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J国有企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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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2461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笔者认为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难点,例如《规定》中新增对企业长期战略未来收益的预测的内容,虽然填补了以往忽略长期经济效益的短板,但如何依据被审计领导已有的履职情况对其做出合理预测,则是审计工作亟待解决的难题。而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的不断完善,审计经验不断积累,相信未来一定会产生一种较为成熟的评价方法。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开启了政企分离的新篇章,随着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得以迅速、稳步地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逐步分离,受托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日渐复杂,国有企业领导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现象有增无减,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对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障碍。企业领导者是企业治理体系的中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地限制、监督和评估企业领导人的履职情况至关重要。鉴于此,应对国有企业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此产生,并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逐步发展成为我国独有的审计类型。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两办《规定》于 2019 年 7月中旬正式发布。《规定》增加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等内容,更加强调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作用。新增内容与 2018 年 3 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一脉相承,对于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更好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发布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界定更加明确,审计内容更为全面,且越来越具有系统性和实践特点;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更加公正、公开、准确;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更为深远。在新时代发展中,经济责任审计推陈出新,不断改进,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核查评估、考核任免,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运营效率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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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独有的审计类型,自上世纪 80 年代诞生以来,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与时俱进,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以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理论为依据,对于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分析具体的解决策略。结合 J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适用于 J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在本例中应用于建筑行业,为建筑业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了具体的应用案例,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第一,理论意义。现今大多数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对于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但至今却未形成一套通用的、全面的评价体系。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更多地依赖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评价指标的选取往往集中于财务状况,缺乏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全面性、系统性评价。本文基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结合 2019 年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力图构建一套符合其行业特色、较为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以期改善 J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的诸多问题,从理论上,丰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建筑行业的评价指标,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第二,实践意义。建立 J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更加客观、全面的反映显示出有关领导的履职情况。一方面,一套科学、全面的指标评价体系可以有效提升审计人员的执行效率,降低审计风险,解决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对于考核、任免领导干部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可以引导其形成廉政意识,对于预防腐败,提高国企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着重大的实践意义。
总之,构建一套符合企业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提升审计评价的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推动廉政建设,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有效保障,也为同类型其他企业提供了实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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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2.1 理论依据
2.1.1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信息劣势的委托人与处于信息优势的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4]。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产权分离成为公司治理的主流模式,委托代理也广泛应用到社会生活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中[25]。委托代理关系源于委托代理理论,该理论认为所有权与管理权应当分离,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并将管理权交付给代理人管理。委托代理理论提出:
委托代理关系是从社会大生产和专业分工的宏观背景中得出的必然产物。一方面,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广泛存在于形形色色的市场环境中,在此背景下,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相比代理人,因为不可避免的条件限制,其获取信息资源的成本和难度更大;另一方面,委托代理的双方所追求的目标往往存在偏差,比如利润的使用中,委托人期望更高的股息分配,而代理方认为保留利润扩大生产规模更为合理[26]。这样,委托代理关系,或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后,委托方迫切要求对代理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以保证其资产完整,由此,第三方审计应运而生,并作为二者信息沟通的桥梁,防止逆向选择和规避道德风险的必要保障而得以广泛应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发挥着这样的检查与监督的作用。
从本质上讲,经济责任审计也具有委托代理关系[27]。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问题在这个层面也不例外,而且,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支柱地位,国企领导人员又把握着国有企业的决策权,因此,代理风险更大。如何监督和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避免国有资产外流,克服信息短板,关键就在于依托专业的第三方介入,即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进行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构建审计评价体系,以引导领导干部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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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概念界定
2.2.1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政府代表国家履行投资者责任的企业,其资本所有权或控制权由国家完全或主要拥有。由于性质的特殊性,国有企业肩负着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重要目标,掌握着数量庞大的国家资源,因此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往往比较庞大,运行体制也更为严格且纷繁复杂。进入 21 世纪新时代,我国国有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构成了极其巨大而庞杂的体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所有关乎经济命脉的产业领域中(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冶金建材等)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企业既具有盈利法人又具有公益法人的特征,是经济与政治的结合体[30]。一方面,国有企业的营利目的体现为:其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是以谋利为目的,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全与升值;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源头,肩负着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的责任。
国有企业领导人在制定企业战略决策和政策执行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样,掌握巨大权利就有可能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风险[31]。历史证明,为了引导其正确方向,端正其态度,除了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外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人们就意识到这样的风险,并开展了厂长离任审计,为国家资产的完整性,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大力推广,所以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历史由来已久,大势所趋,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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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分析........................................14
3.1 法律沿革.........................................14
3.2 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15
第四章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19
4.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19
4.1.1 客观性原则................................19
4.1.2 全面性与和重点性相结合.............................19
第五章 评价指标体系在 J 国有企业中的应用............................45
5.1 案例简介..............................45
5.2 案例应用.................................46

第五章 评价指标体系在 J 国有建筑企业中的应用

5.1 案例简介
J 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J 公司”)成立于 1951 年,于 1996年改制成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经过近七十年的发展,J 企业已发展成为具有建筑工程及设计、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项目投资、物流、对外工程承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综合实力的国有大型建筑业企业。经营范围: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自营和代理除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A 同志,男,1964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职称为高级工程师。2004年 11 月至 2011 年 4 月,出任 J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6年 12 月出任董事长;2016 年 12 至今,出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组织架构:建工集团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集团本部下设综合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财务部、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市场开发部、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A 同志任期各年度财务状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40.30亿元、负债总额 128.92 亿元、公司本部享有权益 11.25 亿元、少数股东权益0.13 亿元,分别比 2016 年初增加 68.39%、75.40%、15.74%、30.00%。2016年-2018 年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如表 5.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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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6.1 结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审计工作的工作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动,为更好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逐步完善、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是顺应大环境变化趋势应作出的必要之举。本文基于 2019 年《规定》中审计内容的框架,构建了国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目的是使审计工作可以得出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的评价结果。本文选择 J 国有企业的审计案例资料并应用于评价指标体系中,对被审计领导进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评分,不仅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了一个直观、明确的反映,而且也从侧面验证了该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总结上述的研究过程,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取得一定成就。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善,理论研究尚未成熟,审计力量相对薄弱,在国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依然普遍存在经济责任的准确界定、审计评价结果的未能充分运用以及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过程中的常见的困难与问题。当前,只有立足实践,解决好以上问题,才能够做到全面合理地评价领导的履职情况,充分运用评价结果。
第二,2019 年《规定》新增政策落实以及企业长期战略规划的考察,有关审计内容的涵盖范围的规定已较为全面。但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进一步阐述评价体系的构建,形成从立法到具体应用的完善层次,无法深入细致到分门别类地规定各行各业的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规定。审计人员应在立足于《规定》中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指标选择和评价标准进行积极探索,依据所属行业的行业特点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随着审计环境和法规政策的要求做出调整,从而能够在当前法规政策环境下做出合理、准确的审计评价。
第三,本文以 J 国有企业的审计案例为基础,对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应用,计算汇总 A 同志在任职期间经济履职情况的得分,实验得出 A 同志在任职期间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表明该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适用价值,能够较为准确地对国企领导的履职过程进行审计评价。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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