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也得”句的语法分析
在任何句子中,都有一定的属于句法方面的关系存在于词语和词语之间。句中的词语按照一定的方式组合构成一定的句法结构,我们把对句法结构的分析(包括找出词语在句法结构中分别充当了什么成分,明确句子的层次构造,分析句子的句型等)称为句法分析,也就是语法研究中的句法平面。
1.1 “也得”句的构成
“也得”句由“也得……,也得……”、副词“不”、动词或动词性词组VP构成。“也得……,也得……”和“不”为该句式的句法标记,二者缺一不可,相互配合,共同构成该句式的句标。同时,该句式还存在一些填入(或减少)了其他成分的变形句式,这些句子共同构成了 “也得”句系统。在本文中,研究的大部分都是该句式的基本句式情况,在研究变形句式和充当句子成分的部分中,会涉及句式系统中的其他类别。
1.1.1句法标记词“也得……,也得……”
“也得”句的句法标记“也得……,也得……”由“也”和“得”组成。
我们分别来看一下“也”和“得”在汉语词典中与进入“也得”句意义相关的可能义项:
“也”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②中作为副词的解释,第一项释义为表示同样:水库可以灌溉、发电,也可以养鱼。第二项释义为单独或重复使用,强调两事并列或对峙:他会英语,也会法语/游客里面也有坐车的,也有步行的。第三项释义为重复使用,表示无论这样或那样,结果都是相同:你去我也去,你不去我也不去/他左想也不是,右想也不是。
“得(dgi) ”在《古代汉语词典(单色插图本)》③里解释为动词,必须,须要。《红楼梦?第九十四回》:“这件事得你去才弄的明白。” “得(dSi)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里第一项释义为口语上的助动词。需要:这个工程得三个月才能完/修这座水库得多少人力?第二项释义也为口语上的助动词。表示意志ih或事实上的必要:咱们决不能落后,得把工作赶上去/要取得好成绩,就得努力学习。注意:“得”的否定是“无须”或“不用”,不说“不得”。第三项释义为口语上的助动词。表示揣测的必然:快下雨了,要不快走,就得挨淋。
“也得”句中,前后两个分句中的“也”为副词(取第三项释义),表示无论这#或那样,结果都是相同的,它们有效地连接了两个分句,使之成为一个整体,一t完整的句式,有着其独特的价值。前后两个分句中的“也”后紧跟着的“得”为助动词(取第二项释义),表示意志上或事实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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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也得”句的音节结构划分
语音、语义、语法是对句式进行切分时起制约作用的三个方面。吴竞存、侯学超指出:“语音对语段的影响是部分的、个别的,语义、语法则是普遍存在的。语法主要表现为结构功能,语义表现为意义。就结构说,每一个直接成分是否成立,即是否能成为结构的实体;就功能说,看切分后的两个直接成分能否组合;就意义说,切分后是否改变了原意(直接成分相加是否等于原语段的意义)。结构、功能、意义是层次切分的依据,任何一个切分都必须满足这三方面的要求,有一方面不能满足,就不能得出正确的切分。换言之,一个正确的切分,其直接成分必须能组合,本身能成立,并且加起来等于原语段的意义,三者缺一不可。”
按照吴竞存、侯学超的观点,我们首先从结构方面来考察“也得”句:一个任意的语段,如果切分之后得到的直接成分是结构,不是词,那么必须考虑这个直接成分是否成结构体。成结构体,这个切分就满足了结构标准的要求,切分成立;反之,切分不满足要求,切分不成立。其次,从功能方面来考察该句式:把切分后的两个直接成分组合,能成立的即满足切分要求,不能成立的即不满足切分要求。最后,从意义方面考察该句式:切分后的直接成分相加等于原语段意义的即满足切分要求;切分后的直接成分相加不等于原语段意义的即不满足切分要求。
一个语段不一定总是只有一种切分:可以作一种切分,也可以作不止一种切分。一个任意语段,如果把n设定为其含词数,其中n ^3,那么从理论上讲,这个语段应该有n-1种切分。
但“也得”句只能有一种划分:VP/也得VP,不VP/也得VP。因为VP和“也得”的重复出现,句式中只有三个词:VP,也得,不。从理论上可以有两种切分方式,但是由于“不”的特殊性,它是否定后面紧跟着的VP的,所以与VP之间不能有停顿,即不能是:VP也得VP,不/VP也得VP。如果把“VP也得VP”看作一个整体,想单独否定这个整体的话,可以在前面加“不”,但是句式的意义就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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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也得”句的语义分析
对句子进行完语法分析后,不应该止步,需进一步探究其中的语义关系。如果不根据句法分析的结果,进一步对句子中的语义关系进行探索,那么就不算对句子进行了完整地分析。所以,在完成句法分析后,需要通过句法平面深入到语义平面,对句子进行语义方面地分析。形式和意义是任何一个句法结构都同时具有的,是不可分割的。研究语法,通过分析句法结构去深入了解句子内部的语义关系,这是从形式中探寻意义;为进一步掌握句法关系的特点,需要对语义结构进行分析,从而为句法结构作更为细致地描写。
“也得”句共由三个量组成,其中“也得”和“不”为常量,VP为变量,三者之间表现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而这种制约主要体现在语义上,即每一项的语义特征的实现必须受到其他成分的语义制约。
2. 1句式的构式义
构式语法理论是一种语言研究理论与方法,它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基于认知语言学理论,源于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后经Adele E. Goldberg和PaulKay等学者的研究而逐渐深入,其中以Goldberg的研究成果最引人注意。她把“构式”界定为“当且仅当C为一个形义配对体时就可视为一个独立的构式,且其形式和意义的某些特征不能从C的组成部分或从其他已存构式中严格预测出来。”②其后又修改为“任何语言构型只要在形式或功能的某个方面不能从其组成部分,或不能从其他已存构式中严格预测出来,就可被视为构式。此外,某些能完全被预测出来的语言构型,只要有足够的出现频率,也可作为构式储存于记忆中。”③归纳得出,“构式”的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目标结构必须是完整的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二是目标结构的整体意义无法从构成成分的意义叠加后直接推导出来,构式的整体意义应大于各成分意义之和,即满足“1+1〉2”,即构式义不可直接预知,需要进行分析后归纳提升,且不同的构式具有不同的构式义,构式本身的构式义具有惟一性;三是有相当的使用频率。
陆俭明认为构式是认知域中的意象图式在语言中的投射,他曾在2008年做过这样的假设,“人从感知客观事物到用言辞将对客观事物的感知所得表达出来的过程中间可能有六个不同的层面:
一是客观世界(客观事情、客观事物、客观现象以及彼此之间客观存在的相互关系);二是通过感觉器官感知而形成直感形象或直觉;三是直感形象或直觉在认知域内进一步抽象形成意象图式(概念框架);四是该意象图式投射到人类语言,形成该意象图式的语义框架;五是该语义框架投射到一个具体语言,形成反映该语义框架的构式;六是物色具体词项填入该构式,形成该构式的具体的句子。
这只是假设,而且未加以验证。但如果认为这一假设有误,那么需要证伪。在未证伪之前,暂且依赖这一假设。按这一假设,语言中确实存在构式,而某种语言中的构式都是人的认知域里的意象图式投射到该语言而形成的。具体说,每一个构式都是某个具体语言之中所存在的、由以该语言为母语的人在认知域中所形成的意象图式投射到语言里所形成的语义框架在该语言中所具体呈现的、表达人对客观世界某一方面认识的句法形式。换句话说,具体语言中所存在的每一个构式,都反k或体现了人对客观世界某一方面的一定认识,这种认识是以该语言为母语的人在认知域中所形成的——先通过感官感知客观世界的某一个方面,其所感知在人的认知域里形成意象,再进一步抽象为意象图式,那意象图式投射到语言,于是在一个具体语言中形成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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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得”的规约性
在“也得”句中,助动词“得”的出现规定了该词后面的成分必须为谓词性成分。正是由于“得”的这一规约性,才使“也得”句得以成立。
“也得”句中,变量VP出现了四次。在基本句式的情况下,四个位置的VP为同一个动词或动词性词组。
例如: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李晓明韩安庆《平原枪声》)
走路也得走路,不走路也得走路。
两个例句中,变量VP分别同为动词“走”和动词性词组“走路”。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即进入句式的四个变量不相同或者不是VP,共有以下几种情况:
(1)第一个变量和第三个变量相同(同为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第二个变量和第四个变量相同(同为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例:
招也得挨打,不招也得挨打。
第一个变量和第三个变量同为“招”,为动词;第二个变量和第四个变量同为“挨打”,为动词性词组。“招”这个动作的发生与否,不对“挨打”这个动作行为产生影响,意思是不管招不招、认不认,这顿打是挨定了。
(2)第一个变量和第三个变量相同(同为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第二个变量和第四个变量相同(同为名词性词组,隐含动作意思,为动词性词组省略了动词之后剩余的部分)。例:
有冬儿也得一竿子,没参儿也得一竿子。
存现动词词组“有麥儿”、“没枣儿”在句中分别起到了描述两种情况的作用,名词性词组“一竿子”为动词性词组“打一竿子”省略了动词“打”之后所剩。像“一竿子”这样的数词加名词的组合,表达出一种对待这种情况的方式,虽然省略了动词“打”,不影响动作意义的表达,而且使句子更简洁。即不管有専儿没率儿,打一竿子。例句实则为一条该语,表达不管事情有没有把握,有没有结果,都照样去做的意思。
(3)第一个变量和第三个变量相同(同为形容词),第二个变量和第四个变量相同(同为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例:
高兴也得去,不南兴也得去。
第一个变量和第三个变量同为“高兴”,为形容词;第二个变量和第四个变量同为“去”,为动词。“高兴”、“开心”这类表达心情舒畅、愉快而满足的形容词,可以进入该句式,表示做某事的时候的心理状态。
(4)四个位置的变量为同一个形容词。例:
开心也得开心,不开心也得开心。
句中四个位置的变量同为“开心”,为形容词。这种同为形容词的情况不多,更多是想表达一种对对方或自己的一种强压的心理暗示,强迫对方或暗示自己达到某种心理状态。
通过对基本句式和上述四种特殊情况的分析,我们发现,在变量可能出现的四个位置中,第一个变量和第三个变量始终保持一致,第二个变量和第四个变量始终保持一致,可以概括为:基本句式情况下,“得”前后同为VP;在特殊情况下,“得”前面的变量和“得”后面的变量必须分别保持一致,且“得”后面的变量必须为谓词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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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也得”句的认知语用研究...................................... 31
3.1 句式的认知研究...................................... 31
3.2句式的语用研究...................................... 34
3.2.1 凸显焦点...................................... 34
3.2.2语效行为...................................... 35
3.2.3 口语化强...................................... 36
4 “也得”句的逻辑分析
逻辑是一门比较古老的科学。自从逻辑被亚里士多德创建以来,它一直被当作哲学的工具,被哲学家们学习、掌握和运用。逻辑本身经历了从传统逻辑到现代逻辑的演变。“现代逻辑的主要特征是引入了数学方法,建立形式语言和演算系统,从而使逻辑走上了形式化的道路,使逻辑的性质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展示,使逻辑的能量和作用大大增强,实现了莱布尼兹所说的在推理的问题上‘算一算’的理想。最终也使逻辑成为一门科学,形成了专门的研究领域。逻辑有其自己的内在机制,有自己的研究对象、规律和方法,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产生了一大批独特的研究成果。但是,逻辑又可以被其他学科所应用,因为它具有工具的性质。逻辑的理论成果可以应用,逻辑的方法也可以应用。”?如果我们试图发掘该句式中规律性的东西,就可以运用逻辑学方法去分析语言现象。因为逻辑学与语言学紧密结合,为语言学提供了分析方法,相应的逻辑学知识就为相应的语言现象提供了分析方法。
现代思维学研究表明,人的思维可以分为三种:(一)抽象思维、(二)形象思维、(三)灵感思维。其中,抽象思维的基本形式就是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学正是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思维内容的联系方式)的逻辑结构及其基本规律的科学。逻辑学需要结合语言来进行研究,需要透过语词、语句、句群等语言形式来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
4.1 二难推理
二难推理是假言选言推理的主要形式。所谓假言选言推理,是由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和选言命题作为前提,并根据假言命题联结项的逻辑性质而推出结论的推理。具体说来,假言选言推理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假言命题和一个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言肢的选言命题做前提构成的推理,假言选言推理是多种多样的。二难推理是假言选言推理的一种,是由两个假言命题和一个有两个选言肢的选言命题做前提构成的推理,因为这种推理有时反映左右为难的困境,故称为二难推理。
4.2 二难推理的形式
依据二难推理的结论为简单命题(或其负命题)还是选言命题,可以把其分为简单式和复杂式两种;依据二难推理的前提中的选言命题的选言支是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前件还是否定其后件,可把其分为构成式和破坏式两种。综合起来,二难推理分为简单构成式、简单破坏式、复杂构成式和复杂破坏式四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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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也得”句是现代汉语中一个比较常见的句式,在口语中大量应用,它应用范围广,且受限少,所以在各类人群的交际中都可以遇到。它由“VP”、“也得”、“不”三个量组成.,其中第一个为变量,后两个为常量。“VP”重复出现四次,“也得”重复出现两次。“也得”句的重心在后半句,即“不VP也得VP”,单说单用后半句也可,也能表达完整意思。该句式虽然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但是学者对此句式的研究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本文综合运用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认知语言学和逻辑学等相关理论对“也得”句的语法、语义、语用、认知和逻辑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地分析与探究。
本文在现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依托大量的语料,细致地考察了 “也得”句,研究得出的基本观点如下:
首先,本文分析了该句式的构成,在对句法标记“也得……,也得……”和“不”分别进行了分析之后,着重对进入该句式的VP展开分析,综合各种情况之后,着重分析了所占比例最大的VP为自主动词的情况,并对其他情况也进行了说明,最后认为凡是进入该句式的VP如果自主动词的情况,那么就是活用为自主动词了。接着对该句式的音节结构划分进行了阐述,并进一步列举了该句式的变形句式,逐一进行举例分析。
其次,本文考察了 “也得”句整体的构式义。总结出助动词“得”的出现规定了该词的前后成分必须为谓词或谓词性词组,“不”的语义指向紧随其后出现的"VP",具有唯一确定性,“VP”和“不VP”的矛盾关系。最后归纳出该句式有三种语义类型:表示命令,表示无奈,表示同情。
第三,在认知和语用方面上,“也得”句是一种带有主观性、凸显焦点的口语化的形式,把要表达内容拆成两个分句的结构,外形看起来字数变多了,似乎会显得啰嗦,实则不然。经过语言的意合,该句式能够繁中现简,充分发挥出句式的独特魅力。
最后,从逻辑上看,认定该句式为二难推理的变化形式,并从逻辑功能和作用对句式又进一步进行了分析。
总之,本文通过原理分析和举例描写相结合的方法,较为全面地对“也得”句进行了探究,可能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还不够深入,希望能对今后该句式的研究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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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关于“VP得VP,不是VP也得VP”句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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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语言学论文,“VP也得VP,不VP也得VP”,句式,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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