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选题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国的农业政策也发生变化。2017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则是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的重要服务内容,是建立在外生比较优势基础上的专业化分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第二、第三产业,导致农业劳动力老年化和女性化,而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可以缓解农村劳动力不足对农业的不利影响,对中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服务市场不断发展完善,已然是一种适合中国农业发展的新的经营生产方式以及获取高效率的管理手段。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是在中国农地产权不断细分和农业生产环节可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其本质是社会分工和规模经营,有利于节省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和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业专业化分工深化和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农户种植结构调整直接关系农业竞争力以及国家粮食战略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当前,我国农产品品种结构不平衡的问题较严重,一方面国内部分农产品库存过高、销售不畅,另一方面我国又从国外进口大量的农产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已难于满足人们的消费结构。2017 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适时提出调整优化农户种植业结构。2016年《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出要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农业生产效率以及增加农户种植业收入。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本质是一种社会化分工,具体来说是农业纵向分工,农户种植结构调整属于农业横向分工。农业生产环节外包能够推动农业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在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地推动下,农户会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可以实现各环节的规模经济,从而节约生产成本和提高生产率。然而,不同农作物对农业劳动者体力和人力资本约束条件存在差异,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不同作物的影响程度可能不同,会影响农户种植结构。因此,研究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影响具有重要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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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对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情况以及农户种植结构情况开展调查,实证检验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以及实证分析不同类型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进一步对以上两个实证分析进行分地区样本检验。本研究将整地、播种、育秧、栽插、灌溉、病虫防治、施肥、收割等八个农业生产环节进一步归类为劳动密集型环节外包与技术密集型环节外包,对比分析不同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本研究通过选取其他影响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因素与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纳入同一研究框架,构建 Tobit 模型,研究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进一步对比劳动密集型环节外包与技术密集型环节对农户种植结构影响,以了解不同类别的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影响的差异。
1.2.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发现,研究农业生产环节外包与农户种植结构两者之间关系的文献很少。在系统整理农业生产环节外包与农户种植结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参考前人对农业生产环节外包与农户种植结构的相关研究,将比较优势理论应用在农业生产领域,丰富与深化了农业生产经营理论。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比分析不同类型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将分工理论推广到农业生产领域,不但可以丰富分工理论,
并且能够给农户种植行为研究带来一个新的思路。
(2)实践意义
农业生产环节外包体现着农业纵向分工水平,可以节约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可以改善农业生产的迂回经济性,实现服务规模经济。农户的种植结构体现农业横向分工水平。合理的分工,即合理的农户种植结构,有利于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满足人们农产品消费需求。研究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对促进农业分工深化,提高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实现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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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理论基础与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2.1 理论基础
2.1.1 劳动分工理论
亚当·斯密最早在《国富论》中提出,分工的基础是拥有绝对优势,劳动者应该只生产其自身最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专业化生产作业能不断提升劳动者的生产技术,进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15]。“斯密定理”提出“劳动分工受限于市场范围”(Smith[16],1776)。“杨格定理”将“劳动分工受限于市场范围”,拓展为“劳动分工与市场范围两者相互依赖”(Young[17],1928)。劳动分工通常使用专业化程度、生产链条上各环节的产品种类数及迂回生产链条长度来表达。农业生产领域的分工可分为横向分工与纵向分工,横向分工对应的是农户种植结构,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是典型的农业纵向分工形式。农业分工深化可以节约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
2.1.2 比较优势理论
在吸收借鉴亚当·斯密绝对优势理论的基础上,大卫·李嘉图最早提出了比较优势贸易理论[18]。该理论的观点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生产技术水平存在相对差异(并不是绝对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基础[18]。各个国家在参与国际贸易活动时,都要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集中资本、技术、人力资本等各类生产要素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以进口取代本国自己生产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比较优势理论也是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决策以及优化种植业结构的重要理论依据。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可将自身不具备比较优势的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给其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户、农业合作社以及专业服务组织等作业。农户力图做出能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的决策,反映到作物生产中,农户根据自身农业生产的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如果农户生产某种作作物具有比较优势,为了实现其家庭收入的最大化,农户可以扩大这种农作物的种植比重或播种面积。...............................
2.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2.2.1 关于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的研究
国内外学者对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农业生产者外包意愿研究
李尚蒲、罗必良等(2017)通过 2013 年 2779 份农户调查问卷和 66 份专家问卷研究发现,农户在机耕、播种、施肥、打药、灌溉、收割等生产环节均有强烈的外包意愿。排他以及处置能力增强了农户的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意愿,而交易能力越强的农户,其外包意愿越低。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的交易费用越低、参加经济组织的程度越高、交通条件越优越,农户的外包意愿越强烈[22]。张燕媛、张忠军(2016)利用 2013 年江苏省和江西省 400 多份稻农的调查数据,使用二元 Probit 模型实证检验稻农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服务需求意愿转化为农业生产环节外包行为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农户家庭收入的增加,有利于农户的农业生产环节外包需求意愿转化为农业生产环节外包行为[23]。
(2)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程度测算研究
陈超等(2012)以稻农为研究对象,比较分析了不同种植规模稻农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程度的差异。就外包总量而言,种植规模较大的稻农与种植规模较小的稻农水稻生产环节外包的程度均高于种植规模中等的稻农[4]。江雪萍(2014)根据专家问卷的实证分析发现,耕整、灌溉与收割等农业生产环节的可外包程度较高,而育秧、除草等生产环节的外包概率较小[24]。蔡荣和蔡书凯(2014)依据安徽省水稻主产区农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不同的水稻生产环节的外包程度不一样,整地与收割环节的外包程度明显高于育秧、移栽与病虫防治等环节;生产环节的任务不确定性越低,其外包程度越高[13]。
............................ 3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13
3.1 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机理 ................................... 13
3.2 研究假设 .............................. 15
4 描述性统计分析 ............................... 17
4.1 样本基本情况.................................. 17
4.1.1 户主特征 ................................. 17
4.1.2 农户家庭特征 ............................ 18
5 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25
5.1 数据来源 ..................................... 25
5.2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26
5 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5.1 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自课题组12015 年所调查的江西和广东两省数据。江西省为我国传统的粮食主产区,而广东省并非我国粮食主产区,为了进一步探讨粮食主产区与非粮食主产区农户种植结构调整决策是否一致,故选取了这两个省数据。课题组根据江西和广东两省的统计年鉴数据,分别对江西省和广东省的人口总量、国内生产总值、农业耕地面积、农业耕地面积与该省份总的土地面积的比例、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与该省份人口总量的比例、农业生产总值占该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等六项指标进行聚类分析(分为高、中、低 3 类),在此基础上分别选取了 15 个样本县,具体样本县分布见表 5-1。并依据男性在前、女性在后;年长在前、年幼在后的顺序,依次登记家庭人口,按照《kish 选择标准表》选定被访的农户。江西和广东两省各发放了 600 份问卷,回收的有效问卷共 1134 份。由于研究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是否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粮食作物的比重”是关键变量,剔除这两类变量存在异常值的农户样本,得到本文的有效数据为 1095 份,问卷有效率是 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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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与政策启示
6.1 结论
种植结构调整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粮食作物种植更是直接关系到中国的粮食安全。农业生产环节外包通过提高农业技术效率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等生产效应对农户种植结构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文采用江西和广东两省 1095 户农户调查数据,将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划分为劳动密集型环节外包和技术密集型环节外包,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深入分析了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1)整体来说,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服务发展势头良好,农户购买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的积极性较高,但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劳动密集型环节外包发展速度快于技术密集型环节外包。同时,不同样本地区农业生产环节发展水平也有差别。整体上看,农户粮食种植比重呈现 U 型特征。不同地区之间,农户粮食种植比重存在明显差异。样本农户种植决策行为基本呈现如下规律:农户粮食作物种植比重随着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比例的扩大而增加,即农户粮食作物种植比重与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具有较大的一致性。
(2)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农户粮食作物种植比重有显著正向影响,即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显著影响农户种植结构调整行为。整体上,农户购买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服务后,越偏向增大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因为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环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本文将农业生产环节外包进一步划分为劳动密集型环节外包和技术密集型环节外包。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劳动密集型环节外包对农户粮食作物种植比重有显著正向影响,而技术密集型环节外包负向显著影响农户粮食作物种植比重。也就是说,劳动密集型环节外包、技术密集型环节外包均会影响农户种植结构调整行为。
(3)从不同省份来看,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江西省和广东省农户粮食作物的种植比重均产生了显著正向影响,即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江西省和广东省农户种植结构均产生了显著影响。在江西省模型中,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的系数为 1.831,而广东省模型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系数为 1.529,可见农业生产环节外包对江西省农户种植结构的影响大于对广东省农户的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劳动密集型环节外包对江西和广东两省的农户种植结构均产生了显著正向影响,而技术密集型环节外包仅显著影响广东省农户的种植结构,对江西省农户的种植结构无显著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