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森林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木材、木制品及旅游等产品和服务,而且起到了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等作用。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目前,非法采伐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重要问题,据统计,70 余个国家受到非法采伐影响,50%的木材属于非法采伐(陈积敏等,2018),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对中国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钱静等,2018)。一般情况下,如果木材的采伐、加工、运输和销售的其中一个环节违反了一个国家或国际法律,则都可以认定这一木材为非法采伐(程宝栋等,2008)。木材非法采伐与贸易行为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很长时间内难以修复,并对全球经济、社会、环境等都造成了一定影响(Gordon,2016)。据统计,世界林业中非法采伐的相关活动价值每年超过 10-15 万亿美元(Sotirovaetal.,2017),相关贸易导致了约65%的全球森林资源被破坏及大量的经济损失(韩丽晶等,2015),而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不可忽视。同时非法采伐所得木材价格往往比合法木材价格低廉,非法采伐使得全球木材价格下跌7%-16%,对世界林产品贸易的正常有序进行造成了严重影响(思芳,2011)。此外,非法采伐还可能导致侵犯人权、腐败等问题(Reboredo,2013)。
为应对非法采伐与贸易相关问题,各国采取了相应措施。2008 年美国颁布了《雷斯法案》修正案,规定木材的采伐、获取、运输、售卖及出口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产生违法当地国家法律的现象(吴柏海等,2009;Brack,2010;王连茂等,2011)。法案规定实行“进口申报制度”,对相关林产品如纸浆、纸制品、木材及家具等,进口商需要向美国海关当局提供如所用木材的植物学名、木材采伐国家、数量和价值等信息,本文所研究的人造板(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包含于其中。2010 年 10 月,欧盟颁布《木材法案》,法案禁止非法采伐的木材进入欧洲市场,并建立了“尽职调查体系”。该法案有三个基本要点:获取木材信息(包括木材的基本描述、合法性证明、供应商资料等)、利用相关指标进行风险评估、保留相关信息至少五年从而控制风险。惩罚措施主要包括没收产品、吊销贸易牌照及罚款(Cashoreetal.,2012;李明丽等,2013)。该法案对于大部分木材制品均有效,包括原木、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木质家具、纸和纸浆等产品。此外,2012 年 11 月,澳大利亚农业部通过了《非法木材采伐禁止法案》。2016 年 5 月,日本通过《合法木材法案》,这一法案仅鼓励而非强制要求使用合法木材。这些法案都是为了打击非法采伐,加强木材监管,但在条款的解释、非法采伐的判定和惩罚措施等方面又有所不同(Nathana,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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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非法采伐法案相关研究
(一)法案出现原因和具体内容研究
曾伟等(2014)从不同角度系统分析了欧盟《木材法案》的出台原因,认为法案的出台虽然在主观名义上是为了减少全球范围的非法采伐活动,但是在客观上与保护欧盟的木材产业、提高发达国家对木材原料资源的控制力以及保护欧盟的整体经济利益等密切相关,从本质属性上看该法案是一项技术性贸易措施。因此在应对欧盟《木材法案》时必须十分重视其作为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木材产业发展可能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程宝栋等(2016)认为,非法采伐问题的兴起主要源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非法采伐所带来的不容忽视的经济、社会问题。第二,国际社会对与气候变化相关议题的关注。第三,发达国家维护自身经济利益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发达国家维护自身政治利益的手段。张忠田(2012)分析了中美林产品贸易现状,并梳理了《雷斯法案》历史沿革及背景。陈晓倩等(2013)也解读了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欧盟《木材法案》和澳大利亚《非法木材采伐禁止法案》3 项法案的立法目的。
1900 年,约翰·雷斯的《雷斯法案》提案通过,主要目的在于禁止非法捕猎和进行相关买卖,从而保护濒临灭绝的动物和野生鸟类。后来《雷斯法案》通过逐渐修订不断完善。2008 年颁布的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扩大了植物的适用范围(吴柏海等,2009;Gordon,2016)。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新增的有关条款主要涉及到植物的定义、被禁止的行为、申报制度和处罚条款 4 个方面的内容(韩丽晶等,2009)。李晓燕等(2014)介绍了欧盟《木材法案》出台的背景和内容。陈晓倩等(2013)则介绍了欧盟《木材法案》的主要内容和执行方式。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与欧盟《木材法案》有许多相同点,两个法案的目的均是希望通过他们的措施来努力减少非法木材在市场上的流通,两者都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涉及的产品种类也有许多相同之处。而不同点在于对于非法木材的认定、合法木材需要的证明材料、监管机构的安排、禁止非法木材交易的力度及相应的惩罚措施(印中华等,2011;宿海颖等,2012;Nathanetal.,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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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非法采伐法案对人造板贸易影响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国际贸易理论对国际非法采伐法案影响的解释
一、自由贸易理论
(一)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
自由贸易理论中的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各个产品的劳动生产率有所差异,因此与其他国家相比,一些产品具有成本优势,另一些产品则不具有成本优势。如果一个国家在某个商品上拥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或是生产成本较低,则生产这一种类的产品便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应当大力鼓励该产品的生产及出口,从而在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中获得利益。而对于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则可以从其他国家进口到国内。比较优势理论阐述了一个国家如何通过参与贸易取得福利,丰富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内容。
(二)赫克歇尔和俄林要素禀赋理论
随着国际贸易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赫克歇尔和俄林要素禀赋理论在以两个国家、两种产品、两种要素的假设前提下,论述了决定比较优势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多种产品、多种要素的扩展模型也被提出。要素禀赋理论指出不同的国家拥有不同的要素禀赋,即在某些方面拥有丰富资源的国家可能在另一些方面资源相对匮乏,因此每个国家会因拥有的要素禀赋不同而生产和出口不同的产品,由此形成产品在国际间的流动。拥有某一禀赋比较富足的国家生产这一类产品将会拥有较低的成本或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因此可以通过多生产和出口这一产品来获得贸易福利,而对于禀赋比较稀缺的产品则可以通过进口来满足部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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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规制理论对国际非法采伐法案影响的解释
一、环境规制理论内涵
严格的环境规制有利于缓解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各种生态和社会影响,但另一方面将会对企业造成一定压力,使得企业为应对环境规制而增加成本降低利润,同时有可能发生挤出效应,将原本用于其他投资如创新的资金转向投入环境规制所需的措施。因此企业可能进一步利润降低、生产率下降,国内外竞争力减弱(Jaffe et al.,1995)。
而“波特假说”则认为严格的环境规制短期内可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但是环境规制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形成更合适的市场竞争,推动各个企业进行管理升级、技术创新等措施,从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从而提高其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环境规制理论在国际非法采伐法案方面的应用
由于国际非法采伐法案的实施,一方面,人造板来源国由于促进森林认证、放弃非法采伐可疑国廉价的原材料将使得企业成本增加,进而失去了成本优势,产品竞争力降低,美国、欧盟等法案实施国从该人造板来源国进口量将减少。
另一方面,人造板来源国虽然由于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增加了成本,但是企业在此激励下不断努力创新,不仅补偿了相应成本,还开发出了更高效的工艺,成本逐渐降低,人造板产品竞争力增强,美国、欧盟等法案实施国从该人造板来源国进口量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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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美国、欧盟人造板贸易现状分析................................. 26
第一节 美国人造板进口现状及来源分布.......................26
一、美国人造板进口现状.....................26
二、美国人造板进口来源分布................................27
第四章 国际非法采伐法案对人造板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36
第一节 实证模型..............................36
一、传递函数模型 ............................36
二、干预分析模型 ........................39
第五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55
第一节 主要结论 .............................55
第二节 政策建议 ........................56
第四章 国际非法采伐法案对人造板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实证模型
一、传递函数模型
如果时间序列模型刻画了某一时间序列的性质由其他的一些时间序列来进行解释,则称该模型为多变量时间序列模型。传递函数模型则是描述这些序列之间动态关系的模型。与普通的线性回归模型相比,传递函数模型在说明因变量(输出变量)和自变量(输入变量)及扰动项之间的关系时,有着更丰富的动态结构。此外,传递函数模型能够通过对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预白噪声化处理,消除变量自相关对互相关关系的影响,得到更为准确的互相关关系。
(一)季节性调整和平稳性检验
根据时间序列图判断输入变量和输出变量数据的季节性波动情况,如果存在则进行相应的季节性调整。通过观察数据自相关系数的衰减情况和进行 ADF检验情况判断数据的平稳性,如果数据是非平稳的,则需要差分处理,得到平稳的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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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节 主要结论
本文运用国际贸易理论(包括自由贸易理论和贸易保护理论)、环境规制理论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分析了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和欧盟《木材法案》对于中国作为人造板来源国的理论影响机制,主要有如下四条:一是国际非法采伐法案使得人造板来源国的原料进口途径大大减少,具有劳动力优势国家的比较优势无法发挥应有的水平,使得美国、欧盟减少了从这些国家的人造板进口;二是国际非法采伐法案具有一定的贸易保护性质,直接限制了部分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人造板贸易;三是国际非法采伐法案造成的环境规制情况,会使得人造板企业成本上升,从而产品竞争力下降,美国、欧盟减少相应进口;四是为应对国际非法采伐法案带来的环境规制,人造板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原材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本,使得产品竞争力提升,美国、欧盟增加相应进口。
通过梳理美国和欧盟人造板贸易的现状发现,美国和欧盟的人造板进口在全世界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和欧盟《木材法案》的实施将可能在全球范围内造成影响。中国是美国和欧盟的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的主要进口来源国之一,此外,美国每年也从加拿大进口大量的人造板产品,乌克兰为欧盟提供了重要的人造板供给,因此上述与美国、欧盟有着重要人造板贸易关系的国家,很大程度上将可能受到国际非法采伐法案的影响,以美国、欧盟从上述国家进口的人造板数量和价格数据作为实证分析的对象,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对比效果。
通过回溯与非法采伐及林产品进口相关的文献,基于理论分析,运用法案实施前的数据构建了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实施国从中国进口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的数量和价格的传递函数模型及欧盟《木材法案》实施国从中国进口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的数量和价格的传递函数模型,较为精确的预测了法案实施后进口数量的情况,将法案实施后的真实进口数据减去预测值,在此基础上建立干预分析模型以分析国际非法采伐法案对人造板贸易的影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