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核心概念界定
(一)生态
1866 年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E .Haeckel)首次提出生态学(Ecology)一词, 自此之后其内涵与外延不断发生变化,现代生态学对“生态”一词理解大致有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生态”意味着一种生态和谐的价值观。二是在第一个层面涵义的基础上,“生态”意味着追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三是“生态”意味着追求实现任何事物主体与其周围环境和谐的具有哲学普遍性的世界观与方法论。①本研究认为“生态”的内涵应该定位于第二个层面即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一内涵也符合当前我国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内涵。
(二)生态宜居城区
本研究对宜居城市内涵的在综述部分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本研究认为,生态宜居城市的内涵中不仅包含了宜居性的特点更要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同时,还要体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的方向。基于此,本研究认为,生态宜居城市是一个生态环境优美、自然宜人,社会和谐、安定有序,生活方便、出行便捷的城市。就本研究而言,本研究的城区特指示范区,为符合示范区地域特征,本研究将示范区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命名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但在内涵上生态宜居城区与生态宜居城市一致。
(1)生态环境优美、自然宜人,具体表现在城市气候适宜,绿化良好,远离各种环境污染,有着新鲜的空气、干净的水、整洁的街道、适宜的活动空间。总体表现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与自然和谐相处。
(2)社会和谐、安定有序,具体表现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和谐,强调整个社会环境公平正义、安定团结、保障完善、运行有序。同时具有良好的治安状况,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高。
(3)生活方便、出行便捷。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教育、养老、购物等设施完善。另一方面,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人民能够公平、便利、高效的享有公共服务。同时,城市具有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道路不拥堵,倡导绿色出行。
........................
二、理论基础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观的继承和发展,深刻论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回答了新时代如何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时代问题。
1.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自然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义,而社会主义现代化则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类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只有人类的行为方式符合自然规律才能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才能在开发利用自然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2.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民本观
环境与民生的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价值追求的最基本关系。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①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了重要的民生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不断的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让人民群众公平地享有生态环境带来的福利。
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最根本的关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包含了三个层面的递进关系——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②,深刻揭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的支撑,经济发展不能牺牲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③。因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④与此同时,绿色发展观的思想还包括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的关键。重点是推进产业结构、空间结构、能源结构、消费结构的绿色转型,坚定不移的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
第二章 濮阳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的现状
一、濮阳示范区的基本概况
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于 2012 年 8 月,规划面积为 120 平方公里,涉及清丰县、华龙区和开发区的 7 个乡镇(办)90 个村庄,约 26 万人。与省内其它示范区不同的是,濮阳示范区是市城区向北的自然延伸,顺应濮阳市城区“北进东扩”的城市发展规划。濮阳示范区建设注重基础设施自南向北一次推进、共建共享,这确保了示范区既能就近承接城区的城市功能和政治、土地、经济资源,又能丰富城市生态景观,完善城市文化旅游,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有力地推动了示范区聚拢人气、带动产业、统筹发展。
濮阳示范区坚持“规划引领、加大棚改、完善功能、突出产业、整体提升”的总思路,着力实施“三大工程” (即实施以棚改攻坚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工程;实施以路桥贯通、配套完善、绿化亮化为重点的城市扩容提质工程;实施以总部金融、商贸服务、教育、医疗、康养为主要内涵的产业培育工程),全力打造“四中心一高地”即“金融中心、科教中心、文旅中心、生态宜居中心和高端服务高地”目前,示范区先行启动了 45 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在起步区内又重点开发了 30.5 平方公里的核心区,这里是未来的城市中心、行政中心、商务中心、文化中心。
濮阳示范区现有 7 个内设行政机关:纪工委、综合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规划局、财政局、招商融资促进局、国土建设环保局;6 个事业单位:水库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平安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投融资事务服务中心和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8 个市直部门派出机构:示范区检察室、示范区法庭、示范区公安分局、市城乡规划局新区规划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市国土局示范区分局、市工商局示范区分局、市食药局示范区分局。共有行政编制 30 个,事业编制 84 个。
表 1 宜居城市评价指标
二、濮阳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的动因
濮阳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对探索符合示范区实际的城市发展道路,加快形成生态与宜居的和谐统一的良好居住环境,建设和谐美丽示范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城市发展需要: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内在动力
濮阳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是实现示范区科学发展以及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现代化城市发展是动态发展过程,需要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产业体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生态宜居城区就是一个生态环境优美、自然宜人,社会和谐、安定有序,生活方便、出行便捷的城区。城区的建设需要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持续投资建设,同时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建设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能够进一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规划布局,完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制度,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在产业发展方面,培育以总部金融、商贸服务、教育、 医疗、康养为内涵的产业工程,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示范区经济结构,提升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在基础设施及城区建设方面,示范区对教育、医疗、养老、道路等基本公共设施将进行大量的投资建设,既可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公共服务需求,还可以通过建立融投资平台培育社会、市场力量参与生态宜居城区建设。因此,现代化城市发展需求是示范区建设生态宜居城区的内生动力。
2.城市竞争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外在动因
濮阳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是提升濮阳区域地位,彰显城市个性和魅力的有效途径。如何吸引优质的产业、良好的投资、更优质的劳动力是城市发展的基础,生态宜居城市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五位一体统一发展的城市综合体,生态宜居城区建设要求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在建设过程中注重生态网络构建,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区,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因此,濮阳示范区以生态宜居为核心的发展不仅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在全省示范区建设中彰显城市的个性和魅力,还可以聚集各类生产要素和人口,在与周边地区互动发展形成优势,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
表 1 宜居城市评价指标
..................................
第三章 濮阳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5
一、生态宜居城区建设缺少详细规划方案....................................25
二、生态宜居城区建设发展不协调.................................26
第四章 濮阳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的对策建议....................................31
一、完善生态宜居城区建设发展规划..........................32
二、促进生态宜居城区建设协调发展............................32
第四章 濮阳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生态宜居城区建设发展规划
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可以为生态宜居城市有序开展提供蓝图,而濮阳示范区政府在生态宜居城区建设方面缺少详细性发展规划和考核评价方案。本研究认为,在生态宜居城市规划方面,示范区政府应该根据示范区整体建设方案所提出的建设生态宜居中心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生态宜居城区建设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生态宜居城区的基本内涵是一个生态环境优美、自然宜人,社会和谐、安定有序,生活方便、出行便捷的城区,将政府在生态宜居城区建设中的角色明确为城市建设者、组织者、管理者,强调政府应该发挥保障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动员各方面资源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强化生态宜居城市制度软环境的主导作用,明晰当前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示范区在生态宜居城区建设中的具体目标和长远目标,以及城区建设的现实路径。
与发展规划相配套的还有生态宜居城区建设的评价考核方案,一个符合示范区城区发展的考评方案是规划的细化,可以有效的指引示范区政府应该在那些方面进行建设才能建成生态宜居城区。完善的生态宜居城市考评方案应该是一个系统的综合体系,包含了“硬环境”、“软环境”,以及居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评价体系的价值核心则是“以人为本”。因此,评价体系不仅需要在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状况、公共服务设施,生活便捷等方面制定详细的指标和评价标准,同时也要注重各项指标的权重和差异。本研究认为,评价标准应该在人的舒适性、生活便捷性、内心幸福感等方面加大权重。顶层设计和考评体系的制定,可以进一步统一政府各部门和人员对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认知,进而有利于消除建设的思想误区,提升政府的内生动力。同时完善详细的生态宜居城区建设方案可以有效促进城市各方面建设的协调发展。规划和考核评价方案的制定可以参考国内成熟的考核体系,由政府、专门的规划设计机构、相关专家学者以及濮阳示范区居民代表的共同参与来进行,并根据发展进程每年进行适度调整,以保障规划和评价方案的严谨性、可实施性。
.............................
结论与展望
城市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是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生态宜居城市是一个环境优美、自然宜人,社会和谐、安定有序,生活方便、出行便捷的城市,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研究通过回顾国内外关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研究,对于生态宜居城区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本研究以濮阳示范区为例,深入剖析濮阳示范区政府在生态宜居城区中的举措,以及生态宜居城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本研究认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需要政府发挥主导性作用,更重要的是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搭建制度平台来吸引市场、社会、居民等主体来参与城市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更有动力。而本研究所认为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是一个包含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政治五位一体的系统工程,“以人为本”则是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价值追求。在整个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要处理好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加快进行职能转变,通过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来促进更多的资源主体参与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指导和参考,濮阳示范区在整个河南省示范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的问题也是一种“通病”,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好政府的功能作用是解决问题,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途径。不容否定的是濮阳示范区在生态建设和保护上具有一定优势,但生态宜居城市不仅是生态美而且还要宜居,在未来的相当一段时间中,示范区政府在建设生态宜居城区过程中要把握生态建设与其它四个方面建设的平衡性,需要进一步在生态宜居城区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不断积累建设经验,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行为方式,为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保驾护航。本研究由于个人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不足,只是从宏观层面,政府角度来考察生态宜居城区建设,对于生态宜居城区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是如何参与的,政府人员是如何执行政策的,居民是怎样参与的涉及较少。由于本人的学术背景原因,本文对政府如何转变经济职能参与生态宜居城区建设论述较少,这一方面的研究可作为单独研究进行深入。笔者希望通过该研究,抛出一些问题和想法,为更多学者研究该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