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依据
事务所是否高质量的完成了审计工作、为财务报告提供了合理保证,不管是预期使用者还是上市公司都会受到这一因素的影响,但是在近年内,众多会计造假的情况被曝出,与此同时审计师也没有发觉问题,这些例子导致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在投资者方信誉度下降。审计失败以及低审计质量的重要造成原因就是审计师,被处罚过的“污点”审计师[1]在传染效应这一基础上,也许会对事务所内合作的其他审计师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事务所整体审计质量下降。所以研究污点审计师所内合作的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是有必要的。
在我国“双签制度”和“师所并罚”这两个制度下,审计师之间的传染效应被给予了便利的传播条件。现行的审计准则对审计报告的签名盖章提出的要求为:执行者必须是两名及以上的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一位是承担项目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另一位需是直接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生了审计违规的情况,会计师以及事务所都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同时,这两个制度也在我们研究污点审计师时,为确定污点审计师和审计师是否一同工作创造了基本前提。
现有的关于污点审计师传染效应的研究大多为实证研究,本文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对瑞华所内的传染效应做出研究,并对其产生的原因、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传播的路径进行进一步研究。希望能在研究具体事例的基础上,一方面使从业的审计师意识到污染效应的存在并在日后的工作中有意识地提高自己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确保自己不在工作中出现案例中存在的类似错误,避免受到处罚也避免在客户方信誉的降低,保障自己未来的工作地位;另一方面使事务所认识到内部监管的缺失会助长污染效应的传播,从而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同时也希望能有利于外部监管部门提高对污点审计师传染效应的重视,重点加强对这一点的把控;以及最终提高使用者对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师的信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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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现状与存在不足
国内外关于审计质量的研究较多还是集中于被大家所熟知的审计收费、被审计单位情况、事务所规模等等这些影响因素方面,而对低质量审计的传染效应研究大都停留在事务层面,而较少细化到个体审计师。近年来虽然也有对审计师个体层面的研究,也研究了横向、纵向、交叉传染效应,但大多为实证研究,少有用具体案例进行研究的文章。因此具体研究污点审计师对所内合作审计师的传染效应是缺乏并且有必要的。
本文首先将梳理已有的研究成果,包括传染效应基础理论、审计质量相关研究以及传染效应相关研究,在对其进行具体阐述的基础上表明本文研究意义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之处。其次再聚焦到具体案例,以受过处罚的污点审计师为研究出发点,结合实证研究,来具体分析瑞华审计师事务所内的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最后得出结论并对未来的防范提出建议。
本文希望能在审计师个体而非事务所整体层面对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进行研究,从更为微观的角度出发。而且已有文献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法进行研究,本文将采用案例研究法,以期更加聚焦所内的传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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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础理论与文献回顾
2.1 基础理论
2.1.1 基于同群效应理论
“同群效应”(Peer Effect)是指,在同一个社交网络中,个体成员的行动或决定会相互影响,潜移默化下会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趋同效应(Jackson et al.,1991)[2],而从负面对应“同群效应”的就是传染效应(Gleason,Jenkins and Johnson,2008)。[3]“同群效应”用直白一些的话来解释就是“人云亦云”,一个人的行为不但会由他自身的性格特点决定,而且会受他身边地位相同的人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大也可能小。这就是说若是一个群体是由地位相同的人组成的,那么一个人的行动会影响到群体内其他个人的行动。同群效应还可能会导致政府做出若干决定。在同群效应下,如果人们长期待在同一个社会群体中,群体中的人原有的行为习惯会受到他人影响,群体中的个体会逐渐在行动方面表现出相似性。而审计项目组也是如此。在一个审计项目中,譬如年度审计,时长往往达到几个月,在这一过程中,审计组成员慢慢就变成了一个社会群体中的个体,这一社会群体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出具审计报告。[4]审计相关的理论知识审计师是能够通过学习从课本上学到的,但是审计师的职业判断等能力却只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逐渐累积。因此,审计师在这个审计项目组这一社会群体内工作时,随时都在受团队整体氛围的影响,个体的特点会影响项目组,而项目组则会逐渐影响每一个成员,大部分成员在此过程中也逐渐趋同。从另一角度而言,审计项目组往往是由新老审计师组合而成,工作年限导致各人经验也不尽相同,在审计过程中,经验少的审计师会向经验丰富的审计师请教,同时水平差不多的审计师也会互相交流对项目的看法。而且由于复核制度的要求,在复核工作中,不同级别的审计师也需要在审计过程中一直相互交流,在这一沟通过程中,大家的想法等等方面都会不断互相影响不断改变,最终使得思路和结果的统一。但倘若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错误的决策,那么则有可能导致传染效应的产生。
表 3-1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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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关于审计质量的相关文献综述
2.2.1 审计质量的定义
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审计产生的根源,这也决定了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手段的特殊性。如何判断此种监督手段是否执行到位、执行效果如何,则需要用审计质量来加以衡量。审计质量的好坏对于被审计单位以及报告预期使用者而言都非常重要,它也会反过来影响会计事务所的声誉与地位,是事务所经营之根本。对于审计质量的相关定义、影响因素等等,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点,在学术界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关于审计质量的讨论也是层出不穷,大有百家争鸣之势。
国外很早以前对于审计质量的研究便以开始,早在 1981 年 De Angelo[10],以及 1983 年,Watts Zimmerman[11]便开始了研究。在 De Angelo(1981)[10]的研究里,他认为审计质量是审计师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并将其报告且公布的概率,审计师的自身能力以及收入情况可以作为其是否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不恰当行为的判断要素,而被审计单位的不恰当行为能否被报告或公布则取决于审计师本身的独立性。而 Watts Zimmerman(1983)[11]则认为审计质量被审计单位的不恰当行为被审计师发现且披露的概率。美国审计总署(2003)提出审计质量是审计师在遵循审计准则的前提下,确认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是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并且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或重大错报。Watkins(2004)[12]等人从行为学方面对审计质量进行了分析,他们提出财务报表的预期使用者对于审计师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认识就是审计质量,并将其定义为感知审计质量。从整体而言,国外学者的研究,大多集中于从审计的功能和性质方面来对审计质量做出定义。
表 3-2 2013 年-2016 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八
3 案例概况......................................15
3.1 瑞华事务所基本情况...............................15
3.2 所内审计师受罚情况............................18
4 瑞华事务所所内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分析..........................20
4.1 所内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存在性.........................20
4.1.1 审计质量测算..............................20
4.1.2 第一次传染.....................20
5 基于传染效应分析的相关建议....................36
5.1 审计机构角度........................................36
5.2 外部机构角度...............................38
5 基于传染效应分析的相关建议
5.1 审计机构角度
(1)规范事务所合并流程
瑞华事务所在合并后存在着较严重的的污点审计师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所以事务所若要进行合并,为了降低出现传染效应的可能性,应当在合并前就做好对被合并事务所的调查,内容需包括被合并事务所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人员管理等方面,尽量选择与自身相匹配的合并对象,这样在合并之后整合难度也会相应的降低,减少低审计质量出现的可能性。此外,如果被合并事务所内已存在污点审计师,那么在合并之前就应当对污点审计师进行适当的考察,分析其在未来工作中再次出现低审计质量的可能性,评估相关风险,针对具体情况考虑在后续应采取的特殊措施,譬如进行专门培训、限制工作范围等等,事务所要在合并的最开始就对污点审计师投以特别关注,才能减少日后需要花费的精力。
(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事务所应当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尤其类似瑞华这样的大所,事务所内审核工作较为复杂,内控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但这更加要求事务所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一方面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制定审计计划、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实施审计程序、撰写审计报告等环节都要有相应的具体质量控制制度,设定详尽的指标,使得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能有参考的标准。另一方面时候对审计工作的事后控制也应提上日程。在审计工作结束后,质量监管部门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关键事项的复核,奖惩力度。若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应当以最快速度对其进行处理并在事务所内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将责任落地,这样才能杜绝员工在工作中的侥幸心理。另外还可以把质量考核的结果与薪酬、晋升等联系起来,把审计质量作为人事变动中的重要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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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研究结论与研究不足
6.1 研究结论
本文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的审计师研究对象,对 2013-2017 所审计的上市公司进行数据处理,研究瑞华事务所内污点审计师低审计质量的传染效应,通过实证分析法发现这一情况存在,再进一步分析了所内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的路径、原因及影响。具体结论如下:
(1)关于所内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的存在性,经过实证分析发现,瑞华事务所内由污点审计师审计的项目审计质量低于由非污点审计师审计的项目,由两名污点审计师审计的项目审计质量低于由一名污点审计师审计的项目,由二次传染审计师审计的项目审计质量也低于非二次传染审计史审计的项目,因此污点审计师所内合作的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存在。
(2)关于所内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的路径,基于实证分析的基础,以及通过对瑞华具体处罚案例的分析,发现污点审计师低审计质量可以通过污点审计师对污点审计师自身以及污点审计师对合作审计师这两种路径进行传染,所以在防范过程中应当有意识的切断这两条路径。
(3)关于所内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的原因,主要有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事务所内外监管不到位;员工招聘、考核及晋升标准不统一;信息决策时存在模仿行为;事务所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为了防止客户流失。这些事项使得所内低审计质量传染更为容易。
(4)关于所内低审计质量传染效应的影响,主要分为对事务所整体审计质量的影响以及对事务所客户续约的影响,在客户流失方面,本文主要通过整理中注协发布的历年年报审计快报,证明了审计师以及事务所被处罚会造成事务所的客户流失,而在传染效应导致审计质量得不到提高的这一情况下,瑞华事务所的情况短时间内不会好转。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