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转型过程是一个既充满希望,又饱含痛苦的复杂过程。”不仅仍然持续着,而且更加突出。①改革开放 40 周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改革已进去深水区。社会结构与社会利益正面临着又一次重大的、整体的、结构性的调整。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凸显。引起社会稳定问题的风险源其主要表现在突发的公共事件、社会各类负面影响、政府公信力风险三个方面。每一种要素以其自带的连锁反应、示范效应、冰山效应等特征,都会引起相应动荡,直接或间接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建设中一系列改造活动如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由于补偿分配不公平、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的暴力冲突、群体性事件不计其数,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社会蓝皮书《2013 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就指出,“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以征地拆迁冲突、环境污染冲突和劳动争议为主。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一半左右。”②这些事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延缓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成为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拦路虎、绊脚石。
美国著名学者塞缪尔·P·亨廷顿认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③尤其是改革进入新时代,国内国际形势也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新时代改革开放有着全新的内涵和特点:一方面,改革进入深水区,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另一方面,改革突出全局性,提出了更高水平的标准。与全面深化改革对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相适应,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也就更重。这就必须对全面深化改革有更深层次、更高标准的谋划。因此,如何保持社会稳定是我国转型时期所面临的重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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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通过以中国知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为检索源可知,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研究最早始于 1999 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中村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话题,至今围绕城中村与城市化的关系问题、城中村人口市民化、价值伦理与道德、城中村改造模式及发展方向、城市化、棚户区等相关领域的研究皆取得了较为丰硕的优秀成果。因此,本文关于城中村的论述不再占用大量篇幅,将以当前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研究以发展现状进行梳理。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1.1 国内关于社会风险的研究
国内关于风险的研究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后,“风险”一词才逐渐进入国内学者的研究视线,属于“舶来品”。上世纪 90 年代宋林飞先生①对社会风险进行了相关定义:第一,是破坏性,即冲击或影响现存的社会秩序、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制度。第二,是不确定性,即社会冲突爆发的时刻、形式和结果存在多种可能性。
1.2.1.2 国内关于社会稳定风险的研究
社会稳定风险属于中国政治的专有名词,2012 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将社会稳定风险定义为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引起的社会不安、社会阶级对立、社会内争、宗教纠纷等不稳定现象。其后,学术界从各个角度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阐述:
社会稳定风险研究的视角。2013 年,彭宗超,曹峰等②基于社会生态系统治理的视角指出社会稳定是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一种运行状态,是社会生态系统的运行所能实现的均衡程度。对社会稳定分析主要从环境要素、心态要素、社会行动要素及治理因素四个因素方面考察。2019 年,李瑶瑶,彭宗超①通过梳理社会稳定的风险的不同解释后,认为社会稳定风险不是单因素导致的,需要从系统或整体演化论的视角把握,整体社会的相对稳定状态建立在意识形态、国家治理系统、经济运行系统三个系统形成的封闭耦合系统之上,三个子系统互相输入能量处于动态平衡的状态,强维生力和弱维生力状态之下都会使社会产生不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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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城中村
由于没有统一的定义,笔者在论文写作前期阅读了大量文献,更加倾向于学者陈湛①从城乡二元体制的出发点给出的定义:城中村是城市郊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现象,是在城乡二元土地管理体制下,城市建设急剧扩张与城市管理体制相对滞后的矛盾所引发的,是指在城市规划用地内仍然保留了部分农村社区的外观形态、人际网络、组织制度、管理模式、历史文化及生活方式的特殊城市社区。地方政府将农用地征收为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土地被蚕食,失地的农民被迫“洗脚上楼”,然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并没有当然的成为真正的市民,没有真正纳入城市土地管理,在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都遭遇到了城中村问题。
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城中村在降低我国城市化、现代化成本,解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弥补城市住房体系中中低档次住房供应不足的结构性失衡问题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尴尬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的快速扩张以及城市在土地管理与城市管理等方面执行力度不够等原因,一系列突出问题如社会治安问题、环境卫生问题、安全隐患问题、计生和人口管理问题、市政配套和城市形象问题等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视城中村为城市肌体上的“肿瘤”。
2.1.2 社会稳定风险
社会稳定是指一种相对稳固安定的社会状态,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秩序稳定等。政治稳定是指政治局势的平稳和秩序,政治稳定是社会稳定的保障;经济稳定是指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包括经济增长、就业充分、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内容,经济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秩序稳定是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思想文化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社会秩序稳定是社会稳定的直接体现。社会稳定风险是指重大事项在政策出台和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很好地顾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或者没有很好地协调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冲突,或者没有获得群众的理解并征得群众的同意而可能引发的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从而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此类危机一旦发生,将对社会的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秩序稳定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如何避免社会稳定风险的发生,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保障政治、经济各方面协调发展,是我国在社会治理层面面临的一大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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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这一概念首见于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的著作《风险社会》一书中,作者通过对工业化时代以来人类的一系列活动进行了深刻反思,指出当今人类社会正在由前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转变,并且这一转变正在全世界发生。最初的概念是指一组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其特点是不断增长的人为制造的不确定的普遍逻辑,它要求当前的社会结构、制度和联系向一种包含更多复杂性、偶然性和断裂性的形态转型。①风险社会理论自提出以来,经过学者不断的深入研究,已经逐渐构建起完善的理论体系。它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深刻变迁,并提醒人们时刻关注现实的风险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深刻的现实性和可贵的前瞻性。②通过这一理论的运用,我们可以深刻洞悉现实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分析当前社会转型中所出现的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为我们规避社会风险拓展思路。之于本文而言,我们可以正确的面对城中村改造中所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对预防和化解城中村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2 社会评价理论
社会评价是识别、追踪和评价被改造项目的各种社会风险,在评价中积极吸取利益相关者对项目改造的有效建议,优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规避社会风险的重要工具和手段。③早在 1965 年左右,美国先于其他国家开始了社会评价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探索,最开始主要应用于大型项目建设的评价,然后向其他领域包括公共管理的决策环节推广。它主要是在具体事项的计划和实施中重视社会影响分析与民众的声音,规避社会风险的发生,保证整体项目的顺利实施。20 世纪 80 年代和 90 年代引入中国,逐渐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现在,社会评价理论已经越发成熟,拥有了完善的理论体系,大型项目的建设、环境评价、金融领域评估都需要社会评价发挥基础性作用。其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影响分析、社会适应性分析、社会风险分析三个方面。主要特点:一是重点关注负面影响及利益相关者群体;二是强调公众参与;三是风险评估、预测、化解;四是评价主体为第三方;五是制度规定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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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N 市 T 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概况...........................17
3.1.1 项目概况..........................17
3.1.2 项目评估的目的、原则、依据....................17
4 N 市 T 村项目稳评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37
4.1 N 市 T 村项目稳评的不足...........................37
4.1.1 评估内容不全面.............................37
4.1.2 第三方机构评估存在缺陷...............................38
5 国内典型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维稳的有益启示........................... 44
5.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典型案例...............................44
5.1.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遂宁模式”................................44
5.1.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酒泉模式”..............................45
6 完善城中村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建议
6.1 创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
6.1.1 转变政府角色
恩格斯明确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①人的思想行为,人的行为能够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直接决定着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但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仍然是全体利益的总代表,享有利益分配的绝对权。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发挥着“政府人”的作用,在城中村改造中履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职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发挥着“经济人”的作用,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地方经济利益最大化,这就直接导致了土地被征收者利益的损失。因此,这就亟待要求地方政府转变政府角色,变“错位、缺位、越位”为“居间”,变“城市经营者”为“城市服务者”,变“政府权利本位”为“人民权利本位”,认真管理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与协作治理理念,克服自闭性。站在群众的角度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的表达与落实,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才能得到维护,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得以较好的化解。
6.1.2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是开展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保障。以市一级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例,应成立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发改、环保、消防、监察、住建委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员。在此可以参考上述甘肃酒泉市的经验努力,打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组织推进、责任主体具体实施、维稳部门指导督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稳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保证建设工作有序地进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征收工作,为推进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常态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与此同时,要确保不同项目有不同的领导小组,每个项目都有新面孔,吸纳更多“专业人士”与“无关人员”加入评估队伍,“专业人士”提出对策,“无关人员”旁听提出“新法子”、“新点子”,积极谏言,保证评估的公正、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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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结论与展望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政府所引导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在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全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对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发现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不仅有利于防范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丰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践,为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支撑。
在对 N 市 T 村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调研中,通过对涉及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被改造居民进行深入交谈,对 N 市 T 村项目稳评的全过程进行细致了解。发现了在项目评估过程中仍然存在评估内容不全面、第三方评估机构存在缺陷、评估方法相对滞后、风险调查的人员数量不足、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值得商榷等问题。为了解决问题,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在借鉴“遂宁模式”、“酒泉模式”、“北京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对策,通过创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国有土地与补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工程领域的相关理论提出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以期对后续项目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践与研究提供参考。
伴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一二线城市基本上已经告别了城中村改造的大拆大建,三四线城市将成为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因此,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转变传统的社会发展观,重视从以人为本的理念。但引发社会稳定各种矛盾是不断发展的,影响因素错综复杂,这就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研究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受制于理论水与实践的影响,本文中对于城中村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的研究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存在疏漏之处,有待在今后的日子里进一步深入研究。希望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