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新的社会变化,对于政治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调整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需要对我们的社会机制、政府市场关系、政府职能等多方面进行重新审视,并加以完善调整。由于我国现代化进程开始较晚,伴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弊端也不断凸显,因而,提高我国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刻不容缓。而县级公安机关作为我国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部分,在社会综合治理过程中起着基础性和支撑性的作用。当前,县级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国家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已成为地方治理的基础力量和重要力量,在地方治理活动的开展中发挥最基础、最关键的作用。在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几十年中,公安部门的工作为国家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保证稳定、安定的社会环境的同时实现突飞猛进,不断发展和完善现代化公安体系的探索和建设。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公安部门仍要加强探索,推动建设与现代经济体系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警务体制。
目前,全国县级公安系统的建设机制基本一致,都采取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警务建设体系,其中“块”指的是在人、财、物等领域分块处理,在业务上以“条”为主的方式。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要求,县级公安部门的内部机关部门和警种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管理部门,另一类是执法勤务部门,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各县的需求相应的设置大队。虽然公安部门加大对内部机构设置扩张过度现象的整治,但是资源分配不合理、资金设备紧张情况仍普遍存在。从机制体制设置和运行模式上来看,A 县在警务管理体制的设置上离高效、主动、科学警务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因而,本文通过对 A 县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进行研究,能够有利于优化 A 县警务资源、提高警务运行效率、有力地促进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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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警务建设都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变迁,从国外相关研究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警务运行机制研究 乔治·弗雷德里克森(H.George Frederickson,2003))传统的警务机制模糊而反应迟缓,这与当前精细化、迅速反应的警务要求背道而驰,使得传统警务体系的设置不仅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会严重干扰社会发展进程,因此,加快现代化警务设备体系的研发和应用,提升整个警察系统的科技水平,才能符合当前社会需要[1]。
罗伯特·兰沃西(RobertH.Langworthy,2004)认为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犯罪活动变得智能化、多手段,当前利用科技手段的犯罪活动越来越多,而警务建设在这方面却相对滞后,警察无论在思想领域还是警务系统设备配置方面都严重限制了警务机制的发展。因此,他建议加强现代化技术在警务系统建设中的应用,推动技术和机制革新,是适应当前警务人员工作的必然要求[2]。
罗纳德·J.奥克森(RonaldJ.Oakerson,2005)互联网技术的出现、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社会步入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期,尤其是随着宽带网络的普及,使得信息储存和流转水平都显著提高,这在推动公安部门加大信息建设和维护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借助互联网大信息技术,公安部门建立了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不断拓宽了警卫的信息搜寻领域和途径,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同时也使得公安部门的反应、反馈速度有了显著加强,这是我们建设现代化警卫系统的重要环节,由此看来,加强信息系统在我国警卫系统中的应用具有积极意义[3]。
皮克 (Peak,2010)在科技信息时代,科学技术才能够代表生产力和执行力,警务系统也不能例外[4]。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是保持一致的,因此,社会发展阶段也可以由其技术水平来体现,因此,在警务系统的建设和发展上,应与整个社会科技水平相当,若警务系统的科技水平落后于社会科技水平,则必定会落后于社会发展,甚至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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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理论概述
2.1 概念界定
2.1.1 县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是政府重要职能部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县级公安机构,从行政层次来看,属于较为基层的位置,属于县级政府机构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负责县级区域的治安秩序维护,对当地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主要的保障作用,是县域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1.2 警务运行机制
警务运行机制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其职能的执行和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安排和设计,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流程设计、人员管理等环节,总的来讲可以分为决策、执行、监督及保障这四个大部分构成。其中,这四大部分又可以被分为“前台”和“后台”,前者指的是决策和执行,后者则是指监督及保障,这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警务系统的主要构成部分。
决策机制包括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预案、警情启动、下达指令等环节;执行包括决策行政、安全防范、罪犯的打击和防范等;监督指的是内部晋升、评级、奖惩等;保障则包括福利、工资、环境、培训、升职晋职等等,这四大部分相互配合、相互作用,构成了整体警务系统,保证警务系统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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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行政组织管理理论
根据韦伯行政组织管理所下定义,他认为行政管理其实是在政策规范约束之下的行为协作组织,这种行为主要需要依赖一种权威的组织性的管理来实现的[19]。根据他的描述,在理想状态下,行政组织其实是由完备的“科层”来构成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由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具有权威性的等级安排。最高级所拥有的权威越高,指令安排由上而下层层传递;第二、组织安排严密有序。各个层级的安排有其体系,各层级构成必须要服从安排,按照规则行事;第三,分工明确且有条理。每个层级的人员都有其定位和安排,其职能是明确的而非混乱的。第四,公私分明。在进行公务处理时,必须避免掺杂私人感情,公事公办,才能保证公正合理。第五,量才用人。有一套对成员能力、资历和相应的升级提拔标准,达到标准,完成考核才能够实现低层级向上的提升。第六,其权力的分配是根据各层级的职能来划分的,独立于个人之外。
我国公安机关采取的是“科层制”管理模式。科层制在社会管理领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可满足高集中、精密化的管理需求。但是,“科层制”要求个人必须按照组织的要求和规定办事,失去了主观能动性,压制了创新能力,而且容易导致形式主义,阻碍进步和发展[20]。并且,强化专业分工会使得组织内设机构过多,太过细化的分工反而会导致职能之间的重叠,造成人员不愿担责相互推脱责任,影响工作效率。当新的问题产生时,就会缺乏相应的应对和解决部门,这样一来就需要再增设新组织,导致组织无休无止的扩大,内部积弊问题必然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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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A 县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总体情况 ........................................ 13
3.1.1 A 县的基本概况 .................................. 13
3.1.2 A 县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现状 ...........................13
第 4 章 A 县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 20
4.1 警务决策机制运行不顺畅 .................................. 20
4.1.1 机构设置不科学 .................................. 20
4.1.2 角色定位泛服务化 ........................... 21
第 5 章 A 县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8
5.1 部门间协作制度和技术存在制约 ...................................... 28
5.1.1 “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的影响 ................................... 28
5.1.2 部门间存在信息壁垒 .......................................... 28
第 6 章 A 县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优化路径
6.1 优化原则
6.1.1 坚持综合警务改革顶层设计
警务系统的改革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工程,A 县公安机关要想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立足整体,优化布局,全面提高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和协调性[37]。
首先,在加强顶层设计方面,A 县要从警务体制机制的设计入手,立足着眼于基层,做强做实基层的目标,突破发展多样化警种同时增强警种实力的困局。对公安系统内部的各警种进行重新的分类整合,在专业化分工的前提下,合并一些不必要的警种,并注重于各警种综合实力培养和专业化能力的培训和提升,针对机关和基层管理需要,层层推进,层层加强,实现综合化和专业化培养共同推进,提升警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提升[38]。
其次,要成立专门的调研组,赶赴国家先进改革地区学习经验,并根据本地实际,在宏观上确定好整体改革思路,在微观上把握好细节,明确改革推进层次和步骤,同时保持跟踪调查,及时进行效果反馈,随时跟进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如可以借鉴我国南京、福州等地的改革经验,通过顶层设置和路径规划,借鉴其网格布警,综合用警的要求,解决当前存在的警力制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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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通过对 A 县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进行研究,认为当前 A 县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主要存在:警务决策机制不顺畅、警务执行机制执行不到位、警务监督机制不健全、警务保障机制比较落后等问题。在决策机制方面,主要包括“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的影响、部门间存在信息壁垒。在警务执行机制方面,主要包括传统管理模式和意识的影响、警察执法权威弱化、警力资源不足。在警务监督机制方面,
主要存在制约机制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警务保障机制方面,主要存在保障机制不健全、保障经费不足等问题。在此基础之上,笔者提出了四个方面相应地对策建议,如在警务决策机制方面,要精简内设机构,提高警务运行效率;完善协同作战机制,明确界定警察职能,减少非警务活动等。在警务执行机制方面,提出要构建情指一体、高效精准的指挥体系,提升合作作战能力,打造现代化的高素质的警务队伍等。在警务监督机制方面,提出要强化内部监督,实行绩效考评管理,精简考核项目等。在警务保障机制方面,提出要优化经费投入模式,优化基层所队勤务模式,强化信息数据的共享等。
本文立足于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以 A 县警务系统改革为例,详细具体的剖析了基层警务系统建设现状和改革困局,从而从顶层出发,整体推进、以警为要观点,实现了推进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优化途径的突破。本文研究以 A 县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优化研究为题,同时对国内外警务系统改革中的先进经验进行分析和借鉴,并根据现有的警务系统相关理论和县级基层警务建设的基础进行分析研究,在此方面研究还较为缺乏,因此本文的选题相较而言具有一定的独特性,能够对当前此方面的研究进行补充完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