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视域下城市社区合作治理模式分析——以 W 社区的调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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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6307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

中国的发展正处于改革的新一轮攻坚阶段,无论是从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等各个方面都面临着复杂的形式和严峻的挑战,其中,最大的一个的变化特征是公民社会的逐步发展。公民社会这个词是西方舶来品,对于国内的学者们来说都是一个比较新奇的事物,同时也是一个存在很多争议的焦点。西方对于公民社会的研究起步较早,其根源我们可以从古希腊历史发展中找到痕迹,如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到的文明社会或政治社会、中世纪的城市自治、近代以霍布斯、洛克、卢梭为代表的契约形态,这种状态是与自然状态相对应的政治社会,一直到现代的马克思、黑格尔、托克维尔都论及此领域。虽然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尚处于初级阶段,但是它应有的特征完全呈现了出来。在当代来看,公民社会有如下这些特征:公民的广泛参与、公共领域的建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的发展,公民权利、意识的彰显。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政治制度环境的相对宽松,公民文化的逐步形成,这些特征在客观上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快速成长。因此,在这个充满各种复杂因素的社会里,靠政府唯一的力量是很难应付的,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对政府就如何变革治理艺术提出严格要求。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治理存在极大的关联性,需要一种更加完善的治理机制融合二者,而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是要有一个日益壮大的公民社会为前提的。两者的结合共同推进社会的进步。

社会面临着诸多问题:贫富差距拉大、城市社区单子化、弱势群体被忽视,自治组织行政化等,由于政府与市场都存在着失灵的时候,所以,单靠某一方的力量都无法有效的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搞好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在公民社会视野下探讨城市社区治理便成了一个可靠的着眼点。伴随着国内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加剧,城市社区主体也日益增多,在公民社会的逐渐成熟的情况下,对如何进行有效的社区治理的研究便显得非常重要了,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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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从公民社会的视角来探讨我国的城市社区治理是一项极富挑战的议题。一方面,与西方不同,公民社会是一个西方舶来品,因此就涉及到与中国文化的适应性问题。中国的社区治理结构与西方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例如:何借鉴、发展使得公民社会与社区治理有着中国独特的生存土壤至关重要。另一方面,考虑到即便在国内,由于东中西部的发展不尽相同,所采取的治理方式或许也不一样。因此,本文从公民社会视野下来探讨城市社区主体间的合作治理,形成一个合理的、科学的合作网络治理机制至关重要。同时结合具体的地区(这里以贵阳 W 社区为例)进行分析更具针对性,W 社区提供了一种合作治理的方式,那就是社区龙门阵,尽管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只要政府多加以重视并将其制度化将显现出巨大的潜力,将为我国基层社区的治理选择提供更多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契机。社区龙门阵是一种社区合作治理模式,它将众多主体纳入到一个治理范围,但目前并不具备正式规章制度,只是 W 社区治理的一次尝试,所以运行起来还只能是靠政府主动牵引,这也是笔者研究的重点,就如何运行这套模式,从而成为我论文主题社区合作治理研究的聚焦点。

(1)理论意义

首先,可以充实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选择以贵阳市为研究对象弥补了以往的研究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型城市或者巨型城市的研究,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更为全面的理论支撑。

其次,现有的理论基础对于基层社区的研究还更多的是停留在顶层考虑,在实践环节涉入较少。针对社区单一主体的改革理论确实较为丰富,但尝试如何将各类主体联系起来,形成互动局面还较为缺乏,加之运用到实际的层面就更是寥寥无几。因此,本文从理论上总结前人经验,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视角,及合作路径分析,更加充实现有理论,弥补现有理论在这方面的不足。

​(2)现实意义

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需要一个健全的公民文化的形成。公民社会发展下的城市社区主体间合作治理的研究,可以有效提高公民的有效参与,促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的多方参与的多中心治理格局。这种合作治理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由单独一方进行管理而导致的失灵。社区是社会的一个全息缩影,是一个小社会,是城市的细胞,对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意味着对社会的研究,这类研究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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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理论视点:社区结构与公民社会

​2.1 现代化背景下城市社区结构理论

对社区结构的研究颇多,论述也都差别不大,这里我们可以就“社区结构”一词的定义参考林南的界定。林南认为社区结构主要是指社区各个主体之间相互互动而形成的一个整体,这个整体被赋予了相应的互动规则和程序,各主体之间的联系和行动按规则和行动程序进行②。正是因为社区结构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社区在治理方式上的显著差异,对社区结构的研究可以有效地把握社区运行的主体,以及主体间的关系,并且就互动规则和服务体系的本质特征进行研究。不同社区结构里面都存在着相应的关系模式,对这些关系模式的分析,可以有效定位社区的问题。

2.1.1 社区结构的两种模式

​社区结构存在两种关系模式: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国外的很多学者对此都有过专门的研究,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里面详细阐述了他的分工思想受到这种变化的强大影响,这种变化就是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演进。社区结构也受到这种变化的影响,涂尔干的研究的重点是社会团结的关系类型与个人人格的​发展趋势,他认为个人越来越自主和陌生的同时也更加的依赖社会,个人不断膨胀的同时和社会的联系越加紧密①。 社会的高速发展带了激烈的竞争,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不断扩大,同质性和相似性越大的团体越来越适应不了社会发展的速度,所以,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异质性也不断增强,各项事业都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②。腾尼斯认为,共同体是由亲情、安全感和归属感等构成,是一种典型的熟人社会,在一定地域和范围内活动,而且“共同体”和“社会”均是理想的形态,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共同体逐渐向着社会转型③。社区是社会的缩影,社区的异质性不断增强,人们之间也须通过各种中介相互交流、依赖。人口的流动量大而频繁,这样的结果便是人们没法固定在一个地方很久,形不成一个稳固的集体意识来维系这个群体社会。异质性因素不断增强、陌生感加剧、道德也在一步一步的沦陷、没有那种集体感和荣誉感、自己做自己的事、关心的都是自己利益的得失。正如罗尔斯所说,只要不参加集体活动,做出贡献与否不影响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便不会行动,而一旦有公共利益可以共享的时候,每个人又是那么的积极,这真是极其讽刺④。国内的学者也对社区的两种结构模式做了分析,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面研究了中国的农村社会,他认为中国的农村就是一种熟人结构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向外围展开行动,费孝通自己称之为差序格局⑤。梁漱溟提出了“伦理本位”。他对中国的传统行为文化进行了剖析,认为:“在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交往莫不寻找情义,使彼此之间关系由疏远至亲近。比如,中国历史上一直将地方官称为父母官;于师称“师父”,于乡党邻里,互以叔伯兄弟相称。将家庭关系由近及远,由“家”至“国”再到“天下”,遂而形成四海之内皆兄弟以及天下一家的局面。总是时时处于情谊关系中,事事不得由己而为之,所以始终看不到自我之平等、自由、独立之事起。在伦理社会里,人于彼此相互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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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法治化背景下公民社会理论

公民社会的发展为社区创造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正是基于此,在现代化冲击下的陌生人社区环境逐渐得到改变,这种变化逐渐将社区拉向熟人社会。但是现阶段的这种社区结构只能是利益差序格局,是介于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之间的一个社会状态。所以,研究公民社会理论对于社区结构的关系模式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近年来,国内外的专家学者都对公民社会做了大量研究,公民社会的相关理论也处于繁荣发展时期,且大多数学者都将公民社会与治理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公民社会强调多主体共同发展的理念,这与治理理论有着天然的内在契合点,这种观念又是时下政府发展反思的结果。社区治理继续将学者们的研究理论发扬光大,用于社区建设的理论指导。现代意义上的社区存在多个治理主体,这些主体之间必然要通力合作才能实现善治。

​2.2.1 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演进

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发展是大势所趋,这是从各个角度来将都是描述政治国家与民众社会的实际关系。有的是从二元对立的角度来阐述这对关系的,有的是从互融共生的角度来研究,但终究来讲传统社会和公民社会都是一个大共同体下的社会状态的反映。就传统社会的本质而言,它是一种共同体本位的社会,个人与社会完全融入到共同体内生活,个性受压制,这与一个以个人为本位的现代社会相去甚远。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受压制的个性得到了解放,个人的地位被更多的强调,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大大增强,当然也存在相应的问题,我们沿用了西方的“公民社会”一词来表述当今社会的性质。涂尔干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权威性的论证了这种社会形态的交替,在公民社会的概念部分我们也从历史的线索里做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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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社区合作治理雏形:贵阳市 W 社区的治理实践 ................. 21

3.1 W 社区的概况 ................... 21

3.2 W 社区合作治理系统 ................ 22

​4 城市社区合作治理模式转变的困境分析............... 32​

​4.1 社区党组织和政府的主导治理 ..................... 32

4.1.1 党组织领导、行政化运作 ............. 33

4.1.2 职能重叠、制度欠缺 ................. 34

5 “社区龙门阵”:社区合作治理模式的路径选择 .................. 52

5.1“社区龙门阵”的界定及理论分析的思路 ..................... 53

5.1.1 组织化的共同体 ...................... 54

5 社区龙门阵:合作治理模式的路径选择

​5.1“社区龙门阵”的界定及理论分析的思路

“社区龙门阵”更像是一个组织化了的小共同体,这个活动托起了这个共同体的组织基础,在“社区龙门阵”上我们能够看到那种类似于农村小组会的感觉,腾尼斯笔下的社区更多符合的就是这种概念,但腾尼斯是站在一个更为宽广的范围上讨论的,笔者这里仅仅适用于城市社区的概念。“社区龙门阵”的理念也源​自于费孝通乡土社会的那种寄托,费孝通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彼此具有很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而这些正是现代城市发展所慢慢流失的元素,“社区龙门阵”或许能够填补这个缺陷。

5.1.1组织化的共同体

​很多学者认为公民社会在中国是不可能,我们习惯性地以历史的思维定势来讨论,得出只有西方社会才能够形成以个性发展,追求个人本位的社会,其实就事实而言这并非正确,个人本位是现代化的特征,不是某个地区和文化的标志,相反它是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出现的。其实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都是共同体本文的社会,但是二者还是有些许差别,中国自秦始就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讲求大一统的社会①。有学者研究了 1949 年以后的社会认为这不一样,事实也是如此,那之后的中国社会国家权力也就只到县一级,县级以下通过“乡保”来治理,乡绅宗族维系着这一级的治理,但总体而言中国还是一个密不透风的大一统社会②。西方的特点刚好就是小共同体的特点,这种小共同体在中世纪商品发达的地区尤为明显,比如欧洲中世纪行会、教区、领地都有很强的排他性,内部都有很强的自治纽带,欧洲中世纪传统社会基本上是个小共同体本位的社会。我们国家近代社会也是这样,随着经济的发展、受外界影响而快速发展③。现代社会的发展超出我们的预期,我们的情况和西方是不一样的,西方本身就是有不同的小共同体维持,他们寻求的是摆脱小共同体的束缚,然而中国的情况恰巧相反,我们一直生活在国家统一管理的模式下,什么都是国家来完成,我们寻求的是一个小共同体的自治但又区别于那种通过血缘、宗族和强权的地方自治团体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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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

公民社会的发展以及社区结构模式的变化,为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契机,然而在传统与现代的交接上,社区治理也遇到了诸多困境,这些困境催生了社区龙门阵模式的出现。实际上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处理,在历史上,关于如何认识、如何组织以及如何管理国家与社会就有无数的理论家做了极为深刻的研究,大致有几种观点。第一类属于神权类,西方中世纪的一大争论的主题就是教权与王权之争,而教权占据了上风,上帝是最高的权威,国家是由上帝指派人间教会进行统治,世俗政权也要听命于教皇的权威。我们国家在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应”也是神学思想的有力体现。第二类属于契约类,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以及卢梭等经典政治学家从社会契约的角度对国家的起源做了经典论述。国家在他们看来就是社会让渡的权力,是人们牺牲掉自己的一部分权力来保障更大的权益,这样行事也更加方便。然而黑格尔、马克思却不这样认为,这就是第三类国家起源的阶级统治论。马克思从唯物论的角度去阐述这个问题的,从经济这个最根本的物质基础出发,认为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同时又凌驾于社会并与社会逐渐脱离的这样一个共同体组织形式。然而马克思认为国家最终又是要被消灭掉的,国家的权力将逐步回归社会,这样一来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是以公民为本,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发展的社会。黑格尔从市民社会的概念讲到市民社会是处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一个地带,它的形成要晚于国家①。受马克思、黑格尔等人的影响,本特利、杜鲁门以及达尔对传统的政府治理的弊端进行了批评,认为政府不应该过多的涉及到社会的自主领域,过于庞大的政府已经将社会公共空间压缩的所剩无几。本利特认为传统的政治学只关注政治机构的表面形式,只关注一些玄学和公式化的表述是不合理的,应该以经验事实和实际对象作为研究的根本,并且他从利益集团出发,认为政府所赖以运行的基础是人和集团,而不是单独的政府本身,整个社会的发展是集团之间的相互作用②。 杜鲁门对于批评利益集团持否定的态度,他认为不应该把利益集团视为洪水猛兽,他不是社会的“祸害”,相反它是美国民主过程中最为积极的一部分,各种政治行为恰好是利益集团相互作用的③。赫尔德认为民主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一方面涉及到国家权力的改造,另一方面就在于公民社会的成长,而公民社会的成长更为重要,应该保持一个最低限度的政府行为④。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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