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现代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高速发展趋势,跨国并购将作为一种常态,通过跨国并购,企业可以更好的优化全球市场内的资源配置情况,同时获得有效的市场扩张。跨国并购能够一定程度上推动国家或是地区的经济增长,同时跨国并购产生的相关反垄断问题也较多;国际上的多数国家都将跨国并购作为反垄断的核心内容。欧盟以及美国对于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起步较早,同时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逐步的成熟,我国现阶段的跨国并购及反垄断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结合实践反馈进一步的进行完善。
跨国并购能够为我国带来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管理经验,同时也可能由于国外资本进入市场后的竞争方式不正当,进而对我国企业形成一定的冲击;优化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我国良好市场环境,就必须从立法的角度上对于跨国并购以及反垄断立法问题进行规制。在对于跨国并购及反垄断立法完善的过程中,我国应当积极借鉴欧盟的发展经验,同时依托于国内实践现状经验的总结,进而逐步的进行完善。
关键字:跨国并购;反垄断;反垄断法;
1相关概述
1.1跨国并购的概念
跨国并购是现代化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一种必然性产物,同时也是基于企业并购的一种延伸;跨国并购主要是指一个含有并购方式或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份持有人,或与目标公司股份有关的特别权利拥有人分处两个以上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因素在内的并购行为 。
跨国并购也被称之为国际并购,其原因是跨国并购属于国际直接投资的一种放还是,基于跨国企业之间的一种并购行为;跨国并购一般实现主要展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国外投资者直接对于中国的目标企业进行兼并或是收购,一种是国外投资者利用国内的一个子公司或是分公司实现对于目标企业的兼并或是收购。对于第二种情况,很多学者都将其称之为国内并购,但从本质上来讲,国内的子公司或是分公司也是国外投资者所有,不少的国外的投资者都利用这种方式实现对于国内企业的并购,进而规避中国法律的约束。如果单纯的对于第二种情况视作为国内并购,那么无疑无法保障我国的相关产业安全,同时也不能保障我国在国际竞争市场中的优势地位,故而以上两种情况都应当隶属于跨国并购的范畴。
1.2跨国并购的类型
目录
摘要 1
1相关概述 2
1.1跨国并购的概念 2
1.2跨国并购的类型 2
1.3垄断及反垄断法概述 3
1.4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 3
2我国跨国并购反垄断立法现状 4
2.1我国跨国并购及反垄断法律制度 4
2.2我国跨国并购反垄断立法现状不足 5
2.2.1相关市场界定的立法缺陷 5
2.2.2域外效力冲突 5
2.2.3执行机关设定冲突 5
2.2.4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实施细则缺失 6
2.3.5豁免条件不明确,申报制度不规范 6
3完善我国跨国并购反垄断立法建议 7
3.1明确相关市场界定标准 7
3.2完善反垄断法域外效力制度 7
3.3反垄断执行机关设置优化 8
3.4豁免条件细化说明 8
3.5构建并购后监督制度 9
4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4结论
跨国并购的热潮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会越来越浓烈,同时伴随着跨国并购热潮所引发的一系列反垄断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跨国并购能够为我国带来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资金等,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形成一定推动,同时也可能由于限制性竞争行为对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的损害。进而就需要通过跨国并购的反垄断立法对该类问题进行有效规制,《反垄断法》便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而诞生的,相比国外我国《反垄断法》的起步较晚,同时其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完善。在对于我国《反垄断法》的完善过程中,我国可以适当的对于国外先进经验借鉴,同时以我国国情以及市场现状为依托进行。
就我国《反垄断法》的完善而言,需要从多方面上进行推动:首先,进一步完善相关市场的界定标准,确立反垄断审查前提。其次,完善域外效力制度,积极签订双边、多边协议,最大化保障我国企业权益以及市场竞争秩序稳定。再次,优化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设定,设定二级反垄断执法机关,同时保障反垄断机关的财政以及人事独立,避免地方政府的干预。然后,细化豁免原则,优化具体执法过程中的指导性提升。最后,构建并购后监督制度,从全局的角度上实现对于并购反垄断问题的管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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