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OFDI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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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4781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1.“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中国对其的直接投资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发现,对外直接投资与被解释变量 IPR之间的系数为正值,意味着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OFDI 也会随之流入。主要由于“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越高,中国企业在该国进行直接投资时利益层面更受保障,因此,国内企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更加理性的选择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的“一带一路”国家。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在 2008 年,国际市场迎来了金融危机,自此开始世界工业生产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减缓,世界各国的经济都遭遇到了不同程度上的打击,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回落。中国政府在这种经济大环境下依然坚持“走出去”战略,基于发展战略目标,强化了对外投资的效率;同时还加快构建保障体系及机制,健全了投资风险管控体系,提升了企业内生动能,使其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逆流而上,取得了长足进步。自 2008 年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开始较大幅度的增长,对外投资区域更为广泛。在 2016 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 1961.4 亿美元,虽然在 2017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负增长,但是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仍然居于世界第二位。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 年度中国对外投资统计公报》,目前在世界上 188 个国家中都有着中国企业的身影,参与对外直接投资的中国企业已经高达4.3万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已经覆盖了全球 80.3%的国家和地区。根据联合国发布的《2019 世界投资报告》,2018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别占全球当年流量和存量的14.1%以及 6.4%,同期相比分别提升 3%和 0.5%。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虽然流量上有所下滑,但是在直接投资存量上依然保持着积极态势,特别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不论是投资流量层面还是投资存量层面都有了新成果,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8 年中国对外投资流量较 2017 年相比下浮了 9.70%,但是对“一带一路”国家的直接投资流量的下降比率却远远低于 9.7%;同时 2018年中国 OFDI 存量总额与同期相比增长了 9.5%,但是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 OFDI 存量增长了高达 12.4%,高出中国对外投资存量总额增长近 3%。虽然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的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平衡。就地区而言,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 OFDI 存量远远高于沿线的其他地区;就国家而言,中国 OFDI 流入最多的前三名国家分别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已经连续十年占据着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OFDI 的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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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分析
海默(1960)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是基于国际直接投资活动及发展现状提出的理论模型。海默在他所提出的理论中第一次将“企业垄断优势”和“对外直接投资”相融合,他提出,实施外直接投资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具有垄断优势。在海默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之后,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相关研究在国内外盛行起来,研究者们按照研究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将在外直接投资理论分成了两种,一种针对发达国家的 OFDI 理论,另外一种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 OFDI理论。在前一个理论中,主要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海默(1960)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此外还有克利和卡森(1976)提出的内部化理论、邓宁(1977)提出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弗农(1969)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及日本学者小岛清(1978)提出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学者刘易斯(1983)研究中提出了小规模技术理论;学者 Lal(l1983)提出了技术地方化理论,后来学者 Cantwell 和 Tolentino(1990)又提出了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这些理论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构建的理论模型。然而,自从 Melitz 的企业异质性这一概念提出以来,众多学者将企业异质性和企业 OFDI 相联系起来从微观的企业角度来研究OFDI 的影响因素,这也是国际社会一个热门的研究方向。
(一)东道国制度环境对 OFDI 的影响
伴随着对外直接投资的不断发展,东道国制度环境对一个外国经济主体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众多学者纷纷开始从东道国制度环境的角度来研究一个国家或者企业的 OFDI 选择问题。Lucas(1990)较早地从东道国制度环境角度考虑他国或企业的 OFDI 选择问题,提出了东道国制度环境在研究对外直接投资时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 FDI 更倾向于进入经济政策明确且宽松的国家,同样的,FDI 也会受到内资消极政策的阻碍。总结来说,制度环境影响 FDI 的流入主要受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第一,FDI 流入的前提是东道国具有完善的制度环境保护体系,该国的制度环境以及生产效率与 FDI 的流入呈正相关关系;第二,为避免在进行直接对外投资活动中出现“沉没成本过高”的现象,企业实施国对外投资时必须保持客观理性和高度警惕,要全面分析东道国制度、政策、经济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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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 OFDI 相关现状

第一节 “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现状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各国大力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世界贸易组织也颁布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对各国贸易和投资的影响进一步提升。有许多学者将研究视角聚焦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具体度量,从发展的历程来看主要包括:RR 指数法,G-P 指数法,修正的 G-P 指数法以及 WEF指标。本章节主要围绕上述四类方法展开了论述,讨论了知识产权保护指数分析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还对其度量方式进行了论述,并就知识产权保护指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分析。
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度量方法
(一)RR 指数法
RR 指数是学者 Rapp 和 Rozek(1990)研究中联合提出的,该指数能够衡量国家知识产权情况,其构建的基础标准是美国商会建议标准,结合了各个专利国家的规定,根据标准进行对比性分析,从而对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评估。RR 指数方法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从 0-5 划分为 5 个等级,见表 2-1,0 级则是最低的等级;5 级则是最高的等级,使用了 RR 指数衡量了 IPR①保护水平相对比较简单,并且该方法在专利分类管理上比较具有优势,因此专利保护水平基本上能够反映出 IPR 保护力度,也因此该指数法应用范围更广。
当然任何一种方法都存在优缺点,对于该方法存在的突出缺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该方法在对一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评估时只考虑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制定情况而忽略了执行情况;其二,该方法运用了阶跃型整数评估了某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但是评估中有可能会将保护水平差距不同的国家纳入到同一个等级之中,评估精准度不够,也不能测量出实际 IPR 水平。


图 2-2 2008-2017 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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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 OFDI 现状
一、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规模
自 2008 年以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 OFDI 存量也与日俱增。从表 2-4 可以清楚得知,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 OFDI 存量从 2008 年 149.5 亿美元增加到 2017年 1550 亿美元,增长了 10 倍多。与此同时,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 OFDI 存量占中国 OFDI 存量总额的比率也在缓慢增长,总体比率在 10%上下浮动。2017年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 OFDI 存量增长速度却远远小于中国 OFDI 存量总额的增长速度。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到大的经济环境的影响,中国在 2017 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大幅下降,“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较低所以可能受到的影响较大;另一方面,是“一带一路”国家对中国的 OFDI 越来越大,产生了对冲,所以存量变小。从总体上来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规模仍然比较小,沿线 OFDI 存量总额于 2008 年首次超过 100 亿美元,并且 2017 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OFDI 存量总额占中国 OFDI 存量总额比重只有 8.57%。“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带一路”国家是消化中国过剩产能的重要目标国,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规模。从 OFDI 流量上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处于上升态势。


表 2-4 2008—2017 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 OFDI 存量总额及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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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对 OFDI 的影响机制...........................25
第一节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 OFDI 决定性因素的分析........................2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保护对 OFDI 的影响机制 — 基于 OLI 理论.........................27
第四章 “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 OFDI 影响的实证分析............. 30
第一节 模型的设定和变量的选取............................. 30
一、模型的设定..................................30
二、变量选取...............................31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41
第一节 研究结论....................................41
第二节 政策建议...............................42

第四章 “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 OFDI 影响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模型的设定和变量的选取
一、模型的设定
引力模型最早是应用在国际贸易当中,把国内生产总值即 GDP 与两国间距放在同一个模型中对两国的贸易流动做出合理化解释,通过具体的数据找出影响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因素,检验出两个国家的国内经济总量的多少和两个国家彼此之间的地理间距的远近都会影响两国的贸易流量规模。而国内经济总量与贸易流量呈正相关的比例关系,而两国的地理间距与贸易流量呈负相关的比例关系。
Dunning(1981)在《国际化生产和跨国公司》一书采集了 1967 年到 1978年间 67 个国家的大量数据,统计了这些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和对外投资资金的具体数据,发现了国际投资对国内经济发展产生了最直接的影响。最明显的就是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较强的带动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而“一带一路”的沿途发展中大多数多为发展中国家,因此将 GDP 以及人均 GDP 作为本文模型的控制变量。Dunning(1998)研究了发展中国家在对外投资方面的比例急剧增加的现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资源基础理论,认为劳动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战略资源,因此将劳动力总数也作为本文的控制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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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本文首先分析了对外直接投资受东道国制度环境的影响,将知识产权保护从制度环境中提取出来,然后总结汇总了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评价》关于“一带一路”国家的 2008-2017 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最后运用实证分析方法论证了“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 OFDI 的促进作用。本文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中国对其的直接投资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发现,对外直接投资与被解释变量 IPR之间的系数为正值,意味着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OFDI 也会随之流入。主要由于“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越高,中国企业在该国进行直接投资时利益层面更受保障,因此,国内企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更加理性的选择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的“一带一路”国家。
2.“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程度不同,国家 GDP 也有显著差异,而这些国家中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程度不用,对中国 OFDI 流入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具体而言就是“一带一路”沿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提升相同的百分比,发达国家对中国 OFDI 的有更显著的促进作用。因为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加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更加精准,提高同样的百分比,表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提高的更多,同时由于发达国家国内的经济发展、政府效率等因素都优于发展中国家,所以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都中国 OFDI的吸引力越大。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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