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章 公共事件
1.1 公共事件的定义
“公共事件”的概念在现有的研究中是极少单独出现的,在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公共事件媒体运用和舆论应对》是这样定义“公共事件”:“公共事件是指因为涉及公共利益或公众广泛参与而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共同高度关注的事件。包括突发性公共事件和非突发性公共事件,公共事件具有影响范围广、影响力度大等特征。”在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中公共事件表现出较强的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共事件”常常与“突发性公共事件”划等号。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事实上这两者的概念的外延是有区别的,“公共事件”的范畴远远大于“突发公共事件”的范畴。
公共事件,顾名思义是公众参与公共领域并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公共”事件。所谓“公共”:“一方面是指事件曝露于公共空间,大家可见,另一方面,是指事件涉及到公共利益。只有具备可见性和与公共利益的相关性这两方面才是重合的,如果仅仅涉及公众利益但在公共领域中不可见,那么这两方面则是不重合的。”
本文研究的公共事件,指公众参与度高,同时和公众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引发全民热烈讨论的事件。公共事件发生后,公众利用网络等公共空间发表公开的意见和观点,进行理性批判,达到参与政治的目的,从而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终止。
1.2 公共事件的特点
“突发性公共事件”是“公共事件”中的特例。研究“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特点是研究一般公共事件特点的基础和前提。笔者拙见,突发性公共事件有这样6 个特点:
1.突发性。突发性是指事件的发生是无法预知的,这是突发性公共事件最根本的特征。
2.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指事件的发生难以预测、无法控制,其发展模式和运行轨迹不是固定的。
3.灾难性。灾难性是指事件的发生可能带来生命财产等的灾难性的、刚性的、不可逆转的损害。
4.规模信息量。规模信息量是指事件发生后信息量在单位时间剧增,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公众的广泛参与。
5.形象杀伤力。形象杀伤力是指事件的发生和处置的好坏都会对政府名誉造成影响、损害。
6.共振性。一系列连锁反应会随着公共事件的突然发生而产生。
通过上文的剖析,可以总结出一般性公共事件的四大特征:
1.偶发性。偶发性是指公共事件的发生是随机的、偶然发生的和不可复制的。在公共事件爆发初期,一些公众将事件在网络上曝光,慢慢地引起了一部分人的关注,随着事件的推移,社会公众开始广泛地参与讨论,公众刨根究底的热情被彻底地激发起来,于是真相开始“浮出水面”。
2.负面性。一定的负面性是公共事件发生后迅速进入公众视野的前提条件,缺乏一定的负面性可能无法引起最广泛公众参与和关注的兴趣。
3.广泛性。广泛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广泛吸引社会的注意和公众的参与。二是公共事件的发生后波及甚广。
4.形象杀伤力。公共事件发生后,蔓延速度之快,难以预料、难以控制和遏制,政府处置公共事件失当则会威胁社会稳定,影响和损害政府形象。
第2 章 案例分析:2011 年至2013 年典型公共事件报道
2.1 案例分析方法
2.1.1 分析思路
公共事件的发展进程会经历一个由低到高再逐步回落的抛物线式的过程,通常,大多数的新闻报道网络关注度最高是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到第四天。一般而言,公共事件的初始阶段仅仅是某个地方的某个人发生的偶然性事件,一开始只表现为单个人事件,但是随着该事件在网络上的曝光,涉及到公众的公共利益时就能引起社会的普遍共鸣和关注,这时,公众就会以网络为言论“阵地”,通过论坛发帖、回帖等形式转载和讨论热点议题。具体来说,公共事件的发展进程一般会经历三个过程:首先,公共事件的发生触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很快地引起公众的共同关注,情感上的共鸣,情绪上的骚动,这时网络上对该事件的讨论必定热火朝天,这种态势推动公共议题进入上升阶段。然后,随着多数媒体的持续关注和深入报道,越来越多的公众加入到这个讨论热潮,掀起了公共议题的高潮。最后,随着媒体和网民的舆论热潮一浪高过一浪,政府不得不介入其中,着手提出应对和解决办法,安抚公众情绪,稳定社会,随着事情的慢慢解决,公众的视线慢慢从公共热点议题上转移。
因此,本文按照起始阶段、上升阶段、高潮阶段和落幕阶段这四个阶段来进行媒体报道分析,重点对选取三家具有代表性的新闻媒体做细致地分析和探究。具体来说,主要运用内容分析法和个案分析法,从报道数量、体裁、内容等方面来研究我国新闻媒体在进行公共事件报道方面表现的一般特点。
2.2 主要报道情况
2.2.1 郭美美事件的主要报道情况
2011年6月20日,有人在微博上炫耀财富引起热议,网络顿时引来一片哗然。炫耀内容包括打飞的是头等舱,数辆名车,几十个奢侈品牌包包等等。该网友名叫“郭美美Baby”,由于她微博上的“身份”和中国红十字会紧密相连,连带着中国红十字会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也一落千丈。
其后中国红十字会发表声明,称“红十字商会”是臆造的,更谈不上是红十字会的下属机构,郭美美不在红十字会担任任何职务。同时,红十字会上诉法院,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名誉。北京警方通过多方调查后,称郭美美确与红十字会一点关系也没有,在微博上的认证亦是出于炫耀心理。
郭美美的无知与急功近利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连她自己都不曾料到的是,她误打误撞地使中国红十字会站在公众面前,公众开始对中国红十字会及其下属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运作是否透明,管理是否规范提出了越来越多的疑问。
总结上述事件,我们不难得出结论,2011年6月21日至7月9日是关注此事件的重要时间段,因为基本上所有重要信息都集中在这几天,所以研究区间是6月21日至7月9日。三家媒体的主要报道情况如下:
2.2.2 凤凰门票涨价事件的主要报道情况
凤凰县政府在2013年4月8日出台新规:4月10日游客进入凤凰城游玩需要购买一百四十八元的门票。与之前截然不同,以前进城免费,参观景区时才买票。政策实施后,网上曝出了一系列令人烦忧的奇怪现象:客栈入住率剧减,新媳妇回来见凤凰公婆被要求买票,游客屡次被查票等等。一时间,凤凰门票事件备受争议,游客人数剧减。
面对社会的广泛质疑,凤凰旅游局局长任真君给出的解释是通票制后景点增多了,价格不变,对游客更有利。面对如此“冠冕堂皇”的解释,许多游客纷纷表示“明显是捆绑销售啊!”4月11日,大批商户因不满散客剧减,一度出现“罢市”抗议。12日,副县长表示“很多游客最关心的是旅游质量和感受,门票多或少他们并不在乎”。一时间,凤凰古城进城费的网络点击量火速上升,50多万网民参与到该事件的讨论中,公众一致质疑凤凰县政府的职能问题,指责县政府“与民争利”。在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政府被迫调整门票收费标准,于是,凤凰门票风波才逐渐平复。
第3章 我国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特点........................29
3.1 采取多样化的报道方式....................................29
3.1.1 连续报道和深度报道双管齐下..........................29
第4章 关于新闻媒体做好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思考......................36
4.1 第一时间发布可靠信息.....................36
4.2 主动设置议题........................38
第4 章 关于新闻媒体做好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思考
2008年胡锦涛同志曾提出:“新闻发布制度需要进一步得到完善,发布信息要及时迅速,更重要的是事件的透明化程度要增强”。近年来,我国进入了公共事件的高发期,无论是政府还是新闻媒体都高度关注热点公共事件,新闻报道量、公开程度、报道力度、报道水平都有了较大地提升,也逐渐形成了一些自身的特色。在对这些报道特点做过细致地分析和研究之后,势必对未来我国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产生重要的启示作用,以便将来新闻实践中的借鉴。
4.1 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时效性是新闻的生命。应对公共事件,新闻媒体的反应要迅速,发布信息要及时,致力于消除公众心中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恐慌和猜疑。事件发生后,稍不谨慎就会触犯到公众的利益,后果不堪设想。公共事件一般是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料的、影响负面的、破坏性大的、牵连甚广的,事件爆发以后,人们利用互联网“奔走相告”,一传十,十传百,顿时沸沸扬扬,公众着急地想要知道内情,对准确的、官方的、权威的信息“求知若渴”。因此,这个时候新闻媒体应该火速行动起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组织新闻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在第一时间让公众知道这个事件到底是怎样的,增强事件的透明化程度可以有效制止流言蔓延,稳定人心,媒体在此时决不能处于“失语”状态,这时候应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引领公众正确面对事实,明辨是非。
顾名思义,所谓“第一时间”是公共事件发生时间和公开报道时间几乎无时间差,也就是发生即报道。“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对新闻媒体提了三个要求:一是当公共事件发生后,媒体记者就应该迅速前往事发地点获取第一手资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就保证了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新闻记者应该深入公共事件发生地点,着手调查事件为何发生,目前情况如何,造成了怎样的结果;三是新闻媒体根据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即时状况来设置相应的议题,引导公众讨论的方向,这是媒体掌舵舆论大风向的题中之义。
结语
公共事件和其他新闻事件相比,具有自身独有的特点,包括影响范围广和影响力度大等等,正是由于这些特点,公共事件是广大公众时刻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媒体在报道公共事件时,不仅要及时迅速,并且要综合运用多种新闻体裁和报道方式,如连续性报道、新闻评论、深度报道等手段,第一时间消除受众对信息的不确定性,让人心得到安定,让社会得到稳定,防止流言蔓延,促进社会团结安定的局面的出现。
新闻媒体在公共事件当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这是谁也无法替代的。议程设置功能是媒介拥有的强大传播影响的具体体现。同时,媒体对公众和社会有应尽之责,要做好舆论监督,更要正确引导舆情,对重大公共事件应由表及里,提高受众认识,使其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当然,随着受众媒介素养的不断提高,受众认清事实,分辨是非的能力正在逐步增强,这也给媒体带来更大的信心。我们的公众在面临大是大非面前是有一定的辨别能力的,能够去伪存真。同时,媒体是公众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应该妥善处理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关系,在面临具体的公共事件时,要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偏不倚地进行报道,不能煽风点火,而是要致力于消除噪音,监督政府,引导受众,提高媒体公信力。
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公众媒介素养的逐步提高,公共事件的频繁发生都给媒体和记者提出新的要求,媒体和记者也会在不断的努力和完善之中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快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笔者相信,在面临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时,媒体将会有更出色的表现。
参考文献(略)
我国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特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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