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动因研究——以道德模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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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6376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中国有着五千多年的发展史,流传下来许多包括助人为乐在内的传统美德,并深深扎根在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长河中。两千年前墨子倡导:“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意思是:只要有利于他人的事,哪怕是从头到脚受到伤害,也要积极做事。这种精神就是现代社会积极倡导人们学习的“不为一己之利、无私利人”的助人精神。改革开放打开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大门,社会各行各业稳定快速发展,包括助人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也不断发展。可是 2011 年 10 月在广东佛山发生的“小悦悦”事例让我们感到痛心,两辆车前后碾压两岁的小悦悦,过往的十多名路人看见这一幕,都无动于衷,谁也不去救助小悦悦,提供救助行为;近年来,老年人跌倒不敢扶的事情也屡见不鲜,老年人跌倒“到底扶不扶”成了一个令人困扰的和纠结的社会问题。以上类似事件在我国许多城市时时刻刻都发生着,助人行为在当前社会陷入僵局。

公职人员不同于其他社会成员,他们担负着特殊使命、践行着特殊责任,所以是社会群体中的特别成员。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在我国道德建设中起重要作用,是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和典范。公职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党务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中工作,且能做到依法履行公共义务和承担公共责任的人员。在行政组织中,公职人员承担的责任其自身角色的转变而发生相应的变化。首先公职人员是行政人,在行政组织中承担由其职位所决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公职人员的行政人角色。其次公职人员不仅仅是行政人,同时也是社会人,要承担作为一般社会成员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公职人员的社会人角色。学者们对公职人员行为的研究集中在行政人角色,对社会人角色的研究比较少。所以,对公职人员助人行为的研究可以弥补该方面研究的不足,同时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也有着重要意义。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代公职人员助人的道德模范研究,探讨助人行为动机,揭示助人行为的动力源泉,在实践上有利于正确引导其他社会成员的助人行为,思想上有利于规范我国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和社会行为,防止社会上一些失范行为的进一步发展,以公职人员的助人行为带动社会上更多人的助人行为,激发和弘扬助人精神,使越来越多的人行动起来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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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文主要分析公职人员的助人行为动因,将助人行为动因类型划分为移情、认知、情境三个维度,对各个类型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公职人员角度调查分析助人行为动因情况。

主要目的研究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动力从何而来;助人行为如何培养。也就是通过对“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等问题进行讨论,提出相关建议。最终能驱使更多的人加入到助人队伍中,发生更多的助人行为,使助人行为有更圆满的结果,对现实社会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切指导,为该行为的传承与弘扬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首先,文献综述总结了助人行为研究、助人行为影响因素研究以及助人动因相关研究,使我们对助人行为和助人动机的相关研究、现状以及目前研究的不足之处有所了解。其次,介绍本文的基础理论和相关概念,根据相关理论设计研究变量,描述本文的研究,并提出本文研究假设。再次,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实证研究对收集上来的数据做相关分析、因子分析、回归分析和 K-W 检验,总结启示与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最后,对结论进行讨论,总结本文的不足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1.2.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通过阅读文献发现,我国关于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动因的文献比较少,在移情、认知、情境方面的研究更少。周晓虹(2003)提出人们是因为想要“积德”,所以才会有助人行为的发生,还有一些人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也做出了助人的事迹。①虽然我国关于助人行为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比较薄弱,把移情、认知和情境设为维度进行详细分析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1)本文通过实证方法对助人行为进行研究,可以弥补我国助人行为研究局限于理论描述的不足,丰富我国关于助人行为研究的理论体系;(2)以往关于助人行为的研究局限于企业研究领域,研究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可以拓展助人行为研究领域,探究之前被研究者忽视的公职人员助人行为的研究,有助于促进我国助人行为理论的完善。

​2.实践意义:

目前我国社会现在正处于转型时期,人们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做选择很耗费精力,所以人们不愿意主动做出选择;又由于做出承诺有风险,所以人们不愿意积极承诺;以至于在生活中人们宁愿采取旁观者观望的消极态度,也不敢、不会轻易帮助他人。从助人者方面来看,越来越多的人在面对助人情境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不知道是否应该给求助者以帮助,为什么要给求助者提供帮助,给求助者提供哪种方面的帮助,所以好多人作为旁观者的角色,拒绝给求助者提供帮助。从受助者方面来看,受助者需要怎样的帮助,对于助人者提供的帮助,受助者是否乐意接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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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助人行为的概念界定

(1)亲社会行为

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韦斯伯提出来的。其中最有影响力、最有代表性的是Eisenberg 和 Hoffman 两人的研究,他们的研究在亲社会行为史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关键性作用,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俞国良教授认为亲社会行为“在比较心理学中,亲社会行为指个体通过减少自己的生存机会来增加团队中剩余的成员的生存机会,它是这样的一种行为。在社会心理学中,亲社会行为是关心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大多数研究者在研究亲社会行为时,都认为会通过放弃个人利益来满足他人利益,并把它看作重要条件,“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研究范围,研究者只在一定范围内对比较确切的、有限的亲社会行为进行研究,如合作行为、捐助行为等。”美国心理发展学家 Paul Mussen(1977)认为:通过提供给他人帮助,支付相应的成本和代价,有部分人会从中得到好处,但是行为提供者不要求有任何外在的好处,面对风险,甚至会危及生命,亲社会行为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行为。

亲社会行为是一个很常见的有积极作用的社会行为,具有积极、正面的导向作用,可以把它看作是个人适应社会化发展的指标之一。积极的亲社会行为越多,社会越和谐,发展越迅速,人们道德水平越来越高。由此可见,亲社会行为在某一程度上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利他行为

​一般认为,可以把利他行为(altruistic behavior)看作是亲社会行为,两者在某种意义上相同,利他行为经常使用的定义是:提供时间、资源、能量以帮助他人的行为(Franker,1988)。有人提出,利他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和亲社会行为是一样的(时蓉华,1998)。但 Mussen 和 Eisenberg 的研究指出,“真正的利他行为是指助人者不渴望酬奖,不为逃避责任,尽最大能力去帮助另一人,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亲社会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共同之处表现在两种行为的结果上,这两类行为的结果都是好的,都对他人和社会有利的。从助人者角度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区别,亲社会行为是为了获得自身满足而实施的助人行为,如得到他人的赞赏和认可;而利他行为是助人者没有自私之心,自愿帮助他人,给他人提供方便,并不是为了得到他人的赞赏和表扬,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助人者自身也会感到快乐和满足。从助人动机上看,亲社会行为所包含的内容比利他行为更广泛,利他行为是亲社会行为中特殊的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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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础理论

各个领域的学者们从各自的角度研究和阐述的助人行为动机,分为以下三种:本能论、社会交换论、社会学习理论。

2.2.1 本能论

人们是出于什么原因作出利他行为?Darwin(1871)的观点是,利他行为源于母性本能而发生的。Bumstein 等人(1994)在 Hamilton 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不同情境下的助人行为。一般来说,在有生死危险的情境下助人,如果帮助他能把健康的基因成功传播开,这样会给他提供帮助,这种助人情境发生在同一群体中,自己的亲属是最终获利对象,这就是前文提到的亲属选择。在日常的助人行为中,助人者的救助对象大多是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能真正给亲属提供帮助的比较少,助人者在帮助陌生人时可能受社会的赞许,有的还社会地位还可以得到很大的提升。基因基础上的亲属和认知基础上的亲属相比,大多助人者会更看重后者,研究表明在突发状况中,大多数助人者会给认知基础上的求助者提供帮助(William G. Graziano,Meara M. Habashi,and Rene'e M. Tobin,2007)。

​韩国的研究者发现,助人者发生的一大部分助人行为大多都来自基因,助人者越成熟这种基因之间的关系越密切。如果群体具有利他性,那么该群体因这种具有导向功能的利他性而发展的越来越好,这是群体选择论的观点(Sober& Wilson,1998)。互惠利他论的研究者们也从人类进化的观点来研究利他行为,他们认为从眼前看,助人者付出了时间、精力和成本,但是用长远眼光看,助人者也会从中得到一部分收益,因为利他行为是有利的社会行为(Trivers,1971)。

​本能论的学者们认为,种族的传承离不开助人行为,助人行为能推动种族的生存和发展。有些社会心理学家发现,基因在助人行为的发生中不是直接作用,而是间接作用。​但是不能说遗传了焦虑基因的人,他们在面对求助者时,提供很少的助人行为,对求助者漠不关心,态度冷淡,他们可能会选择以另一种方式去助人,比如匿名助人。基因变异也会导致助人行为的发生。这一发现,将助人行为的焦点移动到对微生物的研究上。

以上研究者都是从基因遗传学和生物学的角度研究了利他行为,但是仅仅从这两个角度研究利他行为是不全面的,还有很多利他行为无法解释,对很多利他行为的理解很模糊,例如在生死关头,为什么助人者冒着危险也要帮助陌生人。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利他行为,有些学者提出了社会交换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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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设计 ................. 18

3.1 研究变量设计 ............. 19

3.1.1 移情变量 ............ 19

4 实证研究 ....................... 24

4.1 描述性分析 .................. 25

4.1.1 人口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 25

5 结论与展望 .......... 37

5.1 结论 ........... 37

4 实证研究

​本文对公职人员助人道德模范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对问卷取得的调查的数据采用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验证本文提出的假设。

4.1 描述性分析

​本文对中国文明网道德模范的资料进行统计,其中公职人员道德模范 628 名,占道德模范总人数的 50.4%;非公职人员道德模范 618 名,占道德模范总人数的 49.6%,并对 628 名公职人员助人道德模范资料整理成数据,对数据做了描述性统计分析。

4.1.1 人口统计学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人口统计学变量主要有性别、年龄、学历、政治面目 4 个方面,分析结果如表 4.1所示。

分析 4.1 表中数据统计结果,可得到公职人员助人行为道德模范的人口统计学变量特征:性别变量上,女性移情的比例较高,在认知和情境中男性的比例高于女性;年龄变量上,随着年龄的增长,样本数逐渐增加,比例逐渐变高,说明年龄越大助人倾向越高;学历变量上,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现象,这可能与本次统计对象有关,因为数据收集过程中,有些学历资料无从获取。政治面目变量上,党员比例高于群众,说明党员有较高的助人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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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与展望

5.1 结论

本论文研究目的在于探讨助人行为动因对助人行为的影响,进而为促进助人行为的发生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基于前四章文献梳理与实证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实证研究,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信效度检验、相关分析、回归分析以及 K-W 检验等方法,验证了本文假设。首先是移情一一助人行为的假设,即公职人员的移情与助人行为有显著正相关关系,高移情的个体能提供较多的助人行为;其次是认知——助人行为的假设,认知能力对助人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公职人员中认知能力高的个体助人行为倾向较高;最后,情境对助人行为的影响表现在:一般情境中的助人行为要高于有风险情境中的助人行为。此外,分析了人口学的变量特征对助人行为的影响。人口学变量对助人行为的影响体现在年龄、性别和政治面目。公职人员在性别、年龄、政治面目方面对助人行为有显著差异,女性相比较男性,更容易因感动,更容易因移情而发生助人行为;在年龄方面,年龄越大,助人倾向越强;党员的助人倾向高于群众。

首先,本研究对助人行为的研究是采用了实证法,数据来源于中国文明网,在统计数据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不能得出最理想的结果,没能达到我们最初的期待效果。其次,由于客观原因的限制,数据统计资料因地域不同、文化差异、价值观等不可预知变量也会对助人行为产生一定影响。本文在取样上尽管做到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研究结果还是不够理想。最后,除了本文中的几个变量,还有其他变量也对助人行为有影响,如人际信任。在未来研究中,有待对各变量进行深入挖掘,并能够从其他角度研究影响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动因的变量。在测量工具上仍然存在不足。其中最大的不足是,对移情、认知能力、助人情境的检测还不够精准和客观,由此看来将来研究应引鉴社会学中的相关检测程序和方法,用十分客观的检测办法,也可以将心理学的检测方法与社会学的检测方法统一,从而更拓宽并丰富助人行为动因这一研究命题。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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