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当代文学小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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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0010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文学论文,本文以对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的文本分析为基础,以西方侦探小说、古典公案小说和日本推理小说为参照,对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发展流变进行系统梳理,并进一步分析阐释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的叙事特征、主题建构、人物形象,在此基础上客观评价该类型小说存在的模式化书写问题。

第一章 中国公安刑侦小说的当代形成与发展

第一节 “十七年”:一种新范式的产生
一、新的国家语境下的书写
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新的国家主权、意识形态、社会状况、矛盾冲突、工作主旨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新的小说类型。它虽然上承古代公案小说“惩恶扬善”的故事内核和精神实质,下仿西方现代侦探小说的叙事技巧和结构方式,处处带有模仿的痕迹,但作为社会主义文艺的一部分,在当代中国特有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政治要求下,却也彰显出与曾经的公案小说、侦探小说“和而不同”的独特气质。而这种“不同”源自“当代中国”这个崭新时代背景下的全新语境。

属于中国当代文学范畴的公安刑侦小说,具有中国当代文学的谱系特点,也遵循着时代赋予文学的历史使命。在解放初的十七年,文学都离不开“引领”和“规范”。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成为文艺创作的启明星,可以说,《讲话》确立中国文学的性质、方向、任务与艺术风格,奠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基础:“即文艺为人民群众服务。文艺为工农兵的方向,既是当时战争年代的政治需要,也是为社会主义文化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1。毛泽东强调文学艺术是“革命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有研究者把毛泽东的这一文艺思想概括为“文学的效率”,当时紧迫的国内外形势,需要从国家层面迅速地把民众的思想统一起来,为巩固国家政权奠定基础,而当时的文艺即承担了此项任务。“从此时起,文艺不再是少数人和文化人自赏的东西,而变成了组织和教育大众的工具。”21949 年第一次文代会召开,在会上毛泽东的文艺思想被确定为新文艺的基本方针,它对建国后的文学艺术创作、制度体系建设和各种文艺运动的开展产生了全面而深远的影响。

“十七年”的文艺是为人民大众的文艺,是整合一切力量获得和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文艺。1953 年的第二次文代会上,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被确定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的最高创作方法,由此,新中国文艺所有的最具体的美学规范就是现实主义。“现实主义是一种创作方法,但它同时也是一种世界观和意识形态。在我们所理解的现代性的历史中,现实主义几乎一直都是占据主导地位的文学创作方法,它似乎最有可能与不断进步、变异的历史相一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社会主义文学如此急切地要再现社会主义的现实,并且要把它所想象的自身历史和未来的乌托邦表现出来,那么,选择现实主义作为主导的甚至唯一的创作方法就是理所当然的。”1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必须是符合现实的,而当时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最大现实,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尚未全部完成,这个新的国家仍然面临着来自外部与内部的众多挑战。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下,反映当时对敌斗争的新样态,歌颂公安侦查人员英雄形象,号召全国人民联合起来同仇敌忾,发现、打击残留土匪与特务的公安刑侦小说应运而生,成为真切反映现实、服务现实的文学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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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时期:公安刑侦小说的复苏与重建
一、断裂与重生的更迭图景
如果说“十七年”时期是中国当代刑侦小说的开创期,那么 80 年代就是刑侦小说创作的恢复和发展期。这一时期的刑侦小说多以“文革”创伤为背景,描写案件类型多样。
经历了“砸烂公检法”的动荡十年,公安刑侦小说创作随之也处于停滞状态。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相对单一的“反特锄奸”写作范式,在这一阶段被迫中断。虽然十年中在“民间”抑或说是在“地下”仍流传着某些刑侦类“手抄本”作品,但因其整体文本数量有限、传播途径不公开、故事内容一味追求恐怖和悬疑,缺少审美风格和思想深度,而使大部分“手抄本”侦破类小说没有如《第二次握手》等同时期其它类型“地下”小说一样,被纳入文学史的记忆,因此,也很难把它们认为是建国初期公安刑侦小说范式的延续。但由况浩文创作的《一双绣花鞋》是其中的特例,由此可以看出公安刑侦小说的断裂与重生的脉络。况浩文在建国后到西南革大一期学习后,被分配到西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侦察处任参谋,这难得的经历让他有了丰富的创作基础,他于 1958 年初创了中篇小说《一双绣花鞋》,这部小说最初并没有发表,但却在文革期间成为流传甚广的手抄本,江青把持的“中央文革”下令全国查抄《一双绣花鞋》,况浩文不仅受到很大影响,就连传阅小说的读者重庆一○三厂干部李泽忠和他的学生也受到了打扫厕所和劳改的处罚。这部小说的传播史更是值得研究,在文革后,小说首先被拍成电影《在茫茫夜色后面》,后又被拍成电视剧《C-3 计划》,还在 2002 年由重庆出版社出版,被誉为“解放初肃反特工创作的惊险之书”、“文革地下文学第一书”。这样广受欢迎的作品却在文革中不能光明正大地面世,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文化政策对不符合“三突出”原则的作品的坚决态度,当代刑侦小说在文革期间是何等萧条的景象,由此发轫期的勃勃生机不再,断裂的发生成为一种客观存在。

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的复苏与重建,出现在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思想解放运动的全面展开,在经过了十数年的狂热与无序后,中国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逐渐走回正轨。在全力恢复社会秩序的同时,由政党与知识分子共同发起的“新启蒙运动”,也让文学创作找回了自己的春天。《伤痕》、《班主任》、《神圣的使命》等小说中共有的“创伤”与“记忆”、“反思”与“重振”、“回望”与“希望”等主题交织的现实主义表达,让此时的文学作品兼具作家的个体生命体验和对社会整体变迁的感悟,既有对过往岁月中自我的审视和批判,又充满对即将来临的大时代的期待与描摹。在这种大的时代创作主潮下,记录中国法制进程、反映变革期社会矛盾、审视犯罪行为、反思“运动”给人带来的改变和创伤的刑侦小说,也以其特有的视角和故事风格而再度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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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的叙事特征

第一节 理性逻辑下的故事内核与情节构成
一、故事内核的理性构建
侦探小说发轫于工业文明,与传统的以犯罪为题材的文学文本不同,侦探小说体现的是理性逻辑对文学叙事的掌控。阿瑟·柯南·道尔曾经说过:“一个逻辑学家不需要亲眼见到或听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大瀑布,他从一滴水中就能推测出它们存在的可能性。”1所以,侦探小说家首先要具备先于读者的全方位认知,侦探∕刑侦小说的故事与情节要在更为“理性”的关照下构建与推进。作为侦探小说的“基石”,“犯罪”在现代理性视阈中经历了两个既迥异又互补的演化轨迹。首先,“犯罪”走出了善与恶、黑暗与光明、人性与兽性等传统的形而上的、二元对立的思考范式,成为一个可以通过理性逻辑把握与言说的客观事实,它的任何现实内涵与发生原因都可以通过对个人心理动机与客观社会结构的分析得到澄清,不必依靠某种超验的人性观念或者超越的宇宙论设想。其次,犯罪与传统观念和思考模式的分离意味着犯罪这一事实从原初意义源头和分布场域中的分离,犯罪不再具有确定性的标识,它不再是一个现成的事实,而是需要通过理性的推理来发现的某种“真相”,这意味着犯罪在现代社会中的自我隐逸。犯罪现象凸显与隐逸的双重运作机制,同时也开启了通过“侦探∕警察”来重新发现与证实犯罪真相的文学叙事空间,继而完成“故事”的构成和“情节”的推动。
刑侦故事的实质就是探明事件的真实,在逻辑学角度可以称之为确认事实。“事实是既成的,所以有其客观性,它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2,故事中侦探或警察每一次探案的过程都是一次发现“事实”的逻辑演绎,“事实”的成立需要“证据”的支撑。侦探或警察对于犯罪现场的“缺位”,造成了“直接证据”(这里的“直接证据”,指的是罪案发生时,警察、侦查员就身处现场直击犯罪,而非传统意义上的“犯罪证据”)的缺失,此时“间接证据”(警察、侦查员在犯罪发生后为侦破案件而寻找的“证据”)就成了探究和证明事实的关键。寻找“间接证据”既是警察破案追凶的关键,同时也是侦探/刑侦小说的故事内核和文本特征。“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推理”过程,也一直从理性角度控制着刑侦小说的创作。 “罪案发生——寻找证据——解开谜团——案犯伏法”这一看似模式化的过程,却需要每一个刑侦∕侦探小说家必须具有超越于其他类型小说家更理性的情节编排和更具逻辑化的叙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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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悬念设置与“距离化”叙事
一、侦探∕刑侦小说的悬念
前文中有过关于悬念的论述,希区柯克曾精辟总结:“悬念在于给观众提供一些剧中人所不知道的信息。剧中人对许多事情不知道,观众却知道,因此每当观众猜测结局如何时,戏剧效果的张力就产生了。”2“悬念”作为侦探或刑侦小说最主要的叙事特征,一直以来都是研究者关注和研究的重点。需要注意的是,“悬念”不是刑侦小说独有的,任何戏剧和文学作品中都存在悬念。“悬念就是作者对故事因果关系的倒置和巧妙的安排,情节的一种中断。”3侦探∕刑侦小说与其他类型小说中的悬念相比,更加突出和引人关注,这是因为侦探∕刑侦小说中又增加了“惊险”“神秘”的元素。乔治·贝克认为侦探小说包含两个层面的故事:“犯罪故事,凶手谋杀受害者的过程;与侦破故事,即侦探侦破凶手的过程。”4悬念产生的原因不仅是小说家营造的,或者也可以说侦探小说的悬念与其他类型小说的不同就在于这种经验缺乏的“悬念”,故事蓝本与创作产生了共谋,这是侦探小说悬念的“特殊性”。
侦探∕刑侦小说的悬念往往是和凶杀联系在一起的,而人们对于生命有多么敬畏,就对死亡有多惊悸,而且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死亡是一种禁忌,很多场合是需要避讳的(比如寡居之人在很多喜庆场合需要回避),因而对于能够制造死亡的凶案,人们在传统观念中也是避之唯恐不及的。所以我们看,在传统公案小说中很少有描写死亡的场景或描写凶案现场,也不试图以此来吸引人,是因为传统审美接受心理在起作用。而在当代刑侦小说中,很多受众心理发生了变化,追求刺激惊险,为了使读者欲罢不能地阅读小说,很多作者在设置悬念时,将惊险元素时刻渗透进来,造成险象环生的效果。在文革手抄本小说《一双绣花鞋》中,开头即:1950 年一个寒冬的深夜,老更夫在静谧的小巷里夜巡时,发现这座刚解放不久的被查封的敌伪时期的小洋楼闪起了光亮,当他悄悄爬上阁楼去查看的时候,似乎闻到了脂粉味,还在一个落满灰尘的床衣柜的玻璃镜框上,突然发现一双紫色的绣花鞋,轻轻地动了,正错愕间,更夫的头被砸了。小说开篇就引发读者的悬念:浓浓的夜色、寒冷而不见人,久不住人的小楼、闪着光亮,本应满是腐败气息的阁楼却闻到了脂粉味,绣花鞋动了……凡此种种,超出常规但又合乎情理的悬念已叠加起来,造成了读者神经的紧绷,突然,更夫却被“铁器”狠狠地砸了,惊惧的效果出来了,将悬念推向了顶点,更夫到底如何了?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反常?这小楼里有什么秘密?这就是侦探∕刑侦小说给读者造成悬念的特殊性,几乎所有的侦探∕刑侦小说都涉及到了生命和生活中的异常,所以读者的猎奇、惊惧心理都发挥了作用,从而使该类小说更易于引发阅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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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的主题建构 ..................................... 71
第一节 公安刑侦小说的“国家安全”主题 ................................... 72
一、“国家安全”主题的提出 ..................................... 72
二、“国家安全”主题的凸显 .................................. 76
第四章 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中的人物形象 ................................. 95
第一节 公安刑侦小说中的警察形象 ............................................... 95
一、公安刑侦小说中警察形象的演变 ........................................... 95
二、“英雄化”叙事的必然与尴尬 ............................................... 99
第五章 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的模式化书写 ............................... 131
第一节 侦探小说的模式化传统 ..................................................... 131
一、线性模式:利于悬念设置的叙事传统 ................................. 132
二、审美心理:惩恶扬善的情感表达传统 ................................. 135

第五章 中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的模式化书写

第一节 侦探小说的模式化传统
在叙事逻辑方面,“罪案发生——寻找证据——解开谜团——案犯伏法”是侦探小说固有的叙事套路,如果作者不能在设谜团的过程中,把读者吸引进圈套,而是和盘托出的话,那么其文本注定是寡淡无味的,也意味着失去了读者的关注。伴随着当代审美文化的趣味移变,公安刑侦题材小说虽然在其模式化生产的过程中历经主题变形,比如在前面论述中出现的:刑侦+反特、刑侦+剿匪、刑侦+反思、刑侦+爱情、刑侦+心理分析,等等,但通过这些显而易见的表征,我们不难发现探小说的模式化传统。
一、线性模式:利于悬念设置的叙事传统
刑侦小说的情节基本按照“设迷——解谜”进行设计,也就是将“案件发生——寻找罪犯——谜底揭开——罪犯伏法”这一过程作为小说的主要叙事线索进行建构和展开。这种模式化并非我国当代公安刑侦小说的首创,西方侦探小说、日本推理小说,甚至我国古典公案小说早已有之。

而这种文体上延续至今的固有模式,是有其深厚的社会现实基础的。“犯罪”这一人为社会性事件的方式和特点决定了必然坦露于众人面前的是犯罪结果,即案发现场。由于畏惧受到法律的惩戒,罪犯在实施犯罪时绝大多数情况下要采取隐秘手段,将一切犯罪痕迹隐去,以图不被发现,这也是罪犯的犯罪“注意事项”之一。因此,刑事案件在公安局报案之时,罪犯多半已经逃匿,留下的只有“惨不忍睹”的尸体或“凌乱但缺少蛛丝马迹”的现场。对于案外人来说,他者的“犯罪”本身就是一个“谜”。那么对于作家或读者来说,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写作范式或阅读习惯,即刑侦小说基本上都是从事发后勘察现场或者是尸检等情境开始的,然后才是跟随警察或者某个“案内人”的脚步,“进入”案件,“了解”案件,去一点点揭开谜底。这同时也是“解谜”的过程,需要缜密的逻辑推理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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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杰出的犯罪小说不仅仅是消遣,更是文学。”1在世界文学史上,侦探小说被定位为休闲消遣小说,其文学性常常受到质疑,而被认定为通俗读物或大众文学,这才出现了不断有评论家为其正名,但又终究不能改变人们传统认知的状况。 世界级畅销悬疑侦探小说《达·芬奇密码》的出现给固执己见的人们上了一课,这部小说集宗教、密码学、数学、文化、艺术与符号学等诸多知识体系,使文学、科学、宗教史等知识都成为其表达观点的工具,因而被评为“必须拿着百科全书对照参考”的推理小说,其非线性叙事、悬念设置技巧等得到了文学评论家的广泛承认,侦探小说实际上就是文学的一脉,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中国当代文学的版图上,对于这类讲述“犯罪”和“打击犯罪”故事的文本类型,从来没有过明确的和获得普遍认可的命名。“侦探小说”、“犯罪小说”、“推理小说”、“心理小说”,这些最早源于西方的现代小说名称,常常被“随意”地使用在中国“探案类”小说上。不可否认,自 19 世纪末 20世纪初西方现代侦探小说传入中国、中国的翻译家和作家对其进行译介和仿写开始,在故事类型、叙事结构、人物特征、悬念设置、审美追求等方面,中国探案类小说一直将西方侦探小说作为榜样和范本,在模仿和学习中寻找自己的道路。在近百年的模仿和实践中,中国作家也创作出了相当一部分以悬念丛生的故事情节、惊心动魄的正邪较量、复杂多变的人性描写而吸引读者并受到理论界关注的优秀作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模仿和学习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了除美学意义以外的“质”的改变。小说人物主体由“侦探”变为“警察”,案件进入新的意识形态架构和创作语境,小说开始摆脱单纯的“设谜——解谜”技巧,更注重“人”的塑造和各类主题的构建。案件反思社会矛盾、人际冲突,并且带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浓厚的主流意识色彩,甚至在某个时期,中国探案小说的精英意识也很强烈。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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