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视角下农户林地流入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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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1916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经济管理论文,本文基于产权理论与农户行为理论,采用 2016 年 7-8 月南方集体林区福建省三明、南平、龙岩地区 512 个样本农户的微观抽样调查数据。首先,系统分析研究区域概况及不同农户林地规模流入事项,运用独立样本 t 检验对不同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差异进行分析;其次,针对 512 个样本农户,运用 Probit 模型探析其林地流入行为偏好的影响因素,重点关注农户资源禀赋及经营方式变量,并为进一步测度其影响程度进行边际效应分析;最后,针对 177 个有林地流入行为的样本农户,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探究其林地流入规模影响因素,重点关注林权改革政策变量及流转环境变量,为确保研究结论的可靠性进行稳健性检验。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2003 年,福建、江西等省率先开展了内容为“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林到户”是改革的第一阶段,实现林地经营者增收和村财政收入增加,但同时也存在效益低下及林权纠纷等一系列问题(朱东亮,肖佳 2007)。2008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这次改革的重点在于如何“搞活林业”,旨在实现“森林资源增长”和“农户增收”双重目标。此次改革不仅实现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还提高了农户造林营林积极性,但同时也存在流转过程不规范及林地细碎化问题(朱莉华等 201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对林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对农户的生产生活影响重大。林改不仅取得了积极的政策效应,如:林业经营模式多样化、提高林农营林积极性、林农收入增长、山林面积及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等,同时也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效应和生态效应,如:解决劳动力就业、推动林业发展及提高区域环境质量等。然而,林改在取得以上显著效果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林地细碎化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林地细碎化分散化导致林业生产效率低下和管理困难等问题,同时由于营林收益投资回收期漫长,林农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从事林业经营,但是也不愿意流转给他人,林地出现“有主却无人管理”的现象。而由于林地和林木是林业生产过程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之一,林木具有生长周期长,投入林业生产劳动时间短等特点,因此正规化的林业属于规模化经营性质的产业(孔凡斌和杜丽 2008)。林地规模化经营不仅可以有效改善林地细碎化、林地无人经营等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推动林区发展,其关键在于林地流转。林地流转政策研究也是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重要内容(孔凡斌等 2011)。从产权明晰到规模经营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国也曾多次发文强调加强林地流转管理的重要性,如《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等,因此,高效的进行林地流转是实现林地规模经营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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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研究总目标是探究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及林地流入规模的影响因素。为实现该总目标又可以分为以下具体目的:
(1)通过实地调研,分析样本区域林地流入现状,探究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的影响因素,重点关注农户自身的资源禀赋及经营方式方面;
(2)对流入林地的农户,进一步探究其林地流入规模的影响因素,重点关注林权改革政策以及流转环境对其影响;
(3)通过对福建省农户林地流入行为的研究,为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工作的实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样板,有利于同区的其他省份借鉴。
1.2.2 研究意义

本文在政府鼓励林地流转的现实背景下,探析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的影响因素,引入农户资源禀赋和经营方式关键变量;探究农户林地流入规模影响因素,引入林权改革政策和流转环境关键变量,试图解释农户林地流入行为的内在机理,以寻找新的打开农户间林地流转通道的激励机制,以期为实现林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提供事实依据及实践参考。具体研究意义如下:

(1)基于资源禀赋、经营方式角度,识别影响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的关键变量,阐释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的内在动因,建立科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和实证分析体系,丰富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的研究内容,研究具有一定理论意义;

(2)基于林权改革、流转环境视角,探究影响农户林地流入规模的潜在因素,有助于挖掘小农和林业大户的异质性,提高农户间林地流转可能性,为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提供可参考的依据,研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3)通过运用微观农户调查数据,探究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以及农户林地流入规模的影响因素并阐释其内在逻辑,结合现实情况,加快农户间林地流转进程,鼓励林地流转便于形成规模经营,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研究具有一定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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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2.1 相关概念
2.1.1 林地产权
按照产权经济学理论,土地产权属于财产权,是以土地作为客体的各种权利的综合(曲福田 2011)。由此类比,林地产权属于林业范畴内的财产权属关系,其核心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涵盖占有权、使用权等一系列权利,简称林权。中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森林资源(森林、林木以及林地)和依托森林资源生存的动植物等生态系统的组合均归国家和集体所有(陈幸良 2003)。我国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有三种形式:一是国家所有的,即国有林,国家是所有者;二是集体所有林,林农可以拥有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条件下,承包经营权也可以再转让;三是个人所有的,即林农拥有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本文所指的林地产权是指林地的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2.1.2 林地流转
林地产权包括林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广义的林地流转是指林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的流转;狭义的林地流转是指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的流转( 缪光平 2010)。林地流转的前提是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通过必要的程序,以拍卖、招标或协议等方式将林地由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经济行为,有偿或者无偿的自愿的进行林权交易。一般认为,林地流转包括一级市场流转和二级市场流转(徐秀英 2004)。在林业三定以及林改的过程中,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将集体林地使用权确权给林农或其他经营主体,这种从集体到农户的流转就是一级市场流转。而二级市场流转是指当农户在获得一定期限的林地使用权后,对于不想经营的林地在不改变其所有权和林业用途的前提下,再将林地的使用权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的过程(柯水发和李周 2011)。本文所指的林地流转为林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流转,涵盖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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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产权理论
产权是指通过法律明确界定的方式来维护财产的权利,涵盖了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转让权等多项权利(郑小贤 2002)。产权具有三种特性:一是排他性,由于个人的拥有而否定了他人随意支配的可能性;二是可交易性,主体可以通过交易的形式体现可支配性以及收益权;三是约束性,不能损害他人利益(张春霞 1994)。产权制度是基于经济制度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即是制度化的产权关系同时也是产权关系的制度化。

产权理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第一,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马克思将产权定义为一种由人们通过财产建立的经济权利关系,揭示财产和所有权的本质,解决了可持续发展中的公平性问题。其核心思想是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权能分离,每一项权能都可以和所有权人分离但是所有权人并不会丧失所有权,正是通过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人分离这种形式体现。除此之外,马克思还考虑了土地产权权能统一和分离的不同形式及特征。第二,现在西方的产权理论。在他们看来,产权主要指的是私人产权,当由于外部因素而造成资源稀缺紧张的时候为界定各个产权主体之间对资源的再分配问题,基于产权安排和资源配置效率的视角,将交易费用作为研究分析的工具,

用来阐述产权制度与经济效率的关系,认为产权应当具有排他性、可转让性以及继承性。产权建立的原因是为了解决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而导致交易受阻,资源配置无法实现最优的外部性内在化问题。科斯曾提出:只有权利界定清晰,才能进行市场交易。诺思(1991)认为资源稀缺程度不断加剧从而对资源的争夺也越演越烈。
产权经济学认为如果明确资源的产权主体并且允许其自由的进行产权转让,在转让收益得以保证的条件下,产权主体极有可能通过合理配置资源以达到收益最大化。家庭承包制就是对利益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调整,通过权权分离对产权进行合理的配置,使农户成为土地流转市场的主体(罗必良和郑燕丽 2012)。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运行机制。其核心是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赋予农户对其林地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清晰界定产权的边界以期实现农户合理配置资源从未达到收益最大化。其中,使用权包括林地使用权、林种选择权和林木所有权;处置权包括林木釆伐权和林木抵押权;收益权受林木销售权、林业税费与林业补贴的影响(何文剑等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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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林地流入行为特征分析 ...................................... 12
3.1 研究区域概况及数据来源 ............................... 12
3.1.1 研究区域概况 ................................... 12
3.1.2 数据来源 ................................... 13
第四章 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影响因素分析 ............................. 18
4.1 理论分析及假设 ........................ 18
4.2 模型构建 ............................ 19
第五章 农户林地流入规模影响因素分析 ........................... 27
5.1 理论分析及假设 .......................... 27
5.2 模型构建 .................................. 28
5.3 变量设置及分析方法 ........................... 28

第五章 农户林地流入规模影响因素分析

5.1 理论分析及假设
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以及流入林地规模的大小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且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动态过程。第一阶段,考察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的影响因素,聚焦农户自身资源禀赋以及经营方式;第二阶段是对于流入林地的农户来说,其林地流入规模的大小取决于哪些因素,从而可以识别出小农和林业大户这两类不同林业经营主体的特质,为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供参考。正是由于林业经营的特殊性,农户对林地流入规模的大小基于以下两种考虑:第一,组织生产学派提出的劳动消费均衡理论认为农户的行为是在考量了不同成本收益,家庭必需消费满足与劳动付出辛苦程度之间的均衡后作出的选择。林业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农户在决定流入林地的规模时会结合现阶段家庭经济富裕情况以及营林需要投入的资金劳力等,比较投入与营林预期收益二者间的差距后最终决定流入林地的规模。第二,理性小农学派提出小农都是“理性经济人”,其行为目的是利润最大化,以“效益导向”。农户林地流入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呢?答案显然不是。因此,当农户林地流入规模的边际效益下降时或者其他外部条件影响时,农户会停止流入林地,不再扩大营林的规模。

无论是林改的主体改革(确权颁证)还是配套改革(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等都对林地流入规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激励农户扩大经营规模,对农户的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也有一定的影响,而农户对不同的政策反应灵敏度以及响应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距(许宇鹏等 2011;何文剑等 2014;曹兰芳等 2014);而农户对于林地流入规模大小的考虑,流转环境必定为其中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流转对象、交易支付方式、村集体的介入以及林权交易市场的作用等都对流转双方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徐秀英和李朝柱 2012;韩雅清和魏远竹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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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6.1 研究结论

本文依据产权理论和农户行为理论,在综述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 2016 年7-8 月南方集体林区福建省三明、南平、龙岩地区 512 个样本农户的微观抽样调查数据,探析农户林地流入行为偏好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有林地流入行为的 177个样本农户探究其流入规模大小的影响因素,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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