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鉴定管控政策构建探索

论文价格:0元/篇 论文用途:仅供参考 编辑:论文网 点击次数:0
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5045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1 绪 论


1.1 研究的缘起

我之所以选择《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研究》作为博士论文选题,乃出于以下机缘:首先,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乃是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科学、公正、透明的司法鉴定乃是准确认定法律事实,作出正确司法判决,从而实现司法公正与社会正义的关键,而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又是保证司法鉴定能否科学、公正、透明的前提。本人有幸赶上这一改革大潮,为此作出研究,实乃一大机缘。其次,本人长期从事武汉地区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对我国现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弊端及其诱致的司法不公现象有深刻的认识,并对此深为焦虑。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作为法定证据的司法鉴定结论已越来越多地被用作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活动的定案依据,它对于准确判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司法鉴定制度已成为当代各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严重滞后于整个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步伐,甚至出现了与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价值趋向相冲突的局面,司法鉴定制度急需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亟待改革。为了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05 年 2 月 28日通过 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作了十七个方面的原则规定,但在很多方面仍然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和研究,特别是在司法鉴定的基础理论、鉴定的启动和决定、鉴定的责任、鉴定的标准、鉴定的监督等方面更有待创新和突破。


2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选择

2.1 两大法系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分析

2.1.1 司法鉴定及其管理体制的基本含义

一般来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做作出判断的一种活动。24司法鉴定既不是行政行为,也不是司法行为,司法鉴定的性质是科学性和法律性的统一。这一基本的性质决定了司法鉴定具有双重性的基本特点。具体来说,其双重性体现在:第一,司法鉴定活动的双重性。司法鉴定活动既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同时也是依法参与诉讼的活动。第二,司法鉴定制度的双重性,即司法鉴定制度既涉及司法制度如司法鉴定的实施制度,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与采信制度等,又涉及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如鉴定人的职业资格的准入和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授权和资质管理、司法鉴定技术标准规范的制订等制度。第三,司法鉴定机构的双重性,除一部分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以外,大批社会的行业鉴定机构,既是本行业的鉴定机构,又是具有司法鉴定主管部门授权的司法鉴定机构。第四,权力配置的双重性,既涉及司法权,又涉及行政权。第四,调整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也具有双重性,既包括法律规范,也包括行政规范(包括技术规范)。司法鉴定制度已成为当代各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以及其他与司法鉴定有关的社会资源进行管理的模式,它与一个国家的侦查、审判职能的划分相适应,与诉讼制度相联系。25包括管理的法律依据,管理模式,管理机构,管理职权和手段等等。从管理主体的集散程度来看,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统一型管理体制、分散型管理体制以及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混合型体制。

2.1.2 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在传统上,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采取的是分散式体制。在美国,鉴定人的资格主要由行业协会确定。英国也无关于鉴定人资格的统一考试。然而,近年来,这些国家的司法鉴定改革明显地呈现向集中式方向发展。如英国在 1995 年4 月,把 7 个对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法庭实验室收归内政部统一管理,并开始办案收费制度。2000 年 11 月成立了专家证人注册委员会,对鉴定人实行自愿注册制,定期公告专家证人的资信、能力及服务水平。现时,在英美法系国家,逐渐形成了以自律管理为主,政府管理为辅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2.2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模式选择

2.2.1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由来

与发展据史料记载,我国最古老的司法鉴定活动产生于距今两千余年的奴隶社会。在周朝就有了为诉讼服务的伤害鉴定。封建社会鉴定手段较为普遍,鉴定对象和范围也较宽,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秦汉以后,法医鉴定、比较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逐渐兴起和扩大。据《秦简·封诊式》记载,我国秦朝就有了法医人体检验的实践。在唐、宋时期,坚定制度发展到了较完善的程度。唐代将鉴定人“做虚假结论依罪受罚”加以法定化;宋代的法律规定了鉴定官员的身份与职责、检验内容、检验记录的格式等,说明鉴定管理制度有了雏形。宋朝著名法医学家宋慈编著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医著作《洗冤集录》。20世纪清末民初才有了现代司法鉴定制度的萌芽。尽管一些司法鉴定的技术和实践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以前,但真正意义的司法鉴定不过是最近二三百年的事情。现代司法鉴定制度的兴起也仅仅始于二十世纪的初期。在 1906 年,清朝诉讼制度中对鉴定问题就做了规定。1907 年,清政府对鉴定制度作了很多较为具体的规定。如对鉴定人的规定有:凡诉讼上有必须,始能得其事实真相者,得用鉴定人;鉴定人须由审判官选用,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有一定经验及技能这,均得为之”。1928 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2.2.2 我国现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评析

《决定》对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建立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从《决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主要是一种由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管理的体制模式的“双重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既包括司法鉴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结合,又包括司法鉴定主管部门与相关鉴定行业管理部门的结合。然而,当代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活动的制度供给滞后于具体的司法实践。其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决定》规定的三大类鉴定之外的、过去已经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批设立的其他类别的鉴定机构如何管理的问题。是否继续实施登记管理?如何实施编制名册和公告?(2)根据各地实际需要,今后是否对《决定》规定的三大类之外的鉴定业务范围继续实施登记管理的问题。(3)司法鉴定资源布局不平衡问题。由于《决定》规定的三大类鉴定资源长期以来属于国家扶持、公检法部门长线发展项目,社会鉴定力量薄弱,有些地区出现社会鉴定资源空白的现象难以避免,短时期内也难以改变现状,直接对诉讼需求带来影响。一是少数民族地区鉴定资源匮乏,如西藏地区没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内蒙、新疆情况不容乐观;二是中西部地区鉴定资源普遍不足,许多省份地县一级社会鉴定资源缺乏,难以组建司法鉴定机构。(4)《决定》出台后,地方立法修改和各地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定位问题。

2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的选择..........11

2.1 两大法系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分析..........11

2.2 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模式选择..........28

3 司法鉴定主体与鉴定标准管理制度的研究..........37

3.1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与管理的制度设计..........37

3.2 司法鉴定人资格与名册管理制度的设计..........43

4 司法鉴定的启动与鉴定结论的采信制度..........56

4.1 司法鉴定启动制度模式的比较研究..........56

4.2 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与具体流程..........70

结论

从程序上讲,鉴定事项的专业性在司法鉴定的启动模式选择上的主要体现是:司法鉴定的启动权利归属如何确定,提起司法鉴定的应当是公安、检察机关、法官、当事人、律师还是受委托的专业中介机构;由谁来选择以及如何选择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司法鉴定的具体事项如何确定,怎样判断鉴定事项与诉讼活动的相关性等。鉴定手段的专业性在司法鉴定的实施程序以及后续程序上的主要体现是: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鉴定人员的资格审查;鉴定方案的设计;鉴定材料的提取和保存;鉴定标准的确定;鉴定文书出具的相关标准;鉴定结论的质证制度和采信制度的安排等。

参考文献

[1] 王羚,张黎明.关于实行“双重管理”的思考.中国司法鉴定,2005 年,第 6 期:第 62 页

[2] 罗永新,罗纪锋.从司法行政管理的角度看贯彻〈决定〉亟待解决的五方面问题.中国司法,2005 年,第 10 期:第 92

[3] 范方平主编. 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司法鉴定研究文集第 2 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4] 何家弘,刘昊阳.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是科学证据时代的呼唤.中国司法鉴定,2001 年,第 1 期:第 27 页

[5] 吴延俊.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探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第11 期:第 71

[6] 杜志淳,霍宪丹.中国司法鉴定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年.第 22~23 页

[7] 孙业群.中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司法鉴定,2004 年,第 1 期:第 11

[8] 沈健.比较与借鉴:鉴定人制度研究.比较法研究, 2004 年,第 2 期:第 114页
[9] 徐昕.专家证据的扩张与限制.法律科学,2001 年,第 6 期:第 85 页
[10] 张方.从两种鉴定类型的比较看我国司法鉴定委托权的归属.人民检察,2000年,第 7 期:第 20 页


如果您有论文相关需求,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371975100
QQ 909091757 微信 3719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