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论文(2018年)优秀范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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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5860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行政管理论文,笔者认为行政管理主要涵盖了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建设等多个方面,是对行政管理工作的记录与总结。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行政管理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一:史密斯模型视角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研究——以黑龙江省宁安市为例

1 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

1.1 相关概念

1.1.1 农业机械购置

“机械、设备等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的初步加工等有关农事活动的总称就是农业机械”这是我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对农业机械概念的解释。广义的农业机械既涵盖农作物种植业、畜牧业,还包括渔业、林业以及养蜂、桑蚕等农村副业机械。现代农业机械应属于农业生产工艺过程的装备和农业生产技术的范畴,它已不再是替代人力、畜力的简单生产工具,而是迈入了具备增产、节本、环保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阶段。

农业机械购置是指农牧渔民、从事农机生产的农业经营组织、农(林)场职工为了进行农业生产、加工与处理,而对农业机械进行的购买行为。农业机械购置行为有利于推动农业技术集成、节本增效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的装备与应用水平,从而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1.1.2 补贴政策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补贴”一词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名词,表示额外增加的费用;二是动词,表示贴补。本文所讨论的补贴政策即财政补贴政策,是公共政策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国家为了达到既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目标,对个人或企业提供的一项补偿。国家财政为了达到稳定市场价格、调整市场供求关系、支持经济生产发展以及保护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目的,而对国民分配加以干涉,这种通过国家来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式就是补贴政策。补贴政策是指在一定时期里恰当应用有助于调剂经济、政治和社会中的多种利益矛盾的转移性支出。对补贴的领取者而言,补贴代表着实际收入的增加、经济条件的改观;对政府而言,补贴政策是无偿性的支付。

我国政府对农业领域的生产、流通、贸易等活动提供的转移支付就是农业补贴,它作为一种政策工具不仅在政府的农业保护与支持的政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是国家全部的补贴政策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中,农机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等都属于农业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含义是“国家对农场林职工、个体农户、农机生产专业户和其他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组织(2015 年补贴对象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和个人'),购置或更新农业机械给予部分补贴的农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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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史密斯模型”理论的基本内容

影响政策执行的相关因素以及过程模型最早由美国著名学者史密斯(T.B.Smith)构建,他在 1973 年出版的《政策执行过程》(The Policy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中率先分析了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构建了政策执行过程模式,业界将这一模型称为“史密斯模型”。

1.2.1 史密斯模型的四大要素

史密斯模型主要由四大要素构成,即理想化的政策、执行机构、目标群体、环境因素。

理想化的政策须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特性,详细的包括政策的模式(行政命令或法律)、政策的类别(分配性和再分配性、公共规制性或自我规制性)、政策的范围(社会支持度、渊源)、政策的社会形象(公众看法)等。在史密斯模型中影响政策执行结果的第一要素是理想化的政策,它是政策能否实践为预期效果的根本,政策的执行效果直接受政策是否完善的影响。

执行机构是政策执行进程里负责执行的主体,它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政策执行的首要之处是能否建立一支行之有效的执行机关来确保既定政策的执行。主要包括领导(者)的执行技术与方法,执行人员的素质、信念及职业道德,机关的构造与人员等 。

目标群体即政策执行的对象,指那些受特定政策的影响,为了适应政策而需要调整自己思想、认识、行为的个人或群体,他们是政策内容的最终影响对象。目标群体包括组织化或制度化的程度、之前经历的政策经验、接纳领导的传统等。

环境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从不同角度各自或联合起来影响着政策目标和政策执行的实现,它是影响政策执行以及被政策执行影响的因素。环境因素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历史的环境的特点以及归纳后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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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宁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宁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现状

2.1.1 宁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本内容

宁安市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下属县级市,幅员面积为 7924 平方公里,下辖七个镇、五个乡、二百四十个行政村和宁安农场、东京城林业局等十几家省属企业。宁安市共有人口四十四万,这之中农业人口十六万,土地面积为一千二百万亩,其中耕地面积一百六十万亩。宁安市水源充足,土地富饶,具有巨大的农业经济发展优势。农业是宁安市的传统优势产业,盛产优质大米、西瓜、香瓜、烤烟等名优特产,是全国绿色食品生产原料基地县,面向俄罗斯出口蔬菜的主要基地,享有“塞北小江南”的美誉。特色、有机、精优、外向、多功能组成了具有宁安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

近几年来,宁安市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升,一年一个台阶,增强了粮食发展后劲。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07 年至 2013 年,宁安市累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4629 余万元,购置补贴农业机具 3500 余台(套),带动农民消费购机金额 1.4 亿元。2010 年度,宁安市共执行国家农机补贴资金 1031.35 万元,购置农机具 892 台,在这之中 40 马力以上拖拉机车 302 台;植保机械 288 台;水稻插秧机 112 台;配套农具 79 台;玉米和水稻联合收获机均 49 台。农机购置补贴带动农户自筹购机资金 2192 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达 864 户。2011 年度,宁安市执行农机补贴资金 869.39 万元,购买机具金额为 815 万元。其中,水稻插秧机 438 台;30 马力拖拉机车 352 台;玉米联合收获机 11 台。带动本地农民自己筹集购机资金 2082 万元,有 798 户农户受益。2013年,宁安市农户共购置补贴机具 449 台,政府执行农机补贴资金 682 万元,收获机械 192 台,插秧机 146 台,机具类 5 台,拉动农户自筹购机资金 2300 万元。2014年,宁安市农户的大中型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的持有规模已超过两万五千台,共执行农机补贴 734 余万元,综合性的机械化程度达到 89%。

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带动了宁安市的粮食产值的提高,实现了粮食产业化升级。宁安市在 2014 年已连续第六次获得“全国生产粮食先进县”的荣誉称号。农机化的发展使宁安市一些农业企业升级为国家级别的领头企业,并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更为迅猛,形成了“龙头企业+专业农村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全市的农业标准化水平通过农机补贴政策也得到了夯实。可见,宁安市农业的迅猛发展得益于该市农机补贴政策的良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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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宁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为了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出宁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笔者在宁安市农机部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深入农户进行了调研,介于宁安市下辖七个镇,因此在这七个镇中每个镇随机抽取 30 名农户作为调查问卷的样本,共下发了调查问卷 210 份,当中可用问卷 200 份。此外,笔者也与各镇农机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度了解与交流。通过对调查数据的整理与分析,能够总结出以下几点问题:

2.2.1 补贴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分析调查问卷的结果可以发现,接受调查的农户中有 7%享受到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但是有 70%的农户表示需要国家的补贴资金购置农机具,并且其中 50%的农户认为补贴对象的名额较少,补贴资金的数额较低。

宁安市的农业人口约为 16 万,但是 2010 年至 2014 年宁安市购机补贴政策直接受益农户每年平均为 800 户左右,可见,宁安市的农户每年能够享受到该补贴政策的数量不足 2%,大多数农民没有在该政策中受益,该政策受益的覆盖面相对狭窄。例如,从宁安市农机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2014 年宁安市的农机补贴资金定额为 734 万元,但是报名参加补贴的农户实际所需补贴资金总数接近 1500 万元,可见补贴资金供求矛盾现象显著。

宁安市 2010 年执行国家农机补贴资金 1031.35 万元,2011 年执行补贴资金892.39 万元,2013 年是 682 万元,2014 年为 734 万元,国家补贴资金基本上处于逐年下降状态,并且宁安市每年分配到的国家农机补贴资金金额与黑龙江省其他县(市、区)相比处于中等或中等偏上水平。以 2014 年为例,黑龙江省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总补贴资金为 50202 万元,共有 82 个县(市、区)被计划分配贴资金,平均每个县(市、区)分配 612 万元,而宁安市的分配补贴资金为 734 万元。黑龙江省确定各个地区补贴资金定额的方法是通过各县市区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来确定, 但是农业是宁安市的优势产业,是黑龙江省的烤烟叶、大米、淡水鱼类、甜菜、蜜蜂和桑蚕养殖业基地,也是对俄蔬菜出口重要基地之一,农业机械化水平对于本地区来说至关重要,省里应该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加大补贴定额的规模,而不是逐年降低补贴资金定额。补贴资金定额不足使本地农机化水平的纵深发展受到了影响,也严重降低了农户购买机具的愿望。

农机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也指出,近几年来宁安市的购机补贴资金有一部分用于组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虽然宁安市的农业已发展为“龙头+专业农村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但是基地农户仍是宁安农业的基础,以至于分配到基地农户的补贴资金更少了,但是基地农户更加需要提高农机化水平,对农机补贴资金的需求更加迫切,这些农户大部分闲置资金不足,对价格高昂的大中型农机产品望而却步,更加大了本地区农民的贫富差距。可见,本地区农机补贴资金供求矛盾现象突出,阻碍了当地农户产量、收入的增加以及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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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宁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18

3.1 补贴政策自身存在缺陷 ············ 18

3.1.1 补贴资金定额不足 ·················· 18

3.1.2 补贴产品结构不均衡 ·················· 18

3.1.3 补贴政策下达时间滞后 ··········· 18

4 完善宁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的对策分析 ·········· 24

4.1 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 ·············· 24

4.1.1 加大补贴资金规模 ···············24

4.1.2 因地制宜优化产品目录 ············· 24

4.1.3 早制订早出台补贴政策 ······················ 24

4 完善宁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问题的对策分析

4.1 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

4.1.1 加大补贴资金规模

黑龙江省每年的配套补贴资金无法完全解决农机具投资不足的问题,为了缓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供求矛盾,一是建议中央财政在预算允许的情况下,按照黑龙江的地域特色扩大对黑龙江农机补贴资金的额度,黑龙江省也应加强省级的财政支持。而宁安市作为地方政府也应将农机补贴资金归入地方财政预算体系中,设立地方性的农机补贴专项资金,加大宁安市农机补贴政策的地方性投入。此外,宁安市政府在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时,要将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列入此规划中,以此来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二是要提倡对适合宁安市本土优势农业发展的农机具进行累加补贴,而对应用水平以及很高,但是补贴额度也很高的农机具应降低补贴额度。

4.1.2 因地制宜优化产品目录

在农机产品进入到国家补贴目录之前,应做好相关调查与实验,要使参加补贴的农机具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当前的农机化水平、提高优势农作物质量产量,另一方面要在符合当地经济、自然条件的基础上体现多样性、经济学、灵活性的特点。多样性就是补贴机具种类不能仅包括农作物收获机械、田间耕作机械等几大类型,相关动力机械、田间管理和植保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各种农机具都应涵盖。灵活性就是补贴产品应考虑地方的农业特色,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对于有利于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的农机具给予重点补贴;经济性就是补贴目录中应加大中小型农机具,因为宁安市大部分农民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承担价格高昂的大型补贴机具。因此,党的补贴政策的宗旨是惠农便农,在制定国家产品目录时尽可能的因地制宜,能够有助于政策更好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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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经施行十年之久,这期间该政策已取得显著成效。虽然该政策的实施已日渐成熟,但是在该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尤其是该政策在基层的执行过程中,依旧有一些问题出现,并且这些问题都需要加以研究和探讨。

本文运用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结合黑龙江省宁安市的实际,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研究,发现该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补贴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公开摇号围标现象严重、农机套购或倒卖农机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生产企业与经销商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究其问题产生的原因就是史密斯模型中的四个变量即:理想中的政策、执行机关、目标群体、执行环境共同作用、互相影响的结果,导致宁安市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没有达到理想的政策效果。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积极推进政策执行机构建设、加强与目标群体的互动沟通,塑造补贴政策相关的良好环境等对策、建议。总之,史密斯模型理论为当前基层农机补贴政策执行状况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分析工具,并对我国政府今后对该政策的完善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二:社会资本理论视角下阜新资源枯竭型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研究

1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1.1 相关概念界定

1.1.1 资源枯竭型城市

资源枯竭型城市,顾名思义,就是资源开发已经达到衰退期的城市,在其经济构成之中,资源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也可以说其是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城市。在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产业 结构中,关于资源的开采利用以及相关周边服务行业为其支柱产业。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发展、成熟、衰退与其所拥有的资源是密不可分的。资 源,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本文所涉及到的资源,指的是狭 义上的资源,即可耗 竭的、不可再 生的自然资 源。资源枯竭型城市,是资源型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因资源出现锐减甚至枯 竭阶段的典型表现 形式。

本文涉及到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概念,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界定为依据,进行整理:

界定标准:第一,在从事资源生产的人员、资源行业现有的总产值、相关行业工业总产值及资源行业从业人数四项指标当中,有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指标数量减少的的资源型城市;第二,城市失业人数所占城市总人口数量的比重超过 10%,且已登记,其中,地级市的人口要超过 10000 人、县级市需超过 5000 人的资源型城市;第三,对资源的开发超过 40 年的资源型城市。

界定原则:第一,采掘行业及相关工业总产值及其规模出现显而易见下滑的城市;第二,在一定时期内,失业人数偏多,失业人口占城市总人口基数大的城市;第三,资源的开发及相关工业的开发利用周期和同等城市相比较要长的城市。

1.1.2 失业

失业,指的就是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处于没有岗位、工作可做的状态。而导致这一状态的原因就是劳动力供给和劳动力需求在结构、总量上的失衡。从统计学的角度也对劳动力年龄的规定、就业要求的规定下了一定的定义。一般而言,我们所说的失业就是在有劳动能力的前提下,且在劳动年龄之内,有就业的要求和意愿,并已经通过劳动中介后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之后,但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人,都可以称为失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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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普特南社会资本理论

1.2.1 普特南社会资本理论的提出

普特南在研究社会资本理论的过程中,将社会民主、公民参与、社会资本进行糅合,其实际意义更大。在他的代表作《是民主运转起来》一书中,他以意大利公开精神较弱的地区展开调研发现,在这里居住的居民面临着集体的困境。在此基础之上,普特南提出,一个共同体,在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基础之上,合作是可以通过自愿形成的,这些社会资本包括互惠的规范和公民参与的网络。

1.2.2 普特南社会资本理论内涵

社会资本作为存在于我们所处的社会制度大背景与行动者之间的媒介因素,在多主体的治理当中,在某种程度上是行动者能否通过合作来解决其面临的集体困境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社会资本的作用在于,它使得处于社会网络中的行动者与社会制度环境本身产生联系并且达成共识。所处于网络中的其他个体之间可以形成互惠的共识,从而增加重复的信任,进而促进彼此间的尊重和信任,培养“合作型文化”。

普特南所提出的社会资本体现社会组织的特点,比如信任、规范和网络,这三点之间相互作用,根据此三点,充分结合政府、个人、社会三方合作,使失业人员得到充分就业。并且让任何一个参与网络的失业人员都能自发的形成合理的个人理性,并且与公共的理性达到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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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源枯竭型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资源枯竭型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现状

阜新位于辽宁省西部,是生产煤炭的重要基地,煤炭产业作为阜新市主要的经济支柱,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占据着重要地位。解放初期,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政策,阜新市为新中国的成立做出过重要贡献,发挥了能量。同时,多年来,煤炭产业的经济收益促进了阜新市的发展,有利于全市公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可是,煤炭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由于长时间高强度开采,必然会导致阜新市走上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道路。

这个完全依赖煤炭资源的城市,在计划经济时代其特有的煤炭资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可是在为新中国贡献了 1600 亿千瓦时的电力、5.3 亿吨原煤后,阜新市的社会经济发展陷入了困境。在这座有 188.97 万人口的城市中,处于低保线的人口占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但在煤炭资源不断枯竭并日趋减少的今天,阜新市经济呈现逐渐放缓的上涨趋势,煤炭开采的成本逐渐增高,越来越多的煤矿工作人员被迫下岗失业,使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不仅给文化程度较低,工作能力差,没有其他生存技能的失业人员带来了经济上的影响,还给他们造成了心灵与精神上的伤害。由于他们长期从事一种单一的劳动,在社会上难以再找到与其相似的工作,导致他们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无法再就业来保障生活水平。进而下岗失业人数急剧增加,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自从阜新市成为我国经济转型期的试点城市以来,阜新市就按照国家和政府的指导思想,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积极谋取出路,必须寻找一条转型的新道路。有关于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方面,阜新市政府也在不断的努力,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的完善和形成。同时在再就业问题方面阜新市、矿区领导也积极寻找出路,争取为煤炭工人寻求工作岗位,实现二次就业。

但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得出直到现在阜新市再就业情况略显一般。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 500 份,成功收回问卷 471 份,结合问卷中的问题可知再就业情况并不良好。

首先,再就业成功率情况,有 72.82%的再就业人员并没有成功找到工作,仅仅有 16.77%的人寻找到了新的工作,而剩下的 12.52%是自己做小本生意来支撑家里的开销。

其次,关于如何获得再就业信息渠道上,62.31%的再就业人员都是从朋友、邻居那里获得相关信息,而只有 15.67%的再就业人员知道如何通过网络、政府等高度去寻找新工作。

最后,发现再就业人员对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的只有 23.52%,而大部分的人员在面对这个问题时都处于茫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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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资源枯竭型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存在的问题

阜新市作为我国最具代表性的资源枯竭型城市之一,已经被定为转型的试点城市,当然它的就业问题也是影响其成功转型的关键因素。经过多年来,阜新市各方不懈努力,目前阜新市被确定为成功转型的成功示范之一。但是由于政府、失业者自身等种种原因,致使阜新市失业人员就业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在 2014年 11 月,走访了目标资源枯竭型城市即阜新市,在与失业人员进行访谈时,笔者发现多数失业再就业人员觉得生活有很多艰辛,甚至觉得有一点点不公平。他们普遍认为,自己在为社会和国家奉献过之后,有一种被抛弃的感受。同时,在对失业人员调查中,发现多数失业人员政府已经颁布的政策并不十分的清楚,他们也觉得自己并未在政府的政策中获得保障。

下面,笔者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及访谈的方式,以普特南社会资本理论的指导下,面向阜新市细河区失业人员发放开展调研。根据了解到的阜新市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现有情况,将问卷和访谈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可将阜新市失业人员再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概况如下:

2.2.1 失业人员再就业成功率低

阜新是一座十分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城市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口的就业都集中在煤炭行业,他的繁荣与衰落牵系着万千家庭的生存与发展。经调查发现,多数家庭中的主要成员都集中在一个企业或是一个行业中工作,他们及其依赖煤炭产业,如果赖以生存的行业一旦破产,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

伴随煤炭资源的枯竭,相继产生大部分矿井宣布破产的现状,尤其是占阜新市矿业集团一半产量的海州露天矿的宣布破产,造成的结果更为惨重。有近 4 万名职工面临破产的命运,令他们痛不欲生。同时,全民煤炭行业实施破产,连带的负面影响接连出现,随之而来的为煤炭行业服务的集团企业也陷入了困境,从而导致相关企业员工大量下岗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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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源枯竭型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现存问题的原因 ............ 18

3.1 政府安置失业者规范体系不完善................. 18

3.1.1 政府政策落实不到位 ................. 18

3.1.2 接续产业发展缓慢 ................ 19

3.1.3 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 20

4 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对策 .............. 24

4.1 完善政府再就业规范体系...................... 24

4.1.1 转变政府职能直接引进外商投资 ...... 24

4.1.2 积极发展接续产业及第三产业 ................... 25

4.1.3 健全法律制度保障体系 ....................... 25

4 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对策

4.1 完善政府再就业规范体系

通过前文的阐述,我们知道政府职能的不规范严重阻碍阜新市失业人员再就业业的发展。而政府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持续产业的支持及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是三大关键原因。因此,对于阜新市政府来说,要完善相关政策,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引导失业人员得到再就业。

4.1.1 转变政府职能直接引进外商投资

阜新市为了实现经济转型,务必改变其政策上的思路。外商直接投资对于解决阜新市就业问题很大帮助。因为外商的直接投资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管理方式,这对缓解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就业问题、提高劳动者素质有很大帮助。

近年来,阜新市为引进外商投资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到 2010 年末,一共引进外资 5690 美元,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做出了巨大贡献。其具体的做法有:

首先,政府要从政策上支持新型城市化建设,摒弃原有的资源依赖,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分别从土地政策、贷款政策、税收政策等多方面优惠,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落户,带动安置失业人员,增加劳动力市场容纳度,这样从城市规划发展的角度,通过多元化投资,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经济转型,从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同时也自然而然的解决了失业人口无处安放的问题。

其次,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针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劳动者知识水平不高,劳动技能单一等特点,政府部门对劳动者进行了新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外商直接投资的发挥提供条件。主要在阜新电大开设技能培训班,为劳动者传授新的知识技能,时期适应用工需求。另外,政府部门可以结合劳动者现实情况,以多种教授方式提供培训方法,在有些劳动者由于时间有限和经济条件的限制的情况下,提供在线培训的函授方式,缩短培训时间,优化培训内容,加强培训效果。

最后,注重引入劳动密集型的外商,优化外资的产业投向。考虑到阜新市的就业现状以及其劳动者的特点,即现今失业现象严重、劳动力素质偏低等等,政府应该着重引入劳动密集型的外商企业,这样有助于缓解就业矛盾。同时也应该引入技术密集型外资项目,优化阜新市的产业结构,使其就业达成可持续的发展,达到持续及就业,更好的解决就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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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中国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在崛起的一天起,就似乎注定要背负资源的富饶和资源的枯竭的魔咒。当资源型城市步入衰退期,不仅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且其诅咒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在一定时期之内会产生数量庞大的失业人员。

阜新市作为一个已经被确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其在经济转型过程之中所遇到的问题具有很强的普遍性。资源的枯竭、城市经济的增长的缓慢、失业人员数量庞大等等一系列问题使阜新市的城市发展举步维艰,城市的经济一度陷入了困顿之中。资源开采行业的失业人员的剧增,已经严重影响到其职工家属的生活。由此而言,失业问题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务必要妥善解决。

在解决阜新市的失业问题过程中,单单依靠政府的力量来治理是远远不够的。若想妥善解决失业问题,需要多元主体的治理,即需要社会各界,包括个人、劳动力市场参与到解决问题当中去,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失业人员的再次就业。本文通过普特南社会资本理论,提出构建失业者、市场、政府共同参与的就业服务网络,从而使失业人员得到充分就业。同时,阜新市所遇到的失业治理问题,不但关系到阜新本身的城市转型的成功与否,更与全国其他城市的转型问题紧密相连。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对阜新市以及国内外其他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失业治理问题会有所帮助。

失业再就业理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研究课题,由于个人的学术研究能力有限,在行文过程中尚存许多不足,希望不吝赐教。本人也会在日后的学习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争取为研究提出新的研究思路。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三:协商民主理论视角下地方政府决策问题研究——以H市重复建设长途客运站为例

1 基本概念及理论内涵

1.1 基本概念界定

1.1.1 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理论是通过对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代议制民主的对其存在的弊端进行不断反省并试图解决投票民主无法解决的根本问题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而来的。20 世纪末,协商民主在约翰·罗尔斯和尤尔根·哈贝马斯等著名政治哲学家的积极推动下,逐步赢得了大众的认可。这一理论是对传统的聚合式民主及代议制民主的批判和超越。一方面,协商民主认为公共决策并不是由个人偏好简单汇集而成的集体偏好,这种简单的多数决定原则虽然能够使决策的效率提高,但却极易因为忽视少数正确的观点而产生轻率、武断的决策结果,很难满足普遍的公共利益需求。因此协商民主强调在选择投票决定的这种方式来制定公共政策前,一定要有充分的协商和讨论,使得每个政策所涉及到的人都能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且听取别人的意见和观点,重视民主的量的同时重视民主质的提高。其次协商民主强调个体的偏好产生于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中,并且会发生偏好的改变,所以公开、自由、平等的讨论与协商是具有深刻必要性的。

协商民主意味着政治共同体中自由、平等的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提出自身观点并充分考虑其他人的偏好,根据现实达成偏好转换,并对各种政策建议批判性地审视。协商民主是具体决策选择的过程中,强调公民在其中作用的一种民主政治形态,只有协商民主,才能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使决策更具合法性,才能克服精英民主的弊端,真正实现公民对政府决策的广泛参与。

1.1.2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全称为地方人民政府,是对管理一个行政区各项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就目前我国而言,是指与中央人民政府相对应、由中央政府为治理国家各地域而依法设立的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即指各省、市、县、乡、镇等设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政府的设置在节约了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地方的成本的基础上也发挥出了其在管理上的便利性和直接性的特点。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政治文明的繁荣,地方政府的价值却早已不限于此了,政府更多时候需要扮演服务者、调控者、推进者的角色,根据所在地方客观情况,积极鼓励公民参与,倾听公民的声音,通过制定适宜的发展战略,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进而推动地区乃至国家的政治民主和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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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内涵

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理论是指,不同利益群体通过理性的公共协商,即通过对话、讨论、交流和审议等方式,进而最终确定立法和决策的共识。其核心是在协商过程中,每个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每个人都可以对于某一利益的诉求进行发表,通过这一民主的过程和程序来体现和保证民众对于公共决策的参与。这一民主理论承认并接受存在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以及多元社会现实的分歧和差异。

1.2.1 交往理性是建立民主商谈为核心的协商民主的基础

哈贝马斯经过对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等民主理论的深入研究,以民主协商为根本和核心,提出了新型民主模式,即在生活世界当中,以主体间性为中心的交往理性是建立民主商谈为核心的协商民主的基础。哈贝马斯提出,“可以肯定的是,在主体间性的概念中,普遍的同一性与整体性涵义已经不复存在了,这一概念强调个人主体有说“不”的权利。”②而且“交往理性的范式不是单个主体与可以反映和掌握的客观世界中的事物的关系,而是主体间性关系,当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相互进行沟通时,他们就具备了主体间性关系。”

哈贝马斯把对过往理论范式下的“主体为中心”的交往理性,创新地转变为“以主体间性为中心”的交往理性理论。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理论基础在于“主体间性”,个体不再是关注的重点,主体与主体间的关系成为哈氏交往理论的起点。同时,生活世界是交往活动的前提条件,哈贝马斯指出,“生活世界”是一种关于文化传播和语言解说的储存库。合法的社会秩序是交往者对由参与者聚集组成的社会集团进行有利的整合和牢固的合法秩序。当交往者之间对存在于社会上的某种事物形成了一致的观点时,作为知识储备的文化,就在观点阐述时而被人们加以利用。对于个性,可以理解成:个人作为主体,在语言方面和行动能力方面所拥有的权力, 进一步说就是主体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和表达对某类事件的看法。

1.2.2 协商民主通过非正式和正式的交往形式来实现

以民主商谈为核心的协商民主,需要通过两种渠道来实现,即议会这种制度性组织和公共领域这种非正式的交往形式。哈贝马斯认为“话语理论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出了一种关于交往过程的主体间性”,它表现为两种形式:议会中的商谈制度形式、政治公共领域交往中的商谈制度形式。建立议会和公共领域之间的联系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关键,开放健全的公共领域,对于正式的决策机构具有反哺和约束作用;同时,正式的决策机构对于非正式公共领域意见和观点又具有筛选和过滤的作用。只要上述两种形式之间具有良性循环关系,民主制才能得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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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方政府决策现状分析-以 H 市重复建设长途客运站为例

2.1 案例回顾:H 市重复建设长途客运站

H 市地处辽宁西南部,是京沈铁路沿线上的一座重要的城市。这里矿产资源丰富,是典型的重工业城市,以船舶制造和有色金属冶炼为主要产业。同时,H 市还是一座重要的旅游城市,曾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

1996 年初,H 市政府为配合城市经济水平的发展,满足不断攀升的客运需求,决定规划建造一座大规模的长途客运汽车站,并于当年筹措资金,用于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补偿及汽车站的兴建。同年年末,H 市长途客运站选址开工,并于两年后完成施工,占地面积达八千多平米,当时投入使用后的客运量约为三万人次每天。最早的这个长途客运总站(如图 2-1)主体上分两部分,下面的三层为候车大厅、售票处等功能性使用,旁边的 12 层楼按原先的规划,应该是用作为出行的旅客提供包括住宿、餐饮、娱乐等在内的必要服务。这座长途客运站的建成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出行的需要,并使之前因找不到停车位置而分散在街道、胡同的客车能够在站内停泊,缓解了 H 市的道路压力,并对市内交通秩序起到了整顿作用。然而却不知道为什么,这座客运站的主体高楼从竣工之日起就从未投入过使用,一直荒废着,里面原有的配套设施也一直被闲置着。

为与火车站配套使用,H 市政府决定在 2003 年 7 月在火车北站旁边修造一座长途客运北站,预计建筑面积二千多平方米。短短四个月之后,这座客运站就建成了,然而,这座斥资逾千万余元的客运站却在使用不到一年后就关闭停用了。究其原因,是其在建设之初并没有依法进行招投标环节,而且至今手续不全。经调查,这个客运站的项目在确认第一次投标都被否决无效以后就不再二次招标,而是采取议标的形式将工程承包给一家建筑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若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时,必须公开招标;如果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招标人应重新招标。而 H 市政府显然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来修建客运站。据调查,当时因为赶工期,H 市政府就同意了工程建设“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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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此案例所反映的地方政府决策存在的问题

2.2.1 政府信息公开不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政治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政民互动已越发活跃和积极,然而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信息公开的主体通常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政务主动公开负有一定义务的政府机关。然而目前多数地方政府往往在政务栏目里公开的仅是对部门的简单介绍和政府近期活动等一些基本内容。例如政府大事记、某领导在会议上作了什么重要讲话、政府开展先进性学习的宣传、开展和谐城市评比活动的信息、以及领导人简历等等,这些都只是对地方政府情况的一般介绍,仅仅是单向的发布静态信息,公众只能处于被告知阶段。不仅如此,政府在信息告知上还并不完全,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时信息不对称;信息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应,指政府公开的信息常常是公众不感兴趣的内容,而公众相对感兴趣的问题政府却不予公开;以及重要政务信息的不公开,不告知等。以上种种现象最终导致公民的正当利益诉求难以表达,政民双方难以沟通。

以 H 市重复建设长途客运站为例,H 市政府并没有与 H 市市民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对于建设客运站这一个决策事件并未事先告知,也未征求市民的意见,导致许多市民不知如何换乘,不能快捷出行而对新车站叫苦不迭。《宪法》赋予公民知情权、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目前的公民参与制度也是为了迎合公民的四个权利,尤其现阶段在更大程度上完善公民的知情权方面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但现阶段在解决公民参与过程中知情权的完整性、互动性方面上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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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方政府决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7

3.1 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渠道不够畅通 ............... 17

3.1.1 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 ............. 17

3.1.2 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 ................. 17

3.2 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能力和素质较低 .............. 18

3.2.1 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淡薄 ................ 18

3.2.2 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不足 .................... 19

4 协商民主视角下解决地方政府决策问题的对策 ................. 23

4.1 拓宽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 ............... 23

4.1.1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 23

4.1.2 加快电子政务普及进程 .............. 23

4.2 提高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能力和素质 .................... 24

4.2.1 培养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 .................. 24

4.2.2 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 ................... 25

4 协商民主视角下解决地方政府决策问题的对策

4.1 拓宽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

4.1.1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前提,而公民参与的最大价值和功能在于通过影响政府的决策:使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行为尽量避免或减少对民意的偏离。政府机关依法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所控制的信息,公开有利于公众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允许公众对政务信息进行浏览、查询、下载、拷贝、复印、摘抄、视听等行为。政府信息的公开化是建设和谐民主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政府行政科学民主化的必要基础,也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素之一。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各国政府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我国,信息公开制度还有待完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政府官员必须改变传统的态度和观念,主动坦诚的公开自己的行为,保持良好的透明度。同时,要对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和行使予以保障。从根本上改变以前信息难求的状况,政府机关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满足人们对于公共信息的需求。

我们要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地方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也要互相监督。同时,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非营利组织对各地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建立严密的监督网络,规范各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行为。同时,为了使公民的知情权得以保障,各级政府应该出台一定的措施提供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救济途径。当政府部门拒绝公民对政府信息的正当申请时,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侵犯了公民自身权益时,公民有权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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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地方政府决策是地方政府在法定的权利范围内,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的行为活动。地方政府决策的质量直接反映着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基于我国具体国情,地方政府决策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决策,以建设更为科学民主的决策系统,更好的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我们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

协商民主理论以其重视公民参与、广泛协商,以及强调主体责任为价值导向,为我们提供了优化政府决策模式的新的思路。本文通过将协商民主理论的先进理念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决策相结合,力求实现地方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为作者的理论水平有限,可能对问题的把握不够准确,分析的原因不够深入,研究中的不足之处,衷心希望和感谢各位老师提出宝贵的意见!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四: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研究

第 1 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 选题背景

环境作为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之一,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尤为明显。如 20 世纪 80 年代初就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到 90 年代中期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到可持续发展战略,进入 21 世纪,又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同时,明确要求到 2020 年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能源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结构得到显著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获得明显提高,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已深入人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获得显著成效。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以及生态环境监管严重滞后等原因,我国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严峻。当前生态环境形势主要有以下特征:

1. 生态环境总体趋稳向好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采取了突出源头预防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等措施。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生态环境有趋于稳定、向开始改善方向转化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尽管我国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但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逐步下降,2003 年煤炭占能源消耗的占比从 70%降到 2013 年的 64%左右。由于煤炭燃烧是雾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雾霾的发生。同时,清洁能源的消费占能源消耗比日益提高,从 2003年的 6%升到 2013 年的 13%;部分有害气体排放总体呈下降的趋势。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 2227.3 万吨,比 2012 年下降 4.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 2043.9 万吨,比 2012 年下降 3.5%。氨氮排放总量为 245.7 万吨,比 2012 年下降 3.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 2352.7 万吨,比 2012 年下降 2.9%;土地整治和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全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7000多万公顷,土地污染和破坏的现状得到根本扭转;生态农业发展硕果累累。全国生态农业试点达 2000 多处,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稳步发展。截至 2013 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 2697 个,总面积约 14631 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 14.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 407 个,面积约 9404 万公顷;森林总量持续增长,森林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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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和复杂,对政府环境责任问题的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但在已有的研究中,大多数文献是围绕政府应如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来展开,很少涉及到对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研究。尽管在已有的文献中尚缺乏对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深入研究,但依然有助于丰富我们对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认识。本章对已有的研究文献做一个概要性的梳理和评价。

1.2.1 国内研究综述

近年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问题逐渐引起了专家和学者的关注。但令人遗憾的是,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这一问题的研究仍处于初始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已有的文献中,大部分也是围绕政府如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这一角度开展的,这些观点虽然不是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的具体研究,但仍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这一问题的认识。为此,本文对已有的相关文献做一个概要性的梳理和评价。

1. 关于政府如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研究

政府如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一直是很多学者关注的焦点,并因此形成了大量的文献,从这些文献来看,对政府如何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环保制度设计是政府环境保护职责的主要内容。如方世南和张伟平认为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并进一步指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设计,最重要的是如何制定和完善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相关制度。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要履行好环境保护职责的基本前提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有清晰合理的职责划分。刘厚凤、张春楠从环境的区域性特点出发,探讨政府在环境保护上应加强横向(同级政府之间)和纵向(上下级政府之间)上的合作。由于环境问题具有显著的外部性特征,使环境污染不受地域和空间的限制,使环境污染能够扩散到其它区域。因此,政府之间应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机制和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合作,使环境危害所带来的损失最小。李文星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具体提出政府之间在区域环境保护上的合作机制: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协调与治理机制,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区域内污染整治工作的协作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的协商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具有权威的生态环境区域保护组织机构。通过这些组织和机制,明确不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职责,对区域范围内的环境问题进行协同解决。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前提是有一套相应的法律制度为依据。如钱水苗教授认为,强化政府生态环境责任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但必须有一套法律来规范政府生态环境责任。李挚萍教授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分析政府应如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保护好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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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理论阐释

合理界定和了解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相关理论是研究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前提。本文在界定和了解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基础上,简要概述了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基本构成以及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理论依据。

2.1 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理论阐释

2.1.1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内涵

1. 责任

“责任”一词被广泛运用于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和日常生活语言中,且在不同学科和语境中,“责任”一词在其内涵和外延上都会有一些差异。但从源头上来解释“责任”一词,可以获悉“责任”的一些共性。通过这些共性,我们可以将“责任”定义为因行为主体所处的岗位而形成相应的职责或义务并且由于没有履行相应职责或义务而应承担其后果。其主要包含了义务、责任追究和责任承担三重涵义。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一是承担某种职务和职责。这种职务或职责主要是角色的义务,要求其对一些事项的发生、发展、变化负有积极的推动义务,如岗位责任、职业责任等;二是指理应承担或做的事,该含义主要表现为道德上或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三是承担因责任缺失所产生的所有后果,即因没有履行好角色义务或是做好分内事而应承担的强制性义务或不利后果。

2. 政府责任

政府作为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其责任是凸显其合法性的基础。一些学者基于不同视角对政府责任的内涵进行了解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早在《国富论》中就有对政府责任的定义:所谓政府责任是指政府为本国公民提供必要的保护,以避免本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遭受其他社会组织及其组成成员的侵犯。如陈建先和王春利认为政府责任不是抽象的,而是一种具体的责任表现形式。在政府责任的具体形式中,政府作为唯一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所在岗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相应的职责。责任的承担主要有法律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张成福认为政府责任的内涵可以从三个层面上来理解,一是从狭义层面来看,政府责任主要是指政府公职人员在其具体岗位上应履行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从广义的层面来看,政府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公职人员所应履行的具体责任以及承担相应的后果;三是从最广义层面来看,政府责任主要指政府能够主动地回应公民的诉求,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和诉求。王成栋从法学的角度对政府责任进行了分析,在整个政府责任体系中,政府行政责任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违宪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行政政治责任。具体而言,政府行政责任主要强调政府行政的法律责任。这些学者都是在细致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各自对政府责任的理解。然而截至目前为止,仍没有一个能够获得普遍认同的定义。但从公共行政领域视角来看,我们可以使用最为普遍的定义,即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必须履行法律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政府责任的基本内涵可以根据其内容、性质和表现形式三个方面来理解。从其内容上来看,政府责任主要包括道德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共同构成系统的责任体系。从其性质来看,政府责任可以划分为消极责任和积极责任。两种不同责任都是对政府履行具体职责时的情况反映,是对政府责任履行情况的基本判断;从政府责任的具体形式来看,政府责任可划分为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存在明显的不同,客观责任主要是强调其政府责任的客观特性,即政府履行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由法律、制度等客观因素来决定的,而主观责任则是依据主观判断。简而言之,政府责任是指政府不仅要做正确的是,而且要履行好其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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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构成

政府主动介入生态环境问题,既是其职责所在,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四个部分共同构成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这些要素共同组成政府生态环境责任体系。

2.2.1 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政治责任是政府部门最为核心的责任,不仅是对政治责任主体的政治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的具体评价,更是对其政治性决策及其后果是否合理正当的考察。对于政府生态环境管理而言,其政治责任主要表现在政府生态环境管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规范。下面是关于生态环境政治责任的概率厘定、类型划分及其保障机制。

1. 政府环境政治责任:概念厘定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政治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为谁负责的态度和义务,并且由于态度和义务的缺失而应受到的相应的惩罚。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离不开政治力量的广泛而深入的参与,尤其是在生态环境管理的规划、协调和监督上需要政治力量的有效介入。因此,必须从政治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从此意义上来讲,我们可将政府生态环境中的政治责任理解为国家及其政府机构通过领导与组织、贯彻与监督以及规划与实施作用于本国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未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而应承担的惩罚措施。一般而言,政府环境政治责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公共权力作用于环境,公共权力的基本属性是服务民众,这也决定了政府环境政治责任是所有环境责任中的首要责任。因此,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过程中,政府不仅要重视经济的发展,更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维护好公民的长远利益。

2. 政府环境政治责任:类型划分

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我国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各级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此,我们可将政府环境政治责任的构成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积极意义上的政府环境政治责任,为了满足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预期和利益需求,政府应制定符合民意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并积极推动这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政策的实施;二是消极意义上的政府生态环境政治责任,其主要表现在,虽然政府未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义务时受到来自公民的追究和谴责,也体现在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上的结果与公众预期不相符甚至是侵犯了公众的环境利益。这将会影响公众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并侵蚀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上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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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构架................37

3.1 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的主体与客体 ........... 37

3.1.1 政府生态环境管理机构组成 ............ 37

3.1.2 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的主体 ............ 40

3.1.3 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的客体 .............. 41

第 4 章 我国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50

4.1 我国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的基本现状 .............. 50

4.1.1 我国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的形势 .............. 50

4.1.2 我国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的进展 ...... 51

4.1.3 我国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的主要成就 .......... 52

第 5 章 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的域外经验与启示.............67

5.1 国外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的主要经验 ....... 67

5.1.1 美国的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 67

5.1.2 日本的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 69

5.1.3 荷兰的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 70

第 6 章 健全我国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的实现路径

6.1 完善我国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法律约束机制

2014 年 4 月 24 日,《环境保护法》完成了自 1989 年正式颁布以来的首次修订。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中的部分内容受到一些专家和学者的关注,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关于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相关规定。从新修订的内容来看,规定中更重视从法律上约束政府生态环境管理行为,强化政府尤其是政府官员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责任。 但这些规定大多是从原则和理论上来明确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形成对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约束。为此,本文将结合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中涉及到的关于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上的规定,从立法论的角度提出健全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约束机制。

6.1.1 增强政府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预防性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准则,既要对当前违法行为进行约束,也要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产生威慑,这就要求法律法规具有预防性的特征。在政府生态环境管理中,政府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预防性尤为重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在预防性上稍有不足。针对这一不足,本文通过明确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立法定位、从法律上明确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以及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核心地位三个方面来强化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预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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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展望

本文的研究是立足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战略目标,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内涵、基本构成和相关理论为依据,从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构成以及当前中国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总体性情境切入,深入分析了中国当前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在借鉴美国、日本、荷兰以及俄罗斯四国在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上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健全我国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实现路径。在全文的结论部分,将对本文的研究内容作一次简单的回顾和总结,并提出全文中还有待深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结论一,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的主体必须具备多元性。一直以来,我国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都是以政府为唯一主体,缺乏第三方主体的监督。这种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责任追究模式,不仅难以很好地履行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监督和管理职能,也容易损害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第三方主体能够在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第三方主体在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监督方面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然,这其中也有第三方主体发展不成熟、关键信息难获取等方面的原因,难以独立承担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的职责。为此,我们应培育好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的第三方主体,将同体问责与异体问责相结合,确保问责主体的多元性。

结论二,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通过绩效评价和考核检查政府公职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督促相关公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职责,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实施某种程度的惩处措施,是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的基本前提,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能够细致、客观地分析出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其分析结果有助于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的评价和追究。由于当前我国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绩效评价存在指标体系不科学和评估程序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使部分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缺乏相应的依据,导致责任追究难以落实。因此,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应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结论三,科学合理的制度需要靠执行来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前我国涉及到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少,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一些规定并没有落实到位。如在修订前的《环境保护法》中详细规定了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应履行的一些职责,但这些环境保护职责并没有在执行中得到很好地落实。因此,一项科学合理的制度也需要靠执行来保障。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五: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设计与变革逻辑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我国公务员薪酬问题一直是舆论争论的焦点话题,持别是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问题,持久而热烈。2014年3月,我国政协委员何香久的一份给基层公务员涨薪的议案,被媒体误读为大幅度提高公务员薪酬待遇,在网上引起2万多网友的跟帖,引发热烈讨论。一方是公众对公务员高收入的吐槽和嘲讽,一方是基层公务员对低收入的委屈和不满。

关于公务员薪酬水平,众说纷纪。许多人认为,公务员社会地位高,收入不低,社会福利好,加之今年反腐力度的加大,隐藏在公务员队伍中的"大老虎".不断曝光,更让民众认为公务员还有很多的灰色收入,如2014年5月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被调查,其家中搜出2亿现金,清点时烧坏4台点钞机的新闻报道。许多人认为,公务员实际收入己经很离,现在要求加薪缺乏充足理由,容易引发民众不满。

同时,今年网上也出现诸多基层公务员晒工资单,表达收入过低,要求加薪的诉求。2014年2月,湖南省某市肋政统发工资信息的网站因为系统密码设置边于简单,导致该市各政府机关、单位的工资数据被泄露,引发网友围观。其中该市绝大多数公务员工资集中在2001至4000元之间,工资收入之低让众多跟帖网友直呼意外。20M年9月,网民"鼓台山"在《么务员收入之真相》的帖子中讲述了父女两代公务员的收入,供职于湖南中部某市级机关的他每月收入为2643. 8元,供职于中央机关某外事部口的女儿每月收入为3590元。跟帖中不少认同者认为送就是中国基层公务员的收入现状,基层公务员收入水平较低,条件艰苦,应该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薪酬水平。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一个科学、透明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每次的公务员工资调整都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一方面,有许多公务员工资收入不低,社会地位高,权力大,引发民众的强烈吐槽和不满。另一方面,许多基层公务员又在不断诉说工资收入低,福利待遇差。经济增长和物价的提高与公务员基本工资偏低的矛盾,公务员内部因为职务、地区和部口差异而造成的收入悬殊,预算软约束的职务消费引发的公众批评。公务员薪酬的乱象,各方陷入不满怪圈,要求我们透过公务员薪酬制度本身,探寻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和变革的内在逻辑,从而在发现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缺陷的前提下,寻找公务员薪酬制度变革与调整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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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一、研究方法

本文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有:

1.文献法。这是本文运用的基本方法。文献法是一种通过对文献进行查阁、分析、整理从而找到事物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本文通过CNKI、维普、万方以及西文过刊全文数据库查阅了国内外大量关于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文本分析和归纳整合,从而确定研究问题的现状,从而开展研究。

2.调查法。调查法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计划,间接地搜集研巧对象有关的现状及历史材料,从而弄清事实,分析、概括,发现问题,探索规律的研究方法。本文在进行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和变革逻辑分析的过程中,搜集大量的数据和事实,为本文的结论提供事实和数据佐证。

3.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把两个及以上的研究对象进行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从而发现规律并进行研究的方法。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公务员薪酬水平的比较,国内各基层之间薪酬水平的比较,化及从时间维度对国家经济和政府财政的变化比较,从中找出公务员薪酬设计的内在逻辑,以此来发现公务员薪酬制度调整的路径。

二、结构安排本文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结构及研究的难点和创新之处。

第二章介绍了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相关概念和历史沿革。通过对国家公务员、公务员薪酬和工资的概念解析,明确本文研究的对象和范畴。此外,梳理了建国以来我国的四次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历史脉络。

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中的"低薪取向",即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的事实限制,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宗旨和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的主观约束。

第四章分析了当下公务员制度设计中存在的某些"高薪期待",即新时期经济的飞速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认及"官本位"思想的职业期待和公务员的利益诉求。

第五章阐述了在"低薪取向"和"高薪期待"设计下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所面临的一些困境,即公务员群体普遍底薪与经济高速增长之间的矛盾,各谋财路的地区和部门之间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公务员群体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无约束的职务消费所引发的民众批评等。

第六章是针对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中不合理和缺陷,从而试图发现公务员薪酬制度变革的路径选择。

最后是简单的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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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概念和历史变革

第一节公务员的相关概念

一、、国家公务员

我国古代的任官制度历史悠久,历经春秋以前的世袭制,战国秦汉时代的荐举制,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文官制度改革之后,英国确立了以考任制为核屯、的任用制度和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奠定了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础。自此之后,欧洲各国也纷纷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为其国家政府体制奠定基础。公务员的英文对应词是civilservice、publicservice或public。在我国1993年初推行公务员制度之前,习惯上把civilservice.、publicservice或publicservants称之为文官。之后,或许是为了使么与我国的公务员称谓统一,比较一致地把国外的文官也称谓公务员。

对于公务员概念的界定,各国并不一样。例如英国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产生或者政治任命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日本则是除议员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关的所有公职人员、法院、检察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依据2006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简称《公务员法》)规定,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依据《公务员法》,我国的公务员范围包括:第一,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人大和政协以其他国家政府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二,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检察官;第三,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的政党机关工作人员。本文中的公务员概念不包括人民团体队及群众团体的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人们习惯上把薪酬、工资等概念等同。工资概念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工资概念包括劳动者的所有货币性收入。狭义的工资概念仅仅指称劳动者货币性收入的一部分,并不包括之间接货币形式呈现的福利和津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从概念的外延来看,广义的工资概念与狭义的薪酬槪念是等同的,也是本文所指的公务员薪酬概念。因此,在这层含义上,即公务员所获得的所有货币性收入,我们对公务员的薪酬、工资不加以区别,视为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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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历史沿革

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自从建国以来,经历过多次变化。在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制度暂行条例》之前,我国并没有非常清晰的公务员概念,统一以国家干部形容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建国来,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沿革历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956年的等级工资制度;1985年的结构工资制度;1993年的职务职级工资制度;2006年对职务职级工资制度的修补。

一、1956年的等级工资制度

在新中国初期,我国国家机关干部实行供给制(包干制)。所谓供给制,就是按照国家干部工作和生活不可缺少的需要,免费提供生活必需品的一种分配制度,包括个人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及子女的生活费用。这种供给制度在革命战争年代曾发挥过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供给制己经不符合"按劳获酬"的原则。1995年,国家取消建国初期的供给制,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待遇制度改成工资待遇制(货币工资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开支,将由个人承担。

195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方案的通知,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以职级作为获取薪酬的唯一标准。此次国家干部工资改革,确定了国家机关的工资形式为职务等级工资制,工资结构包括级别工资、地区性津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各种福利补贴和奖金等。其中,级别工资是主体。第一个恃点是职务划分较粗,采用一职多级,上下交叉,即所谓"一条龙"形式的工资标准。第二个特点是,全国所有的机关的工资标准被划分30级,其中行政人员27级。一个职务对应多级,每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的工资档。第三,对于少数边远地区,实行生活费补贴。同时,还设置有林区津贴、高原临时津贴、艰苦地区津贴和海岛津贴等。

这次的国家干部薪酬制度调整,实现了多重工资制度向单一工资制度的转变。并且,实现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建立起等级公职制度。扩大了按劳分配原则实施的范围。通过这次改革,职工的工资水平又饿了较大的提高。此外,为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没有正常的晋升和增资的渠道、工资等级与职务相脱节、平均主义严重等问题。随后的时间内,国家经历了文革十年浩劫,虽然在1971年给少部分低王资的职工调整了工资,但大部分的职工工资调整处于原封不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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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的"低薪取向"...........20

第一节公务员"低薪耐’现实约束............20

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约束...........20

二、财政收入水平的约束.........23

第四章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中的"离薪期待".............28

第一节经济腾飞改变现实约..............28

一、视为奇迹的经济增长...........28

二、不断增加的财政收入...........30

第二节公务员的高薪诉求...........32

一、"官本位"思想的职业期待.............32

二、公务员的利益诉求............33

第五章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运行机制失灵...............35

第一节公务员薪酬的當追偏低与经济的飞速増长............35

第二节公务员薪酬的内部分化...............36

一、地方和部门差别的形成............36

二、日益悬殊的内部差距..........38

第六章公务员薪酬制度变革的路径选择

第一节公务员薪酬水平的高低调整

长期W来,因为受到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中的"低薪取向"因素影响,我国公务员薪酬一直处在偏低的水平上。这种薪酬偏低表现在两方面:第一,纵向上看,跟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即在经济飞速増长的同时,我国公务员薪酬仍然保持较低的水平;第二,横向上分析,与同一时间其他各行业的收入来比较,我国公务员薪酬维持在中等偏下的水平上。公务员薪酬水平的整体偏低不利于保持稳定、有效的公务员队伍,并且也会带来一系列的贪腐和权力寻租问题。因此,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其他行业薪酬比较更公平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调节机制

一般情况下,经济总是呈现出逐渐増长的态势。公务员理应与其他民众一起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虽然我国在1993年公务员薪酬改革过程中,已经建立了公务员定期増资制度,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企业工资水平,定期调整工资标准。目前,我国公务员増资渠道主要有:一是晋升职务,提高职务工资。二是晋升薪酬级别和档次,提高级别工资。但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标准并没有出台,定期调整公务员薪酬的标准也没有实现正常化。我国虽然在巧97、1999、2001、2003年先后五次提高了公务员工资标准,但是在2006年之后我国的公务员工资的标准就再也没有调整过。增资计划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因为公众舆论的反对不调整公务员薪资,公务员薪资调整的机制不健全缺乏制度保障,这造成了长期1^来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偏低与经济的飞速发展不相适应的局面。因此,建立一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调节机制就显得较为重要,保持公务员薪酬与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指数增长速度相适应,能够保持公务员薪酬处在社会所有行业中薪酬较为合理的水平。在世界其他国家,一般而言公职人员的收入多处在社会中等或略髙于中等收入水平。美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是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1.5倍,和美国中产阶级的收入基本持平或者稍微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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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经过了四次比较大的改革和调整。公务员薪酬制度对于建设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至关重要。合理的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有利于激发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潜能,充分实现其社会价值。同时,公务员薪酬制度也影响着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科学的公务员薪酬制度能够改变民众对于公务员的刻板印象,建立民众与政府之间更加和谐的互动关系。因此,每次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都需要充分考虑诸多影响因素。

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设计与变革一直是民众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虽然本文通过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中的"低薪取向"和"高薪期待"这一角度来理解当下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面临的困境和试图提出变革的路径选择。但是,公务员薪酬问题不仅仅是要考虑经济、财政、文化、舆论等方面的问题,其设计与变革还有其他很多的因素制约。即使是从"低薪取向"和"高薪期待"这一角度出发,其内容也十分庞杂,并不仅仅局限于我所陈列的一些因素。选取的因素较为单一,构建的模型较为简单,分析的深度不够,该也是本文存在的诸多问题。对于我国的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变革与调整,我们也期待更多的学者可给出更加合理的解释,并提出更富有实践性的指导建议。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六: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探析养廉银制度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在管理学界,应用经济学理论对政府行为进行的研究不在少数。例如,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幵始发动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于是出现用经济学理论研究政府行为的典型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丹尼斯穆勒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典型代表人物,提出用经济学理论分析政府行为,经济学理论被应用于政治领域的研究中。本文从中得到研究启示,试图应用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研究我国古代政治制度。

制度变迁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解释制度在经济的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这一理论给出了一个用于分析制度的理论框架,解释现实制度的演进变迁,对于研究中国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在制度经济学为政府行政管理提供科学解释的背景下,以制度变迁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养廉银制度的演化历程进行分析,从中发现历史制度中的借鉴价值。虽然在研究中应用经济学理论对现实中的制度变迁进行分析,但最终研究落脚点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制度创设范围。

本文以清代养廉银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养廉银制度从开始实行到灭亡,持续了将近200年。该制度的运行及其变迁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养廉银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为本文的分析提供样本。因此,本文选取雍正时期设立,到晚清宣统时期以失败告终的养廉银制度作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对养廉银制度历程的梳理,研究该制度的变迁过程及异化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代制度的良性发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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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思路及方法

(1)研究思路

养廉银制度是统治者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腐败问题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手段,是政府通过行使行政管理权,在稳定政权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尝试。但是养廉银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随着实施的深入而异化。很显然,制度异化也是现代制度不可避免的,所以,对于制度异化的研究就显得极其必要。本文主要从这一思路出发展开研究。

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如下:第一,通过概述养廉银制度的历史缘起、制度内容、运作过程、发放对象及制度沿革等内容,得出养廉银制度取得的功效和存在的不足。第二,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首先,对该制度产生的相关制度环境进行阐述,分析养廉银制度出台前的制度环境。其次,分析封建皇权对该制度产生的推动性作用,并应用奥尔森集体行动的理论对养廉银制度中传统官僚组织的作用加以分析。进而得出养廉银制度路径依赖的轨迹,分析该制度路径依赖及异化的深层原因。第三,得出该制度在演变发展过程中对现代制度良性发展的启示。从理论的角度为现实制度运行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着重在制度设计、制度改革、制度效能等方面提供一些思考路径。

(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应用解释性研究方法。“解释性研究试图构建能够解释和预测自然与社会事件的理论”,解答“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解释性研究主要探讨现象发生的原因和过程,通过对社会现象的研究说明其发生的原因,并且预测事物的发展后果,探讨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这种研究方法是以一定的命题或假设为前提,在研究之前需要建立理论框架,并且提出研究假设,运用演绎方法探讨事物之间的相关关系或因果关系,将假设联系起来,然后构成研究模型。解释性研究的模型构建一般有三种方法:即列出现象的原因或结果、分析两变量间的关系、深入分析变量间的作用和机制。它的主要目标是回答“为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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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清代养廉银制度概述

2.1养廉银制度缘起及内容

2.1.1制度缘起

“养廉”一词早见于史料,明朝正统四年就有为遏制镇守官员任意占田,颁给“养廉地”之明令,以求‘‘养廉”之效。出身贫寒的朱元琼认为“凡官皆贪”,在官员的俸禄上极力压制,导致了后来明朝官俸之低,令人惊叹。洪武时,文武官俸米纱兼支;永乐时,“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官卑者支米十之六、八;惟九品、杂职、吏、典、知印、总小旗、军,并全支米。其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⑴对于官员来说,禄米只够维持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明史食货志》中曾有这样的描述,“是时钞法不行,一贯仅直钱二三文,米一石折钞十贯,仅直二三十钱,而布仅直二三百钱,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则米一石仅直十四五钱。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官俸之薄成为导致明朝后期陋规盛行的直接因素。

明朝官员俸禄极低,且地方政府缺乏经费预算决算制度,官员的工资要用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开支。因此,地方政府雇佣幕友、长随的工资,衙门办公文具经费,上级衙门的摊捐费用,接待迎来送往官员的花费,各种节令给上司的礼敬费用,还有征收缴纳国家税赋时所需要的费用等等,都变成了官员的私人负担,朝廷不为此拨付专门的经费。在官场中,州县官员的工资要满足这些庞杂的开销十分困难。

面对这种境况,州县官员也有自己的取盈之计。“明俸尤薄,官吏取盈之道,自必于赋额加以浮收,公然认为官吏俸薄,此为应得之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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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养廉银制度沿革

养廉银制度从出台、完善、破产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一制度在雍正朝时期形成定制,到乾隆朝时期不断规范完善,至晚清中后期性质发生变化。到了清末,伴随时代的推移而全面失败。

2.2.1雍正时期外官养廉形成定制

雍正即位,国库空虚、官吏贪污、钱粮短缺。他说:‘‘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中央财政状况不济,地方也是如此“藩库钱粮亏空,近来或多至数十万”。为了填补亏空,山西巡抚诺跟上奏,将山西省一年所得耗羡提存司库,一部分留补亏空,一部分酌留各官养廉。雍正帝也认为“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于是应允这一提议。雍正二年山西耗羡归公是养廉银制度开始其制度使命的标志。

随着养廉银制度的实施,开始出现其他措施对这一制度加以完善。雍正十三年,张廷枚将耗羡归公实施情况总结如下:“前任各官视此项银两竟同无足轻重之物,以至那补、借支、透动、加给、欠解各款有八万七千九百余两,是以俸部行取公费养廉按年分晰造册至今不能送查。”养廉银发放过程中存在随时借支、督查不力、官员认识不清等问题。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雍正帝下令采取相应措施,根据张廷枚的奏折提出解决方案,即“著户部先行查明:各省公费养廉银两,其有按年造册咨送、查核无差者,无庸清查外;其并未造册咨送,及虽有册籍而笼统开造者,即勒定期限,令造册送部核查。清查之法,应自该省议定公费、养廉之年起至前任卸事之日止,将额征、公费、完欠、杂支、余剩未给各数按年归款。”雍正帝下令采取的这些措施有利于养廉银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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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从制度变迁视角的养廉银制度探究...........24

3.1相关制度环境..........24

3.1.1行政方面...........24

3.1.2法律方面...........25

3.1.3军事、经济、民事方面...........25

第四章养廉银制度变迁的启示...........37

4.1正视传统力量对制度的“矫正”..........37

4.2制度改革应该与组织文化配套...........38

4.3制度需要适时改革............38

4.4制度的实施需要合理的制度执行工具............39

第四章养廉银制度变迁的启示

养廉银制度自雍正时期设立,随着晚清灭亡走向终结,共二百多年的制度历程。制度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制度的路径依赖,一项制度可以向好的方面发展,沿着既定的路径,制度变迁可能进入良性的循环轨道,从而迅速优化;也可能会在某些因素的影响下,沿着不良的路径下滑,一项制度进入不良路径,就很难摆脱这种状态,制度一旦运行,就会形成惯性,很难叫停。养廉银制度的异化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4.1正视传统力量对制度的“矫正”

本文中所说的影响制度变迁的传统力量是指由参与制度的相关利益主体所形成的组织。这些传统力量往往会对正式制度的运行产生影响,甚至会对正式制度进行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矫正,而这种传统力量对正式制度的矫正则成为制度异化的根源。如前文所述,养廉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遭到传统官僚利益主体对制度进行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修正。例如,养廉银制度实施后,官员们的俸禄大幅增加,但是陋规却并没有彻底革除,官员贪恋陋规,导致有些官员既领取养廉银,又收授陋规的现象出现。官僚们对养廉银制度进行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修正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养廉银制度的实施,在有意无意间对制度的内涵进行了矫正。制度内涵的改变也就是制度异化的警报,清朝晚期,陋规死灰复燃,养廉银制度无以为继便可说明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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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出发,对养廉银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该制度的环境背景分析,推动力及阻碍制度实行因素的探究,试图还原养廉银制度实施过程中陋规造成的路径依赖和养廉银制度衰微的轨迹,分析养廉银制度异化的深层原因,思考该制度失败对现代制度良性发展路径的启示。养廉银制度虽然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其完整的制度历程对现代制度具有借鉴作用。

从雍正朝时期外官养廉成为定制,到乾隆朝时期的完善和规范,再到清朝中晚期的瓦解和破坏,养廉银制度的历程坎河曲折。在养廉银制度的出台发展时期,政府(皇帝)的强制性推动对养廉银制度的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该制度的实行,在非正式规则的影响下,传统官僚集团为了维持传统惯性形成的非正式规则,在该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对养廉银制度加以矫正,使该制度逐渐失去制度效力。为了进一步完善规范,先后出现了核销造册、定期稽查等辅助性制度加以修正,但收效甚微。晚清时期,养廉银制度逐渐形同虚设,捐廉助赈、以廉充饱、用廉债等破坏行为对养廉银制度造成巨大冲击,最后随着清王朝的灭亡,该制度以全面失败告终,结束制度使命。

从养廉银制度史可以看出,制度设计与制度实施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制度环境体系对制度实施影响深远,利益集团和非正式规则的存在有时可以主导制度变迁的路径,现实中的大部分失败制度的轨迹与养廉银制度的发展路径极为相似,由于制度的不良路径依赖造成的制度低效,甚至停滞,最终异化,与制度设立的初衷相悼。因此,正视传统力量对制度的矫正,使正式制度与组织文化配套,对制度进行适时改革,并且一项制度应该有合理的执行工具和强有力的执行加以支撑,才能为制度的良性运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七:区域治理视阈下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研究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仅国与国的合作和联系得到快速发展,作为区域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也通过各种方式加入国际竞争、地区竞争,以一种新的姿态从中获取利益、实现共赢和共同发展。作为这样一种区域协同治理主体,具有地域联系、共同的文化传统和经济优势互补的地方政府结成区域联盟不仅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建立和发展的要求,也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趋势。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统支统收的财政体系,因此地方政府只能被动地按照中央政府的命令和指标执行政策。没有地区的利益,没有地区的经济和行政自主权,就谈不上地方政府为发展地区利益而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联动,利益格局实际上就是国家利益的单一化。但 90 年代后,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地方政府所掌握的的权力和资源比以往大有增加。如果将地方政府看做是一个经济人,那么它会为了维护、实现和发展本辖区利益,与其它经济人进行各种角力的活动。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基于共同的利益诉求寻求区域合作,加上中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战略规划,地方政府区域合作的形式和方式多样化,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东部地区形成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等协调机制;在中部地区形成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圈等一些城市合作的形式;针对西部地区也有各种形式的对口支援。但是在区域政府合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缺陷。此外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也呈现出新的态势,良性竞争存在的同时出现大量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对经济发展的短期化目标的热衷和过度竞争导致地方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产业类型严重趋同,失去了区域合作的空间;处于维护地方利益,设置行政壁垒,限制市场要素在区域内流通,造成了地方市场割据的局面,形成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失去了地方政府间的良性竞争;对原材料和其它材料的疯狂掠夺,成为掠夺型政府,随之产生公用地悲剧的现象。区域政府的合作和竞争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加上区域治理的碎片化,不仅造成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也损害了地方利益、区域利益和国家全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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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意义

研究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理论意义。近些年,府际关系的研究再次成为政治学、行政学研究的热点。虽然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比较多,但是大多是集中在对中央与地方这种纵向府际关系的研究。对于府际关系中横向关系的研究相对来说较少,在已有的研究中大部分是对西方理论的介绍和案例的描述性分析,缺乏适应和针对我国当下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健康发展的一般性理论。本文通过利用相关基础性理论梳理区域治理中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并分析其困境背后的根源,希望能对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框架性内容进一步完善,提供研究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整体性视角,有利于丰富研究相对薄弱的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研究。

研究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现实意义,即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域治理公共问题的现实需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需要区域行政的高度联系,就必然需要对区域府际关系中横向关系的理解和重构,通过加强区域政府之间的合作和竞争,促进区域利益发展,形成区域核心竞争力。从改革初期“点的推动”是以经济特区为形式到市场体制发展时期“线的推动”是以沿海城市为主线,而到当前“面的推动”的发展形式就体现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其他经济区的联合。从这个路线可以看出横向府际关系的发展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区域内横向府际关系的发展,这对于强化区域联系、整合区域资源具有现实意义。加之环境跨域治理、基础设施修建等公共事务的聚集增加,对区域政府之间的合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说我国当前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合作蓬勃发展,不仅在合作层次,而且在合作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上,都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但是合作的表面化、合作事项的落实不到位、竞争失效持续存在等问题依然困扰着区域内地方政府,阻碍着区域内横向府际关系的深化发展,使其无法形成长效的区域治理体制,也不利于国家社会治理体制的建立。研究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内在机理有利于解决区域治理中地方政府合力处理区域公共问题,促进区域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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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1.区域治理

对区域这个概念的定义是界定区域治理的前提。许多学科对其的定义有着不同的看法:政治学从权力角度把它看做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管理单位,地理学把它看做地理单位,经济学把它看做经济上相对系统的经济单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的各种理解都具有美国经济学家埃德加·胡佛所认为的一个基本性质,即区域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指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应用型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正是区域内在所要求的整体性使得区域各个要素、部分等相互联系起来,但这种联系不是杂章无序地拼凑在一起,而是相互的规律性促使的。

对治理的理解。这个词 Governance 是来源于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具有支配、统治等含义,主要是运用在国家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主体的多元,既包括政府行政机关,也包括社会机构、私人机构,也可是这几者的相互合作运作;二是治理的方式趋于民主,认为被管理对象也是组织运行的主要角色扮演者,强调相互合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这个系统内形成一个高效地表达利益偏好的参与性机制;三是分工的明确性,集中体现了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特点,把政府不该承担的工作内容转移给社会机构或者私人机构,而且后者更能实现工作的内容,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产品。

基于对区域和治理的理解,本文认为区域治理是在有一定相关性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种要素而形成的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政府行政机关和社会经济性质组织和非经济性组织通过协商、谈判、合作和竞争等方式相互调适和治理本区域内社会公共问题,最终实现区域利益的最大化的过程。因此区域治理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征:一是区域治理的主体是区域利益相关者,无论是从理论来看还是实践来看,区域政策的推行不仅仅靠政府机构的单方面努力,而且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呼应,而且在区域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少不了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所以在整个区域政策过程中都存在着多个主体相互作用的情况;二是区域治理的对象是区域内的公共问题,区域政策进入议程的关键原因在于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和扩散性等特征的公共问题出现,而这个公共问题不只在一个地方政府辖区内出现,而呈现出跨辖区的特点,谁也无法回避或只想搭便车;三是区域治理的载体是区域体制机制,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如决策、监督、执行、反馈等机制构成的体系,对区域内各个机关和组织进行权力划分和角色定位,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当然还包括相关利益者的相互博弈、调适的机制,这都是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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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基础

1.区域公共管理理论

区域公共管理理论首先是在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是现代行政管理学和区域科学在新条件和新情况下相互融合的一个区域行政理论的延伸理论。其概念内涵是区域内的行为主体为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合作等方式来解决社会经济领域中出现的公共问题,建立制度化、多层次、有效运行的区域合作模式。它的研究视角比较多元化,如对区域有效协调发展、区域政府政策制定、区域内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流域治理等。其主要目的是应对区域内出现的公共问题,联合区域内地方政府为社会和大众提供必要和短缺的公共服务,实现共同愿景。

我国国内对其研究的代表人物是陈瑞莲教授。她从行政学的角度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分别从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公共事务治理主体、公共权力的运行向度、区域管理的价值导向和治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说明。她的研究涵盖了区域公共管理的大部分问题,并能区别传统的地方政府管理和区域公共管理之间的细枝差别,强调要突破行政区划的约束和弥补区域公共管理的缺失,以此来解决区域的规模性公共问题,包括外部性问题和区域性问题。

2.多中心自主治理理论

多中心自主治理理论是奥斯特罗姆夫妇对高山草原治理、远洋捕鱼作业治理等实践进行分析后总结出来的理论。针对池塘资源的占用问题,因为池塘资源规模比较小,由相关资源占用者通过频繁的沟通在产生信任的基础上对该问题进行公共事物治理的制度设计,由此产生的结果是比单独行动所产生的效益还有大,可以说是弥补了区域治理的缺陷。该理论认为公共事务治理有多个权力中心和组织来提供公共服务,强调自治是基础但不是公共治理的全部,认为在互动过程中能动地建立治理的规则,反对政府行政权力的垄断和无序扩张。该理论具有高效率的原因在于它解决了制度设计过程中三个比较有难度的问题,即可信承诺、制度供给、相互监督,其中可信承诺是前提,制度供给是基础,相互监督是保证,三者相互制约和补充,顺利实现自主治理的目的。多中心的治理体制认为公用物品的提供者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和私人部门,并主张引进多元化的竞争机制,从而打破原有只有一个权力中心的格局,形成了多个权力中心来承担区域内的责任和义务。

多中心自主治理理论的核心在于自主治理和自主组织。该理论具有三个明显的作用:多种选择,多中心治理结构为公民提供机会组建许多个治理当局,即能避免公共物品的短缺,多中心治理能够维持所有相关者的偏好,在治理内部中减少搭便车的现象;实现公共决策的民主化,在该体制中决策的出台不是自上而下,而是以集体和宪政层次的决策为前提,收集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建议和意见,并实质性地在决策中体现。因此多中心自主治理理论可以说是除政府行政权威和市场经济基础性调配资源外另一条治理区域公共事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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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发展的现状...............13

(一) 法律规定的缺失 ...........13

(二) 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现实运作 .............15

四、 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发展的困境.................18

(一) 行政区的刚性约束 ..................18

(二) 产业结构趋同 ................18

(三) 恶性竞争现象加剧 ..............19

五、 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发展陷入困境的根源......21

(一) 抽象性角度 ...........21

1. 地方政府间横向利益性关系的分析...............21

2. 地方政府间横向合作性关系的分析...............23

3. 地方政府间横向竞争性关系的分析..........24

六、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的路径选择

(一)观念转变:形成正确的竞合观

竞争是合作的前提,没有良性的竞争,就不会出现合作的状态;而合作是竞争的归宿,没有最终的合作,竞争只是无谓之争。竞争和合作是一对利益矛盾体,当合作和竞争达到平衡状态就会互惠互利,否则就两败俱伤。所以竞合的观念在区域共同治理中更显得指导思想的作用。奥斯特罗姆夫妇在其提出的多中心理论中认为,人们经常不断地沟通,有了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互惠的处事模式,他们就拥有了为解决公共池塘资源使用中的困境而建立制度安排的社会资本。随着社会的整合度越来越高,区域内的各个要素、人文交流、经济发展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出现的许多公共问题也促使区域内各个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认识到加强合作和良性竞争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和区域整体利益的发展。

而市场经济发展以来,获得大量发展经济自主权的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政策资源或是社会资源,同区域内的其他地方政府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出现了许多恶性竞争亦或是无序竞争的负效应,对区域整体性的发展人为地设置了大量的障碍。如果区域内的地方政府继续本着自己利益为主的思想,忽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大势,只看到本辖区的独立利益,继而进行不良竞争和对区域合作的漠视,这只会对本地区利益发展不利。因为只有加强区域内主体之间的合作,才能促进市场要素、社会要素等要素的流通,也才能解决和应对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环境问题或是新时代产生的网络犯罪、水资源短缺等区域公共问题。在区域主体转变不合理的竞合观念的基础上,建立区域内各个主体相互平等信任的伙伴合作关系,集合力量突破由传统行政区划所带来的不利于区域整体发展的行政体制限制,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才能最终获得“囚徒困境”博弈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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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论

将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和区域治理的大背景联系起来分析,有利于发挥在区域治理中地方政府间合作和竞争的应有作用。中国的区域治理体系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而对区域治理产生影响力的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则可以看做是一个关键的生态系统,通过分析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关系、合作关系和竞争关系,能够更好地把握区域治理中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以及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的内在机理,为区域治理体系的建立提供理论性帮助。针对在现有的制度弊端下区域内地方政府倾向于实现自己本辖区利益最大化的现实情况,本文通过引进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在分析区域内地方政府利益根源的基础上,利用博弈论的相关理论知识阐述了区域内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中的两个基本点,即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合作性关系和横向竞争性关系,指出在博弈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的决策行为和现实考量,同时表明通过长期性持久性的重复性博弈,最终是能达到积极合作和良性竞争的状态。但是因为现实性的原因使得区域内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陷入“囚徒困境”、“公用地悲剧”、“集体行动的困境”等境地,因此在博弈论的理论基础上,强调只有改变不合理的竞合观,发展多中心治理的区域协调平台,发挥多方的力量,才能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物品,才能促进区域一体化和整体性发展。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八: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问题研究

第一章引言

1.1问题的提出

城市化,作为人类社会一种特有的发展形态,在人类社会实现其现代文明的进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也是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从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发展路径来看,城市化演进形态己趋于成熟、完善,能为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提供有效的借鉴。对于后发国家的中国来说,随着经济的升级转型,逐步带动了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都寄希望于通过推动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来刺激带动经济社会新一轮的发展转型,促使经济社会走上健康有序的轨道。由此可见,城市化发展己被视为支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力量。从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的观点来看,也印证了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在未来经济社会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他认为,21世纪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将受到两大事件的深刻影响,即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和中国的城市化⑴。

城镇化的推进涉及到诸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方面变量影响,政府治理作为重要推动变量不可或缺。因此,今后城镇化发展的如何,与政府治理,特别是与地方政府治理之间的关系会更加密切的。当然,除了地方政府力量之外,还有其他众多参与力量。从现实情况来看,地方政府的治理为城镇化的推进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作用比较明显;与此同时,城镇化,这一特殊的社会发展形态的演进又对地方政府的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对地方政府的治理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倒逼着地方政府治理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由于在推进城镇化这一进程与地方政府治理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从而衍生出来了诸多社会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积极性很高,可以说是“主导者和热衷者”,因为对地方政府来说,推进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可以带来巨大的“利益蛋糕”。也正是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没有对城镇化所涵盖的民生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城镇化质量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才导致了城镇化的“畸形”发展。总的来讲,地方政府对于推进城镇化所体现的核心意义还没有渗透到行动中来,这也正是城镇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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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方法及思路

1.2.1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本文通过对地方政府治理和城镇化两个层面的历史文献、政府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梳理、评析,获得了后续研究的可靠基础,加深了对两个层面概念内涵及其理论发展的认知,并逐步厘清了地方政府治理进程与城镇化进程发展的脉络,对二者相互关系把握,有利于研究地方政府在治理城镇化过程中的职能界定,从而实现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

(2)综合分析法。本文首先在对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的战略意义、动力机制、挑战及困境等层面的综合分析基础上,形成对本文研究主题的一个整体认知。再利用地方政府治理与城镇化二者关系,从空间、人口、产业和生态四个城镇化要素分别进行分析和反思,从而助推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治理模式的革新。

1.2.2研究思路

本文总共分为七章。

第一章从总体上描述了城镇化问题发生的背景依掘,进而阐释了本文研究城镇化问题意义。并通过对相关城镇化文献综述的梳理与研究,为全文的撰写提供了良好的研究思路和框架。

第二章建立在对城镇化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地方政府治理相关理论两个层面分析与把握的基础上,逐步厘清二者的相互关系,从而为全文的推进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考察了在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发展意味着什么,即战略意义。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动力因素所在。

第四章研究了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需耍应对的挑战。地方政府要推进对城镇化的良好治理,保障好对城镇化进程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城镇化发展的战略意义,就必须应对治理过程中的诸多挑战。

第五章进行了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所表现出来的多方面“困境”分析,例如对城镇化发展本质的认知、等级化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及财政短缺等诸多困境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发展,如何注意破解这些困境,为地方政府的治理留下了很大空间的思考。

第六章是在上述各章节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如何实现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改革与创新,从空间、人口、产业和生态四个维度进行了相关的思路和对策分析,从而推进地方政府治理城镇化方式的优化,实现地方政府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战略意义。

第七章为研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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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理论基础

2.1城镇化基本内涵

2.1.1城镇化

目前世界各国主要使用“城市化”一词,由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城镇化”一词在我国使用的范围更为广泛。学者辜胜阻于1991年在其《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一书中阐释了"城镇化”概念,并主张在中国推广城镇化概念。当然,与城市化的概念一样,关于“城镇化"概念的具体理解也是多元的,并无统一的概念。据有关学者研究估计,在2012年之前,关于城镇化的概念,至少在20种以上。其中比较受大众认同的观点是:城镇化就是由农业人口占比较大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

2.1.2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

“新型城镇化”概念的提出,应该说是对“城镇化”概念的内涵延伸,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传统城镇化发展的反思。“新型城镇化”普遍认为最早是在党的十六大“新型工业化”战略提出的同时呈现出来的,强调了要通过产业融合助推城乡一体化。而真正为大众所熟知的“新型城镇化”是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的,特别是在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要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到城镇化发展的全过程,实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目标。随后又被确定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进而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才逐渐受到学界及行业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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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地方政府治理理论

由于本文将研究的主体视角聚焦到地方政府的治理上来,也就离不开对“地方政府治理”理论的相关研究。通过对治理理论的研究分析,可以启示我们更好地理解地方政府在今后治理城镇化进程中与市场、社会的角色扮演、作用及其职权分界的变化,以及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2.2.1多中心治理理论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整体发展环境的变化,地方政府的“单中心”治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的城镇化发展形态。因此,有必要将多中心治理模式引入到地方政府治理城镇化过程中来,从而加强今后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公共事务的治理。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由奥斯特罗姆(Ostrom)夫妇共同提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城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在地方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下,让多元主体参与到城市公共事务的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中来,由城市治理“单中心”运行转变为“多中心”运行,实现城市治理模式的转型,从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⑴。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提出就是要改变传统城市治理模式的权力格局,形成一个多中心治理网络,让除了政府这一主体外的其他主体承担特定范围内的城市治理职责。多中心治理结构除了以往的政府组织外,还包含了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公民社群与个人。事实上,多中心治理结构要实现的就是让这些各自独立的主体之间进行合作治理。在传统的城市治理模格局下,地方政府是唯一的权力支配中心,掌控着城市发展建设的一切决策,使其他参与者无法进入,从而忽略了相关利益主体的公共利益或个人利益。而多中心治理则是引进多元主体参与到诸多政府决策中来,进行多元决策,实现对传统地方政府职能和角色的转变。在多中心治理模式中,公众参与是关键所在。在面对一些城市发展问题时,通过城市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合作,发挥这些主体在提供信息、提出建议、进行决策甚至执行决策方面的作用,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由此可见,多中心治理所要实现的治理模式就是,通过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分散治理权力,打破其权力的垄断性,实现治理方式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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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城镇化战略意义及动力机制分析..........15

3.1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战略的意义...........15

3.1.1城镇化是破解中国最大体制性困境的战略选择...........15

3.1.2城镇化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动机...........15

3.1.3城镇化是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有效动力..........16

第四章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需应对的挑战............20

4.1创造稳定的就业机会是面临最大挑战............20

4.2能源资源短缺制约着城镇化的发展.............21

4.3生态理念的转变考验地方政府的治理水平...........22

第五章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问题分析...........24

5.1城镇化发展本质的认知分歧.............24

5.2国土空间的循环利用问题亟待解决............25

5.3等级化行政管理体制造成城镇化发展的偏差............26

5.4财政短缺束缚着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的步伐..........27

第六章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治理问题探析

地方政府要想应对好这些挑战和问题,就必须明确自身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等本质职能,协调推进空间、人口、产业、生态等城镇化要素的发展,推进政府自身职能的转型,在重构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之间的基础上,革新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从而降低城镇化进程中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进而更好地回应城镇化面临的治理问题,促进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6.1国土空间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城镇化的推进,首先会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空间规划等问题。无论是土地资源的流转集约利用还是征地、耕地保护等问题,地方政府都承担着重要的角色。由于地方政府长期没有形成对国土空间的有效管理,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诸如,土地出让过度依赖,城市“摊大饼”式扩张,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以及政府的短期行为;征地所引发的政府与被征地农民间的矛盾;滞后的土地管理制度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和政府融资的市场化改革;还有混乱不科学的城乡规划,出现的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不断加剧,倒逼着地方政府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

6.1.1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一是要完善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和土地物权法律制度。应该说这是善治的要求,需要地方政府强化法治性。通过法律建立以“承包权”为核心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好农民对承包权长期甚至永久拥有,这样才能将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益保护到位。二是健全土地征用和流转制度。地方政府必须针对土地资源开发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减少因补偿标准不到位而发生的各类影响社会安定的“恶性拆迁事件”。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在保护好粮食安全和耕地“红线”的前提下,改变传统的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的上市交易理念,逐步使农民成为真正的农村集体用地交易主体,实现城乡集体建设用地的同权、同价。从而化解政府与失地农民之间的矛盾,为城镇化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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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是基于城镇化发展和地方政府治理两个层面切入分析的,通过对二者各自的发展历程以及二者相互关系的把握,逐步意识到将这两面放到各自背景下去分析的重要性。可以说,城镇化的过程就是地方政府治理不断革新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地方政府治理不断革新的过程就是城镇化一步步演进过程,无不体现于其中。健康有序的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离不开地方政府这个治理主体,需要地方政府不断改革和创新自身的治理方式和治理理念,从而更好地回应城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不断实现自身治理的革新。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方面的挑战和问题,这就需要地方政府的逐一破解和解决,引进多元主体的参与,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从空间、人口、产业和生态四个整体层面上去推进城镇化的发展,而这个过程恰恰就是地方政府自身治理方式和理念的革新过程。

因此,今后地方政府要想利用城镇化发展来扩大消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引进多元主体参与到城镇化的发展治理上来,使地方政府和其他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城镇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推动城镇化在空间、人口、产业和生态四个方面的协同推进和发展,同时实现自身治理方式和理念的革新。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九:基于风险社会视角的危机管理优化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选题背景

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推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我国社会就此进入高速发展期,经济持续增长。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人均GDP(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03年己经突破1000美元。1000美元在国际发展惯例中,是社会安全的警戒线。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旦突破1000美元的关头,该国就进入高风险社会。这是由于社会现代化的高速发展使得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急剧增长,如利益分配不均、经济秩序不稳、结构失调和社会失序等。关于现代化与社会稳定性的辩证关系,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治学家塞谬尔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就点破了其中的玄机,他指出“现代性意味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也就是说在社会走向完全现代化的稳定格局的过程中,现代化的发展必然引发社会政治、经济、人文各方面的动荡。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从建国开始,社会变化程度随现代化加深,当前,正是社会转型最为关键的时期。我国社会转型交叉进行,是社会结构转型与经济体制转型的并轨,即在推进城市现代化的同时,还要将社会经济从单一的计划经济转变为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由此,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当前,我国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的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

经验和实践证明,我国社会正在面临多种社会风险,处于公共危机的高发期。这些年,我国政府竭力进行危机管理,并且在应急管理方面己经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绩,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预案形成的“一案三制”的应急管理体系已经建立并持续完善。然而,越来越复杂的现实社会危险对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一案三制”的应急管理模式在面对各种无法预见的危机时效用甚微,危机管理任重而道远。社会这个大系统中,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之间相互作用的错综复杂,突发事件的诱发无法避免。人们要追求社会稳定,就必须将公共危机的发生发展以及结果连同管理都放在完整的关系链中,从风险因素的排查到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再到公共危机的全面治理,才能切实解决公共危机。这就呼吁当前的危机管理模式从源头,过程和后续治理的全过程中升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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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方法

笔者在现有的研究条件基础上,进一步结合研究问题的特点,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理论分析法的基本研究方法。从图书馆、互联网和政府机构等来源搜集了丰富客观的理论知识、案例资料和政策法规,对资料进行简单的经验分析与理论验证,使研究更加的科学严谨。同时,应用理论分析法对危机管理的流程优化进行了说明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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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危机管理的根源思考

2.1危机管理的概述和界定

2003年震惊世界的“非典”事件后,我国公共危机进入广泛研究的现实阶段。以“公共危机管理“作为关键词,在互联网,图书馆和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进行检索,搜查得到的专著、期刊和论文数量庞大且呈动态跟新状态。作者发现,危机管理的研究虽多,但更为主流的研究则是对危机管理过程中的应急管理研究。引述温志强和滑冬玲在人民论坛发表的文章中的分析,国内学者在研究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形成了两种主流思想,一种是侧重事中的紧急救援,强调应急性,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公共危机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行政管理主体在突发事件的进程中对事件的干预和应急处置,强调事件的突发性和管理的应急性,具有代表性的学者和著作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主任丁竹元所著的《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等;持另一种思想的学者们则站在系统论的角度,认为公共危机管理是全过程的,公共危机管理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在其事前、事中、事后举足轻重,危机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与管理需求更紧迫,效果更显著而己,具有代表性的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成福的《公共危机管理:全面整合的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公共危机管理,传统观点也称政府危机管理,是政府主导的危机管理活动。公共危机管理行为是一种贯穿于危机事件全过程的动态行为,包括对危机事件的预测与监督,控制与处理,也包括危机处理过程中人力物力的协调配置。危机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处理,消除或者减轻危机后果。

公共危机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根据危机自身的生命周期,进行危机发生前的预警,危机状态中的处置以及危机解决后的修善。公共危机管理的任务有以下四个:第一,事先预防。危机的爆发必然是某些风险因素的作用,如果能在风险管理的阶段就将可以消除的风险消除,不可消除的风险则对其追踪防控,就可以避免或者降低危机后果;第二,事中处置,控制事态。一旦发生灾害事件,政府、企业和社会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处理事故,降低损失,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第三,协调关系。公共危机管理涉及的人财物资源众多,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必须有效协调各危机管理主体的责任和利益,以求达到体效能最大化;第四,事后恢复。在危机结束后,公共危机管理部门应该进行反思总结,查找工作中的纰漏和不足,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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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风险社会与危机管理创新的内在逻辑

2.2.1风险、灾害与危机的逻辑联系

要分析风险社会与危机管理创新的内在逻辑,首先必须理清风险、灾害与危机的区别与联系。风险的研究者主要来源于社会科学界,认为风险是一种不确定的社会性的存在。他们认为人类的未来取决于人类活动的选择。灾害的研究者主要来自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界。他们自信,可以通过工程技术来预防和控制灾害。危机的研宄者则来源于管理学界。管理学界坚信,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人们可以预防、识别、隔离、处理和控制危机。在我国的行政实践和惯例中,“突发事件”是常用词,政府针对突发事件的公共管理被称为“应急管理”。在这里,政府突出的是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和管理活动的紧急性,即非常态性。而国际惯例中的相应概念则是“灾害”和"灾害管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人们的观念意识里,“灾害”仅指自然灾害,而在本论文中,“灾害”等同于“突发事件”,即包括自然灾害和各类社会公共突发事件。

“灾害”作为政府应急管理的直接对象,通常是指显性的,己经发生的对人类的生活和生存造成某种损害的事实。而这种损害一旦进一步恶化,引发某种政治或者社会后果,则称为“危机”。可以看出,危机是灾害的升级演化。风险可以转化成危机,而危机则是风险的事件性后果,但是,风险作为原因,危机作为结果的联系并非顺序而行,危机也可能作为风险因素引发新的危机。那么,我们可以得出,风险、灾害和危机之间存在着系统的逻辑链关系。风险直接导致灾害爆发,灾害的演化升级进一步形成危机。由此,我们只有从强化风险管理出发,从源头上防治和减少危机,对原有的危机管理进行优化和创新,才能更好的治理危机,将危机管理的成本和危机后果带来的损失都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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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风险管理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研究............17

3.1风险管理界定............17

3.1.1风险管理概述.............17

3.1.2风险管理的程序............18

第四章风险社会视角下公共危机管理的不足..........22

4.1应急管理取代危机管理............22

4.2政府危机决策的不足............24

4.3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危机信息机制落后.............25

第五章基于风险社会视角的危机管理优化...........28

5.1危机管理框架的全新构建...........28

5.1.1危机管理的理念创新............28

第四章风险社会视角下公共危机管理的不足

4.1应急管理取代危机管理

在我国的学术研究和政府实践中,应急管理的关注度都远高于危机管理,甚至于有用“应急管理”取代“危机管理”的趋势。然而,作者在前文中已经分析过,在本论文中,作者将风险管理,灾害管理(应急管理)与危机管理区别开来,并认为风险管理和灾害管理是危机管理的组成部分。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的危机管理偏重于应急管理的做法是有失偏颇的,是将危机管理这样的全过程管理行为割裂为部分的狭溢行为。

我国在应急管理的研究和实践中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国“一案三制”的应急管理体系基本成熟。《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了规范分类,分别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并将“分类管理"确立为应急管理的重要原则,建立了“四委一办"的应急体系(减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急办公室)。其中,除了减灾委员会,其他机构都有己经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管理体系。这些机构设置在突发事件的作用显著,领导、指挥、救援、处置和信息传播职能值得肯定。

然而,在预防危机的风险管理领域,应急管理能够发挥的作用则微乎其微。2009年,第一份确认灾害风险要素的全球报告在联合国发布。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报告的发布仪式上的讲话中提及:“尽管我们无法阻止自然现象如地震和热带风暴的发生,但我们可以尽量限制他们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先发制人的减灾措施正是其关键。灾害事件发生后的反应机制无论多么有效,都永远是不够的。”潘基文秘书长的讲话中提出了风险防治的重要性,虽然他仅仅指出了自然灾害领域的防灾减灾,但在当今风险社会的背景下,多元化社会风险的预防管理同样重要,不止能使危机管理由灾害发生后的被动消除变为风险因素萌芽阶段的主动开灭,而且能够使整个危机管理过程更加及时,经济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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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基于风险社会视角的危机管理优化

处于风险社会的背景下,基于风险社会视角对危机管理进行全过程的优化,成为政府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危机管理的优化首先应该从全新的危机管理框架的构建以及危机管理的流程优化出发。

5.1危机管理框架的全新构建

危机管理是包括风险管理,灾害管理和危机管理的全过程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系统工程。从其构成要素来看,包括理念创新、管理体制、法制体系、组织设计和技术流程五部分。

5.1.1危机管理的理念创新

前文中,作者已经详尽分析了危机管理理念对危机管理的重要作用和现有的落后危机管理理念对危机管理的抑制,因此,树立新的危机管理理念是危机管理创新的首要工作。

首要中的首先,增强公共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在危机管理中的地位提升到战略高度上来。世界各国在风险管理中已经用实践证明,预防和规避各类风险因素是实现公共安全更基础和更重要的工作。借助于科学工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识别、估测和评价,选择合理的风险管理技术能够从源头上降低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几率,避免或者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的战略作用,将风险管理纳入到公共危机管理的流程中,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体制、机制和技术的协调统一。”⑴现代社会风险管理意识包括公共危机管理的所有参与主体,既包括扮演管理角色的政府的风险文化意识的建构,也包括社会风险文化的塑造以及公民个人的风险意识的培养。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在危机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并树立风险意识,明确当前社会的状态即是风险社会,既有外部的全球化风险,也有我国社会转型的内生风险。在政府行政管理中,从风险意识出发,减少危机的发生,减弱危机的损害。作为风险管理的主体,政府应该也必须了解公共危机的风险根源,明确风险管理的流程,并认识到政府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在危机管理的全过程中,时刻从风险意识出发。在加强自身风险意识强化的同时,政府还应该担负起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的构建。我国政府的危机管理的社会动员“拳头”模式在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危机管理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在观念引导与转变中也同样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起来。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新旧媒体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对公众进行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形成政府与社会风险管理意识的共同学习与进步。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优秀范文十:区域竞争视角下的地方政府间沟通障碍研究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选题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政治上主导思想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纲领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主导思想。这是最明显也是影响最深刻的变革。由此,中国社会的多个领域和层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指导思想的变化下,政府行为和政府间关系的变化也很大。从中央政府来看,从释放一些信号到小心谨慎的实验,从农业到服务业逐步放幵,从严格控制地方到给予很大的自主权,中央政府完成了一系列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从地方来看,地方政府从完全听命于中央安排,到自主性逐渐增强,地方政府间竞争日益明显,竞争的范围也日益扩大。但是,相对经济和社会的巨变,政府的变化还是跟不上社会和市场的变化,从而造成三者之间的不匹配,使资源配置不能达到更优的水平,其中政府存在的问题以沟通问题最为严重,无论是内部沟通还是外部沟通,很大程度上还是受从上到下的单向思维的限制,难以进行真实有效的沟通。沟通乃是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没有沟通显然就没有组织,因为没有沟通,群体不可能影响个人的行为。因此,沟通对组织来说是绝对必要的。”信息不能良好流通,沟通就无法良好进行,带来的只会是更多的无效率。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行政理念的不断改变,政府行为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越来越需要被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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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的思路、目的和方法

1.2.1研究思路

本文以区域竞争的视角为切入点,以竞争环境下的地方政府间沟通障碍为研究对象。文章分析思路如下:首先,对己有的研究政府间沟通障碍的文献进行学习,为本研究的开展进行定位。在明确当前对政府沟通的研究状态的前提下,根据研究内容回顾该领域的相关经典理论,对所要研究的内容形成整体的认识,明确研宄方向与内容。其次,先研宄政府间沟通障碍的基本问题,对政府间沟通障碍的一般规律进行掌握,再用得出的结论分析具体存在的问题。最后,将组织学习理论的分析框架作为指导,把其思想应用到地方政府间沟通障碍问题的解决上,寻找减少沟通障碍,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

1.2.2研究目的

本文选择区域竞争的视角来考察地方政府间沟通的问题,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多元化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地区间产生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政府作为管理社会事务的最主要主体,必须面对这一事实,并且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通向良性竞争的道路,来用竞争的手段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第二是因为,竞争从本质来说,不光是对抗行为,也是一种激励行为。那么,如何导向良性竞争,使政府避免陷入恶性竞争,对于政府的生存和发展都有重要意义。要导向良性竞争的状态,就首先要解决沟通障碍的问题,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是理解当前地方政府间沟通中存在的障碍,分析政府间沟通障碍和竞争之间的关系,寻找克服政府沟通障碍的方法,更好的使政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相匹配。同时,关于解决沟通障碍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组织学习理论入手,说明政府组织建立学习型政府的必要性,并论证组织学习理论对化解沟通障碍和塑造新型行政伦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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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理论概述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对“区域竞争视角"的理解

本文中的竞争视角主要指区域竞争。因为造成现阶段地方政府间沟通障碍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不同政府主体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相互不合作。竞争可以描述为:竞争是利益主体间关于资源的角逐,凡两方或多方力图取得并非各方均能获得的某些东西时,就会有竞争。从竞争的角度来观察地方政府的沟通是非常有意义的,“如果不参考竞争这一概念,毫无疑问,我们将不能理解任何一个生产体系的运行。”

就中国当前的发展来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速一直保持着惊人的增长速度,这背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以GDP为导向的竞争。地方政府作为最强有力的经济推进力量,各个地方政府充分利用所能利用一切的资源,来进行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基础建设,从而提高政绩。这种地方政府竞争的发展模式的确大力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然而,走过改革的30年,这种发展模式日益显得对未来的经济增长力不从心,甚至变成了一种束缚。过分利用自然资源和不均衡的发展模式,使得地方政府依靠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空间不断缩小。而依靠资源和人力发展造成的种种社会问题逐渐显现,招商引资对地方经济的推动力量减小,中国严重的产能过剩使得成本不断上涨,且竞争加剧甚至变为恶性竞争。这种危机感持续发酵升级,迫使中国政府推进转型。

随着中央政策方向的变化,考核地方官员的单一目标转变为多重目标,除了重视经济的增长之外,国家政策加大对缩小贫富差距、环保、民生、知识、创新等方面的重视。新的时代需要新的发展模式,需要新的推动机制。地方政府的率先改变才能为整体的发展做好基础,而改变的突破口就在于创造新的竞争模式。竞争除了是因资源的稀缺性而导致的一种多方之间的对抗,也可以将竞争关系看作是一种激励机制。正是有了竞争关系的存在,各方力量才会想尽办法的提升自己的力量。而创造良性竞争的第一步,就是改善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减少沟通障碍。因此,本文所指的区域竞争不只是强调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竞争,还包括其他社会资源的竞争。而且,竞争的目的也不单是为了在GDP大战中取得阶段胜利,更重要的是指地方政府间利用竞争的力量产生的协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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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组织沟通的理论基础

2.2.1组织沟通的心理学基础

社会心理学是研究个体以及个体在群体中心理活动的学科。沟通在很大程度上来讲,是人与人之间信息传递和反馈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是如何运行的,其中存在什么问题,参照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有很大的意义。总的来说,本文认为社会心理学为研究组织沟通提过了微观上的理论基础。

沟通,是为了让别人更好的理解我们,并和我们进行互动,以达成一种共识。这就首先需要两个前提,第一:我们要能够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想法;第二:要让他人尽可能完整的接受并理解信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要能够很好的理解自己并且理解他人。但是我们如何做到这一点,这就是社会心理学对沟通的意义。这里主要进行两方面的分析,人们是如何理解自己以及如何理解他人。只有建立在这两方面都能做的很好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进行有效的沟通。

我们在理解他人的过程中,基本遵循“观察一一猜测一一再观察”这三个步骤。首先,长时间的进化以及不同的社会风俗习惯会让我们每个人都能从他人的表情和动作等“非语言行为”中获取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是我们理解他人想法的第一信息来源。它被用来编码和表达一个人当前所处的基本状态。长期的生活经验和心理学研宄结果共同表明,了解他人的状态是我们能够与之进行交流的一个前提,与处于不同状态的人进行沟通,沟通结果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通过对他人行为的观察,我们在与他人进行语言的沟通之前,都会对他们的状态、特点和动机作出推论。但是,我们不可能对每个人进行单独研究,因此,人们会采取简化的办法来增进对他人的理解,根据社会心理学中的“人格内隐理论”,即人们将多重人格特质归入同一类的一种图式,从而对自己获取不到的那一部分信息填补空白。也就是将个体身上出现的人格特点进行归类,这样,我们就能在对他人进行理解时得到一种简便办法,即判断对方大概是什么类型的人。在对他人的性格特点有了预判之后,我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推测他人的逻辑,去猜测他人行为的基本动机,以便能够更好的理解他人。这也是一种因果分析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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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地方政府间沟通障碍的研究.............19

3.1沟通障碍形成的历史与现状.............19

3.1.1地方政府间沟通障碍形成的历史背景............19

3.1.2地方政府间沟通障碍形成的现状分析...........20

第四章改善政府沟通的思路研究...........29

4.1心智模式的转变...........29

4.1.1对传统的批判与继承.............29

4.1.2树立新的思维模式............30

第五章改善沟通一学习型政府建立...........36

5.1从组织学习到学习型政府...........36

5.1.1组织学习理论与学习型组织的辨析...........36

5.1.2学习型政府的提出........36

第五章改善沟通一学习型政府建立

5.1从组织学习到学习型政府

5.1.1组织学习理论与学习型组织的辨析

组织学习和学习型组织是两个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之间的确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却又不能完全将两者等同视之。本文利用组织学习理论的分析框架来研究地方政府间沟通障碍的问题,最终提出的解决策略落在建立学习型政府上,因此,要说清学习型政府如何建立,就必须先将组织学习和学习型组织这两个学术词汇进行辨析。

组织学习领域的研宄主要分为两个分支,一个是偏重于实践的学习型组织的研究,另一方面则是偏重于学术的组织学习理论研究。这两个分支中各自最有影响的学者莫过于提出组织学习理论的阿吉里斯和提出学习型组织的彼得圣吉。首先从概念上来进行对比,阿吉里斯认为组织学习就是识别错误、纠正错误的过程。而圣吉的学习型组织则强调学习型组织实践作用,他认为学习型组织是一种能够让人们不断突破自己能力上限、培养全新的思维方式和实现远大抱负的组织模式。并在其著作《第五项修炼》中明确提出了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和系统性思考这五种具体操作办法来最终达到学习型组织。

这两个分支虽然侧重点不同,却能起到相互补充完善的作用。由于关注点不同,一个分支很关注的地方很可能被另一个分支忽略,而综合考察两种研究视角则能够取长补短,推动组织学习领域的发展。这两个分支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非常关注将理论推到转化成有效的行为指导原则的能力,这些理论的推理来自对实际组织的经验和观察。不同之处在于学习型组织的研究更关注从实践上分析组织应该达到的状态,他们提出假设,给定条件,为组织的未来画出轮廓。而组织学习的研究则倾向于从理论上分析组织在学习过程中的问题,他们定义甚至怀疑组织学习能够达到的效力,只是将学习的过程看作是组织生命中无法变更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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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地方政府作为基本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凭借人民所赋予的行政权力,担负着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的守护神角色,需要提供良好的公共物品及服务,并实现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而地方政府同时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个独立利益实体,又需要着力于使本地区和本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地方政府的这种双重角色决定了其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于各种资源和要素的竞争。政府间的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及提高地方政府服务的水平等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地方政府中的不良竞争由于缺乏整体的协调,因此,在现实中极易出现盲目竞争、恶性竞争等不良结果。

对不良竞争行为进行控制与协调,减少不良竞争,对于国家的整体进步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控制不良竞争的最终策略就在于化解政府间的沟通障碍,使之真诚相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由于代表的地区和部门利益不同,每个政府主体又都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因此,找出沟通障碍产生的根源是克服障碍的先决条件。只有真正认识到沟通障碍的危害,并从内而外的改变自身的想法和行为,才能最终改变看待问题的习惯的、传统的角度,才能使地方政府真正走上组织学习的道路。

本文以区域竞争的视角为切入点,将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结合起来分析政府间沟通障碍的成因和影响。在观察角度上,本文有一定的创新。但是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本文还存在有一些缺陷。比如,对资料的搜集还不够全面,分析的还不够深入等。本文只是作者个人的一些浅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还需继续提高研究能力。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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