具和沾是泥巴的鞋而找借口不让他们上车。这些来自农村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仅工作时间长, 工资水平低,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差,在平时的生活中还要受到来自社会的歧视,这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长期生活在自卑和受排挤的环境中,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都饱受摧残。

二、政策涉及群体的特殊性与复杂性给政策执行带来困难

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政策能否顺利执行关系到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涉及主体复杂,任何一方产生问题都会给政策执行带阻碍,使政策执行偏离目标。

(一)政策目标群体的特殊性给政策执行带来困难

政策目标群体对政策的认知能力、行为方式、群体人数以及要求改变现状的程度对于政策的执行都有重要影响。但在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突出的人群中,灵活就业群体的特殊性也给政策有效执行带来不小的阻力。

1.灵活就业者的政策认知有限

目前我国多数的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来自于农村迁移群体和城镇下岗职工,一方面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有限,对政策所规定的权利和规范性行为知道的很少,为了谋求生存,经常不得不妥协于雇主的不合理要求;另一方面,灵活就业群体一般具有年龄优势,他们在年轻时认为自己身体很健康,没有长远的考虑,因此就没有意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使他们无法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和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为政策的执行带来困难。所以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知识素质偏低、不能正确认识劳动权益保护政策,导致很难取得他们的良好配合。

2.灵活就业人员的群体特殊性

这种特殊性表现在异质性程度高、规模庞大、流动性强,从而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执行的难度。

第一,灵活就业人员异质性程度高。目前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农民工、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刚毕业没有工作的大学生等,群体构成具有多样性,对职业健康与安全的要求不同,所在行业相对分散又相对集中。相对分散主要指所涉及的行业几乎遍布第一、二、三产业,而相对集中则主要是农民工所在行业大多集中在职业健康与安全事故高发的危险行业。仅以职业病为例,2012 年职业病的高发的行业是煤炭、铁道、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为13399例、2706例、2686 例和 1163 例,共占报告总数的 72.77%,而这些行业恰恰是农民工中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相对集中的地方,所以政策执行的压力较大。

第三章 劳动权益保护政策执行困难的原因分析 ...............21

一、政策本身的因素......... 22

(一)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的政策特性导致政策利益冲突........ 23

(二)中央权威资源流失.............. 23

第四章 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政策执行的国际经验 .......28

一、国外组织保护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执行............ 28

第五章 提高政策执行效力的对策建议 ..............39

一、加强对政策执行的重视,推动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9

第五章 提高政策执行效力的对策建议

政策执行中的阻碍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降低了政策效果,而且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因此需要针对以上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各种困境,更好地保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

一、加强对政策执行的重视,推动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要解决地方政府的多元利益主体矛盾,突出为公共利益服务,中央有关部门需要采取可行的措施以引起它对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的重视。为了增强政策执行的有效性,还应改变以往自上而下的政策模式,加强政策主体与政策目标之间的对话,才能确保政策执行中贯彻政策的平等性。

(一)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

为有效提高地方执行机构对政策的重视程度,从而促进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的有效落实,应将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同时把这一考核绩效记录政府与领导者个人绩效档案,避免领导换届后责任事故无法有效界定与追查的问题,从而可以有效提高地方政策执行相关政策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避免因追求政绩、追求地方利益而造成的政策利益冲突,从而真正发挥地方政府在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责任。

结语

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的执行是否有效对于中低层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劳工组织、欧盟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在面对市场灵活就业方式不断扩大的同时,陆续采取了优化政策设计和灵活地借助各项政策工具,加强执行监督,贯彻平等原则切实保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在保护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积累了丰富的政策执行经验。相比之下,我国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的研究起步较晚,已有的政策和制度对于新兴的灵活就业方式难以适应,加之政策执行机构、监察机构、三方协商机制内部存在种种问题,相互之间缺乏合作与交流,难以对政策执行给予强有力的支撑,相比于日本、美国以及北欧等国在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效力上还存在很大差距。

在全球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由传统的正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转变,必然会对现有的保障体系和劳资关系带来一定的冲击。我国目前处于中等收入阶段,劳资关系紧张,贫富差距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灵活就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政策和制度设计,加强监察力度,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是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发达国家完善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相比,目前我国对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仍需要一定的发展过程,底层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庞大,受教育程度不高,受社会结构和市场结构影响较大,政策执行涉及利益关系复杂,加大了政策执行的难度。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在对政策执行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保护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政策执行进行了一些研究和论述,受研究能力所限难免对问题的认识有所疏漏。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职业病患病人数、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的整体统计这是一项庞大的统计工作,调研和分析的难度也十分大,相关资料的缺乏也是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所以本文将更加专注于调研和分析,以攻克这些问题,加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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