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现状
虽然技术问题仍然是许多中国企业的痛点,也是许多中国企业参与战略联盟的出发点,同样也是研究的热点,但除了获得技术的动机之外,也有许多企业以获得合法性(Legitimacy)为目的形成战略联盟,与伙伴形成合法性联盟(Legitimacy oriented alliance)。与中国企业的技术问题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不同,合法性的问题则相对较少有学者进行研究。对于在合法性联盟中,制度因素如何发挥作用,联盟如何帮助企业获得合法性的问题远没有得到解决。拥有合法性的企业进入市场的能力增强,能够吸引资源或高质量伙伴,不具备合法性的企业则会在进入市场、发展合作伙伴、受到消费者认可、获得市场份额等方面遇到困难,而且政府、社会和社区团体都可能成为企业获得合法性路上的阻碍。中国的企业在获得合法性上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在学术界却没有足够的研究对此问题提出解决方法,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现状,希望对企业如何通过战略联盟获得合法性做出探索。
合法性是一个来自制度理论(Institutional theory)的概念,制度理论认为,如果组织想要在它们的社会环境中生存下来并兴旺发达,除了需要物质资源和技术信息之外,还需要其他东西。特别是它们还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接受和信任。社会学家们应用合法性概念来指称这类条件。企业会将获得合法性作为重要目标,影响企业的战略决策和行为。前人的研究虽然已经充分证实了通过战略联盟获得合法性的可行性。但是正如战略管理权威学者 Michael Hitt 所说的,制度的影响和作用机制较为繁杂,现有研究对制度及其影响和作用机制的探索还不够深刻,而且现有的文献大多数是解释战略联盟形成的原因,而很少有揭示联盟的形成过程。这很可能是因为联盟的形成过程比较复杂,其中的情形很难从外部了解到,也难以全面了解。相对来说,对于联盟的形成原因的分析更容易理论化。除此之外,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过程中,其各项制度正在健全的过程中,所以制度理论还特别合适在中国这样转型经济的背景中用于对企业等组织的研究,而且尤其对处于中国的企业的战略行为具有特殊解释力。如果能够探索出合法性的获得机制,对中国企业参加战略联盟以获得合法性,进一步获得物质、人力、金融或名誉资本都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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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问题和意义
如上所述,本文希望借助在中国市场上收集到战略联盟案例,对企业如何在中国市场上通过战略联盟获得合法性做一些探索,探究“联盟中合法性的获得机制”,即联盟如何帮助企业获得合法性。对这个总问题进行分解,可以分为“是什么”、“怎么样”和“为什么”,即(1)是什么制度因素驱动了合法性联盟的形成,(2)合法性联盟怎么样促进企业的发展,(3)为什么合法性联盟能够帮助企业获得合法性。
研究上述问题,在实践中,能够为更多需要获得合法性的企业一定的启示,应该如何怎样培养自身的能力或者利用自身现有的资源去形成合法性联盟,在合法性联盟中应该怎样发展自身的能力,怎样才能够在联盟后真正获得合法性或者实现在联盟中的目标。如果能够利用好合法性和战略联盟,能够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整合资金、人力、技术和网络等资源,解决技术和市场等问题。在理论上,本文将结合资源基础观、制度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三种理论展开研究,进行的探索能够利用实际的案例,对社会中存在的多样的制度内容进行发现和记录;发现在特定的案例中合法性联盟如何帮助企业获得合法性,对合法性联盟的作用机制做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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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献综述
2.1 战略联盟
2.1.1联盟分析视角
不仅战略联盟的动机和形式多样,学者们还试图运用多种不同的理论对其进行解释试图用资源基础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制度理论、社会网络理论、博弈论、等多种理论视角对其进行分析。各种理论都从不同的视角,对战略联盟的形成动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各种理论在分析战略联盟时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比如交易成本理论强调减小总的交易费用和成本,资源基础观注重企业内部,制度理论注重企业外部的制度环境。各位学者在分析战略联盟时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了不同的观点进行分析。
本文的研究对象合法性联盟是指由于制度环境中制度压力的推动而形成的战略联盟,所以,提出合法性联盟概念、强调制度环境对于企业影响的制度理论成为本文的首要分析工具。对于战略联盟的形成原因,制度理论认为企业在现实社会中需要积极适应和遵循规制、规范和认知等社会规则、习惯与传统,进而展开行动,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Dacin进一步发现企业进行战略联盟,不仅是为了获取资源、能力和竞争优势等经济资源和价值,更重要的是为了获得进入市场的合法性、对商业活动进行投资的合法性、当地利益团体的合法性等。
如果能够将所有的制度因素一一罗列,那么企业可以对照自身得失,通过合法性联盟获得相应合法性,或者通过自身合法性去交换别的资源,但是 Scott 曾经非常明确地说过制度不仅多种多样,而且是无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会不断发生变化。正因如此,为了更系统性地对企业所面临的制度压力进行分析,本文将借助另一个工具——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能够更全面的发现企业在制度环境中的境况。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之所以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其原因主要在于(1)利益相关者是制度环境中的最重要的力量,正如张延锋[46]在阐释评述联盟国内外战略联盟理论时认为,制度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都以外界环境会对联盟的形成和效用产生影响为出发点进行研究,两种理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各个支柱的制度因素发挥作用都需要通过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得以实现,当企业在制度环境中有不符合合法性的行为时,通常通过利益相关者对企业造成压力,利益相关者在制度环境与企业之间充当着的中介作用;(2)制度的内容种类众多,与之相比,利益相关者的种类较为有限,通过利益相关者来发现制度因素更加有条理,不容易疏漏;(3)有些制度的因素比较彰显,比如法律、政策,但是有些制度因素的存在相对隐晦,不易发觉,比如社会的认知、文化的影响,但是利益相关者的存在都较为明显,通过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全面地发现制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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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理论框架发展
2.2.1 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制度因素
正如 2.2.1 小节中的分析,因为利益相关者在制度环境与企业之间充当着的中介作用,所以通过较为有限的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加系统地厘清企业面临的制度压力,下文将尝试根据制度的三个支柱对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划分。
虽然如前文所述,制度环境对于企业的影响是无穷多,不能一一道尽,但是学者对其的研究热情依旧,尤其是对于会对企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制度压力。本文为了能够(1)使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更加合理;(2)更好地理解制度环境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造成的影响,以便实际案例中更全面地发现制度影响,(3)明确有哪些制度因素已经被发现和研究,所以,本文对已有的关于制度压力的研究做了一定的梳理,表 2.2 列举了具体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发展造成了何种制度压力。
结合表 2.2 的梳理,再根据之前的文献对于三种支柱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介绍,综合各种理论的说法,制度环境中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基本包括有:政府部门、企业客户、供应商、同行业竞争者、立法机构、行业标准协会环保团体、行业龙头、地方性团体、公共社区团体、消费者和媒体。本文提出如表 2.3 所示的外部利益相关者根据发挥作用的制度支柱进行分类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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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方法论....................18
3.1 研究设计........................18
3.1.1 整体研究思路..............................18
3.1.2 具体研究方法.................18
4 全案例分析..............................24
4.1 描述性统计.........................24
4.1.1 案例概况统计........................24
4.1.2 联盟驱动因素统计.....................24
5 典型案例分析...........................32
5.1 案例介绍................................32
5.1.1 水晶光电的案例 ..........................33
5.1.2 博曼特的案例..........................34
5 典型案例分析
5.1 案例介绍
为了对联盟中合法性获得机制进行更深入研究,本章将选择若干个案例进行详细研究。按照以下三个标准:(1)不同的合法性在获得机制上可能存在差异,所以本文只选择一种合法性联盟,对一种合法性的获得机制进行探索;(2)优先考虑多案例研究,多案例研究通过多个独立的实验进行复制,得到逻辑,从效度考虑,复制多次实验复制得到的逻辑、因果关系、内外部组织性都比单案例做一个实验更坚挺一些;(3)从意义的维度考虑,选择前人研究尚未涉及的合法性,选择中国特色的案例,对中国市场更有意义。本文可以有以下四个组合可以选择:第 1、2,或第 3、4,或第 5、6,或第 11、12、13、14。
在这四种组合中,前三个组合都是属于规制合法性联盟的案例,规制支柱的因素具有较强的强制性,企业一般只能选择顺从的策略以获得合法性,制度的作用机制较为简单,留给企业的行为空间较小,对于联盟合法性的获得机制也较为清晰。而第四组案例属于认知合法性联盟,从前文的分析来看,战略联盟的行为不仅收获了合法性,而且对制度环境造成了影响,制度因素的作用机制相较于前者更为复杂,更能够满足本文想要探索在联盟中企业是如何获得合法性的研究目标,其联盟的形成、发展和持续给了本文更大的研究空间,能够给予其他企业的启示更多。所以最终本文选择了水晶光电、博曼特、康泰电气和力夫机电四个企业案例,作为重点研究对象,进行多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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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结
6.1 主要结论
在本文的全案例分析阶段,对中国市场上的合法性联盟进行了初步探索,本文认为,在早期的制度环境与企业初始资源能力的共同作用下,合法性战略联盟得以形成。不同的获得合法性的策略适用于不同的情况,而不同的合法性获得策略会对制度环境产生不同的影响,顺从和选择的策略不大可能改变制度环境,操纵的策略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制度环境,创造的策略在本文的 14 个案例中尚未体现。所以在制度环境变化或者不变的情况下,合法性都有可能获得。并且本文作为针对中国市场的案例研究,也发现了一些中国特色,比如,中国企业可以凭借政府的政策与外方伙伴形成战略联盟,对此,有条件的中国企业可以适当加以应用;中国企业在技术上的落后,使得环保标准成为影响重大的制度因素。
在多案例分析中,通过第五章的讨论,本文回答了在 2.5 节提出的问题,具体的回答如表 6.1 所示。就本文的四个具体案例情形而言,寻找到在行业中拥有高认知合法性的企业,与之千方百计地形成战略联盟是获得认知合法性的一种高效率的方法。这种认知合法性的获得需要企业的资源和能力作为支撑,企业的资源和能力又需要认知合法性进行高效率的彰显。
参考文献(略)
联盟合法性获得机制研究:基于中国市场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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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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