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2016 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银行业授信业务风险管理仍面临较大压力。在当前社会征信体系未能达到全面完善的情况下,以及由于信息技术、贷后监管以及预判和规避风险能力等因素的存在,在当今的授信业务中仍存在着过度授信和不合理授信额度分配等情况。2018 年 2 月份银监会对于陕西、河南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进行了通报披露,该假黄金骗贷案表明有些银行基层业务人员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批以及贷后管理中未能完全尽责,未能在整个业务流程中保持职业审慎性原则,同时也暴露出部分机构内控体系存在漏洞,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现如今银行业呈现信贷增长逐步提速的趋势,这些案件的发生表明商业银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若对这些问题放任不管,则会给银行的日常经营埋下较大的隐患,日后爆发则会造成较大的实际损失,因此有必要对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风险管理予以较大的重视。
1.1.2 研究意义
相对于一般对公授信业务和零售业务来说,由于集团企业层级多、体量大的特点, 集团授信业务在结构识别、理清关联方交易和关联担保关系等方面更加困难和复杂,这就导致集团授信业务风险具有传递性和隐蔽性的特征。而常见的集团授信风险有过度授信风险、关联担保风险、资金挪用风险以及道德缺失风险等等,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则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实际损失。商业银行若能做好对集团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和防范可以帮助银行在很大程度上规避潜在风险,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致力于遏制资产质量负向迁徙的势头、降低授信业务风险,只有把授信业务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接受的范围内,商业银行才能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上越走越顺利。
本文试图在阐述集团授信业务概念以及相关风险的理论基础上,以 A 银行对一家较具代表性的集团企业授信为案例开展其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现状的分析,并总结出 A银行在对 X 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产生授信业务风险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同时提出相应的改善 A 银行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建议对策。最后,总结出 A 银行在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方面,供银行同业借鉴和参考,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水平和防范控制授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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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2017 年,COSO 发布了最新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ing with Strategy and Performance》[1]。相比于 2004 年发布的《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新框架基于以下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即每个企业存在的目的均是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价值,但在价值追求过程中会面临不确定性。由此可以看出新框架强调了制定战略和提升绩效过程中的风险。新框架更深入地探讨了战略以及风险管理在战略制定和执行中的角色,优化了绩效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协调关系,涵盖了治理和监督预期,提及了市场和运营的持续全球化趋势以及在不同地域采取通用做法的必要性。COSO 新框架更新了五大要素:(1)治理和文化;(2)战略和目标设定;(3)绩效;(4)审阅和修订;(5)信息、沟通和报告。五大要素的变化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去风险化”,五大要素中的“风险”一词均被去除,不再一味的强调风险视角下的企业治理及管理要素,而是直接从企业治理和管理的角度提出将风险管理内容嵌入,为风险管理工作的真正融入治理与管理打下了基础。
此外,在新框架中“风险”被重新定义为:事项发生并影响战略和商业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由此可以看出新框架已经将风险的范畴扩大到了对风险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兼顾。同时企业风险管理被重新定义为:“组织在创造、保持和实现价值的过程中,结合战略制定和执行,赖以进行管理风险的文化、能力和实践”,将风险管理工作直接从“一个流程或程序”提升到“一种文化、能力和实践”,用以实现组织创造、保持和实现价值,也从定义上撇清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模糊关系。
巴塞尔协议(2010)着重强调了外部监管机构对于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持续指导、监督评价、纠正和整改权力,并提示了监管机构对于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监管目标、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报告的具体内容[2]。另外,与报告更强调企业执行层风险管理体系的管理和运营,忽略了企业董事会对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作用,巴塞尔协议强调了董事会等高层管理组织和人员对于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责任和重要意义,并提出了董事会对执行层的管理的限制也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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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相关概念界定
2.1 集团授信业务概述
2.1.1 授信业务的定义
广义的授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对在此过程中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贸易融资、保理、透支、贷款承诺、担保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而狭义的授信专指银行的信用业务活动,包括银行与客户往来发生的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14]。广义的授信包括狭义的授信、用信以及贷后管理。本文研究的是广义授信业务。
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针对授信业务依次进行初步了解客户及其基本业务情况、根据了解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该业务、对客户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对授信资产进行贷后监测与管理以及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主要分为对公授信业务和个人授信业务。对公授信业务的主要业务对象为我国的企业或者公司,而个人授信业务也成为对私授信业务,是针对个人进行授信的业务,即为个人提供的零售授信业务。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对公授信业务的风险相对非对公授信业务的风险要小。
2.1.2 集团授信业务的定义
对公授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综合评价客户资信状况、授信风险和信用需求等因素,在信用风险限额的基础上核定信用控制量即授信额度,并通过对授信额度的分配支用、监控管理来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过程。概括来说即为商业银行专门为集团客户核定包括多种授信品种在内的统一综合授信,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超过最高授信限额的基础上,允许客户使用的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金额。通常情况下,银行针对集团主要是对公授信,所以集团授信就是指集团对公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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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的类型
2.2.1 集团授信业务风险
相对于对公授信业务来说,集团客户由于其自身经营规模较大、往往采用多元化经营的方式、在集团内部进行较为复杂的关联交易,因此授信业务风险具有隐蔽性、时滞性、突发性以及影响巨大的特点。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17]。
2.2.2 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的类型
银行主要面临的授信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银行的贷款业务中,操作风险主要源自于银行内部控制的漏洞、道德风险等,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存款兑付过程,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企业所处的市场条件,如利率、汇率等等给银行未来收益产生的不确定性。在银行的集团授信业务中,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债券投资组合、贷款组合及各种形式的担保[18]。
信用风险在商业银行集团授信业务中的主要体现是:银行的授信对象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银行企业双方所约定的条款,逾期还款或者不能归还贷款和利息,违背合同从而给银行的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此外,被授信企业并没有形成实际的违约行为,但是由于其经营不利或是资金周转等不利因素导致银行对其信用评级降级,此时也会产生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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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A 银行简介 ............................... 15
3.1.1 A 银行基本情况概况 ..................................... 15
3.1.2 A 银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 16
4 A 银行对 X 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31
4.1 A 银行对 X 集团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31
4.1.1 缺乏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 ................................. 31
4.1.2 集团客户信息的使用效率较低 ............................. 31
5 A 银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完善建议及经验启示 ......................... 37
5.1 A 银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完善建议 .............................. 37
5.1.1 分级分类对授信业务人员进行能力培训 ..................... 37
5.1.2 整合现有授信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资源 ....................... 37
5 A 银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完善建议及经验启示
5.1 A 银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完善建议
5.1.1 分级分类对授信业务人员进行能力培训
以服务监管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分级分类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中层管理人员队伍监管专业能力培训。
首先坚持分级分类实训。根据银行员工的成长规律,从银行管理队伍的结构特点出发,分级分类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在领导干部层面强化思想理论、宏观战略和领导能力培训,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在业务骨干层面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力,提高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水平和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在青年业务人员层面着力夯实专业基础,加强实践锻炼,增强价值认同。
其次是应突出培训针对性。围绕银行业改革发展要求,立足中心工作和岗位职责需要,聚焦管理人员队伍本领缺口、能力弱项和素质短板,有针对性地举办提升监管能力重点专项培训,并从规制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支持四个方面统筹有序推进授信业务条线和工作专项培训。面向全体授信业务人员举办“知识大讲堂”。
最后应对行政处罚人才培训、信息公开和经验交流工作给予高度地重视。一是建立行政处罚人选库,选调排除机构的行政处罚专业人员参加银监会行政处罚案件的联合审理。二是加强信息统计和公开,在银行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新增“行政处罚”栏目,将历年行政处罚决定书摘编后在网上公开。三是多维度开展经验交流与培训,通过组织座谈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形式,加强与派出机构及各界专家学者的联系,不断总结经验问题,提高行政处罚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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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与展望
6.1 结论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