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乡村治理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焦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以及乡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传统村落地区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治理体制的不断健全以及各类机制的不断完善,都逐渐成为了乡村社会治理迈向“善治”的不竭动力。但是农业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变化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同时,我国乡村社会治理,尤其是传统村落的基层社会治理正面临着许多新的困境和挑战。随着各项全面深化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那些不同于以往的纵深层面的问题与矛盾日益突出。不可否认,几乎所有的体制机制改革势必会引起众多方面的强烈阵痛,乡村社会也一直扮演着基础和前沿的重要角色,在执行和落实各项国家政策方针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很多社会冲突事件,尤其是涉及到群体性利益的方面,这样的阵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就显得更加的清楚和深刻。在此特殊环境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①”。紧跟着,在2018 年 1 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也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②”。这些政策文件的指示都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于传统村落地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提出的新规范。传统村落三治融合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不仅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是否顺利建成,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意,同时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建设好和完善好传统村落三治融合治理体系,是促进传统村落社会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一步,也是实现乡村善治目标要求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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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传统村落
1、关于中国传统村落的研究综述
20 世纪初始,国外学者逐渐开始了对中国传统村落的研究。美国著名社会学学者葛学溥(2012),他通过对广东凤凰村进行的社会调查,出版了《华南的乡村生活一家庭主义社会学》一书,在书中他论述到除了依靠现有的一些抽象资料,还需要对那些群体、村落或地区进行深入研究,才能真正了解中国人民的现实生活①。1958 年,英国汉学家莫里斯·弗里德曼(2000)出版《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 这本书表达了他对东南中国社会某些方面的思考。在他看来,研究中国汉族传统村落社会的宗族组织变迁与文化,应该要更加强调从方法出发,对中国的传统村落研究要注意深入探讨国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关系②。美国著名学者杜赞奇先生(2003)也曾研究过这一领域,并出版了《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 年的华北农村》,该书以中国乡村的文化网络为基本结构并考察其功能,对华北乡村作了详细的个案研究,展现了在国家政权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华北农村政治、经济的社会图景,论证了国家权力是如何通过宗教、组织等渠道深入乡村社会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乡村社会的回应③。由美国学者陈佩华、赵文词和安戈(1996)在对移居香港的广东陈村村民进行了数百次的实地调研和访谈,经整理后写成了《当代中国农村历沧桑:毛邓体制下的陈村》一书,这也是学术界首次出版的主要由西方学者撰写的,关于中国现代农村生活的史书,该著作主要对建国初期的历次政治运动对陈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冲击与影响进行了探讨,以及陈村在历经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一系列巨大变化,由此了解整个中国传统村落发生的政治变迁。
中国国内学者关于传统村落的研究更为丰富,经过不懈的坚持和努力,对于传统村落的研究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果,积累了详尽的材料。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2006)是我国最早开始研究传统村落的,他所著的《乡土中国》⑤和《江村经济》⑥,深入探讨了中国传统乡村的社会结构以及传统文化的变迁过程,这两本书也打开了初步了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与性质的大门。著名的国学大师梁漱溟教授关于中国传统村落建设的研究,对整个中国乡村社会结构与社会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通过对乡村建设运动的了解与剖析,辩证了中国乡村权力结构在乡村现代化建设中产生的不容小觑的影响。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来,张厚安、徐勇(1995)等人经过长时间的田野调查,系统整理了有关中国农村政治问题,出版了《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并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所谓的“华中乡土派”,其研究成果也纷纷涌现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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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 核心概念
一、三治融合
“三治融合”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出现的时间并不长,目前学术界对于三治融合的整体概念尚未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界定。三治融合中的三治分别指向了自治、德治与法治,三者相互交融,共同推进乡村善治。
2013 年,浙江省桐乡市以红船精神为引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以自治为本、以德治为基、以法治为要”的三治融合建设,通过不断提高村民自主参与意识来完善村民自治,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作用、利用乡贤治村来体现德治价值,加强村民懂法守法用法理念依法办事来推进乡村法治三项举措,促进乡村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三种治理方式相互糅合、融会贯通,共同构建乡村社会治理的新格局①。浙江大学郁建兴教授(2015)对三治融合的研究非常深刻,他发表的《走向社会治理的新常态》一文就从社会治理的角度阐述了三治融合了定义。他认为三治融合是政府与公民社会的有效衔接,它将外部治理与村民自治良好结合,其中“自治是目标、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通过自治、法治与德治三者的相互支撑与彼此合作,形成“一体两翼”的治理模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达成乡村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的新局面。
2017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重点关注“三农”工作,并做出重要部署,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③。杨琴(2017)学者经过对三治融合的个案分析,认为三治中“自治、德治与法治”分别代表乡村治理的“目的、基础与保障”,三者共同构建了新的乡村治理模式,某种程度上更好地推进实现乡村善治目标④。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三治中,自治为本,德治为基,法治保障,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⑤。既要深化与创新村民自治,传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更要加强与普及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在对自治、德治、法治开展研究时,众多学者也相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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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善治理论
上个世纪后半期,西方国家由于经济危机的反复以及市场与政府的持续失灵,根据现实情况,提出将治理代替以往的统治,改变政府的传统管理模式,因此治理理论也应运而生。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治理过程中的问题也愈加突出,由治理理论衍生出的善治理论逐渐进入各学者的视野,成为当下的流行与研究热点。善治,从字面来理解就是指好的治理,是治理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作为一种全新的分析框架,善治理论是国家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一种新型合作关系,它是治理理论的延伸,也是治理的“最佳状态”。善治理论的本质就在于还政于民,政府与公民共同对公共事务进行合作管理,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①。
中国古代强调实行“善政”来笼络民心。早在战国时期,老子就在其《道德经》中提出“政善治,事善能”的观点,他认为国家治理就应该像水一样,有容纳和包容的美德,不可与民争利。儒家学派也提倡“仁政”、“德治”,在国家治理方面推崇“民贵君轻”、“以民为本”。古代的“善政”思想以性善论为基础,而“善政”又是实现“善治”的最关键一步。随着社会的变迁,相较于传统的“善政”思想,现当代的“善治”理论有着愈加广泛的适用范围。可以说,善治是国家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沟通的一座桥梁,善治与民主政治也巧妙地有机结合了起来②。善治理论强调执行权力的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中国政治社会环境复杂多变、千丝万缕,善治理论在中国本土的实践,更是打开了多元治理、和谐治理的新格局③。格里·斯托克认为:“各主体间责任的相互推诿极大可能是由共同治理的原因而造成的,由此带来的治理过程与治理结果将会带有强烈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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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传统村落的权威生长与三治融合的模式预设 .................. 25
第一节 乡村三治融合的一般模式 ......................... 25
一、以自治为核心的三治融合模式 ......................... 25
二、以德治为基础的三治融合模式 ................. 26
第四章 传统村落三治融合的现实差距——以荣星村为例 ................ 36
第一节 案例呈现:荣星村三治融合的进程与举措 ............................ 36
一、荣星村三治融合的进程 ..................... 36
二、荣星村三治融合的举措 ..................... 37
第五章 善治视角下传统村落三治融合的难点及约束因素 ............... 44
第一节 传统村落三治融合的现实难点 ............................. 44
一、融合理念成型的限制之难 ............................. 44
二、融合路径依赖的制约之难 ..................... 46
第六章 基于善治目标的传统村落三治融合路径优化
第一节 加速治理理念转型提升三治融合合法性
一、加速三治融合治理理念转型
(一)重新激发村民自治意识和动力 随着市场和时代的不断变迁,传统村落中的传统元素与现代化的科学手段彼此吸收、相互交融,但是村民自治依然存在诸多现实考验,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雨治理行为的复杂性也增加了推进村民自治的难度。无论是进行村民管理或是处理村级事务,总是按照思维意识的发展逻辑来采取相应的行动。因此,有力增强传统村落村民的自治意识是三治融合治理理念转型中重要的一步。
首先,对于村民自治的价值观念需要不断加强引导,助力于树立正确有效的自治理念。在针对宣传的方式方法上,融入新的概念与想法,转变此前陈旧的思维,加快更新各类措施,逐步提高包括村干部在内的传统村落村民的自治认知水平。具体来说,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引导策略。通过针对不同主体进行定制的个性化宣传,抓取最关键的要素对症下药;也可以利用乡村振兴或者三治融合现代化治理与现有的治理成效进行宣传,振奋村民自治的信心等。除了要对三治融合这一理念与其产生的无形成果进行宣传外,对于传统村落内部的生活环境与治理环境进行改造也显得尤为重要。环境的改变有助于直观感受的转变,村民群众是传统村落的主人公,村民们的存在感与获得感可以通过村落内部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务的变化来不断增强,这些看得见的不同之处会促使村民参与到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当中来,将自己摆在正确的主体位置,突破“被管理”的身份,积极主动开展自治工作。
其次,在做好大力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还要重塑村民们的自治观念,重新正确审视村民自治的积极意义。在处理公共事务或者涉及到村民相关利益的事情时,要积极主动地引导村民群众参与到民主决策的过程中来,充分发挥作为治理主体的作用;此外,公共决策的制定应该要以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为依据,村民的意愿与利益的分配都是影响最终决策的重要因素,因此更应该体恤民情。村民自治不仅需要村民努力配合积极参与,更需要村干部切实引导,做好“领头羊”,带领村民更进一步完善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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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展望
三治融合的治理概念是对过去几十年间我国乡村社会基层治理经验的总结升华和提炼,也是我国在乡村治理方面探索出来的新兴路径。中国拥有复杂的发展历史与社会结构,三治融合目前也有效地证明了传统与现代、历史与未来的相互契合,经过不断的尝试与实践,也开始逐渐适应高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人文背景,并且做好了迎接新挑战的准备。这也是对乡村社会治理需求的强烈回应。事实证明,建立善治视角下的传统村落三治融合模式有助于构建新型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呼应了党中央政府对乡村社会提出的高要求和高标准,为创建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新格局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三治融合始终保持这年轻与活力,不仅给未来乡村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更是推进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虽然如此,三治融合模式是否可以顺利实现乡村善治的目标,还是一个未知数。三治之间是否会形成良性互动并合作共赢成为了这一举措的关键。在此基础上,如何优化三治融合路径成为了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同时也为在这一领域探索的学者抛出了新一轮的研究重点。纵观当前对乡村治理的研究,传统村落三治融合不只是单纯的理论指导,而是要将这项理论落地,结合目前传统村落发展的现实状况,构建适合传统村落未来发展的一系列制度机制,使其真正成为乡村善治目标达成的最有效方式。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是具有挑战和风险的,站在时代发展的长河中,传统村落三治融合必须要迎难而上、不断创新、坚持不懈,为中国农村的发展找到适合的出路,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乡村善治的目标要求。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