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2012年11月8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了我们党要"建设廉洁政治",十九大的报告进一步继续明确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这为之后的我国思想政治反腐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政治理论基础。十九大的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我国开展反腐败政治斗争的总体目标实现和机制改革路线图。构建廉洁人民政府,其中一个重要组成方面的任务就是规范和严肃处理各级领导班子干部以权谋私和贪污渎职侵权腐败问题,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干部廉洁自律,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强化人民群众监督。而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目的正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工作能力履行的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行为情况进行审计,继而针对离任审计中被发现的党风廉政问题,由审计管理机关及人民政府相关的部门对被发现的领导干部个人进行了问责和相关后续的处理。这种离任审计的类型既可以充分发挥了离任审计的监督管理功能,又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遏制腐败的频繁发生,推进廉洁人民政府的管理体系建设。因此,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在建设廉洁人民政府的管理体系的实施上起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虽然目前我国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经历了一段较长时间的探索和发展,理论与实践也被广泛地应用在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保护责任审计的各个方面,但是作为一种需要通过离任审计工作人员进行的审计监督管理活动,审计流程的独立性、客观性等仍然应充分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需要更加完善和细化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流程,提升离任审计流程的司法独立性与审计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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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的研究现状
由于社会制度、政治的环境、审计的模式上我国与国外都有很大的不同,在国外的资料中,几乎都没有提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相关问题和内容。然而国外绩效审计与目前我国的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颇为相似,因此本文主要介绍国外的绩效审计[1]。由于发展程度的不同,国外绩效审计的发展也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本文主要是研究了加拿大、美国、英国这三个绩效审计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国家行列的发达国家,并对其绩效审计研究成果的重要性进行了综述,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研究提供了经验的总结和借鉴[2]。
加拿大作为第一个正式采用立法进行绩效审计的国家,其绩效审计的形式和内容非常广泛,既包括了传统的政府财务绩效管理审计,又包括新兴的政府绩效管理审计[3]。在加拿大审计行政体制的方面,基于传统的立法型绩效审计的模式,加拿大设立最高的审计行政机关——加拿大联邦政府审计长公署,它的审计长隶属于加拿大议会,且独立于加拿大政府,不受其他方控制;加拿大审计行政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审计长,只对加拿大议会负责,除了参议院、众议院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要求解除其他审计长职务,具有极高的独立性。在绩效审计范围扩展方面,在《审计长法》、审计长对任务的管理范围扩展与综合以及审计基金会的成立的联合影响下,审计的范围将会得到极大的拓展,审计署同时也会根据国家的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关注的实际需要,细化任务扩展到一些具体的项目,如:监管社会捐赠项目、安置已经退役的士兵和伤残军人等。在政府审计绩效评价的标准和体系的制定方面,严格地实行“5e”(经济 economy、效率 efficiency、效果 effectiveness、适当性 equity 和环境性 environmentality)绩效评价的指标,并且根据政府和议会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受审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绩效评价标准的合理适用程度和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既灵活,又十分易于实际操作。在政府审计绩效评估结果的披露工作方面,审计绩效评估结果披露出来后,审计署委员会立即向政府和议会提交审计报告,并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和社会公开,公众的社会关注度也相当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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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相关概念、理论依据
2.1 中共中央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相关规定
2019 年 7 月 7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离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印发的同时,2010年 10 月 12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审计规定》同时废止。
以上《规定》主要阐述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强化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计划制定、重大问题发现、审计报告和审计对象提请复审等事项上提出了明确标准和要求。并要求将审计报告按要求对同级审计委员会做出报告。与此同时,《规定》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相关机构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妥善协调和解决。并对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规定》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计划的科学管理。首先,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实际情况对离任审计工作制定不同的审计计划;其次,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计划的安排和制定工作,实事求是,依据客观事实,有各级领导组织对各类情况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计划进行管理和监督,在重要部门的管理上加大资源投入,并积极吸收相关组织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最后,严肃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计划的落实,要求对离任审计工作长期组织进行,审计项目一旦开始审查,其审计项目或计划必须严格落实,不得随意变更。
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具体内容上,《规定》对领导干部承担的经济发展主体的基本内涵做出了明确,并对离任审计的主体内容做出了确定,要求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不同情况,对其国有资产、公共资金、自然资源等各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是否贯彻执行了党的主要发展方针政策、财务明细、单位内部是否有效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和部署以及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严格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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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理论依据
2.2.1 受托责任理论
受托责任理论是目前我国的审计理论与实践在审计领域普遍支持和接受的一种观点[19]。这种观点认为,审计管理是基于对权力控制的一种客观法律需求,并且随着其受托责任的形成和发展而发展。一方面,这种多层次的受托责任关系的发展是财产管理两权分离的必然结果。权力的财产所有者将其受托财产的交付或经营委托他人对其进行多层次的管理或交付管理。这时,权力的财产所有者应当全权授予受托人进行管理或交付和经营的义务和权利,而受托人有责任为他人对该受托财产的权力所有者进行管理或交付经营;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多层次的分权控制和管理的结果。在大型的组织内部,在中央的领导下可以实施多级干部分权的管理,例如在中央地方政府内部实施中央和对地方的分级管理,这时,上级的管理机构将一些分散的管理权限直接授予下层的管理,下级的管理机构对上级的管理机构由领导干部受托的管理承担责任。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政府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活动就是中央地方政府公共管理监督领域受托管理责任关系的构成和体现,是中央政府审计管理主体的受托,对被审计的对象干部应当及时履行受托管理责任的活动和专门性、集中性的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的活动。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利益满足国家经济社会治理的持续发展需要,是中央地方政府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管理责任,应当及时接受审计主体受托人的委托或者由政府指派的公共管理监督部门检查和监督评估。因此,受托责任的理论是审计权力在受托代理人的行使与审计主体受托管理责任联系之间的公共管理桥梁,为政府领导干部离任的审计理论奠定了受托责任理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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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M 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分析...........................13
3.1 M 会计事务所主要情况................................13
3.2 A 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案例介绍........................16
第四章 M 会计事务所风险导向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设计.................24
4.1 M 会计事务所风险导向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设计图....................24
4.2 完善业务承接制度.....................................25
第五章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在 A 单位中的应用.......................... 39
5.1 A 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应用.........................39
5.1.1 建立指标层次结构.......................39
5.1.2 构造判断矩阵........................39
第六章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的效果与建议
6.1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的效果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作为一项极具我国特色的审计制度,现阶段的理论研究已经趋于成熟和完善,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并没有一套明确的流程体系,在离任审计的过程中,仍较大程度上依赖审计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储备进行主观判断。尤其是在近几年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可以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后,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一般承接的都是企业年报审计,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方面接触较少,特别是关于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很多工作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一般都没有承接过这类业务的经验,大部分情况都是按照对企业进行年报审计的方法进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主要工作重心还是放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明细表这些基础的财务报表上面。在本人参与的 A 单位关于 L 同志的离任审计工作中,一般是省局安排需要关注的审计项目,注册会计师才会关注,如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情况、公务接待情况、公务出国情况以及工会经费情况,都是在现场审计工作中省局领导提出要求进行相关方面的审计,注册会计师才将这些项目加入到原有的审计流程中去,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对 A 单位财务报表的分析上,导致审计工作人员工作节奏混乱,审计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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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结语
7.1 研究结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政府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和完善,为了更好的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责任审计的作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模式,设计新的适应国家大环境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是一项明智之举。本文在确定研究方向和思路后,开始查阅学习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理论的相关文献、书籍和政府相关规定,与此同时,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与我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理论相结合。在 M 会计师事务所对 A 单位 L 同志的离任审计工作中,以相关理论知识为指导,结合 M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重构了一套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并指出了 M 会计师事务所现行离任审计流程的不足和缺点,同时提出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思路。本文首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具体阐述说明,接着对 M会计师事务所现行离任审计流程进行了分析,然后将重构的离任审计流程应用于上述审计实务中,对被审计领导 L 同志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进行了定量和定性的评分,对 L 同志的离任审计结果有了一个更加全面且直观的反应,并验证了该审计流程的可行性。
本文总体结论如下:
1)M 会计师事务所现行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中,应用的审计理论模式落实,在没有离任审计标准流程的当下,M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为指导,不断学习研究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相关理论知识,进步的空间还很大。
2)我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监督机制等都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所有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流程的使用必须结合实际,在进行时应该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工作职能、工作环境、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进行调整,使整个流程能够适应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发展方向,从而能够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被审计单位做出客观、准确、动态的评价。
3)作为重构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责任评价体系非常重要,而在评价体系指标的选择中,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必须使评价指标能够包含离任审计需包括的全部内容;为保证评价结果能够表现被审计对象的特点,必须使评价指标具有代表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