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料和方法:
1.1 研究方法:
回顾性分析了 2018-01 月至 2019-01 月天津医院急诊复位室和肢体矫形一病区骨质疏松型 Colles 骨折患者资料共 60 例,根据治疗后的固定方式不同分为试验组:夹板外固定治疗组 32 例;对照组:石膏外固定治疗组 28 例。
两组患者同时应用中医骨伤三期辨证治法将骨折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进行中医药的系统治疗;所有患者经指套悬吊牵引、中医传统手法整复后,试验组用夹板保护维持骨断端关系,对照组行石膏外固定术,骨折愈合后择机拆除外固定。记录并统计治疗前及辨证三期用药 11 周后骨密度,所有患者治疗前和治疗后即时、两周复查、四周复查、以及两组患者拆除固定两周后的掌倾角、尺偏角和桡骨高度,疼痛视觉模拟评分,骨折愈合时间,腕关节功能评分测定,并发症的发生率。应用 SPSS 19.0 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较两组治疗方案的统计学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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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病例来源:
1.2.1 诊断标准
1.2.1.1 Colles 骨折诊断标准:参照《中医骨伤科》[20]和《骨与关节损伤》[21]以及中华中医药学会骨伤科分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年会中关于桡骨远端骨折的诊断标准制定:
(1)有腕关节明确的外伤史;
(2)腕部肿胀,伴剧烈疼痛,前臂下端畸形、活动受限;
(3)局部有压痛、纵轴叩击痛,可以触及骨擦感,严重可发生局部瘀斑与水泡;
(4)腕部活动障碍,手指无力,握拳时疼痛加剧;
(5)符合桡骨远端骨折诊断标准,且影像学符合 Colles 骨折的定义:骨折线距桡骨远端关节面 3cm 以内的闭合性骨折,骨折远端向背侧及桡侧移位,近端向掌侧移位。
1.2.1.2 骨质疏松诊断标准:参照《中国人骨质疏松症诊断标准专家共识(第三稿·2014版)》[22]《骨质疏松的影像学与骨密度诊断专家共识》[23]中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标准,临床表现为周身疼痛,身高降低,驼背,脆性骨折及呼吸系统受影响等,双能 X 线骨密度测量 (DXA)测量骨密度检测 T≤-2 SD 为骨质疏松。
1.2.2 纳入标准:a.受伤 24 小时内就诊者。b.闭合型 Colles 骨折 AO 分型 A、B 型患者(分型标准见附录 1)。c.符合上文骨质疏松诊断标准者。d.无严重的神经血管损伤者。e.未合并严重的心脑疾病者。
1.2.3 排除标准:a.合并其他骨折或病理性骨折者。b.患有桡骨远端、腕关节畸形和精神类疾病者。c.治疗过程中患有其他疾病或者损伤影响治疗后评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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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果
1 患者基线数据分析
经统计筛选,共有 60 例患者入组纳入试验,其中女性患者 35 例,男性患者 25 例。其中,试验组患者 32 名,男性患者 14 名,女性患者 18 名,平均年龄 66.91y,对照组患者 28 名,男性患者 11 例,女性患者 17 例,平均年龄 66.46y。利用 SPSS19.0 对所有患者的基线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1.1 性别:利用卡方检验对两组患者的性别分布进行比较,2=0.122,p=0.726,p>0.05,两组患者性别分布无统计学差异。
1.2 年龄:因两组患者年龄不符合正态性分布,采用秩和检验对两组患者的年龄分布进行比较,Z=-0.646,p=0.518,p>0.05,两组患者年龄分布无统计学差异。
1.3 骨密度:治疗前两组病人均为骨质疏松症明确诊断患者,且骨密度值符合正态性分布,采用独立样本 t 检验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是试验组骨密度值平均为:-2.25±0.25,对照组的骨密度平均为:-2.29±0.19,两组对比统计值为:t=1.302,p=0.198,p>0.05,无统计学意义,证明两组治疗前骨密度无显著差异,则两组治疗前骨密度具有可比性。
1.4VAS 评分:因两组 VAS 评分不符合正态性分布,采用秩和检验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为 Z=-0.590,p=0.555,p>0.05,所以两组 VAS 评分具有可比性。
1.5 分型:两组患者骨折分型如表 1 所示,组间比较应用卡方检验,2=4.776,p=0.445,p>0.05,两组患者骨折分型无统计学差异。
综上,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骨密度、VAS 评分、骨折分型均无统计学差异,具有可比性。(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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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患者治疗指标分析
两组共计 60 名患者均获得全程随访,无患者脱落,均能按时遵医嘱进行复查,配合随访数据的记录,按时服药,配合功能锻炼。
2.1 骨密度的分析
记录复位前及三期辨证用药共计 11 周后的骨密度值,治疗前两组病人均为骨质疏松症明确诊断患者,采用双能 X 线骨密度测量 (DXA)所有患者测得数据均 T≤-2SD,且骨密度值符合正态性分布,采用独立样本 t 检验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是试验组骨密度值平均为:-2.25±0.25,对照组的骨密度平均为:-2.29±0.19,两组对比 t=1.302,p=0.198,p>0.05,无统计学意义,证明两组治疗前骨密度无显著差异,则两组治疗前骨密度具有可比性。请见表 2。
三期辨证用药共计 11 周后,再次进行骨密度测量,治疗后两组骨密度值统计结果是试验组骨密度平均为:-1.96±0.25,对照组骨密度平均为:-1.97±0.19,两组骨密度值整体均较治疗前有明显改善,两组骨密度数据均符合正态性检验,故采用独立样本 t检验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是:Z= -0.210,p=0.834,p>0.05,证明两组三期辨证用药后骨密度无统计学意义,说明三期辨证用药后骨密度两组组间比较无显著差异。
两组组内治疗前和三期辨证用药共计 11 周后骨密度进行分析。
试验组治疗前与三期辨证用药完成后骨密度差值不符合正态性分布,故采用秩和检验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是:Z= -4.430,p=0.000,由统计结果可知试验组治疗前和三期辨证用药后骨密度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实验组治疗前和三期辨证用药后骨质疏松具有明显改善。
对照组治疗前与三期辨证用药完成后的骨密度差值符合正态性分布,故采用配对 t检验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是:t= -6.117,p=0.000,p<0.05,由统计结果可知对照组治疗前和三期辨证用药后骨密度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对照组治疗前和三期辨证用药后骨质疏松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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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30
1 Colles 骨折流行病学及分型.................................30
2 中医药治疗 Colles 骨折的历史沿革.......................31
3 夹板治疗 Colles 骨折的优势与研究方向..............................32
4 中医骨伤三期辨证的优势..............................................33
5 指套悬吊牵引的临床优势与禁忌症..........................34
6 利用网络药理学对部分药物治疗骨质疏松的作用机制初探........................35
7 实验研究结果分析...............................39
结论...................................43
讨论
1 Colles 骨折流行病学及分型
Colles 骨折的发病率占到全身骨折 6.7-11.1%[26],有相关研究指出 Colles 骨折女性患者的发病率约为男性患者的 6-7 倍,主要原因是老年女性患者骨质疏松患病率较高,容易发生 Colles 骨折[27],随着人口老龄化,该病的发病率有逐渐上升的趋势[28]。
大多数 Colles 骨折患者的受伤机制为跌倒后手掌撑地,伤后出现腕部肿痛、活动受限。患侧可呈现出典型的“银叉”或“枪刺”样畸形,X 线表现为远侧骨折断端向桡背侧移位,近侧骨折断端向掌侧移位[29]。
临床中 Colles 骨折的分型多参考桡骨远端骨折分型。传统医学中,清朝的胡延光所著的《伤科汇纂》中,将桡骨远端骨折分为内出(伸直型)、外出(屈曲型)两类。
现代医学应用广泛的AO骨折分类系统将Colles骨折分为A、B、C三个亚型,其中A型为关节外骨折,B型为简单部分关节内骨折,C型为复杂关节内骨折[4]。Frykman于1967年,针对桡骨远端骨折提出了Frykman分型[30][31],如图15所示,对Colles骨折的损伤程度给出了更为详细的区分,较AO分型更为细致,更为强调骨折线是否累计关节面,对Colles骨折预后给出了一个更为科学的依据。另有1992年由Cooney于提出的Mayo分型,更着重的对桡骨远端关节内骨折进行了归纳总结,如图16所示,但目前临床应用较少。
Rikli和Regazzoni[32]于1996年针对腕关节进一步提出了三柱理论,概括出了腕关节由桡侧柱、中间柱、尺侧柱三部分组成的特点,对临床治疗Colles骨折起到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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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中医三期辨证用药联合手法整复夹板外固定治疗骨质疏松性 Colles 骨折,对骨质疏松的改善具有明显的效果,对骨折部位进行了非常有效的复位和固定,患者功能恢复情况良好。综上所述,中医三期辨证用药联合手法整复夹板外固定治疗骨质疏松性Colles 骨折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值得在临床进行推广。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