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关税减让承诺水平影响因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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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4771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的研究成果如下: (1)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本文发现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受到“国家利益”、“利益集团”和“国际贸易谈判”的影响。其中国家利益类的影响因素为贸易竞争力指数、进口品市场占有率、影响力系数、感应度系数、就业人数;利益集团类的影响因素为资本密集度;国际贸易谈判类的影响因素为历史关税水平和缔约国经济发展水平。

第 1 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国际经济形势方面,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自 2001 年 WTO 正式启动“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以来,由于成员国数量众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诉求存在明显差异,分歧难以弥合,十多年来谈判进展十分缓慢,取得的成果极其有限。为此,各国转而寻求双边或区域性的经济贸易合作,开启了新一轮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根据 WTO 的统计数据,截止 2019 年 1 月 14 日,现仍生效并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总数1(RTAs)为 467 个。根据以往的数据发现,在这些生效并实施的 RTA 协定中 90%是 FTA 协定(金中夏,2014;罗雨泽,2016),FTA协定成员间的贸易额占到了全球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王静,仲鑫;2009),显然 FTA 协定已经成为了当今 RTA 协定发展的主要趋势。
国内经济形势方面,伴随着中国经济 30 多年的高速增长,当前土地和自然资源的日益紧张,环境问题的持续恶化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中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其主要特征表现为:经济增长由高速向中高速换挡成为常态;经济结构由产业链低端的加工制造环节向品牌运营、研发设计等产业链中高端转型升级成为常态;增长动力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成为常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鉴于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趋势以及中国自身面临的潜在挑战,中国政府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国内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以周边为基础,辐射“一带一路”,最终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目前,中国已有 1 个优惠贸易协定(亚太贸易协定)和 16 个区域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3 个自由贸易协定已经获得政府部门签署,有待双方立法机构批准生效,另有 13 个区域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正在协商谈判进程中。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周边与全球兼顾的自贸区网络。进一步加快发展 FTA 战略在为我国带来国际经贸合作领域更大机遇的同时,也对我国的 FTA 协定研究、谈判和建设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杨柳纤,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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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关税政策是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关税的研究一直是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重点(王元颖,2004;陈爱玮,2013)。下文将围绕关税贸易功能的相关研究、一国关税政策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安排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来展开相关文献的梳理。
1.2.1 关税贸易功能的相关研究
传统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是实现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优选择,而关税作为贸易限制措施的一种,其相对于自由贸易而言是次优的。目前关于关税传统贸易功能的研究要集中于关税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实现福利的最大化及扶持战略性产业等方面。
(1)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Hamilton(1791)和 List(1841)认为关税的保护给予了幼稚产业充足的时间来发展成熟。而在这段时期内,保护关税可能会逐渐降低直至取消,从而使国内厂商能与国外的厂商进行公平竞争。Prebisch(1959)指出,传统的国际分工使世界经济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由西方发达国家构成的“大的工业中心”,另一个部分则是由发展中国家构成的“为大的工业中心生产粮食和原材料”的“外围”。这种现状使得发展中国家无法同发达国家一样分享国际分工提高工业生产率带来的好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因此,发展中国家必须加速工业化改革,同时也要运用关税保护等手段发展本国进口替代产品的生产,完善本国的产业结构,从而改善本国的贸易条件。以上两种理论都认为,关税保护都应该是暂时的,即贸易的保护期限应该维持在合理范围内(冯宗宪,2000)。这里保护的合理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合理,第一是指保护水平的合理性。保护幼稚产业或是处于比较劣势企业的初衷是为了促进产业发展,过度的保护将会使企业将关税保护看作是政府对其的“补贴”,如此企业将会失去竞争的压力,缺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动力。第二是指保护时间的合理性,即保护的期限不能是无限的,应该事先确定好。超过了保护期限仍没有发展起来的产业,要考虑其是否还具有发展的潜力,从而重新确定保护水平。


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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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影响中国 FTA 协定关税减让安排的因素的识别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或区域经济集团之间设定自由贸易安排。缔约方通过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消除彼此之间的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问题。自由贸易协定传统的模式是缔约方消除彼此之间的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以实现商品的自由流动。近年来,自由贸易协定涉及的领域变广,其签订的关注点不仅限于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还覆盖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涵盖知识产权、环境、产业政策等议题。
全球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签署的双边贸易协定,如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韩国 FTA 协定、韩国—智利 FTA 协定等;第二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与三个以上的国家之间签署的贸易协定,如中国—东盟 FTA 协定、欧盟—墨西哥 FTA 协定等;第三种是三个以上的国家间签署的多边贸易协定,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欧自由贸易协定、太平洋岛国贸易协定等。
2.1.2 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
关税减让是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重要议题。自由贸易协定缔约双方在关税减让谈判中经常以谈判当年的最惠国关税税率(下文简称 MFN 税率)作为谈判基准税率,商讨不同类别商品的关税减让安排计划,最终承让的各商品关税减让水平将以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的方式出现在自由贸易协定市场准入章节正文中或章节附件中。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指协定一方给予缔约伙伴国的协定关税水平相对于协定谈判基准税率的优惠幅度。由于贸易协定谈判的基准税率往往选择 MFN 税率,所以 FTA 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通常表示为 MFN税率与 FTA 协定中承诺给缔约伙伴国的优惠关税税率之间的差额(齐俊妍、王吉霞,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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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关税内生化理论
2.2.1 关税内生化理论的提出和发展
过往学者在研究贸易政策时将其等同于关税,因此贸易政策理论可被视作关税保护理论。马歇尔(1922)指出大的利益群体(消费者)由需求不同的群体组成,他们不确定关税保护带给他们的是收益还是损害,因而他们更支持自由贸易来确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小的利益群体(有组织的利益集团)能清楚地了解到关税保护给其带来的收益,因而他们更支持关税保护。模糊的利益需求使得反对关税的群体难以有效组织起来发挥政治上的影响力,而明确的利益诉求有助于赞成关税保护的群体集结起来实现政治上的目标。由此马歇尔认为小的利益群体比大的利益群体更容易从关税保护中获益,且在实践中关税保护政策比自由贸易政策更容易被采纳。他的贸易理论具有了关税内生化思想的雏形。
尽管经济学家很早就注意到了在分析贸易政策时必须与政治相结合,但真正对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是从公共选择理论被引入贸易理论后才开始的(盛斌,2006)。Baldwin(1976)在公共选择理论的影响下,首次将贸易政策视为公共物品。他认为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是一个非市场集体决策的过程,由此他从经济、政治两个层面出发探讨贸易政策的内生过程和均衡结果。Frey(1984)认为关税是在政治市场里决定的,其水平和结构是需求方(利益集团)和供给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相互作用的结果。需求方面,利益集团将付出一定的成本来获得关税的保护,以期从关税保护中获得租金;供给方面,民主的政府则会通过削减或取消关税来赢得选民的支持,从而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利益集团的组织程度也会显著影响关税政策的制定。组织性强的利益集团为支持关税政策的进口竞争行业,该行业有明确的贸易保护需求和较高的政治地位。组织性弱的利益集团为反对关税政策的消费者,削减关税属于公共产品,其中存在搭便车的效应(Olson,1965)。


表 2-1 盛斌(2002)“国家利益模型”和“利益假说模型”的解释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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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影响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的因素的作用机理 ....................... 24
3.1 国家利益类影响因素对 FTA 关税减让的影响作用 .................................. 24
3.1.1 贸易竞争力指数 ......................................... 24
3.1.2 进口品市场占有率 ................................ 24
第 4 章 中国 FTA 协定建设及关税减让安排的发展状况 ...................................... 29
4.1 中国 FTA 协定发展现状及特征 ..................................... 29
4.2 中国已签 FTA 协定关税减让安排的现状和特征 ...................................... 31
第 5 章 中国已签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2
5.1 中国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模型 ................................... 42
5.1.1 中国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模型介绍 ................................. 42
5.1.2 变量的数据来源及时间选择 ............................ 45

第 5 章 中国已签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5.1 中国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模型
5.1.1 中国关税政策的政治经济模型介绍
盛斌(2002)根据中国的实际状况,在“保护待售”模型的基础上对中国工业行业的关税保护水平和结构进行了分析。盛斌(2002)的模型中,政府的目标函数为劳动收入、特殊要素收入、关税转移支付和消费者剩余的加权函数。
盛斌(2002)模型认为中国政府在进行关税决策时,主要考虑本国福利分配和行业战略的影响,忽略了国际政治因素对本国关税制定的影响分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关联日益密切,在参与国际贸易活动时,传统的封闭型决策机制已不再适合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需求。自加入WTO 后,中国除了能享受加入 WTO 带来的收益,更需要积极承诺履行 WTO 的义务并接受 WTO 规则的约束。除此之外,中国在开展与其他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协商与合作时,也需要面临合作时带来的贸易争端和摩擦。中国在制定关税政策时,要受到 WTO 多边体制框架、区域贸易安排、主要贸易伙伴国等的影响。因此,将国际政治因素的影响加入到中国关税政策理论模型分析中是必要的。陈爱玮(2013)对盛斌(2002)模型进行修正,将国际政治因素对关税政策制定产生的影响纳入模型分析,从而建立扩展模型分析中国关税政策的决策过程。在前文模型的建立和推导的基础上,得出与盛斌(2002)相同的关税政策决策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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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6.1 主要结论
鉴于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趋势以及中国自身面临的潜在挑战,中国政府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国内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关税的减免作为 FTA 协定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协定缔约双方经济贸易合作往来的重要手段。梳理中国 FTA 协定关税减让幅度确立的影响因素,为中国未来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谈判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以关税减让承诺水平为切入点,构建中国 FTA 协定关税减让的形成机制,在修正的中国关税内生性模型的基础上,探讨中国已签FTA 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的影响因素。本文的研究成果如下:
(1)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本文发现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承诺水平受到“国家利益”、“利益集团”和“国际贸易谈判”的影响。其中国家利益类的影响因素为贸易竞争力指数、进口品市场占有率、影响力系数、感应度系数、就业人数;利益集团类的影响因素为资本密集度;国际贸易谈判类的影响因素为历史关税水平和缔约国经济发展水平。
理论影响机理的具体表现如下:一国在 FTA 协定关税减让谈判中,会给予本国竞争力弱且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进口品市场占有率高的产业、向后联系高的产业、资本密集度低的行业较小幅度的关税减让;给予本国竞争力强的产业、本国竞争力弱且不具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向前联系高的产业较大幅度的关税减让;而就业人数、历史关税水平、缔约国经济发展水平对关税减让幅度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2)中国 FTA 发展现状及关税减让安排的发展现状。为了清晰中国自由贸易区构建的框架,本文先梳理了目前中国签订的 FTA 协定,发现中国 FTA 战略的起步虽晚,但发展较快;主要具有从亚太地区向全球辐射,签订的 FTA 协定由南南型为主向南南、南北型同时并存发展的特点。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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