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本无形文化财概述
1.1 无形文化财发展的基本情况
1.1.1 无形文化财的内容
从广义的角度上来看,日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分为三类:一是以非物质化形态存在的无形文化财;二是代表了民间习俗的无形民俗文化财;三是在保护文化财产方面必不可少的文化财保存技术。在这三个类别中,无形文化财和无形民俗文化财从属于文化财的范畴之内,而文化财保存技术则是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的必要技能。所以站在广义的角度上分析,日本的无形文化财概念范围更小;从狭义的角度上分析文化财系统的具体划分,日本则将其分为了六个类别和两个保护对象。六个类别分别为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民俗文化财、纪念物、文化景观和传统建筑类;两个保护对象为文化财的保存技术以及埋藏文化财。各个不同的类别均有其所对应的法律条例,各个类别的存在对日本来说也都是不可或缺的文化载体。由此可以看出,比起我国将文化遗产直接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大方向,日本在文化遗产的分类上要更为详细和具体。
根据日本《文化财保护法》中对无形文化财概念的相关规定:“无形文化财主要代表了艺能、音乐、手工艺技术等在历史和艺术上价值较高且需要特定个人和团体进行传承的无形技艺。”①可见无形对应有形,相较于指代“事物”的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主要立足于“无形”状态下的事物。其中,艺能包括雅乐、能乐、人形净琉璃文乐、歌舞伎等以音乐和舞蹈为主要领域的文化遗产;手工艺技术则包括陶艺、织染、漆艺等文化遗产。
1.1.2 无形文化财的保护类别
与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划分形式相同,日本无形文化财在对其保护管理上也同样遵循了以行政区划为标准的划分方式。截至令和二年(2020 年)5 月 1 日,日本各级单位对无形文化财指定件数的统计如下表 1-1 所示。因中日两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范围的不同,本文在关于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统计中,除了统计无形文化财这一类别外,还统计了无形民俗文化财以及保存技术两项类别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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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无形文化财发展的历史沿革
日本无形文化财是日本文化财体系的一条重要分支,梳理无形文化财保护的历史沿革,是了解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档案发展和整体演变的切入点。在日本,无形文化财的形成、发展与不断完善经历了几个时代的历史沉淀。通过制度法规的相继出台以及相关管理主体的彼此协调,现如今日本已然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无形文化财保护体系。
1.2.1 雏形发源时期
在这一时期,日本无形文化财开始有了专门化的法律规范,同时受时代发展与社会变革的影响,文化财的保护意识也有了一定的基础。日本是一个非常注重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的国家,在无形文化财的管理上有着悠久的历史。日本关于无形文化财保护的内容最早起源于明治时期,当时就已经出现了全民保护文化财的先进思想。随后,于昭和二十五年(1950 年)制定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出现了“无形文化财”一词。追根溯源,日本在无形文化财保护的起源时期主要受到了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影响。正是由于内外部两方的共同作用,为推动无形文化财的保护建设提供了契机。
日本无形文化财保护早于他国。从内部影响方面上看,思想层面的变化起到了绝对性因素。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正处于改革与创新并存的时期。在这样的时代发展背景下,日本亟需打破以往纷扰的战乱局面并开创属于自我的新未来。激荡的社会风潮带来了民族意识的觉醒,而无形文化财保护思想的提出也正是来源于日本前期在保护整体文化财上所做的努力。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昭和二十四年(1949 年)的法隆寺金堂发生火灾,大量壁画全部烧毁。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更是促成了日本在保护文化财方面的决心,同时也为无形文化财的保护创造了前期的思想基础。
从外部影响方面上看,社会层面的变化成为了主要因素。日本自古善于学习和吸纳外来文化,明治维新后的大力改革促使西方文明深入到了本土。传统文化迎来冲击与挑战的同时,政府的全面西化为无形文化财的发展带来了桎梏。从明治时期的社会动荡到大正时期的迅速发展,社会结构在变化重构,各项无形文化财的继承与发扬得不到保障。随着日本近代化发展历程的推进,经济的增速发展、工业化的国土布局在推动国家进步的同时,也造成了文化财破坏、流失乃至失传等现实性问题。在此基础上,日本开始着力推进各类文化财的相关保护活动,并建立起了相关的制度体系。由此,与无形文化财建设相关的各类制度体系建设也被提上了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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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本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的现状分析
2.1 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的基础
日本是一个珍视并善于保护文化遗产资源的国家,其在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管理方面的建设更是趋向成熟。分析日本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的基本情况,主要从无形文化财的保护主体、保护方式、建档内容、利用及发展这四个方面进行。
2.1.1 无形文化财档案的保护主体
关于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首先要明确其管理主体,并充分认识到各主体的管理优势。现如今,日本无形文化财在其管理主体的设置上,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全面统筹,文部科学省直接负责,文化财保护审议会监督,地方政府贯彻执行,持有者及民众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管理模式。各个管理主体之间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优势,共同为日本文化财管理建设贡献基础性的组织力量。
2.1.1.1 国家行政组织的职能及实施
在日本,文化财的保护是由国家统筹管理的。在“国家主导”的基本前提下,“自上而下”对各个管理机构的职能进行具体的划分。国家具体政务的执行由中央政府的直属行政机构文部科学省负责,在文部科学省中又下设了文化厅,主管日本国内的艺术文化及其交流、日语国语教育、宗教管理等事务。在文化厅中设置了文化财部,并下设传统文化科等三个科室,负责无形文化财的管理和保护等日常性事务。国家对文化遗产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确保了文化遗产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对各个管理机构的职能划分体现了其总体的布局意识。
(1) 文部科学省及文化厅
文部科学省作为国家管理文化财的直属行政机构,主要负责无形文化财指定、保护、登录等重要环节的指导性工作。其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对“重要无形文化财”的指定或解除,根据《文化财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文部科学大臣可将有价值的无形文化财指定为重要无形文化财。”①同时也可以对失去国宝价值的指定文化财予以解除;二是文部科学大臣需要将指定的文化财以外的无形文化财登录到文化财底账上,以此最大程度上避免文化财的失传。所以,文部科学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的是总体领导性作用,在制定规则和下达决策等方面同时也起到了约束和最高管理的作用。而文部科学大臣则是其中的第一执行者,负责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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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日本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中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日本在多年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的管理进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及经验。而学习其优秀的保护及传承方式,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发展及利用也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2.2.1 多元主体协作促进全面保护
日本在无形文化财的档案式保护中,践行的是一种整体性、全面性的保护思维。这样的整体性保护思想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从档案式保护工作的前期管理角度出发,文化财档案的收集环节要尽量全面和具体。日本于平成 26 年(2014 年)6 月召开的关于文化资料及档案的研讨会议上,国立国会图书馆总务部的中山正树作了《关于整理、利用和活用文化遗产档案》的发言。①与文化财保护体系中各机构之间各司其职又彼此协作的方式相同,日本对于文化财档案的建设也正逐步建立起一个彼此之间联系紧密的管理概念。对于一项被指定的重要文化财项目,国家要以该项文化财本身为基点,从中提取核心词、相关主题、所属学科等关键性信息。在所有可以收集信息的场所,例如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画廊、图书馆,或是在各类学术机构、国家机关、持有者和持有团体等相关管理主体中主动收集材料。这里所收集到的档案资料不仅包含了有形的物质材料,还包含了以非物质形态化存在的无形的档案材料。整理收集到的各类档案材料,包括书籍、电子刊物、图像图表、音频、视频等等不同载体的归档材料,将其编研成该项文化财的档案。在全面性系统化的文化财档案建设方向下,能够最大程度汇聚各类相关的归档材料,达到充实档案内容、促进保护发展的目的。
第二,在无形文化财档案建设的各个环节,无时不刻都体现出了全员性参与的整体化概念。在日本,记录工作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至关重要。对于被指定的重要文化财,针对其不同的使用目的,其记录形式也不尽相同。重要无形文化财的记录分为学术研究、继承发展、展览与宣传三种不同目的性的方式。②这里的记录抛开了传统意义上需要专门档案机构全权负责的固化思想,而是展现出了群体参与的概念。作为文化财的持有者或持有团体也可以成为无形文化财档案的建档主体,这对于档案内容的真实性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对于无形文化财档案来说,从国家级行政机关到地方政府,从各个民间机构到个人,都需要在档案建设方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全民性的参与模式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日本文化财档案的建设与发展,也促进了国家文化建设理念的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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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本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对我国的借鉴意义..............................38
3.1 做好档案式保护的前端控制,完善建档理念...................................38
3.1.1 档案形成主体的前期建档意识培养...................................38
3.1.2 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39
结束语....................................51
3 日本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3.1 做好档案式保护的前端控制,完善建档理念
应当认识到对国外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管理的借鉴与学习需要保持着一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尽管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研究等方面都早于我国,但具体的管理方式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他国。例如日本文化财过于细致的分类方式,使日本各类别文化财的概念与他国完全不同。现如今日本文化财的分类体系中每个类别都相对独立,但缺乏一个整体的统筹,因而造成其与国际间交流的障碍。正因为这样的原因,对日本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的学习应当是继承式的借鉴,即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我情况再逐步完善,最终达到加强自身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的目的。从日本无形文化财档案式保护的初期建设上看,其全民性的参与模式值得借鉴与学习。
3.1.1 档案形成主体的前期建档意识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是一项较为困难和复杂的工作。尤其在档案收集和整理阶段,在众多零碎的信息中很难快速掌握该项文化遗产的整体情况和重点内容。另一方面,由于众多民间故事、传统歌舞等非遗项目是需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口口相传才得以传承,对其中包含信息的确定性尚未可知。特别是一些手工艺技术类的非遗项目,传承人中间的任何一环如果被切断,光是依靠于零碎的材料信息,即便是经验丰富的手工艺匠人也很难完全复兴。基于这样的现实情况,与其在面对零碎的信息材料时踌躇不决,不如多关注于档案建设的前端控制工作,提升各方建档主体的档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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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生产生活中的智慧结晶,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的集中化体现。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文化大国,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必须要认识到保护传统文化、发扬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来说,其中更重要的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传承利用工作并非一朝一夕,它需要的是更为健全的制度体系、组织建设以及充分地条件保障。我国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他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方面的重要实践经验并加以学习。在此之中,日本作为文化遗产建设及保护历史悠久的大国,对其的学习和借鉴就显得尤为重要。
无论是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方面的研究,还是对于国外在建档方面管理经验的学习,都应该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理念。通过不断地学习与吸纳,才能为自我体系构建创造出新的发展动力和建设活力。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的研究也应当长久地持续下去,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贡献力量,推动我国文化建设的每一步都走的踏实而坚定。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