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视角下黎川方言词尾“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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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2133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语言学论文,全面描写词尾“X+多”的句法结构,分析“多”在代词、名词及动词后的分布情况,并对词尾“多”的句法功能进行了描写。

1.绪论

1.1 选题的由来
黎川方言属于赣语。黎川位于江西中部,历史上客家人两次南迁都曾驻足黎川,至今在黎川宏村、樟村仍有客家居民,保留着客家传统习俗。黎川方言受客家话影响较深,黎川方言中部分的词头、词尾如“牯”嫲等都与客家方言词尾一致。
颜森(1989)认为黎川方言“仔”尾既可以充当名词词缀,也可以作助词,用于动词后表行为的持续,如,“话仔话仔(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了”。除“仔”外黎川方言中还有许多置于形容词前表程度的词头,如囗、囗等。这些特别的词头词尾引起笔者的研究兴趣,进而发现了词尾“多”。词尾“多”句法分布跨度广泛,如下例子所示,例 1“多”与人称代词组合,构成人称代词复数形式,例 2 与指人名词组合,等于普通话“朋友们”,例 3 与动词组合,表示列举义,“多”相当于“什么的”。从中可看出词尾“多”分别与代词、名词至动词组合,超出了普通话词尾“们”的句法分布范围。
(1)我多要去看电影了。(2)朋友多在外家玩。(3)吃多不讲究。
笔者通过走访周边县域及查阅文献资料发现,现有方言中使用“多”或“多人”作为人称代词复数词尾的方言点有多个,如赣语区邵武市、抚州市、海南屯昌闽语区、宁化客家话等。但在这些方言点中词尾“多”、“多人”仅限于在人称代词中使用,并没有像黎川方言词尾“多”还可与名词、动词组合,拥有广泛的句法分布。
许多学者认为汉语缺乏数范畴,无复数标记。有学者提出普通话复数词尾“们”仅在人称代词及指人名词后使用,句法分布有限,不足以说明汉语具有复数标记。黎川方言词尾“多”在指人名词、可数名词后表复数,在人称代词、不可数指物名词后可表示群体、列举等数范畴意义。笔者认为词尾“多”的研究能够从方言数范畴角度为汉语数范畴研究提供新思路,因此对词尾“多”进行了一番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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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现状
1.2.1 通语词尾研究
词尾与词缀之间界限模糊,许多学者中将二者等同。王力(1995)提出“词尾,西方语言学指添加在词根后的词尾,即后缀。”郭芹纳(1990)认为附加在词根之后就是词缀,词缀中的后缀就是词尾。陈高春(1989)也认为词尾就是后缀。

词尾与词缀二者概念不清造成了混用现象。许多学者要将词尾、词缀区分。韦茂繁(1990)提出“汉语仍有词头和前缀、词尾和后缀的区别”。认为词尾与词有着本质的差异,并从构形、位置来加以区别。指出汉语中的词尾有两类:一类添加词尾后没改变词干意义也不改变词性,只是语法特征的体现,另一类是加了词尾后不但改变了语法形式还添加了语法标志。陈贤纯(1987)、吉怀康(1984)都进行了词尾、词缀的甄别。曹国安(2014)提出处于词的后面位置上的虚语素不起构成新词的作用是词尾。词尾对整个词只改变形态,并不会让词义发生改变。如“作者”、“读者”、“强者”后面的“者”与“作”“读”“强”等构成了新词,“者”则是词缀。“花儿”“勺儿”中的“儿”是词尾。
词尾与词缀的争论虽至今没有形成定论,在各家争辩的之时中,学者们倾向于认为:词缀是附着于词根的游离性或半游离性语素,用于扩充或改变词义。词缀分为前缀、中缀和后缀。词尾是指附着在词末尾,用于表示词的语法意义,表现词的词性、数、格、时、式等。
汉语属于意合型语言,缺乏形态变化,历来认为汉语没有严格的词尾,对于动词的附加成分一般称作助词。吕叔湘先生系列文章《释景德传灯录中的在、著二助词》、《论底、地之辨及底字的由来》、《说“们'》、《助词说略》,在助词和词尾问题研究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王力先生(2004)对词缀和各类虚词进行了说明,提供了基本的研究框架。蒋宗许(1999)从语音,语法,意义三方面去考察。词尾和前面的词是相对独立的音步,助词读音与前词不贴合;从语法看,助词是依附在句子后词组后,词尾附着在词语后。最后总结为助词是属于句子的,词尾则是从属于词义的。冯春田对此也赞同的,认为词尾是属于词语范畴,助词属于句法范畴。对于词尾与助词的差异,目前大家比较倾向于把词尾算作词语范畴,把助词算入句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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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多”句法结构与句法功能分析

2.1“代词+多”句法结构与句法功能
2.1.1“人称代词+多”句法结构与句法功能
黎川方言单数人称代词“我”、“汝"、“渠,相当于普通话“我”、“你”、“他”。词尾“多”附于单数人称代词后分别相当于普通话“我们”、“你们”、“他们”。

黎川方言反身代词“自家”同汉语“自己”,旁称代词“人家”同汉语“人家”,既可以指称自己,也可以指别人。词尾“多”与“自家”和“自己”组合,如“出门在外,自家多要千万小心。”,“人家多会出去挣钱,汝爸就会在家里打牌。”

2.1.1.1“人称代词+多”句法功能
“人称代词+多”在句子中可作主语、宾语、定语。“人称代词+多”作主语、宾语同普通话“代词+们”功能一致。
(1)“人称代词+多”作主语“
人称代词+多”可在句中作主语。“人称代词+多”表示群体义,指代与所列人称代词具有相同特征的一群人。“我多”表示与“我”具有相同特征的人。例 4“我多”便是指“我”和其他也要毕业的人组合的一个群体。这与普通话中“我们”意义一致。
(4)我多马上就要毕业了,当是好紧张又好高兴。(我们马上就要毕业,真是又紧张又高兴。)
(5)汝多把屋里拾掇一下,下昼有客来喔!(汝们把房间收拾一下,下午有客人来喔)
(6)渠多是中田黄源箇。(他们是中田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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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名词+多”句法结构与句法功能
上文分析了“代词+多”的句法结构与句法功能,“代词+多”结构紧密,已凝结成词。词尾“们”组合能力有限,仅能在后附于代词、指人名词。黎川方言词尾“多”使用的范围广泛许多。词尾“多”在名词后分布最广,与所有的名词类别组合。本小节主要对“名词+多”句法结构与句法功能进行描写,分析“多”在名词各小类的分布情况,并分析了“多”与名词各小类组合后的句法功能。
2.2.1 “指人名词+多”句法结构与句法功能
2.2.1.1 “指人名词+多”句法结构
指人名词分为一般称谓、亲属称谓、职业职称和姓名称谓。
(1)一般称谓+多
“一般称谓名词+多”表示复数义,相当于普通话“们”。一般称谓名词后不加“多”也可以表达复数义,“一般称谓名+多”结构在语义上更明确复数义。例 55“朋友”可以指一个朋友也可以指一群朋友。例 56“朋友多”则明确了是指一群朋友。
(55)下昼跟朋友聚了一下(下午跟朋友聚了一下。)
(56)下午跟朋友多聚了一下。(下午跟朋友们聚了一下。)
光杆名词作主语一般是类指,“一般称谓名+多”是变“类指”为“有指”。例 56“伢儿”在此表示的是概念义,与“成人”相对。例 58“伢儿多”则是“有指”,说话人心中有指定对象,是指某些孩子。

(57)伢儿要会学书呀,学书才有出息。(孩子要会读书(指学习成绩好)呀,读书才会有出息。)
(58)伢儿多要会学书呀,学书才有出息。(孩子们要会读书(指学习成绩好)呀,读书才会有出息。)

(59)邻舍多都搬出去了,该个村里没剩几户。(邻居们都搬出去了,这个村子里没剩下几户人家了。)
(60)后生多是得世面见,哪咑都去过。(现在的年轻人见过的世面多了饿,,哪里都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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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词尾“多”的意义分析.................................... 28
3.1“X+多”意义的划分.................................. 28
3.2“X+多”表复数义...................................29
3.3“X+多”表群体义.............................30
4.结语................................... 37
4.1“多”复数标记的界定................................. 37
4.2“多”与其他赣语复数标记..................................... 37
4.3 结语..............................40

4.结语

4.1“多”复数标记的界定
从第二章和第三章我们描写词尾“多”在黎川方言中的句法结构、句法功能和语法意义。词尾“多”与人称代词、指人名词、可数指物名词及不可数指物名词组合,表复数义、群体义及列举义,那么词尾“多”算不算是复数标记呢?彭晓辉、刘碧兰在《汉语复数标记界定论》(2009)提出了复数标记判定标准。判断复数标记的基本参项有:复数意义、构形功能、固定形式和普遍性程度。我们根据这四项标准来判断词尾“多”是否为复数标记。
复数义是指待确定的语法单位与人称代词、名词组合后是否表现为表多数的意义,复数意义是判断一个词尾作为复数标记的根本条件。词尾“多”在一般称谓名词、亲属称谓名词及可数指物名词后均表示多数义,如“书多”表示多本书。
复数标记的结构功能方面要求待确定的语法单位有固定形式和构形功能,划分为具体标准便是指待确定的词语能否固定在人称代词、名词后表复数。由“多人”简化为“多”之后便长期稳定与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组合,基本凝固为词。“多”也与指人名词、可数指物名词搭配表示复数。
复数标记的普遍性程度是指待确定的语法单位是否代词、名词组合。经第二章“‘多’句法结构分析”,我们可以确认“多”可以与代词和所有名词结合,可以说“多”作为复数标记的普遍程度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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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在对语料全面考察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参照黄伯荣《现代汉语》下册对黎川方言词汇进行分类,在词基础之上对黎川方言词尾“多”从句法结构、句法功能、语法意义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词尾“多”组合能力强,句法分布广泛。词尾“多”可与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名词及部分动词组合。“人称代词+多”结构、“指示代词+多”结构的句法功能与普通话复数人称代词、复数指示代词基本一致;“名词+多”可作主语、宾语及定语中心语,光杆 “一般称谓名词+多”结构不能作宾语;“动词+多”结构可作主语、谓语,“动词+多”作主语时已具有名词性。
其次,词尾“多” 语法意义丰富。词尾“多”可表复数义、群体义及列举义。“一般称谓名词+多”、“职业称谓名词+多”、“可数指物名词+多”表复数义;“人称代词+多”、“姓名称谓名词+多”表群体义;“不可数指物名词+多”、“动词+多”、“时间名词+多”、“处所名词+多”、“方位名词+多”表示列举义。词尾“多”各意义之间紧密关联,因此界限也相对模糊,词尾“多”表数量大的意义是其他词义衍生的基础,我们把词尾“多”各个意义关系进行了梳理。
第三,词尾“多”语法意义丰富,但表“数量大”是各语义的基础,群体义、列举义都属于数范畴,并根据彭晓辉关于复数标记判定标准,我们认为词尾“多”是黎川方言的复数标记。
第四,词尾“多”从“X+多”结构继续发展,进入句子层面,表语气义,相当于语气词“呀”、“呢”等,这是词尾“多”由数范畴向语气范畴过渡;同时词尾“多”在“太阳”等物质名词后表程度,我们猜测这词尾“多”在向程度范畴的扩展。
至此,我们对黎川方言词尾“多”作了较为全面的概述,但由于学识有限,论文中有许多不足,词尾“多”其他许多有价值之处未涉略,特别是对词尾“多”的来源及发展趋势未作充足考究验证,对于词尾“多”各语义之间的关联没提供材料证明,只是简单推测。其他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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