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以来,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我国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六大林草生态保护工程,全国森林覆盖率由新中国成立之时的8.6%提升到2020年的23.04%①。诸多生态工程的实施表明,公益林在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效益。然而,这种生态效益具有显著的外部经济性,极大地降低了农户参与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进行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作为环境经济领域的重要政策工具,有助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户经济发展的矛盾,成为了研究者和决策者们关注的焦点。
中央政府自1998年颁布新《森林法》起逐步建立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为核心的生态补偿机制,在推动森林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林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1年底,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公益林的生态价值,划定生态公益林的区域范围,禁止农户砍伐买卖生态公益林。2007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指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2015年以来,地方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如浙江省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为每年每亩35元、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为每年每亩20.5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表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不仅是保护生态脆弱区环境的重要手段,也在提升农户收入等方面发挥越来越突出的经济激励作用。然而,不断提高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能否缓解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户经济发展的矛盾并让利益相关农户满意,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具有脆弱性和复杂性并存的双重特征,地方政府兼具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脱贫的双重任务,这使得地方政府在脱贫攻坚任务中必须考虑生态环境脆弱性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又必须考虑农户收入增长问题。因此,选取西北集体林区研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陕西省森林资源丰富,是典型的西北集体林区,于2007年开始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陕西省集体林地性质多为公益林,在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效益。2015年,陕西省林业厅印发《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陕西省公益林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等工作要求,确定陕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为每年每亩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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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文以集体林区农户为研究基本单元,在生态文明背景下,基于参与者的利益相关视角,构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农户收入与政策满意度的理论分析框架。遵循理论分析,设计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经济计量模型,识别在不同收入结构和收入水平视角下影响的差异性;并探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与农户政策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从农户角度,提出实现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政策建议。本文具体研究目的如下:
(1)在理论上,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农户收入与政策满意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阐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与政策满意度的影响机制
(2)在实证上,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和分位数回归结合的方法研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不同收入结构和不同收入水平农户收入的影响程度,运用有序probit模型探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政策实施情况等因素对农户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满意度的影响。
(3)在政策上,基于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施现状,根据本文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农户收入与政策满意度的实证结果,提出促进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对策与建议。
1.2.2 研究意义
1.2.2.1 理论意义
生态文明一直是社会、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其中森林生态补偿更是林业经济学界探讨的热点话题。已有文献多从宏观角度就公益林补偿原则、补偿机制、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进行大量研究,而本文拟从农户个体出发,基于参与者的利益相关视角,就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农户收入与政策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一是阐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结构和收入水平影响的作用路径,为有效衔接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户增收致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经验借鉴;二是基于农户主观福利视角,探索“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收入增加—满意度提升”的影响路径,有助于丰富现有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的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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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生态补偿概念起源于生态学领域,后被引入经济学分析中。生态补偿在国外被称为: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或Payment for Ecological Benefit,至今没有统一定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的是在合法正常使用森林资源的过程中,受益个体、组织及政府对森林生态环境的提供者创造的生态效益做出的合理必要的补偿。依据林业分类经营理论,将森林划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其中,商品林注重经济效果,公益林注重生态与服务效果。本文研究的是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即采用经济补偿手段,使生态环境效益外部性内部化,鼓励人们建设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发生。
2.1.2 农户收入
基于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探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户收入与政策满意度之间的关系。首先,对农户收入结构进行划分,为林业收入、非林收入和总收入;其次,基于收入分化现象,需要从农户收入水平进一步划分来探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不同收入水平农户收入的影响。
按照本文研究目的,将农户家庭总收入划分为林业收入和非林收入。其中,林业收入包括林业经营性收入、涉林打工收入、财产性收入(林地流转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生态效益补贴、抚育补贴等)等,非林收入包括除林业收入以外的家庭经营收入(包括农业经营性收入等)和工资性收入等。
此外,不同收入水平农户收入的划分,根据有效样本量和分位数回归的研究范式,按照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分位点进行划分,阐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不同收入水平农户收入的影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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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外部性理论
1890年,《经济学原理》提出的“外部经济”(马歇尔,1981)形成了外部性理论;1924年,庇古进一步提出了“内部不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庇古,2015);20世纪60年代,科斯于《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科斯,1991)。当个体福利受到他人行为影响,且这种影响没有体现在个体成本或收益中时,便产生了外部性。集体林区农户经营公益林,具有显著的外部经济性,公益林的生态效益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消费,经营成本却由广大林区农户负担。这就是外部性理论中的正外部性,即个体行为为他人或社会带来了正效用,却没有收费。
外部性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一旦出现会造成市场失灵,因此需要采用经济政策进行矫正,如征税、明晰产权、补贴等。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具有正外部性,关乎农户参与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助于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
外部性的概念与公共物品是密切相关的(Samuelson, P A,1954)。森林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任何人对森林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森林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诸如森林这样的公共物品,同时具备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得人们在经营利用过程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进而造成“公地悲剧”。为此,国家通过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给予经营生态公益林的农户补贴,以此促进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19世纪80年代的“绿色运动”,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理论,即由生态、经济和社会三方面构成。可持续发展理论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础,在加快林业发展的进程中,我们不仅应该关注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更要满足社会对保障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对林业产业的第一需求。此外,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包括社会、经济和生态三方面,要注重协调处理多种关系。一方面,我们要保证林业生态资源可持续经营;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让林业可持续发展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了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林业财政政策通过直接拨款、转移支付、补偿补贴、购买公共服务等公共财政手段,为林业提供财力支持,保障林业产品和服务供给。森林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水平的协调发展,在改善生态环境、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可持续经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集体林区农户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以满足自身经济需求,地方政府也不能为了生态环境需求而牺牲农户的经济利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实施,在保障生态公益林的长远发展,实现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战略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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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描述 .................. 20
3.1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 20
3.2 集体林区农户基本特征描述 ............................... 20
第四章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 26
4.1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的理论分析 ....................... 26
4.1.1 收入结构视角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的理论分析 ........ 26
4.1.2 收入水平视角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的理论分析 ........ 28
第五章 补偿金额视角下农户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满意度的实证分析 ............ 37
5.1 指标选取 ...................................... 37
5.2 研究假设 ....................................... 38
5.3 模型建立 ................................ 40
第五章 补偿金额视角下农户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满意度的实证分析
5.1 指标选取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是增加集体林区农户收入的关键。作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农户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直观评价是衡量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有效性最直接的途径。探究补偿金额视角下,农户对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满意度的过程,选取政策满意度为因变量,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和政策实施情况为核心自变量,农户个人特征和家庭资源禀赋等作为控制变量。
因变量,针对政策满意度,参考已有研究(郭丽玲等,2015;杜娟等,2019;刘滨等,2018),将因变量政策满意度划分为不满意、一般和满意三种情况,因此农户政策满意度属于三分类离散变量。在问卷中设置“您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满意度”这一问题,以获取农户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总体满意度,其赋值为“不满意=1;一般=2;满意=3”。
核心自变量,核心自变量包括补偿金额和政策实施情况 2 个部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选取“农户获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这一连续变量进行衡量,既可直接反映农户获得的实际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也可反映农户因家庭异质性而获得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的差异情况,同时该指标也能衡量农户收入的直接变化量;政策实施情况选取政策认知、政策公示和兑现程度等 3 个指标进行衡量。
控制变量,参考杜娟等(2019)、刘滨等(2018)、田国双等(2018)研究,本文选取农户个人特征和家庭资源禀赋 2 个部分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农户个人特征选取年龄、受教育程度、技术培训和社会声望等 4 个指标进行衡量;家庭资源禀赋选取劳动力数量、耕地面积、林地面积和社会网络等 4 个指标进行衡量。
表 5-1 变量含义及描述性统计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6.1 研究结论
本文利用2018年获取的陕西省集体林区公益林农户微观调研数据,基于收入结构和收入水平双重视角,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和分位数回归结合的方法研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效果,并利用有序probit模型探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政策实施情况等因素对农户政策满意度的影响。得出主要结论如下:
(1)政策受偿农户与未受偿农户存在显著差异。政策受偿农户与未受偿农户在农户基本特征(年龄、技术培训等指标)、家庭资源禀赋(林地面积等指标)、农户收入状况(林业收入、总收入)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从政策实施情况来看,政策认知、政策公示、兑现程度均与政策满意度呈正相关关系。持“满意”态度的农户林业收入、非林收入、总收入、政策认知、政策公示、兑现程度均高于持“不满意”态度的农户。收入变化、政策实施情况会正向影响农户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满意度。
(2)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农户家庭林业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总收入与非林收入影响并不显著,表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增收效应更多的是通过增加农户的林业收入来实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促进农户增收,尤其是对集体林区农户中的极低收入水平和中等收入水平群体增收效果更为显著,表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具有显著的增收效应。控制变量中,农户受教育程度、社会声望、劳动力数量和林地面积对公益林农户总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3)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显著正向影响农户政策满意度。结合陕西省集体林区实际情况,从生态效益补偿金额、政策实施情况、农户个人特征和家庭资源禀赋四个方面对农户政策满意度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生态效益补偿金额对公益林农户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进一步证实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导致的家庭收入变化与林农政策满意度之间存在着正向相关的关系。政策实施情况方面,政策认知、政策公示和兑现程度均对政策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此外,农户受教育程度、林地面积对农户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满意度具有显著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