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第一,乡镇机构改革农业乃国之命脉。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地域广阔,农业人口众多。因此,关乎农业、农村、农民之事,乃国之根本。长久以来,随着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我国“三农问题”逐渐突显。为减轻农民负担,扶持农业发展,2000年起,中央在安徽省率先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03 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为了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中央于 2004 年启动实施了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并在湖北、安徽、吉林、黑龙江四省先行试点,其内容以精简机构编制与人员为主。2006 年,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试点内容侧重于明确乡镇定位,转变乡镇政府职能。2009 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9]4 号)由中央正式印发,标志着乡镇机构改革从试点转向全面推开。机构改革着力构建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打造服务型政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信访形势日益复杂化
80 年代至 90 年代初,我国乡镇信访工作初具雏形。乡镇一级政府纷纷设立信访机构,开展信访工作。90 年代中后期至税费改革之前,随着农民负担加重以及乡镇干部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的凸显,以维权为主的农民上访案件数量与日俱增,形成了一股上访小高潮。乡镇信访治理方面,在汲取型体制下,当时的乡镇干部居于优势地位且拥有较为充足的资源,他们能够较为从容地应对农民上访问题。某种程度上,乡镇干部甚至会动用一些暴力手段压制上访农民。因此,该时期的农民上访未对基层政权构成有力威胁,基层信访治理尚未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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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1.2.1 研究方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问题,主要采用如下几种质性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分析法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查阅,掌握学界对信访问题的研究现状,深入分析,从中提取有用的理论、观点和方法,以指导调查和研究工作。
第二,案例研究
首先,本文将采用深度访谈法收集资料,选取湖北省某乡镇,进行深入的实地调查,访谈对象包括乡镇干部、信访工作人员、访民、村干部等,深入了解各方的想法,把握该地区乡镇信访治理的现实状况。其次,本文将在前述深度访谈的基础上,根据搜集到的数据和经验材料,运用案例分析方法,将获得的资料建立文本,进行编码,并进行检验与模型建构。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找出主要变量之间的关系,建立统一的分析模型,构建乡镇信访治理的组织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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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乡镇信访组织协同的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协同
协同,又称协调、合作、协作,属于协同学的基本范畴。协同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为各方互相配合或甲方协助乙方做某件事。
学者们对于协同概念的界定莫衷一是。美国学者 H·伊戈尔·安索夫(H.IgorAnsoff)首先提出了协同思想。伊戈尔认为,协同使得企业的整体价值大于企业各部分价值之加和。20 世纪 70 年代初,德国学者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对协同的概念进行界定,他指出所谓的协同是指各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通过互相协作所产生的一个有别于原系统的新的功能与结构。被誉为“竞争战略之父”的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指出协同就是“1+1>2”,是“企业在业务单元间共享资源的活动”。
由此可见,协同的内涵包括:第一,系统与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存在协作关系。第二,协作所产生的合力大于各组成部分原有力量的简单加总。
2.1.2 组织协同
组织具有协同本性。有西方学者认为,组织协同是指在组织中,组织成员为组合有限的资源所进行的决策、计划以及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有西方学者认为,组织协同是组织之间以达成各自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息互换,资源共享,活动共谋,最终增强组织能力的过程,即组织之间以共同的目标为前提开展活动,共担风险与责任,共享利益。国内方面,学者郝模、潘开灵、白列湖、王君华等是在获得利益共谋的视角下,将组织协同定义为:通过与组织中个人或与不同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共担风险与责任,最终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学者左美云、余力等从决策角度出发,给出了组织协同的定义。他们认为,组织协同是指在决策有关议题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基于相同的利益考虑,共同开展工作,从而实现权利的共享与责任的共同承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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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整体性治理的提出
20 世纪 80 年代,为适应全球化、信息化以及市场化浪潮的冲击,西方发达国家展开了从公共行政的传统模式向新公共管理模式转变的政府改革运动。新公共管理借鉴了企业管理的方法与技术,以顾客为导向强化服务功能,并且在公共行政体系中引入市场机制。实践中,新公共管理在提升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取得不少成就的同时也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在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能方面,新公共管理在借鉴工商管理诸多方法与原则的基础上,将官僚制政府的传统结构改造成了分权化的小型组织结构模式。然而,由于新公共管理受到短期市场价值与经营绩效的制约,政府组织走上了专业分工与功能分化的道路,且愈发呈现出功能裂解性治理的趋势。由此可见,新公共管理忽视了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致使政府组织结构日趋碎片化。登力维认为,过去 20 年时间里,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在政府部门占主导的治理理念——新公共管理已经寿终正寝。
于是,整体性理论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替代于 20 世纪 90 年代应运而生。整体性治理(holistic governance)的概念由 Andrew Dunsire 提出,由英国学者希克斯(Perri 6)首倡,随后被美、澳等西方发达国家效仿。当前,整体性治理已经逐渐成为了英、美、澳等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治理领域的新范式。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1.重新整合。登力维认为,整体性治理理论中的重新整合是对新公共管理的反叛。重新整合的内容有:(1)逆部门化、碎片化和大部制治理。将职能相近的机构合并、重组为部门化组织,在地方机构中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合作的结构,取消部分准政府机构。(2)恢复或重新加强中央过程。该过程能够有效应对新公共管理所带来的碎片化局限,即解决组织内部产生的多头的等级结构。(3)重新政府化,即公共部门重新负责原本外包给私人部门的公共活动。(4)以“混合经济模式”为基础的共享服务。(5)简化网络。(6)通过新兴的信息技术重新塑造具有公务支撑功能的服务提供链。(7)极大地压缩行政成本。(8)专业化与集中采购。极大地压缩行政成本。2.整体性治理。其内容包括:(1)提供和搜集互动信息。(2)数据库共享。(3)可持续性。(4)通过一站式服务将一些职能相近且分散各处的服务功能聚集在一起,以此来应对某些低效的、重复的问题。(5)以顾客为基础、以功能为基础重新建构组织。(6)为了提高政府决策与企业实践竞争时的速度、有效性与灵活性,应当采取灵活多变的政府过程。(7)以“从结果到结果”为标准重新塑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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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乡镇信访治理现状................11
3.1 研究对象概述 ...................11
3.1.1 S 镇基本概况 ................11
3.1.2 选取 S 镇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 ............................11
第四章 乡镇信访治理体系碎片化..........................22
4.1 乡镇信访治理体系的基本特点 .................22
4.1.1 人力资源匮乏 ..................22
4.1.2 职能弱化 ......................24
第五章 构建乡镇信访治理的组织协同机制 ..................34
5.1 整体性治理:构建乡镇信访组织协同机制的理论工具 ............34
5.1.1 整体性治理的应用 ......................................34
5.1.2 整体性治理对构建乡镇信访治理的启示 ....................35
第五章 构建乡镇信访治理的组织协同机制
5.1 整体性治理:构建乡镇信访组织协同机制的理论工具
5.1.1 整体性治理的应用
实践中,整体性治理理论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所造成的碎片化等弊端的反叛。整体性治理着眼于组织内部机构的整体性运作,该理论主张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
整体性治理的实践始于西方,主要运用于公共行政领域。1997 年,英国布莱尔政府依据整体性治理理论,率先提出用“协同政府”作为“竞争性政府”的替代,主张以“加强决策部门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及“统一决策”为目标展开行政改革。通过成立首相办公室、内阁办公室等措施强化核心行政部门的控制力;通过订立公共服务协议实现组织目标的战略整合;通过设立保证人、非执行董事以及框架文件的方式加强决策机构与执行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通过培养社会共识与信任加强组织文化与公共理论建设。不同于英国政府内部体系的整合,美国政府在整体性改革中更加注重政府外部合作。改革后的州与地方政府可为公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如美国俄勒冈州的“无错门”活动。澳大利亚政府的整体性改革侧重于整体性公共部门文化的创建,即通过共同的文化将某一共同领域的组织连结起来,其主要措施是建立“中央链接(Center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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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语
通过对乡镇组织模式及其协同机制的研究发现,乡镇各部门的成立都是按照其功能设立的,信访治理既不能依靠“条块分割”的政府组织体系,也不可依靠以新公共管理为准则的市场化外包和委托服务类社会中介组织。有效的信访治理必须围绕公共利益和公共管理目标,在乡镇党委领导的前提下跨部门协作,实现乡镇党委与政府之间、乡镇各职能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
本文的主要成果:第一,本文在考察了我国乡镇信访治理的现状后指出,我国乡镇信访治理工作中存在乡镇信访治理主体单一化、治理技术非制度化以及乡镇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等诸多困难;第二,本文摆脱了信访制度和信访行动视角对信访研究的束缚,重点考察了乡镇机构改革后的乡镇组织模式及其协同机制。通过实地调查和案例分析发现,当前乡镇组织人力资源匮乏、职能弱化,乡镇信访治理体系碎片化。这种碎片化的治理体系使得乡镇部门各自为政,乡镇体系内部协同合作能力极度低下。本文认为,碎片化的乡镇信访治理体系是造成乡镇信访诸多矛盾的关键因素之一;第三,本文将整体性理论与信访治理相结合,突破传统科层制和新公共管理的碎片化局限,构建起以党委领导为核心的组织协同机制,该机制包括以党政协同、站所协同、政社协同在内的横向信访治理功能结构与包括乡镇党委、乡镇各职能部门、社会在内的自上而下的纵向信访治理组织结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