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在国内中小企业发展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相关领域已经对中小企业发展投以较高关注度,研究人员也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相关论题研究重点,目前发展状况来看,研究成果十分显著。本文主要从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理论以及服务型政府理论两个方面展开。首先,本文丰富了服务型政府理论的内涵。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发展离不开以蒙城县政府为首的各相关机构提供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必然要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以保证优化此类公司发展所需外在条件及环境。而且,统观政府为推动这一类公司发展进行扶持政策以及遇到的各种问题,又都离不开政府在管控经济方面能力的增强。本研究为服务型政府、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等两大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同时,本文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及服务型政府理论成果相结合,确保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构建满足复杂性、系统性发展标准,尽可能实现县地区内政府的这一体系问题探究视野被有效扩大。
(二)实践意义
我国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 99%,特别是“双创”口号提出后,国家对中小企业投以的关注度已经达到全新发展高度。受自身特征影响,中小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一部分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甚至在地方发展看来更为严峻,就对我国现有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出更高发展要求。面对此种发展趋势,针对县域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研究已经具备重要研究价值;同时,能够有效弥补县域中小企业自身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缺陷之处;另外,随着政府构建这一类公司服务体系工作的完善程度日渐提高,可以提供政府更加明确、详细的为此类公司支持服务的建议,设法提升中小企业内部机制改革速度,确保中小企业长期保持较高竞争水平,更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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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由于中西方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重视较早,研究起步也要早。至今,西方国家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处理好这一体系构建历程中存有的有关困难和具体问题。相较而言,国内针对这一体系构建相关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的内容也多是参考国外的经验和模式。近年来,随着“服务”主导的新型政府构建,政府怎样优化这一体系构建工作,推进规模较小公司的健康增长已经变成中大课题。极多学者也显著提高规模不大公司在这一体系建设方面的广度及深度,成果丰硕。
一、国外研究现状
当前,外国专家对于中小企业公司的这一体系建设有关理论的研究比较完善,著述很多。本文旨在以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为例,说明国外目前所处的整体研究水平。
相关调查信息显示,美国是目前全球范围内第一个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给予扶持的国家,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颁布的《反托拉斯法》中已经提出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相应保护政策。相关条例主要在反垄断过程中发挥实际作用,同时对中小企业所具备的竞争优势进行全面保护。美国于 1890 正式颁布了《反托拉斯法》。这被学界认为是美国在颁布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步。在 1953 年,国颁布了《小企业法》,美国联邦政府据此设立了美国中小企业局 – SBA(The 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该局在 1958 年正式成为永久性机构,用于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各种支持。美国知名学者普弗福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价值进行全面介绍,强调中小企业自身所具备的四方面发展特征直接决定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所具备的实际价值:市场适应能力强、弹性力度大、服务层级高、专业化特征明显。罗斯维尔则通过对比差异化企业管理结构,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创造良好发展优势。K.Kasemets、R.Kriisa 认为中小企业在提供就业,进公平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果缺少政府一系列支持政策是难以存活的。①Stiglitz、Weiss 则强调,所以存在资源配置失效现象,根本原因在于信息无法达到对称性的发展要求,政府必须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实施有效的管理,从而对资源进行在分配,使之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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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现状剖析 ............ 18
第一节 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支持 ................. 18
第二节 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构成 ............ 22
第四章 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及原因 ............ 32
第一节 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存在问题 ................. 32
一、中小企业管理体制不顺 ................. 32
第五章 促进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 39
第一节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 ............ 39
一、建立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 39
第五章 促进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第一节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
一、建立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途径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蒙城县政府应切实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应推进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相关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中小企业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政府部门在全面摸清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这样即能严格规范中小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又能做到对服务对象的公平一致,利于中小企业的初期准入发展。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常态要求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需要在这两个方面下工夫。
(一)提升政府监管意识,落实监管责任
重点是改变重审轻管、有权无责的现象,做到权责对应,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清除“监管认知盲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时应转变审批方式,应松则松”,不得给中小企业进行行政审批时额外设立“门槛”,相关行政人员必须有权更有责;注重审查中小企业资质,切不可打“人情牌”;更应该注重对中小企业的市场监管,坚决承担相应指责,随时应对突发状况,为中小企业服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方式
政府应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预防性制度体系,例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等,通过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自身所具备的主体效用,使相关违规操作承担巨大操作成本。另一方面,创新监管方式,在随机性监督机制的作用下,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善市场监管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填补监管缝隙,堵住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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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活跃国家经济建设和维持社会稳定方面有着大型企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得益于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动力足、门槛低等特点。但是,小企业由于“先天不足”,在整体规模小、管理制度低、存活时间短、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的存在,制约着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成长。中小企业的这些特点必然要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出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让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对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中小企业服务建设,就是全方位的服务于中小企业。本文在研究了国家、省、市三级中小企业政府服务体系研究状态,针对相应研究成果,充分总结相关研究经验,以此为基础,定相关论题的主体研究方向,始对县域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研究。本文界定了相关概念,找到了研究本文的理论支柱,通过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研究,提出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战略指导能力,以政府服务为核心,充分调动中介组织及中小企业,多管齐下,有序治理,共同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在这里应注意的是,城县政府在某方面不再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而是通过中介服务组织结构充分发挥自身效用基础上,层次参与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同时,在研究蒙城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时,肯定了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成果。针对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相应解决方案,高效解决问题。根据服务型政府理论,蒙城县政府应该以权利为本、以人为本、一切从服务出发、从保障公民权利的观点出发,不断完善蒙城县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