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影响思考——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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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2375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有: 迅速的发展使瑞华产生了许多问题,瑞华虽然“做大”,但却未“做强”。 第一,瑞华所自 2013 年合并以来,发展迅速,审计客户数量在市场中占据较大比重。瑞华只注重规模的扩大,盲目扩张,对审计质量没有严格把关;为了获取客户,不惜降低收费,最终导致被罚。 第二,法律惩戒对瑞华所的声誉影响较大,瑞华所的客户流失量随着处罚次数的增多而增强。证监会对同一家事务所的多次处罚会削弱该所原有客户的维持能力;重复受罚使事务所声望和名誉受到打击,致使其客户拓展能力下降。 第三,首次行政处罚对瑞华所审计质量并未产生太大影响,重复受罚迫使瑞华所明显改善审计质量。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安然事件发生以后,世界各国对行业自律监管模式产生怀疑,开始重视政府监管的作用。我国审计市场的法律环境在 2006 年以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更多地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更加考虑到他们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中注协以及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审计人员的一些错误、不正当的行为,必须要加大力度来惩罚,不能让他们抱有侥幸心理,更多地考虑到投资者。2015 年,由于我国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当事人的权利更多地得到了保护,对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的处罚加大了力度。
在我国制度背景下,例如事务所之类的中介机构会被提起民事、刑事处罚,以及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中注协的自律处罚等法律惩戒成了主要的外部监管力量,我国对事务所的监管及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审计人员的监管不断加大,被惩罚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不断增加,但却不知道处罚后的效果或者审计质量的改善情况。如果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的工程中,由于自身原因,违反了法律中的一些条例,导致他人受到了损害,那么审计人员是责无旁贷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应以此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尽到自己的职责,更不能为了私人利益而损害无辜投资者的切身利益。通过整理 2001-2019 年度数据可知,我国平均每年有 10-11 名注册会计师受到处罚,有 5-6 家事务所被处罚,这并非是小事,我们必须引起重视。2016 年以后,我国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强对事务所的监督检查,但依然有很多审计人员罔顾法律、无视法规,继续违法犯罪,这也说明我国处罚机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迫切需要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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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一、研究思路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阅读与整理后,结合目前审计市场的监管现状来进行研究。首先,本文对研究的内容进行一定的理论梳理及分析。其次,对我国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法律惩戒情况进行现状分析,通过案例的分析来验证得出的结论,深入探究事务所受罚的原因及影响。最后,提出相关建议。
第一章:绪论。本章主要论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最后对相关文献进行综述。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的理论分析。本章介绍了事务所法律惩戒的相关概念,对审计市场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
第三章:我国审计监管制度及处罚现状分析。本章主要介绍关于我国审计市场的监管形式和制度背景,并且统计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处罚情况。
第四章: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所”)所法律惩戒的案例介绍。主要从事务所目前的审计业务情况以及受罚情况等方面进行阐述。
第五章:瑞华所法律惩戒的原因及影响。将上述理论运用到实际分析中,包括被审计单位及其舞弊事件简介、瑞华所受罚的原因及影响。
第六章:研究结论与建议。对全文进行一个归纳,得出研究结论。分别从事务所和监管层两个角度提出建议,并且指出本文的研究缺陷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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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理论概述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 相关理论概述
一、法律惩戒
本文所指的法律惩戒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被提起民事诉讼、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团体的自律处罚(刘笑霞,2014)。
二、民事处罚
民事责任主要是指审计人员要根据两个法律的相关规定,分别是《民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其中自身所负有的责任也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王会金(2002)认为,违约责任是指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依据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未按规定严格履行,该行为对客户负有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充分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业务,最终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信息,对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危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法》中的第 42 条是这样写的,如果事务所不遵守本法中的相关条例,让其他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失,这是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发表自己的观点及意见时,应加倍谨慎小心,保证报告的可信性和准确性,若有虚假记载,让他人蒙受了损失,法院将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违法程度以及造成的危害性,来判断事务所应承担的责任,即赔偿投资者或者受害者的损失,具体的赔偿金额或者赔偿形式以法院判定的为主。


图 3.1 2001 年-2019 年证监会对事务所及 CPA 的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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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审计市场基本理论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与本文的内容密不可分,其诞生背景是企业所有者缺乏经营和管理的能力,于是聘请专业人士来管理企业。委托方与受托方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希望赚取更多的利润,后者希望获得更多的收入或劳务报酬。受托方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等情况了解得更全面,相比之下,委托方对公司的情况不是很了解。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查阅公司的情况,发表出自己的意见,投资者就可以根据这个意见来判断公司的好与坏,然后做出自己的决定。但由于一些舞弊案件的出现,投资者可能会有心理阴影,结果就是对审计意见不会有毫无保留的信任,会市场怀疑它的真实性。
(二)保险理论
保险理论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由于企业的经营者可能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做出危害公司的行为,导致企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便会让中介机构来审计。这对投资者和审计机构都是有利的,投资者获得了保险价值,消除了怀疑与疑虑;审计机构用自身的服务得到了审计费用。然而,若是审计人员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发现舞弊等手段,其将承担投资者的损失。对于企业的众多投资者而言,请机构审计的原因是为了让自身的风险降低。事务所就像是一个保险公司,降低投资者的损失,分担了他们的风险。
二、声誉机制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
声誉机制理论对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影响有一定的理论支撑作用。
声誉机制理论使得审计机构或者审计人员被惩戒后,审计机构或者审计人员会积极提高审计质量。民众在判断一个事务所的优劣时,主要是依据事务所的大小以及品牌形象。所以,事务所要向外界传达较好的审计质量,最可靠的方式便是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品牌形象或者声誉。一家事务所的品牌形象及声望越好,投资者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的预期会更好;反之则较差。总体来说,事务所的声誉越好,其拥有的客户会越多,也有更加充分的资本来收取更高的费用。比如说,如果公司管理层想要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是让人相信的,想要取得让投资者或者中小股东信任的审计意见,即使四大所的收费很高,他们也愿意聘请四大作为审计机构。然而,如果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受到惩罚,将会带来不可预料的负面影响。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对于受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会持怀疑的态度,甚至是不信任;与此同时,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也会放弃原来的审计机构,那么事务所除了遭受罚款,还会面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减少等困境。许多研究表明,职业声誉机制对促进我国审计市场规范运行具有较好的效果。声誉机制有利于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一定程度上约束自身的违规行为,增强职业谨慎性,避免因受罚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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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审计监管制度及法律惩戒现状分析....................30
第一节 我国审计监管概况....................30
一、我国审计监管形式....................30
二、我国审计监管力度....................30
第四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的案例介绍................43
第一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概况...............43
一、案例选择原因...............43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概况...................43
第五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的原因及影响.................55
第一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及其原因.................55
一、被审计单位及其舞弊事件简介.................55
二、行政处罚的形式....................55

第五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的原因及影响

第一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及其原因
一、被审计单位及其舞弊事件简介
瑞华自合并以来,总共受到六次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其中,在华泽钴镍一案中,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还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其被审计单位舞弊事件具体情况如下表 5.1 所示:


表 5.1 瑞华被审计单位舞弊事件简介

如表 5.1 所示,瑞华所未能及时发现其客户的舞弊行为,不仅使得公司及其管理者受到严重处罚,有的甚至已退市,瑞华所不仅受到了行政处罚,还面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瑞华的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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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将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惩戒进行界定。然后以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本篇论文的研究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接下来对我国审计机构受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瑞华所进行分析,在对瑞华所整体情况、经营现状以及处罚情况做出分析后,进一步分析该所受到法律惩戒的后果,并从客户流失严重、收费较低、质量下降三个方面寻找原因,并提出建议。
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有: 迅速的发展使瑞华产生了许多问题,瑞华虽然“做大”,但却未“做强”。
第一,瑞华所自 2013 年合并以来,发展迅速,审计客户数量在市场中占据较大比重。瑞华只注重规模的扩大,盲目扩张,对审计质量没有严格把关;为了获取客户,不惜降低收费,最终导致被罚。
第二,法律惩戒对瑞华所的声誉影响较大,瑞华所的客户流失量随着处罚次数的增多而增强。证监会对同一家事务所的多次处罚会削弱该所原有客户的维持能力;重复受罚使事务所声望和名誉受到打击,致使其客户拓展能力下降。
第三,首次行政处罚对瑞华所审计质量并未产生太大影响,重复受罚迫使瑞华所明显改善审计质量。
第四,首次受罚对瑞华所收费的影响不大;重复受罚后,审计收费有所下降,主要是瑞华的议价能力下降以及低价揽客所致;但受罚次数较多使瑞华声誉受损严重后,瑞华为挽回声誉,增加对审计成本的投资,进而提高审计费用。
第五,受罚给瑞华带来了种种负面影响,瑞华应采取相应措施来遏制此种情况继续恶化。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应注重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对于事务所,应该注重内部管理,要时刻意识到自身存在的潜在风险。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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