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基层预防村官腐败的行政管理对策研究——以广州市农村基层村官腐败案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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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5835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笔者以“村官”群体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一些案例的搜集分析,深入分析当前农村基层“村官”腐败案例的主要类型、主要特点和原因,以广州市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村官”腐败的典型案件为例,重点围绕腐败、“村官”腐败和预防腐败三者的关系展开论述,分别从多个方面阐述“村官”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重点对“村官”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内在规律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若干治理措施和对策思路。

第一章 绪论

1.1 关于选题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目的
针对腐败与反腐败这一问题的研究,其本质上属于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的研究范畴,通过研究不仅要搞清楚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还要根据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找到反腐败的途径和有效方法。近年来,国家对“三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而“村官”腐败问题也逐渐突显,“小官大贪”现象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屡屡发生。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村官”腐败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有关“村官”腐败问题也成为国内众多学科研究的热门话题。
1.1.2 研究意义
(1)通过深刻剖析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中的“村官”腐败现象,探索和研究农村基层腐败现象产生的成因、特点及其对策,对于当前加强反腐败理论研究,特别是对珠三角和长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农村预防腐败工作的理论研究具有指导性意义。
(2)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中的腐败问题进行深度研究,有助于推进农村基层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规范农村基层“村官”权力运行,规范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1.1.3 研究问题、研究对象、研究范围
(1)研究问题:当前农村基层“村官”腐败案件主要类型、基本特征、产生原因及预防腐败的影响。
(2)研究对象:当前农村基层“村官”腐败发生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农村集体“三资”(资源、资金、资产)等领域。
(3)研究范围:以广州市为例,通过研究农村基层“村官”腐败问题防治对于全国其他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层预防腐败工作的研究意义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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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关于核心概念的界定
1.2.1 腐败
我国《辞海》针对腐败这一词语的愿意解释如下:腐烂、腐朽、败坏,这一词语用来表示某一行为或者现象的恶劣情况和程度。《汉书·食货书上》曾记载:“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从历史学角度看,腐败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当历史进入阶级社会后,腐败遂成为附着于统治阶级身上的痼疾。腐败的结果必然是灭亡,纵观我国历朝历代,腐败都在王朝灭亡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的角色,情节十分严重的腐败行为或者表现就会加速灭亡的速度。从古至今,腐败现象和行为层出不穷、五花八门,涉及到社会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及方面,我们也可以通过各个领域及方面看到各种腐败现象。涉及到社会管理和治理方面的腐败现象甚至所有方面的腐败现象,我们通过总结可以得出一个导致腐败现象出现的共同点,那就是滥用公共权力。腐败大都是通过以权谋私实现的,正是由于公共权力的滥用和私用而出现。人立于世总会有七情六欲,所以存在欲望是十分正常的现象,然而欲望必须要受到社会法律以及道德的约束和控制,超出这个范围就会出现问题。在人人不平等的社会里,由于阶级等级的存在,公共权力也普遍的存在,但是这种公共权力如果被某些人利用,用于服务少数人的私欲,那么利用公共权力满足私欲的过程和结果在政治学的范畴内就被称为腐败。
1.2.2 村官
追溯中国历史,“村官”虽然不属于“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但却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自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行政村作为最基本的基层组成单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然而从法律的范畴来看,行政村并不在我国的政府机构之列,同时我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针对村民委员会也给出了十分明确的定义和解释: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目的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其途径和方法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来实现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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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村官”腐败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的改革发展

2.1“村官”腐败问题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我国是农业人口占相当比重的国家,农村基层“村官”腐败问题的治理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基层“村官”腐败问题虽属“苍蝇腐败”,但其危害性不亚于“老虎腐败”,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习近平同志担任总书记以来,多次在党内会议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要全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惩贪治腐的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以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成果来巩固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
农村基层“村官”腐败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农村基层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成为影响基层乡镇政权稳固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障碍。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财产,挪用、截留、克扣和私分涉农惠农资金、征地补偿款。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甚至是贫困地区,少数“村官”因为贪腐,一边过着挥金如土、醉生梦死的生活,经常吃喝玩乐,建豪华办公楼,追求奢侈享受;一边却罔顾群众利益,对困难群众的诉求不管不顾,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村民群众对此怨声载道。如,广东省东源县徐洞村作为一个贫困村,村民生活相当贫穷,70%的村民群众的年平均收入在国家贫困线以下,该村村干部竟然大势举债 400 万元,盖了一栋豪华气派的村委会办公楼,而旁边却是村民破旧不堪的泥土房屋,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村官”腐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逐渐成为最具离心力的腐败,成为破坏农村和谐稳定和改革发展的障碍因素,甚至成为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政治毒瘤”。这种“微腐败”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任由其发展下去,将会严重影响到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及政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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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遏制“村官”腐败对巩固基层乡镇政权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村一级组织(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既要履行村务管理的自治职能,也要协助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因此,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状况特别是“村官”权力运行状况,已经成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村官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其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等深层次的原因 。
“村官”作为最基层的“官员”群体,虽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官员”,但却掌握着基层农村的资源,并对农村事务具有管理权,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说代表着政府在农村基层履行公共管理权力,虽然表面看层次较低,但其权力范围却很广,尤其是在一些经济状况发展很好的地区,例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经济发达的部分地区,农村基层“村官”所掌握的资源和权力都非常大。随着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进,“村官”作为村民推选出来的代表,充当村民自治的重要角色,在整个农村基层权力结构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村官”最能够代表我国基层管理机构的特点,同时“村官”在我国行政机构组成中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石 。“村官”腐败现象从性质上看,属于权力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从其行为影响来看,“村官”掌握的也是一种公权力,我们可把“村官”腐败的定义为农村基层村(经济联社)干部根据广大村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以及他们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所掌握的资源(人、财、物等),用于服务个人或者少数人的私利或者其行为与自己的身份不相符的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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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村基层“村官”腐败问题的主要类型、特点及原因分析..........10
3.1 农村基层“村官”腐败案件的主要类型 ............. 10
3.2 农村基层“村官”腐败案件的主要特点 .............. 11
第四章 广州市预防和治理农村基层“村官”腐败问题的实践探索..........16
4.1 完善“三资”交易平台,减少“村官”权力寻租空间 ................ 17
4.2 构建廉情预警机制,促使“村官”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 18
第五章 预防和治理农村基层“村官”腐败问题的若干对策建议............26
5.1 注重教育引导,增强“村官”拒腐防变能力 ........................ 26
5.2 注重制度建设,规范“村官”廉洁从政行为 ........................ 27

第五章 预防和治理农村基层“村官”腐败问题的若干对策建议

5.1 注重教育引导,增强“村官”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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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一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观点之一。该观点指出了经济基础的重要作用,详细阐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量和之间的关系。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情况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在逐步替代计划经济的转型过渡期,很多政策和制度的颁布和运行都处于探索阶段和摸索阶段。由于历史局限性的原因导致在这一特殊的阶段所存在的某些管理制度并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甚至于方方面面的行为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性,这也就为腐败问题的发生创造了条件。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如此,农村基层的市场环境就更不用提了,农村基层市场经济的建设更加落后和不健全,缺少相应的公平。这也更容易让人们产生贪念和投机取巧之心,通过“贿赂”进行不正当竞争。在这一环境和过程中,很多“村官”是被动腐败,其主观上并不想搞腐败,而是被环境一步步的腐蚀。
实践证明,近年来广州市通过大力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典型案件,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深化以案治本的作用,促进农村查建并举,推动农村基层建立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村级事务管理机制、改革乡镇纪检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权力监督等系列措施,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通过建立完善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创新排查工作方式,拓展排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典型问题曝光通报,提高警示教育效果。通过综合利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责任制约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监察建议书、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处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取得了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新成效。通过加强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制度+科技+文化”的综合反腐效应,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易腐、不想腐,让人民群众共享反腐败和改革发展的成果。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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