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一: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问题与政策研究——以甘肃为例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为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由于我国特有的城乡发展进程和体制,农民工工作、生活在城市,户籍仍在农村,形成了我国特殊历史时期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共同面对的问题。基于发初于上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的乡镇经济和诸如“温州模式”、“苏南模式”等的扩展效应,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问题相对易于解决,但欠发达地区由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滞后,使得吸纳和消解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空间和能力十分有限。
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円益突出,一些学者和科研机构开始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研究。从学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来看,从社会学视角的研究成果很多,涉及社会流动、社会分层、社会地位、社会认同、社会距离、婚恋和犯罪问题等诸多方面,从经济学视角出发研究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生活现状、从政治学视角剖析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在制度和政策上的缺失、从管理学视角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在需求导向、资本投入、薪酬制度、公共管理等方面提供改善依据,并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心理融入和心理适应过程等的成果也非常丰富。总体而言,这些研究通过多种理论和方法的运用、多方面内容的涉及已经形成了十分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不仅使得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有了更加深入的基础,也有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第二节研究的问题
一、问题的表述
基于前述考虑,本文提出了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与政策研究的主题。从文献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上研究者的观察思考,对本研究的内容做出以下基本研究假设:一是制度障碍仍然是制约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主要因素,如二元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二是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针对性政策缺乏,政策的执行力度也不够大;三是社会认同对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有很大的影响,可以从文化认同、心理认同、身份认同、生活方式、社交范围、社会尊重、文化生活等变量去考察;四是个人因素对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有很大的影响,可以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个人特征与城市生活异质等方面进行实证研究;五是城市居民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在认同上有偏见,且担心新生代农民工会挤占城市资源。
本研究围绕核心主题“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问题和政策研究”,结合上述考虑,拟解决的基本问题是:结合甘肃省的实证调查,揭示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分别与发达地区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甘肃省的政策实证分析,探讨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政策实施情况,进而发现问题并据此提出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政策选择取向。
具体研究内容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现状及特征。通过文献梳理,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和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现状,并对欠发达和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现状进行比较,分析总结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特点。
第二,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问题分析。多角度分析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存在的问题,并从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传统观念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自身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对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进行比较,分别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企业和政府四个视角对甘肃省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第三,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政策分析。揭示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与区域发展政策、区域管理创新、政府关系以及区域政策等的深层关系,并从统筹城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宏观政策、农民工权益与保护、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社会保险以及农民工回乡创业政策等五个方面对甘肃省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进行政策实证。
第二章国内外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是我国特有的现象,但国外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人口由农业流向工业、农村流向城市的现象和山此产生的大量社会融入问题。本章主要介绍了国外关于人口流动的理论,包括诸如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推拉”理论、拉尼斯一费景汉模型和托达罗模型等;社会认同方面,主要介绍了国外关于移民、市民化以及社会适应和融入的研究。对国内相关研究,本文主要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和心理学视角进行了文献梳理。对国内外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的回顾,有助于本文从整体上对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进行把握,从而找到本文合宜的研究视角。
第一节国外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国外也曾经历过从农民到市民转化的过程,譬如英国的“圈地运动”即典型的失地农民向城市流动和融入的历史案例。国外对于“农民工”研究的主要成果集中在关于人口流动、社会认同、市民化以及迁移人口的适应与融入等几个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理论和模型。分析国外对于城市社会融入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拓展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研究的角度和视野,其相关理论对于理解新生代农民工现象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和借鉴价值。
一、关于人口流动研究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人口流动与非农化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所引致的工业化是农民向非农转化的根源,与工业化相伴,农民非农化具有其历史必然性。马克思指出随着生产分工的加大,必然导致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仅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前提,而且是消灭城乡对立的条件。“经营大农业和采用农业机器,换句话说,就是目前自己耕种自己土地的大部分,小农的农业劳:动变为多余。要使这些被排挤出田野耕作的人不致于没有工作,或不会被迫涌入城市,必须使他们就在农村中从事工业劳动。”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古代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无差别的统一;中世纪是从乡村这个历史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现代科学在农业的运用,把农村居民从土地上赶走,而使人口集中于工业城镇……农业人口这种现代社会中最稳定最保守的因素正在消失,同时工业无产阶级正是由于现代生产的作用,在大城市中围绕着巨大的生产力聚集起来。”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论述了在现代社会当中关于人口迁移的动力机制问题。他指出:“工业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对人手的需要:工资提高了,因此工人成群结队的从农业地区涌入城市。人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增长起来,而且增加的差不多全是工人阶级。”由此可见,对高工资的追求成了人口迁移的主要动力,工业化也成为农民向非农转化和人口迁移的重要吸纳机制。
第二节国内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新生代农民工的相关问题只有从我国的宏观历史背景和发展特点来进行深入研究才更具有针对性和时代性。农民工问题一直都备受我国各界学者的关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愈发凸显。学术界从各个学科视角对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地位、政策制度、管理机制、观念转变以及职业发展趋向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一、社会学视角
(一)从社会分层及社会地位角度的研究
陆学艺认为分析社会阶层的标准不仅要看所从事的职业,而且要看拥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数量。李强则在分析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时,将以分居为主要特征的家庭划分为五种基本模式,即夫妻分居型、夫妻子女分居型、单身子女外出型、兄弟姐妹外出型和全家外出型。这些模式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谢宇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再社会化过程很大程度上决定其社会融入,即新生代农民工个体从农村到城镇,面对社会情境或社会角色的极大变化,在生活习惯、行为准则、价值观念等方面为适应新情况而做出重大调整和进行重新学习的过程;或者是社会化失败或反社会化中断以后而进行的社会化过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春光认为如果农民工不能实现社会身份的转变,我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将变得更加复杂和艰难,农民工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融入到城市社会中‘。实际上,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在某种程度上是从一个边缘社会农村实际上就是我国的边缘社会进入到了另一个边缘社会城市边缘),其职业表现出在相近职业之间水平流动的特征。同时由于这种流动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制度和政策的保证,从而使得其社会地位难以提高。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研究中国的乡村和城市发展问题时指出:“都市和乡村是来回流通的,在提倡都市化的同时不应忽视了城乡的有机联系。健全的和能平衡的文化必须建立在有机循环的基础上。在费孝通看来,人才、资源等的单向流动是导致中国乡村长期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经过这样损烛和冲冼的作用,乡村所剩下的只有贫困和痛苦。因此,除了要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和城市适应问题外,我们还要关注其回归乡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这种回流模式不仅是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福祉,而且也是乡村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三章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现状及特征........48
第一节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现状.....48
第四章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问题分析.........78
第一节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存在的问题.......78
第五章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政策分析......129
第六章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政策选择
本章主张解决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渐进主义道路,因为任何经济区域和城市在吸纳新生代农民工或者劳动力方面是有其承载极限的。只有通过政府区域管理创新,坚定不移地奉行区域和谐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区域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才能最终真正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本章共分四节。前三节分别论述了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过渡的渐进模式、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对欠发达地区农民工社会融入的重要性以及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区域政策创新等偏向于理论和区域政策框架层面解决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必须重视和把握的三个方面;第四节是以甘肃为例对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政策的反思及建议,提出了欠发达地区在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政策取向上的几个亟需重点关注的领域:城乡二元制度体系的变革问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政府执行不力、不到位和缺位,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和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过渡的渐进模式
如前面章节中指出的,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的出现,是我国长期城乡分割制度体系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这一制度体系不是单纯的一个二元户籍制度,而是建立在二元户籍制度之上一系列制度的综合。这种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是有其合理性的,那就是集中全国之力走工业化道路的需要。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这几乎是一个必然和无奈的选择。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看,当时所采取的就是罗斯托所谓大推动理论的非均衡增长的模式。农业为工业的原始积累立下了汗马功劳,为建国后我国工业化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强的保障。
第七章结论
一、本文的主要结论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不断深化拓展,产业结构升级转化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的必然现象,导源于我国特殊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体系。囿于当时的国际环境,这种制度体系是我国集中国力建设工业体系的必然选择,农民成了这一工业化战略原始积累的主要承担者。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成为了制度变迁的必然趋势,同样,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平台也必将退出历史舞台。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就是这一制度变革过程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从特点看,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较高、学习培训的动力很强,但就业质量较差、收入仍然偏低;生活方式市民化,但社会交往仍然同质化、表层化;社会认知仍然偏低,社会心理趋分化;对城市归属感增强,对身份认同模糊化,希望获得社会支持。从存在的问题看,与发达地区相似,欠发达地区农民工社会融入受到以二元户籍制度和以其为基础的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等体制性问题的制约,同时也存在着如城市社会新的二元社会结构、社会认同、传统观念形成的壁全和个人因素等方面的问题。在政策措施上,发达地区比欠发达地区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主要原因在于上世纪年代在东部等省份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对农村经济和农民观念上的扩展效应和示范效应,以及发达地区较好的经济基础条件和中心城市的带动效应和回浪效应,为其制度创新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二: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研究——基于公共治理的视角
1绪论
1.1引言
公共服务是一类特殊的公共物品,长期以来公共服务项目一般都是由政府全权负责供给和管理。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独大能力得到了证明,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单独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出现了许多问题和危机,如公共服务供给低效、公共服务质量低、公共服务财政危机严重及发展进程缓慢等。伴随着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进程,西方各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相继打破传统的公共服务垄断供给,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理念开始得到有效的运用,各种国际资本和民间资本通过市场化机制进入到公共服务领域。
在这种时代背景的强力推动下,我国对打破政府公共服务垄断、要求多元参与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竞争机制也逐步被引入到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中来。但是应当看到,中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不完善、社会服务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的过程中越发暴露出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人们迫切希望有相应的理论能对这些问题做出解答。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的公共服务相关领域幵始进行了各种改革和调整。进入本世纪后,政府重新审视自身在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中的责任,重新认识自己在公共服务中的位置和责任,在公共服务供给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到了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并采取措施,着力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各项建设,特别是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在教育文化、养老保障和医疗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责任界限,较好地推动了新一轮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机制改革。
1.2研究意义
1.2.1概念界定
概念是我们分析论证问题的逻辑起点,公共管理理论从西方引入我国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对各种概念使用,基本是沿用西方概念,随着研究的深入,特别是随着公共管理在国内的发展,我们又提出了许多符合我国国情的新的概念,为了更好地分析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问题,本文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以更好地深入探讨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历史、现实问题,更好地聚焦供给机制改革。
1.2.1.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政府在概念上有广义政府和狭义政府之分。从广义上讲,政府是指国家各种机关的总和,它包括我们通常说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从狭义上讲,政府仅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在我国行政机关是专门负责管理国家安全、社会事务、经济调控与监管,在公共服务领域,则主要是负责公共服务供给。本文在所说的政府,专门指狭义的政府。同时,在我国政府又分为中央人民政府(简称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简称地方政府)。
我国中央政府是国务院,它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所属各部、委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有权根据宪法、法律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一切重大行政事务。根据宪法规定,中央政府可以规定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职权的划分。负责执行国民经济计划与国家预算,管理科学、教育、经济、文化、卫生等工作。
地方政府是指一个行政区域内对所有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政府组织的总称,在我国指中央政府为管理一部分地域及本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事务,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设置的地方行政机关,它具体负责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国家方针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除特别行政区以外,我国的地方政府有三级:省级、县级和乡级。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在脱殖民统治以后,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和同行政地位的省和直辖市相比,中央政府给予特别行政区更大的权力。
本文研究的地方政府是指除中央以外的政府。即:省级政府,地区级政府,县级政府,乡镇政府。其中还包括直辖市政府。
2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历史考察
公共服务是从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引入的一个概念,在我国从建国之初到年代,政府管理层面并不使用公共服务这个概念,同时,在公共服务的内涵上,也存在许多不同的认识,有学者认为公共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而不是由市场提供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我们需要从历史层面来探讨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而不是从公共服务概念使用层面来界定。从政府管理层面,凡是具有现代公共服务性质和特征的政府行为,本文都统称为公共服务。
2.1公共服务供给的全面恢复阶段(1949-1956)
1949年10月到1956年底,是新中国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是我国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恢复阶段。在这一阶段,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发展生产和恢复国民经济,国家逐渐扩大了公共服务供给的领域、范围、数量等,开始了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起步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新生的国家政权立即着手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医治战争创伤。1949年解放后,现代工业只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17%,与历史同期最高产值相比,重工业、轻工业、农业分别下降70%、30%、25%人均国民收入仅有27美元,国民经济运行几乎陷于停顿。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国家研究制定了阶段性发展计划,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国家的各项经济建设。为了实现这一阶段性计划,国家采取措施,通过平抑物价、统一财经等方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创造条件;没收官僚资本,调整工商业结构,以国营经济为主导,使各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开展土地改革,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如图2-1所示,经过3年的努力,到1952年底工农业总产值较1949年增长73.8%,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41.4%工业总产值增长幅度达149.3%,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都已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随着在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巨大改善,职工工资增长70%,农民收入比1949年增长30%,胜利完成国民经济恢复阶段目标。
2.2公共服务供给的计划配给阶段(1956-1978)
1956年至1978年,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探索时期,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教义,实现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改造以后,要实行全社会按需分配的公共福利制度。马克思系统阐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思想出自于其在《哥达纲领批判》对拉萨尔的分配观的批判。他指出,在未来社会消费资料在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要做以下扣除:“第一,和生产资料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部分将极为显著的减少,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部分将显著增加,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加,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基金。总之属于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福利”。因此,为适应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需要,同时为进一步社会改善人民生活,这一时期我国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种探索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推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以政府、单位、集体为公共服务的主体,实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产品的大包大揽。1958年,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以“一大二公”为特点,按照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一乡一社或一县一社的办法,在全国普遍性的建立起了人民公社。初期的人民公社实施的是工资与供给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其主要有三种具体形式:一种是粮食供给制。社员个人由公社预定分配消费基金,按国家规定的留粮指标预留口粮部分统一拨公共食堂,社员可以免费到公共食堂用饭,但社员需要自己出钱负担副食品部分,这也是各地普遍推行的方式。如果将副食品也纳入供给范围,就变成了第二种类型,即伙食供给制。第三种类型是基本生活供给制,其供给范围包括伙食、住房、衣服、教育、生育等多项内容,各公社根据自身情况规定具体项目,如河北徐水人民公社提供了十五项供给,时称十五包,这都是基本生活供给制。这种大包大揽的供给制度是我国农村基层覆盖面积最广、供给范围最大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但是其超越了当时的现实制度模式和发展基础阶段,背离历史的发展规律,成为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
3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现实困境.........44
3.1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44
3.2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47
4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顶层设计与地方政府实践.......54
4.1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顶层设计........54
5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的新框架构建.......79
8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配套改革
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新模式的运行需要一系列保障机制。上文提出了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困境模型的基本构想,每种模型的正常运转都需要一定的保障。为了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新模型的正常运转,就需要提高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及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因此本章提出要增强政府、市场营利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供给公共服务能力的方法、途径,以及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的细化、完善途径。
8.1改革公共服务供给的权责体系
中央与地方权责关系的划分是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运行的一个基础。它直接决定了公共服务在不同地区、层级的分配情况,确定了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中处于何种地位,应当承担多少公共服务,应当起到何种作用。要形成中央与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权责的合理配置,需要做好双方权力的集分平衡,完善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公共服务供给清单,明晰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权责。
8.1.1促进供给权力合理划分
长期以来,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一直都是政府间公共服务供给权责研究的重要部分。不论是中央集权主义还是地方分权主义,公共服务都是权力集分的附属品。公共服务供给权力的合理划分既要保证中央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统筹的主导地位,又促进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平衡发展。促进中央与地方合理分权就是要求中央有足够的权威还有宏观调控能力用来推动现代化的进程,促进各个地方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地方也要有必要的自主权和充分的发展空间用来适应地方发展的多样化的需要,激发地方发展的活力。
结论与展望
本论文研究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从历史等角度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经验和教训,从制度变迁的轨迹中探寻了供给机制改革的内在规律。从理论上分析治理理论的现实价值,为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视野,为改革提供了新思维。本文提出,在公共服务供给中,要改革政府单一主体的供给机制,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边界,以及公共服务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责任体系,在次基础上,明确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服务的主体,发挥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主导作用;本文构建了地方政府主导下,地方政府、市场营利组织和社会非营利组织三方协作的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对三方主体地位、公共服务供给适用范围、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进行了设计,对如何保障三方供给机制的有效运行,本文提出了三方主体自我完善路径,并从配套机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建立和完善从中央和地方公共服务供给权责,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的决策机制、激励与监督体系,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以及法律保障体系建设。
本文构建的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有公共治理理论的基础,有地方政府的实践基础,也有中央新一轮改革的政策指导,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同时通过实践不断完善。但同时,在本文构造的公共服务供给的理想模型中,政府、市场营利组织和社会非营利组织处于平等的互动主体,现实情况与本文构造的理想模型仍有差别。一是政府、市场营利组织与社会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依赖关系,“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表面上看来正在建构,可实质上仍旧是“强政府、弱社会”的模式。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国家不断放松对社会的控制权而又以新的形式继续保持对社会的控制的过程”所以从某种程度上看,“国家是加强了控制而不是放松了控制,只是控制手段有了创新;而社会的能力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加强,但只是在量上得到了积累,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气二是在多种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互动过程中,政府与市场营利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在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并非是一种制度化关系,而是一种策略性选择。表现为不同主体供给公共服务方面的法律制度的缺失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不完善、关系的超常规运作和策略的不断运用等特征。而这些特点影响了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稳定性。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三:变动环境中行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策略性互动研究
1导论
1.1问题的提出
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社会组织管理要“取消双重管理体制、“去行政化”:“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统一登记,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是自1998年《社会团体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出现的重大变革,标志着国家以“法团主义逻辑”或监护型控制逻辑控制社会的“双重管理体制”开始解体。
然而,取消“双重管理体制’’、“去行政化”的改革措施,一方面表明了行业协会商会类等社会组织在现实中快速成长并在经济社会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彰显了现有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已成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等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国家需要在既有制度框架下寻找新的路径来调整应对变动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可以看到,国家控制下的社会力量得以成长的同时,国家也在不断调适自我以适应社会的成长与变化。因此,当前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变革既是社会力量成长的结果,也是国家应对社会力量复杂性进行调适的成果。
本文将以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作为考察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重要研究领域,以探索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何以呈现多元化与动态性。当代中国社会组织政策参与日益成为观察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领域,因为当代中国政策的制定与出台不再只是政府意志的体现,也是不同社会团体进行利益表达和相互竞争的结果,更是国家与社会利益博弈的场所与舞台。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国家与社会关系向来是中国问题研究学者所关注的话题。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虽巳实现从“国家社会二分”到“国家社会互动”的理论转型,但既有研究仍然存在结构论争与行动分析的不足——前者强调静态结构无法把握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动态性,后者则强调行动者能动性行为却忽视了外部环境制约因而无法把握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全貌。基于上述理论研究的不足,本文具有如下理论意义:首先,釆用结构能动统一视角解读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多元化与动态性,超越结构论争的静态僵化与行动分析的辟片化;其次,将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多元化与动态性解读为变动外部环境中国家与社会策略性互动的结果,摆脱了既有理论研究中“国家控制社会与社会反抗国家”的二元思维,注重对国家与社会双重主体的能动性讨论,而非国家或社会单一主体的探讨,强调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并非是单一力量作用的结果,而是国家与社会在互动中自我调适改变的过程。最后,本文将政策参与作为国家与社会互动的重要研究领域,打通了国家社会关系与政策参与两大理论的联系。
1.2.2现实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要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与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以更好地“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组织的行业协会商会在开展行业治理、参与公共事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将会被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利益诉求将在行业协会商会中更加集聚,行业协会商会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也将更加突显。本文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的目标对象、内容、策略途径和态度等研究将有助于政府部门积极有效地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政策参与实践,发挥社会组织的治理优势;对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影响因素的研究有助于行业协会商会领导人或管理者更好地提升政策参与能力;对于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之间策略性互动的研究有助于中国问题研究者更好地把握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现实样本;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对于政府行为的改变也将给中国政治改革带来一定的启示意义。此外,作为中国第一大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的研究将为其他社会组织政策参与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对推进中国社会组织政策参与实践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文献述评
本章首先回顾了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研究实现从国家社会二分到国家社会互动的转型,这种不同视角的理论演进呈现出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多元化与动态性的景象,使得探寻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何以多元化与动态性变得必要而紧迫。接着,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探讨了以行业协会商会为研究对象的既有理论文献,评述了结构论争和能动分析两大理论对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关系何以多元化与动态性的理论解释存在不足,并提出要从结构功能统一的视角加以解读。之后,聚焦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的既有研究,指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角下的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研究需要探索宏观政策参与环境与行业协会商会能动性之间交织而成的不同模式与互动机制。最后,在简短评述既有研究基础上,提出解释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何以多元化与动态性的新理论。
2.1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研究及其转型
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是当代中国问题研究者长期关注的话题。家社会二分,国家与社会零和博弈关系曾是国家与社会的主要研究范式,其中,国家中心论和社会中心论是国家与社会二分的两大理论。世纪年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开始从国家社会二分转向国家与社会互动,其中包括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国家视角、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社会视角,以及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合作视角等三大理论。
2.1.1国家与社会二分关系研究
中国社会长期处于强国家模式控制之下,曾经经济上的计划体制和社会上的“单位制”安排,使得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无处不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空间的扩展,社会力量才能得以滋生与发展。尽管如此,中国尚未摆脱威权主义和国家本位的局面,国家与社会分立,国家与社会零和博弈仍然是中国问题研究者的兴趣所在。
2.2当代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研究:结构论争、行动分析及其超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空间开放使得中国社会组织得到了迅猛发展。社会组织是社会生长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内外很多学者开始以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来观察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及其变化,并引发了不同的学术争辩。有学者将海内外以中国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来分析解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并将其梳理为结构论争和行动分析。结构论争基于国家社会二元主体在政治空间中的地位和权力不同,认为需要合理判断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间会呈现出一种对抗或合作的关系,进而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中国国家社会关系的本质,这集中体现在公民社会和法团主义的争论:公民社会理论认为需要从社会的立场来研究中国的社会组织,强调社会相对于国家的独立性,以构建公共领域”的能力,制约国家权力,推动国家民主化进程,又分为对抗说和良性互动论,邓正来亚历山大,法团主义理论则从国家的角度,认为政府为实现控制社会的目的,选择与特定的社会组织发展特殊合作关系,这些被选定的社会组织成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桥梁与煤介,是党国联结市场与社会的重要机制。行动分析则将其关注点落在国家社会关系中的行动者,认为国家与社会关系取决于行动者的自身行动,进而从微观层面来把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交互机制与行动策略。行动分析聚焦于社会组织的行动,以及社会组织为实现自我生存发展和社会变迁而汲取资源与国家有效互动的策略与机制。结构研究与行动分析在静态结构与动态行动研究之间互为补充,构成了从社会组织视角解释分析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业协会商会是中国社会组织中第一大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因其民间性、自主性、低风险性、高收益性,以及覆盖全国的组织体系而成为观察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想研究对象。以行业协会商会为研究对象,学者们在结构论争和行动分析两个方面展开了对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讨论。
3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29
3.1分析框架........29
3.2研究假设......31
4研究设计.......39
4.1概念界定......39
5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基本情况与影响因素:大样本数据分析.....47
6变动外部环境中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策略性互动:比较案例研究
大样本统计分析结果虽然初步判断了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的影响因素,却未能揭示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过程中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动态机制机理。政府政策意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行业协会商会的能动性作用也是变动的。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是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策略性互动的过程,而策略性互动与外部环境之间也会相互影响。所有这些重要的研究议题都需要在以下案例研究中加以论证。
6.1泰顺小水电行业协会
泰顺县地处温州南部山区,境内河流众多,大小溪流共计110多条,总流域面积达1766km2,年均降水量2200mm,水力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66.62万Kw,可开发利用58万Kw。1990年前,泰顺县大部分水电站为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投资所建。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与电力供求矛盾的紧张,1993年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水电改革,促进水利发展的通知”,对小水电上网电价和小水电投资体制实行改革,鼓励全社会投资开发小水电。小水电投资利润的激励和政府优惠政策的鼓励使得大量民间资本诵入小水电投资建设。然而,民营资本投产的小水电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应的利益矛盾与问题也接鍾而至。电价是小水电企业的生命,小水电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关系到民间资本投办小水电电站的生存发展,小水电上网电价偏低、电价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直接导致了小水电业主的巨额损失。
7结论与讨论
上述无论是历时性研究变迁还是现时性事实都表明,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并不是单一、静态的宏观结构,而是多元化与动态性的过程。以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为研究主题,本文主张将当代中国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多元化与动态性关系成因解读为“变动外部环境中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策略性互动,该分析框架既强调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策略性互动,也强调外部环境与策略性互动相互形塑。
本文研究发现,当代中国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之间呈现多元化与动态性的关系,这需要从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策略性互动的持续性和动态性,以及策略性互动与外部环境相互形塑这两方面加以理解:一方面,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策略性互动是持续、动态的博弈演进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双重能动主体的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基于自身利益与能力,根据对方行为与外部环境变化,釆取不同策略调适自我行为;另一方面,策略性互动与外部环境是相互形塑,外部环境促进或规约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互动方式与互动结果,而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策略性互动也改变既有的外部环境。其中,外部环境表现在宏观政策、市场需求、政策阶段的环境差异与上级领导批示等;双重能动表现为政府政策意志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能动性;策略行动表现为默认、妥协、回避、反抗、操纵与合作等。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四: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对策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十八大以来,国家十分重视城镇化的建设问题,各级政府对城镇地区的环境保护也十分关注。许多专家学者也纷纷对城镇地区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研宄。由于城镇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载体,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纽带,解决好城镇的环境问题不仅可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还可以促进城镇地区的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1978-2013我国的城镇化率从17.91%提高到53.7%,平均每年的提高幅度在1个百分点以上。根据目前城镇化趋势可以预测,到2030年和2050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将分别达到60%和76%左右。众多的人口聚集以及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从事必然会给环境造成污染。由于地方政府对城镇生活垃圾治理不善,城镇的大量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混合收集和露天堆放;简易的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大量渗滤液,严重污染了地下水资源,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对策,不仅要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很好地结合,还要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西方发达国家已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然而,我国的广大城镇地区存在着规模小、人口少和经济发展落后等特点,如果只是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对策,不但在经济条件上达不到要求,而且还很难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显然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所以,探索出适合我国城镇地区生活垃圾治理的对策是很有必要的。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研究目的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现状的分析,以城镇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理论为指导,分析了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借鉴了国内外城镇生活垃圾治理经验,构建了一个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框架,提出了一系列适用于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以期优化政府的治理方案,改善城镇的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并促进城镇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实现构建生态宜居型城镇,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长远目标。
1.2.2研究意义
对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对策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是对治理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和环境管理理论的科学补充,它增强了这些理论的实用性,对这些理论的广泛推广与应用有着积极作用。同时,深入分析宾!:城镇的生活垃圾综治理,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1.2.2.1符合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与传统城镇化的特征相比,新型城镇化更强调内在质量的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节约集约,节约集约就仅柄资源的节约和集约。通过对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冶理对策的研究,不仍可以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还可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1.2.2.2是解决城镇生活垃圾问题的根本出路地方政府的垃圾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垃圾问题的解决成效。当前我国许多城镇的地方政府在生活垃圾的治理上存在许多不足,通过对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对策的研究与探讨,可以为目前的城镇生活垃圾问题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路径,并为其他城镇提供一个范例。
1.2.2.3是建设生态城镇的必然要求生态城镇是一种全新的城镇化模式,它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延续。清洁宜居是生态城镇的一条重要理念。在追究清洁宜居的过程巾,就避免不了垃圾问题。研宄城镇生活垃圾的治理,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这就从侧面上推动了生态城镇的建设,加快了新型城镇化进程。
2城镇生活垃麟合治理相关理论综述
在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对其基础理论的研究至关重要,理论是政府行为的指导基础。本文主要介绍了治理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和环境管理理论,为宾县城镇生活垃圾治理的研宄奠定了基础。
2.1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相关概念界定
2.1.1小城镇
它具有以下特点:
(1)非农业人口是城镇居民的主体。这是与农村是以农业人口,即农民为主体,相对应的。它是人们生产、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场所,在空间上具有人口、资源、建筑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密集性的特征。
(2)非农业生产,即工业、商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是城镇居民从事的主体产业。这是与农村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以及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其他产业相对应的。这说明在经济上它具有非农业的特征。
(3)城镇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教育中心。这是与农村分散、孤立的状态相对应的。城镇是人类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的物质生存寓所,也是人类的精神家园。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将小城镇定义为:与农村地区相比,小城镇是更高一层的社会实体,城镇居民大多数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从地域、人口、经济和环境等因素上来看,小城镇都与农村有许多不同之处,但它们又都与周围的农村地区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把这样的社会实体用一个普通的名字加以概括,称之为小城镇。
但是,由于地域的差异和政策的不断变化,小城镇的概念至今仍然没有定论。目前,我国对小城镇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我国狭义上的小城镇是指除设市以外的建制镇,包括县城;我国广义上的小城镇,除了狭义概念中所指的县城和建制镇外,还包括了集镇的概念。这一观点强调了小城镇发展的动态性和乡村性,是我国目前小城镇研究领域更为普遍的观点。
根据上述定义,无论是在地区特征、人口数量还是在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宾县都符合“小城镇”这一概念。
2.2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相关理论综述
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强调指出,治理与政府统治不是同义词,它们之间有重大区别。他认为,与统治不同,治理主体不仅仅限于政府,为了实现治理目标,多个治理主体会釆取各种各样的活动,在活动中产生的一系列管理机制,称之为治理。治理活动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由此可见,治理的内涵要比统治更为丰富,它既包含政府机制,同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机制。另一位研究治理理论的权威学者格里斯托克将目前流行的治理理论概括为五种主要观点:(1)治理的主体不仅仅限于政府一方,还可以包括其他社会组织。(2)在治理活动中,为了寻求社会和经济问题的解决方案,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3)在治理一些公共问题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集体行为,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会产生权力依赖。(4)治理活动中的各个主体最终会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5)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很好地完成治理活动,治理不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
国内学者俞可平教授认为: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为了满足公众需要,实现治理目标,运用公共权力的过程。治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所以,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包括必要的管理规则、公共权威、治理方式和治理机制。
简言之,公共治理就是一定范围内的多元主体基于多元目标,运用多样化手段对公共事务进行协同管理的过程和活动。
本文在研宄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对策上,对治理主体进行了构建,包括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在治理手段上,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治理手段,而不仅仅以政府单方面的行政手段为主;从治理内容上看,生活垃圾的治理显然是一个关系到每一位城镇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问题。
3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现状分析.........18
3.1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现状........18
3.1.1宾县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机构.......18
4国内外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经验借鉴.....26
4.1国外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经验.......26
5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舰策优化......34
5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路径优化
国内外在生活垃圾治理上的成功经验,是宾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路径优化的思想来源。通过借鉴国内外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经验,结合宾县的实际情况,得到一些启发,探索出了一系列适合宾县的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对策措施。
5.1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
生活垃圾的治理属于一种典型的公共服务,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特征。在现实生活中,纯公共物品十分少见,大多公共服务属于准公共物品这一范畴。生活垃圾治理这种公共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既不能像私人物品那样完全山私人提供,也不能完全由政府一方全权负责。对宾县生活垃圾治理对策的优化,首先就要对治理主体进行分析。
5.1.1宾县地方政府
从目前宾县的生活垃圾治理状况来看,宾县地方政府还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不过,从长远来看,宾县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应该定位在提供公共服务上面,不该插手的事情,宾县地方政府应该退出。如果社会自治组织或者准政府组织可以在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上做得更好,地方政府可在法律法规的允许下将权力委托给它们。
具体地说,宾县地方政府可以作为城镇生活垃圾治理的提供者和安排者,而将日常生活垃圾的清运与打扫承包给私人企业,由市场组织运行,充分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对于那些可能存在的政府提供低效的纯公共物品,则可充分利用非营利组织的功能,以补充政府的供给缺陷。宾县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或特许经营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企业,通过合同内容详细规定需清洁的各项任务及需达到的标要求;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宾县地方政府可以设计出一个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作的考核办法,对每一工作量细化,并成立工作质量评定小组,每一星期对城镇的一生活环境进行检査评分,考核结果与报酬奖金挂钩。
结论
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国部分城镇进行的改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尝试,为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开端,如何解决城镇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一个适合城镇地区的生活垃圾治理方案,是研究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对策的首要任务。本文通过对生活垃圾治理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选择黑龙江省宾县作为研究对象,针对目前国内外关于生活垃圾治理研究的局限性,围绕生活垃圾治理对策的设计与优化进行研宄,在对宾县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设讣了一套适用于宾县的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对策方案,从而优化宾县现有的生活垃圾治理对策,对当前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意义。本文的结论主耍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是人类始终要面临的主题,而垃圾问题又足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证明,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同等重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是不可取的。垃圾问题作为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受到人们的咨遍重视。
2.地方政府在垃圾治理工作中应该占主导地位。从我前的社会状况来看,社会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地位。鉴子此,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第一主体还是地方政府。当然,地方政府要在治理过程中逐渐让其他社会主体参与进来,最终文现城镇生活垃圾的共同治理。
3.应该重视科学技术在垃圾治理工作中的运用。目前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在生活垃圾治理::丨:作中的应用,这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生活垃坡治理作的效率。我国目前的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在这方面还是比较落后的,因此,加大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科技投入是至关重要的。
由于城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本文在对宾钻城镇卞活垃圾综合治理对策构建的过程中考虑的因素并不全面,而且对各闲素的评价也具有相当的主观性,因此构建结果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然而,由于实际情况的制约,能对所有素的构建和分析都准确全而。因此在对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问题进行研究时、做好对所考虑对象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综合各专家的意见进行各项因素的总体权衡,力求所将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只有这样才能使研究更贴近于实际,研究的结果才有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五:职位分类视角下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研究——以深圳市公务员职位分类为例
第一章引言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逐渐放松对经济的控制,但由于公务员行政权力界线不清晰,公务员利用价格双轨制进行套利,腐败行为不断滋生。到20世纪90年代,自由化、市场化导向的改革措施为官员在房地产、金融、商业等领域谋取私利提供有利条件,并为偷税漏税、金融诈骗、操纵股市及走私创造新条件。随着经济改革领域和深度的不断伸展,腐败已从个别的官员寻租演变成多人合谋的腐败,这种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如何正确划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规范公务员行政权力,已成为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对公务员行政权力进行进一步规范,将有利于解决其行政权力滥用的问题。其中,在公务员管理过程中深化和落实职位分类,能为公务员行政权力运行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框架。
另一方面,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年公布的数据,我国现拥有729.3万人的公务员队伍。现我国公务员正由于规模过大、效率低下,遭受公众舆论的广泛抨击,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当今我国公务员整体效率低下,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国政府之前行政体制改革不彻底引起的,导致存在机构职能交叉、行政程序繁琐、“官本位”意识仍占据主流、公务员激励效果不明显等现象。解决公务员效率低下问题,既要从行政体制改革上大的方面进行规划,又要从公务员队伍管理制度上从小的方面着手改革。
深化及落实职位分类制度是我国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职位分类制度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其科学性和基础性都早已在企业实践中得到了验证。所以,国务院在2006年开始实行的《公务员法》中就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并将公务员分为三大类别,实行不同类别的管理,以便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1.对职位分类制度进一步深化
我国行政机关人事制度在经历三个阶段的发展之后,逐渐形成了现今的公务员制度,并在法律上将职位分类纳入到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这说明职位分类制度己被纳入法律层面,但更深层次地把职位分类制度运用到公务员队伍管理中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主要是因为当下我国针对职位分类改革的程度还不够深入,对职位分类制度的研宄仍处于初步引入阶段。
职位分类这概念最初是由企业在科学管理研究中提出的,是建立在工作分工和工作专业化基础上的科学管理理念,其作用并不是停留在简单划分职位类别,其更深层次作用是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立足于职位分类视角对公务员激励展开研究,有利于突显职位分类制度的科学性,能从实际运用的方面来丰富职位分类制度的研究。
2.丰富公务员激励研究理论体系
公务员激励机制并不存在着一套独立的制度体系,一般是结合其他公务员管理制度,通过其他管理制度的激励性来达到实现公务员激励的目的。虽然针对公务员激励的理论研宄已相当完善,但真正结合运用到实际中的仍是很小一个部分,只有挖掘实际运行制度中的激励性,才真正完善公务员激励。文章将从职位分类一个薪新的视角切入,针对现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开展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的研宄。在之前的研宄中,针对职位分类与公务员激励的关系,一直停留在职位分类制度对公务员激励有着促进作用的研究上,但职位分类改革到底对激励有怎样的影响?通过什么影响机制起作用的?之前研宄都没有对其做出具体的解释和说明。文章通过对深圳案例的考察,来进一步分析职位分类对公务员激励的影响机制,从而对这方面研究进行补充。
第二章研究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一、概念界定
(一)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在现代人事管理制度中,职位分类制度是指将职位按照其工作种类性质、责任轻重、复杂程度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划分,具体划分为多重等级和若干类别,并依照划分的等级和类别对人员实行差异化管理的制度形式。其中职位分类是当下主流两种分类管理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其主要是以“事”为核心开展的分类管理的,它的分类注重的对职位本身的科学管理,而不会因人的变换而有所改变,职位、职务、职责、职权四个要素在其分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对于职位分类制度的深化完善,在实行《公务员法》颁布之初就有明确规定的,法律应遵从职位分类制度特点,实施过程需严格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求,将其划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种管理类别。2006年3月,国家组织部和人事部依据《公务员法》进一步细化,出台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其余两类公务员至今仍无针对性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出台。
(二)公务员激励制度
公务员激励制度是将激励理念贯彻在考核、晋升、薪酬、奖惩等其他公务员制度中,依靠以上制度的有效运行,来激发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以便促使组织整体效率提升的制度。但由于我国绩效管理流于形式、晋升途径单一、薪酬与职务晋升直接相关、奖惩不具有明确激励性,使得我国公务员激励仍处于较低水准,健全该激励机制势在必行。
本文假设深化和落实职位分类对完善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有着促进作用。随着三大职位分类改革的细化,划分出三种不同类型的公务员,他们将各自具有不同职业发展轨迹,实行工资待遇与遵循职务与职位并重的双轨机制,培训、交流、晋升等方式也拥有各自的管理规定,从而开拓出多种公务员激励途径。
二、相关理论
(一)委托——代理理论
1.委托代理理论的发展
委托——代理理论,是指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形成一个委托契约,在契约形成过程中,两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需通过设计合理的机制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完成委托,以便达到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论。这个理论最先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初,根植于工业化完成、企业运营实行专业分工土壤之中,学者们对企业“黑箱”理论提出质疑,从而开始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员工激励问题,随着威尔逊、斯宾塞和译克豪林、罗斯等人研究的不断深化,逐渐演变成一个成熟的理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委托一一代理理论应用于公共行政领域,尝试来分析解释政府与其委托人之间的关系,1975年Mintinck为此发表了《委托理论:监督俘论与管制行为》,随后Moe,Weingiast等人进一步将委托一一代理理论应用到公共行政学领域,因而在此类研宄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委托——代理理论的逻辑前提
从委托代理理论发展中可以看出,该理论最早产生于并应用于企业,它产生的目的是在企业存在信息不对称等条件下,从契约的角度提出规避企业代理人的道德风险的方法,取代之前的“黑箱”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所有者与管理者目标不一致、“经济人”人性假设的逻辑前提下。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的先决条件是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相互分离,从而导致所有者与管理者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方无法直接观测到代理人工作努力程度,委托人和代理人所负担的责任又不同。这些因素使得这种关系存在着较高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以及代理成本等问题,委托人可通过契约设计构建代理人自身利益与委托人利益相关性的运行机制,使得代理人从利己角度出发做出对委托人效用最高的选择,简而言之,即通过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来规避现存在问题的风险。
第三章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19
一、研究思路.......19
二、研究方法.....20
第四章“前分类管理时代”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21
一、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不够完善......21
第五章深圳市公务员职位分类的个案研究.....27
第七章深训经验的启示与完善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对策
针对文章对深圳市职位分类改革研宄得出的结论,文章将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对策。文章将从完善职位分类改革、健全绩效管理、调整薪酬结构、推广聘任制四个角度进行进一步阐述。
一、总结职位分类试点经验,深化职位分类改革
(一)细化职位分类种类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政府职能也随之发生变化,公共管理事务日趋多样化、复杂化,政府部门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差异化也越来越明显,细化职位分类种类势在必行。社会分工是工业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其精细化理念能促进社会总生产效率的提高,政府管理精细化发展正是当今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公务员法》将公务员种类划分为三大类,相对之前单一的管理制度是很大一个进步,但仍不能满足公务员队伍工作分工日趋精细化的需求。当然绝对精细化的种类划分管理是不切实际的,美国的职位分类改革已经告诉我们这个事实,但不得不承认,我国当今只分为三大类的分类管理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进步空间。其中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当前改革的基础上,仍有着分类细化的可能。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据队伍总数的绝大部分,其纵向己划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可将其再横向划分为政务类和事务类两种类别。通常,政务类公务员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釆用任期制,主要从事政治管理工作,处于领导职位,管理无需参照《公务员法》。事务类公务员则实行委任制,根据公务员常规录用制度进入到队伍中,从事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参照《公务员法》实施管理。其中政务类公务员是中共及各级党组织机关主要栽培和管理对象,对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实行以上两种分类更能有效地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八章结语
公务员是政府最终政策的执行者,直接代表着政府履行各种社会管理职能,然而随着当今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已逐渐不能适应当下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来加以完善。基于科学人事管理的理念,将职位分类率先引进公务员管理中来,以改善公务员队伍激励不足、管理混乱的现状,这将是公务员管理未来改革的发展方向。在之前国内关于公务员激励的研究中,很多时候都是把公务员当作官员来进行研宄或结合公务员其他管理制度来进行分析,很少将公务员作为一个普遍的个体单独研究其激励机制。此外,国内关于公务员职位分类的研究仍停留在初步意义、作用层面,缺乏一定的深度。
针对之前国内外研究的情况,本文从职位分类视角对公务员激励展开研究,发现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中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细化程度低、法制化程度不到的问题;二、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考核结果不具有区分性、考核结果应用没有落实的问题;三、公务员薪酬制度中存在工资平均主义、工资结构比例失衡、福利货币化趋势缓慢。其中公务员薪酬和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职位分类改革还未彻底实施致的。职位分类改革的缓慢使得薪酬和绩效制度缺乏一个科学的分类管理标准,导致两个制度中的很多措施只停留于表面,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基于上述问题,文章采用案例研究和规范研宄的研究方法,以深圳市公务员职位分类改革为例,分析深圳市改革取得成果。再根据深圳市改革出台的文件,从横向职系分类、纵向职级划分、职系间交流三个角度切入进行分析,构建了职位分类对公务员激励的影响模型。最后结合深圳改革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四点政策建议:一、总结职位分类试点经验,深化职位分类改革;二、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实行考核效用;三、调整薪资结构,实行绩效工资;四、全面推广公务员聘任制。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六: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的政府行为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全球变暖趋势和能源危机,不断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我们通过改变发展方式来应对时代挑战,低碳经济无疑是最佳目标和最重要的战略举措,同时也是我国优化经济发展的最好选择。低碳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可以对整个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只有将法律、经济、金融的相关政策全面结合,健全法律机制,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宣传低碳经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低碳文化的认识和了解,促进低碳经济增长,才能让我国的经济保持增长。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得到全球人们的重视和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必将推动和转变政府行为中顺应新时代的快速变革,故当低碳经济出现问题和难点时,政府管理部门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进而解决问题,不能一味地推诿和逃避。政府行为针对低碳经济环境领域,从不同角度分析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在经济、法律法规和道德宣传等方面,都有政府行为所包含的范。但足低碳经济也是在不断改变的,政府每到一个经济发展转变的时间点时,低碳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政府起到指引的作用。
随着世界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在生活中对能源的频繁,带来全球变暖和雾霾天气的严重威胁,这种现象的产生完全能够引起人类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其对人类生存环境所带来的危害和压力也足很多学者研究的重点,因而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放在了低碳经济上。通过最近几年的温度数据可以看出温室效应已经引起黑龙江省年平均气温越来越高,随之而来最明显的危害就是自然灾害越来越多、波及范围越来越广。众所周知,黑龙江省在我国工业发展过程中是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省份之一,但是因为一直以来都遵循老套路发展,工业结构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因而经济发展也受到一定的约束。低碳经济对于黑龙江省来讲,既是百年难遇的机遇,同时也是一种巨大的挑战,黑龙江宵应当好好利用丰富的地质资源和广阔的地理环境,在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潮流中好好优化经济模式,在结构调整中保持较快的发展。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二十一世纪初英国政府最早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后,国外学者对于低碳经济的研究更加丰富多彩,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也有力的推动了国外低碳经济的实践发展。为实现经济发展的低碳模式,世界各国学者都对如何实现低碳经济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关于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
(1)国外有关低碳经济理论
在2003年“低碳经济”一词是由英国第一次使用,成为世界有名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之后很快被其他国家德国、意大利等紧跟着英国先后发表了新的发展之路,为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而英国提出该词的背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随着全球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不可避免地向大气层排放了大量的废物,这些废物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使得全球的气候变暖现象越来越严重;第二,足因为过度地使用地球资源,使得地球资源消耗过大引起资源枯竭:第三,是各地的企业排放出来的废弃物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严重危害人类的生存,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使得人类唯一能生存的地球环境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
1.2.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的城市工业化晚于西方,因此对低碳经济问题的研究近年来才备受关注,研究成果也往往来源于西方己有的论述,国内对发展低碳经济的政府行为研宄的学者还比较少,不过也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论断,建立了先进的理论成果,主要包括政府管理理念和对策的研究。
(1)国内发展低碳经济政府治理理论研究
哈尔滨工程大学刘雪明、刘兵两位教授提出,低碳决策的变化是与之相关的各种利益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理想的低碳运营模式需要减少低碳管理的成本、加重违反低碳制度的惩罚力度以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低碳环保意识;“政府放任企业传统生产”以及“大众喜欢的含碳量高产品”的作用结果在低碳经济中是不会存在的。
天津商业大学许慧教授认为在低碳经济中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策略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努力:强化管理职能、加强管理部门的创新理念、提升管理能力和改变管理模式等。
2低碳发展中政府行为的理论基础及相关理论
2.1低碳经济的基本理论
2.1.1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以经济活动的低碳化为标准,最大力度的维持整个生物圈的碳平衡,低碳经济中所倡导的“低”,即以较低的碳消耗,加强碳循环,降低对生物的影响,以达到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与人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双重目标。近些年的发展不断验证了,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转变。
2.1.2低碳经济的基本特征
从概念上看,低碳指的是温室气体的低排放。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各国的研究机构越来越重视对低碳经济的研究,以此更好地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随着低碳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实践的不断增多,低碳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低碳经济呈现出下述三个主要特点:
(1)低能耗。与传统的经济模式相比,低能耗是低碳经济最为突出的特点。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费的碳强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长,是一切发展活动的基本保障。在低碳经济的概念出现之后,新能源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低碳经济所具有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同时人们急需将低能耗体现在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形成全新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进行推广。
(2)低排放。在低碳经济中,低排放是非常显著的特点。从适用范围上看,低碳经济与新能源是相一致的。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降低高碳排放量。借助新能源替代、能源技术革新等方式降低碳排放,实现碳排放和经济的错位增长,从而达到经济增长的碳脱钩目标。
(3)低污染。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也造成了自然环境的破坏。水土流失加剧、空气质量恶化、全球气候变暖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威胁。而低碳经济提出了新型的绿色的生产模式,倡导能源的低消耗、废弃物的低排放,为人类实现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保护提供了很好的方向。
2.2舰行为的基本理论
2.2.1政府行为的内涵
政府的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其在国家一词的产生之后产生。广义概念的政府一词,主要包括立法、行政与司法三个机关部门,而狭义概念的政府仅仅指国家的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两级。在论文论述的政府行为一词中,政府指的是狭义概念的政府,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所进行的各项行政活动的总称,也是政府职能的具体运作。图2-2是对政府行为概念的分析,在行政机关及代表政府出现的公职人员是政府行为的主体。政府行为可分为两种,即具体的政府行为和抽象的政府行为,抽象的政府行为是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进行处理日常事务。而文章主要研究的是具体的政府行为,主要包括政府的行政行为、经济行为、法律行为以及政府宣传等多种方式。
而政府行为也可以从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去理解。从横向上看,政府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政府的政治行为,即政府依据一定方式实现其政治统治的职能,主要通过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主要有民主政治建设,对政治管理进行操作,维护社会公共治安,不断发展政治等方式。第二,政府的经济行为,即指政府对社会经济的领导、组织、管理与规划,包含对市场经济资源的调控配置、对经济运行的计划与指导,对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配置与调控,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等内容。第三,政府的文化行为,即政府对科教文卫事业的调控与管理,主要包括制定科教文卫方针政策,规范文化产业,加强对科教文卫事业的监管,不断壮大与繁荣文化产业等内容。第四,政府的社会行为,即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医疗卫生保障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包括不断幵展与丰富社区工作、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社会防范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整个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
从纵向上看,政府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政府的计划行为,即政府以一定目标与方案为依据,运用某种特定方法,实现其预期目标或程序的有效行为。第二,政府的组织行为,即设置政府机构、划分内部责权、配备人员等行为。第三,政府的协调行为,即政府调节各种关系与利益,不仅包括政府内部的各种关系,还包括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行为。第四,政府的控制行为,即政府运用各种项卩:丨的实施,使其保障在预期的范围内实行,以免实施中出现不必要的偏差。笫五,政府的监督行为,即政府依据相关法律,以特定的程序、权限与方式对其工作程序与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行为。
3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中政府行为的现状分析..........18
3.1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18
3.1.1黑龙江省能源利用状况........18
4国内外发展低碳经济中政府行为的经验借鉴.........27
4.1国外发展低碳经济中政府行为的经验.......27
5完善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中政府行为的对策........33
5完善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中政府行为的对策
5.1完善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
5.1.1完善发展低碳经济地方性法规
政府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以新型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为目标,不仅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要有法律法规的作为保障,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面对我省地区性差异和由此带来的发展低碳经济的复杂状况,法律法规是促进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法制保障,在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和低碳经济的立法工作的时,各级市县乡根据本地需要,应该加快组织关于节能、节水规划的编制步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新清洁能源、环境保护等地方性专项法律法规,如《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进行细分和修改,规范政府在法律法规工作上有章可循。我省也要结合低碳经济的法律理念加强完善当地法规,尤其是村农地区、僻远孤僻的地区,通过立法手段对不符合低碳理念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并加以利用形成一套强有利的冇效规范工具,从而确立明确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
结论
论文主要是从政府行为的角度来谈论黑龙江省应当如何发展低碳经济。以政府行规制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分析了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旳政府行为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问题原因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内外发展低碳经济中政府行为的相关经验及借鉴,针对我省的现实情况,提出了改革我省发展低碳经济中政府行为的具体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
目前,黒龙江省长期依靠自身资源优势,形成了高投入、低效益、生态坏境代价大的经济增长方式,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在科学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实现黒龙江省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这是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黑龙江省要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必须要清楚界定政府的行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第一,在国家低碳经济基本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地方性法规以及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适合黒龙江省的法规与条例保证经济参与者的各种行为有法可依。
第二,黒龙江政府要优化低碳经济产业,提升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清洁能源。由于黑龙江现阶段的低碳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歩阶段,企业能够落实的低碳经济项目还不多,因此,政府要通过税收、政府支出、物价积极引导企业向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方向发展,对一些企业要加大技术与资金的援助力度。同时,政府在制定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与项目规划时,要通过科学论证使其具有前瞻性,避免一些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不能够发挥其真正作用的现象出现。
第三,政府不断提高发展低碳经济的效率,可以通过明确政府职能、提升行政人员素质、加大低碳经济宣传力度等方式实现,同时政府还可以利用媒体通过大力宣传有关低碳经济的常识,引导居民消费行为。出台有效的低碳激励制度,发展低碳技术产业政策支持,推进低碳经济的政府管理体系创新,形成具有黑龙江特色的低碳经济文化氛围。
由于水平和能力有限,论文在某些方面的研宄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和完善,论文还存在不足,希望各位专家和老师可以多多指正。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七:中国海上搜救管理体制创新研究——基于治理理论的视角
1绪论
1.1研究的缘由与意义
众所周知,海洋与人类的命运息息相关、休戚与共。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世界文明的兴起和繁荣都与海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海洋面积3.62亿平方公里,占地球表面面积约5.1亿平方公里的71%,它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许多国家或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全世界大约有以上的人口,200多个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中的3/4,以70%及的工业资本集中在沿海地带。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雄辩地证明,海洋不仅是人类生命的摇篮,为人类生命的诞生、进化与繁衍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条件;也是人类社会实现永续发展的支持系统和物质保障,为解决人口膨胀、资源短缺、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一系列严重影响和制约人类的生存、繁衍和发展的问题提供了极为可靠的出路。
正因如此,人类很早就认识到了海洋的重要性。早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著名政治家伯里克利就曾说过:“陆地和海洋,每部分对人类都是珍贵和有用的。海洋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受你的支配,不单是你的权力所及之处,也包括其他地方,只要你决心向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海洋对人类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海洋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19世纪末美国海军理论家阿尔费雷德赛耶马汉曾经断言:“在整个历史上,控制海洋是决定一个国家的领导地位和繁荣的主要因素,同时也常常是决定一个国家存亡的主要因素。’’历史也反复证明,谁拥有海洋,谁就能在世界上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进入现代以来,人类对海洋的认识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在世纪这个属于海洋的新世纪,海洋不仅是各国(地区)联系和交往的重要纽带,也是各国地区)竞相争夺的焦点所在,许多国家(地区)都视海洋为战略重地和未来希望,制定了立足海洋、面向海洋、开发海洋、向海洋进军的国家发展战略,各国(地区)围绕海洋展开的争夺和斗争风起云涌、空前激烈。
1.2研究的现状与评价
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学的鼻祖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认为:“对于前人在这同一领域所已经做过的工作应该有某种估计,这也就是说要了解一下这一研究工作的历史。”这说明,科学研究不能从零幵始,对海上搜救的研究亦莫能外。海上搜救是一个理论性极强的领域,涉及海上交通工程、航海科学与技术、航海信息工程、救助与打搜工程及地理、天文、气象、法律、管理、医学、国际关系等多个学科,存在相当多的理论问题值得探讨,也有相当多的理论空白需要填补。同时,海上搜救的实践性也极强,它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具体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具体实践经验反过来又为理论研究提供了生动的素材、资料以及成果应用的机会,使理论得以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对于这样一个涉及众多学科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领域,面对巨大的现实与理论需求,许多前辈专家学者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对事关海上搜救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富有价值的研究,留下了大量探索的足迹,这些成果弥足珍贵,是后人对其幵展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此外,正如威尔逊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就谆谆告诫我们的:“免除这样一种忧虑,即我们有可能会盲目地把某些与我们的原则不相符合的东西加以引进。”对于作为一种“舶来品”的治理理论而言,尽管它在西方的公共管理改革中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转型中国家和世界人口大国应用这一理论,绝不能照搬照抄,完全釆用西方的理论主张和实践模式,而必须根据中国公共管理的实践发展和现实需要,选择更具有战略性和针对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进行研究,以推动其基础理论研究和知识创新,从而适应迅速、剧烈变化着的中国公共管理的实践要求。④因此,对于作为本研究主要理论工具的治理理论在中国的研究状况及其成果,也必须认真、深入、系统地进行了解、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在对治理理论的内涵作进一步准确、全面、深入把握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殊的基本国情与实际问题加以灵活运用,进而探索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适应世界潮流的治理模式。
2问题的提出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拉塞尔阿克奥夫曾经尖锐地指出:“要想成功地解决问题,就必须对真正的问题找到正确的方案。我们经历的失败常常更多的是因为解决了错误的问题,而不是因为我们为真正的问题找到了错误的解决方案”。美国著名行政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也曾说过这样一段饱含哲理的话,我们要进行改革,最重要的是首先确定我们在什么地方,然后才能确定我们要走向哪里,即进行什么改革。显而易见,研究中国海上搜救管理体制创新问题,首要的任务是明确海上搜救管理体制创新的若干核心概念,包括海上搜救、管理体制、海上搜救管理体制,同时也要明确中国现行海上搜救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基本概念的再认识
2.1.1海上搜救:基于公共物品理论的阐述
海上交通运输自古是一个充满风险和挑战的行业,始终与艰险和危机同行,与险情和事故为伴,而船舶对来自海上的遇险求救信号作出响应是一个古老的海上传统,因而,海上搜救并不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才出现的一种现象。世界上有记录的最早的海上搜救行动可以追溯到1656年4月28日,一艘荷兰籍商船费居德德雷克”在澳大利亚西海岸莱奇点南边海域沉没。沉船事故发生后,生还者曾经发出了遇险求救信号,附近的船只则进行了三次搜救行动,但由于当时的环境极其恶劣,所有的搜救行动全部以失败告终。进入现代以来,一方面,得益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船舶建造工艺不断改进、船用设备持续更新、海上通信手段明显改善,船舶技术条件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优化,海上交通运输的安全环境总体上得到了相当大程度的改善;另一方面,随着冷战的结束,海洋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海洋便捷的航运功能、储量丰富的资源和能源为人类社会尤其是沿海国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使得人类对海洋的重视与日俱增,人类在海洋中的作业和活动也日益频繁,加上受到自然条件、交通环境、船员操纵能力和船岸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海洋仍然是一个充满危机的场所,海上交通事故不仅不可避免,而且有时候易发、多发、频发,给人类社会带来了重大的损害,甚至是灾难。因此,对海上遇险的船舶和人员开展及时、迅速、有效的搜救,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乃至于避免海上人命财产和海洋环境资源的损失,就显得极其重要和迫切。
根据上述界定,海上搜救的主要作用可以归结为以下三方面:
①保证海上人命安全。这是海上搜救至为重要的作用,也是海上搜救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所在。无论是国际公约,还是中国法律,都明确要求国家政府和岸上的各有关机构、船舶必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对海上遇险的一切人员进行义务救助,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他们的痛苦。这是因为海上交通运输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中扮演着异常重要的角色,然而,它又是一个充满了挑战与危险的行业,海上各类从业人员和旅客遭遇生命危险的概率远大于其他的行业,因此,作为海上交通安全最后一道防线的海上搜救,必须首先肩负起保证海上遇险人命安全的神圣职责。
2.2当前问题的新思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为了适应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要求,经过各方积极的探索,中国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企业协同、社会参与的海上搜救管理体制,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海上搜救工作、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资源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依托和保障作用。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现行海上搜救管理体制仍然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海上搜救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及时、妥善、有效地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中国海上搜救管理体制创新面临的重要课题和艰巨任务。
2.2.1政府、市场、社会共享权力、共担责任的组织结构尚未形成
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实质上是国家与社会功能逐渐分化的一个过程,这一分化过程不仅直接导致了政府系统内部的关系变化,也直接导致了政府与外部系统,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等的变化。与之相对应,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社会逐渐形成了三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即:以党政组织为基础的国家系统、以企业组织为基础的市场系统、以社会组织为基础的社会系统。社会结构这一深刻变化同样在海上搜救的运行基础和外部环境上全面反映出来,中国海上搜救管理体制为了应对和适应这些变化发生了相当大程度的调整,以政府一元参与、大包大揽为主要标志的旧的管理体制逐步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国家政府、市场主体和公民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基本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然而,对于所谓新的海上搜救管理体制来说,尽管参与主体出现了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但国家政府仍然被视为不容置疑的海上搜救的唯一主体,至少处于单一主体的地位上,其他参与主体则被置于被动的配合和执行的地位,彼此远未形成良好的民主、合作、互动关系。
3治理理论:一个新的理论工具.........46
3.1治理理论兴起的背景.......46
3.2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51
4历史回望:中国海上搜救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变......69
5国外镜鉴:国外海上搜救管理体制的有益启示.......93
5.1美国的海上搜救管理体制.......93
6未来前瞻:中国海上搜救管理体制的创新对策
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曾经透辟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这是为人类历史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在自然经济社会,人类的生产与生活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和空间内发展着,即使有创新,那也是微小的、艰难的、缓慢的,历史只是简单的循环。进入现代社会,为了适应急剧变动的一切社会状况,创新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只有创新才能生存与发展。
但也必须正视,尽管中国海上搜救管理体制总体上是合理的,是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但正如前文所述,由于深受以政府为中心的传统的公共管理理念、价值取向和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影响,它依旧是一种高度依赖于政府、以政府一元管理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的公共管理体制。随着经济社会尤其是海上交通运输的持续发展,中国现行海上搜救管理体制的弊端和局限性将日益凸显出来。在日新月异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如果坚持守成而不锐意创新,它势必成为制约海上搜救乃至海上交通运输发展的桎梏。
7结论与讨论
这是一个风云激荡的变革时代。对于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而言,变革与其说是一种特例,不如说是一种惯例”。
在这个以全球化和民主化为最主要特征的时代,我们同样需要公共权威和公共秩序,但这是一种新的公共权威和公共秩序。如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分析法国大革命之所以没有带来自由,反而是更加中央集权的政治时所透辟指出的那样,“他们(革命者)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碌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这种新的公共权威和公共秩序同样不可能由传统的国家政府来创立,只能通过新的技术工具、组织框架和理论范式来实现。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一场席卷全球的公共管理改革运动风起云涌、方兴未艾,一直持续了20多年,至今未见消退的迹象。可以这样说,一个公共管理体制只要不够完美,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形态。
事实也如此,各国的公共管理体制都处在不断变动之中。各国公共管理改革既是对前期行政管理实践的自觉反思,又是对新时代社会转型的能动适应。从各国公共管理改革的实践来看,虽然它们各有侧重,釆取的策略和技术手段也有所差异,但累计出一系列可资比较借鉴的新的公共管理的方式与技术。可以肯定的是,各国公共管理改革所导入的这些新的理论工具或政府之“箭,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可供其他国家在改革中借鉴使用。
我们也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与中国正在发生的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迁、中国公民日益强烈的民主追求和国际环境越来越复杂多变相比,上述变化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中国公共管理仍然存在许多明显的误区和缺陷。其核心问题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过强、市场扭曲、社会太弱的局面长期得不到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表现出“政府密集”的特点。当前,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到了攻坚期、深水区,触及到深层次矛盾和重大利益的调整,这势必要求对公共管理体制进行突破性的改革,实现中国政府从经济建设主导型政府向社会服务主导型政府的转变,将市场和社会纳入公共管理的主体范畴,把应该由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的交给市场和社会,使政府、市场和社会各归其位、各尽其能而又相互制约、相互支撑。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大小兴安岭处于中国最北部边境地带,是黑龙江和嫩江等水域主要支流的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也是我国唯一的寒温带针叶林分布区,大小兴安岭地区对碳的储存和吸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被称之为“碳库”和“碳纳库”,对水土流失、阻碍山洪、促进生物多样性、区域生态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保卫国家和东北亚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大小兴安岭也是畜牧业发展基地的天然屏障,对全球的气候起到重要的调节作用。自建国以来,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对大小兴安岭地区过度的幵发,导致林区生态功能退化、生态资源锐减、林农生活贫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不前等突出的问题和矛盾,迫切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从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全局高度来推动解决问题与矛盾。
实际上,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在建设的若干年中,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政府都已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制定了详细的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其中部分发展规划己经相对落实,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伊如林区的覆盖率上。但在实际的建设中还不能完全的随着规划中的步骤一一实施,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规划前始料未及的矛盾和问题,促使问题的恶化和矛盾的升级。究其根本主要在于林区政府政企不分、职能的“越位、缺位、错位”。因此,论文希望通过加强政府职能的建设来推进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可持续发展,具体要明确几个问题,即在国有林区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中,林区政府的职能是什么,林区政府应该怎样实现这些职能。
1.2研究内容与方法
1.2.1研究内容
本文研究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基于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基本理论研究。主要通过对生态功能区的内涵、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划的范围、政府职能的内涵、政府职能的分类和政府职能的特征等生态功能区建设基本理论的阐述,深入研究了生态治理理论、政府职能创新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行政生态理论。
(2)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现状分析。分别从大小兴安岭生态建设的现状出发,从生态、行政、经济和社会四个方面分析了大小兴安岭生态区建设中政府职能的现状,总结了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3)国外典型区域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政府职能经验借鉴。通过对美国五大湖流域、德国埃郎根生态城市以及巴西热带雨林地区的生态建设状况的阐述,对其政府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其成功的经验,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为我国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政府的职能完善提供良好的经验借鉴。
(4)完善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对策。通过生态管理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和文化职能四个方面对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政府职能进行完善。
论文的研究路线如图1-1:
2基于政府职能的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基本理论
2.1生态功能区的基本理论
2.1.1生态功能区的内涵
生态功能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人们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各种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总称。由于气候、地理等自然生态条件的不同,各个地区之间的生态功能区也存在着差异性。因此,将综合区域的生态环境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区域内生物和环境的相作用、相互影响程度,以及人类对综合区域生态环境的干扰程度,不同的生态区域将提供不同的生态服务,根据不同的生态服务功能对综合区域进行划分,称之为生态功能区划。
2.1.2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范围
2010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己经明确指出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区域具体包括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其中黑龙江省主要包括39个县级单位,这些县级单位主要覆盖在各地级单位中,即哈尔滨市、伊春市、续化市、鹤岗市、佳木斯市、黑河、大兴安岭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包括11个县级单位,这些县级单位主要覆盖在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2个地级单位中。
2.2政府职能的基本理论
2.2.1政府职能的含义
政府作为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阶级产物,最初主要的职能是服务统治阶级,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接管了维护社会秩序、管理社会经济建设的职能行使代理权。狭义的政府仅指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的国家行政机构,广义的政府是国家行政人员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行政职责的所有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即国家权威性的存在形式。
针对政府职能的概念,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绘,国际也没有统一的定论。有些学者认为政府职能主要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管的怎么样的过程;有些学者主要是从政府应该承担的角色方面定义政府职能,即角色的定位与转变的行为;有些学者认为政府职能是政府权力的范围、手段和发挥的程度。论文认为政府职能是公民赋予国家行政主体行政代理权,来管理市场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协调政府、企业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有效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
生态功能区政府的职能是地方政府通过辖区公民赋予其代理权力,管理生态功能区的社会事务、行政事务,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增值,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
2.2.2政府职能的特征
公共性。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以公众利益为目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社会公共政策问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的首要特性,也是政府在整个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执行性。狭义的政府职责就是通过公共政策的提出,行政主体实施公共政策,并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反馈的过程。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代理者,代理执行公民委托管理社会事务、行政事务。
动态性。政府职能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更新,各个阶段政府职能都在变化。建国初期,我国处在计划经济社会,政府职能的重心主要是政治统治和经济建设职能,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统治职能逐渐弱化,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强化,生态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成为政府职能的重心。
3大小兴安蛉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现状........17
3.1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基本状况....17
4国外典型区域生态功能区建设的职能经验借鉴........27
4.1国外典型区域生态功能建设的先进经验......27
5完善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的对策........32
5完善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的对策
5.1加强生态管理职能
5.1.1建立健全的生态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完善的生态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对提升政府的形象和声誉、监管政府行为、提高政府绩效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科学合理的生态管理绩效体系对政府来说是当务之急。
第一,政府应该从生态、经济、社会管理、文化等方面来考核政府的绩效,不能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产生的负外部效应。要从经济建设成果与社会进步、城市变化与农村发展、经济增长总量与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政绩考核指标。
第二,制定党和群众双重的考核机制,从政绩、潜质、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尤其是群众的考核非常重要。政府不仅要对上级负责还要对群众负责,生态建设不仅由政府主导还要有群众的参与,政府应从“管”转向“治”,达到社会提倡的“善治”状态。逐步实现透明型政府,建立公幵的信息平台,让公民随手就能触及到政府的所作所为,并第一时间进行评价。
第三,政府作为群众的委托代理人,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准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不应为了政绩,大摆政绩工程,虚报政绩,影响绩效考核的真实性。
第四,政府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生态管理绩效考核,尽量避免关系户之间的作弊行为。同时,考核过程要公幵,各地级政府和官员之间如发现考核中出现不当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上报或投诉。
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已是政府改革的方向,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林业生态体系未来的发展关系到全人类的安全。大小兴安岭作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己多次强调创建高效、协调和可持续性的国土空间格局,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确保不影响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可见,大小兴安岭对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经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以相关理论研究为基础,对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现状进行分析。在借鉴美国五大湖流域、德国埃郎根生态城市以及巴西热带雨林地区的生态建设中政府行为的成功经验,从生态管理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和文化职能四个方面对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政府职能进行了完善。通过研究,论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政府职能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态环境之间也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大小兴安岭作为一个特殊的资源发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全面协调己是必然的选择,而政府作为这个特殊区域发展与建设重要主体,究竟应该是什么,究竟应该做什么,究竟应该怎么做,一直是困扰国家领导人以及专家学者的热门话题。
第二,从大小兴安岭生态建设的现状出发,从生态、行政、经济和社会四个方面分析了大小兴安岭生态区建设中政府职能的现状,总结了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生态职能中缺少对生态治理的长远规划、经济职能中缺少对生态功能区的资金支持、社会职能中缺少对生态功能区居民的保障、文化职能中缺少对生态功能区的宣传力度。
第三,通过生态管理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和文化职能四个方面对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政府职能进行了完善。
总之,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念下,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完善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有待于学者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不断提出新的观点。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九:丹东市吸毒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
我国特殊人群数量一直处于增长的趋势,特别是新型毒品传播速度不断加快。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我国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机制更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特殊人群重点是吸毒人群数量逐年递增情况己经明显的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我当十八大提出对于社会管理机制新的理念说明在当今社会对于特殊人群的管理已经成为我们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法律法规等在于特殊人群管理机制上都有待于提升到新的高度,对于落后的管理手段与模式应该进行改善。所以多方面入手将特殊人群社会管理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是极其重要的。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对丹东市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制度进行研宄有利于我国在对特殊人群管理上实现人本型、综合型、服务型、和谐型管理的需要,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需要。同时,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研究,对我国在特殊人群法律法规完善及各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积累了宝贵的理论经验。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能否对这类人群的社会管理制度在理论层面上全面并且完善的落实对于今后我国在地方与社区实施此项工作上具有深刻的理论指导意义。
1.2.2实践意义
(1)研究丹东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创新,可以促进社会的与时俱进,并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伴随社会的发展,人口数量激增与流动性的加大,人们对生活的理念与价值观都趋向多元化,特殊人群的生活环境都处于开放式的场所中,所以对此类人群管理若不能及时跟上,他们的基本生活诉求就不能解决,扭曲偏执的心里如果不能得到行之有效的解决,那他们对社会的认知与判断就会加大对社会的仇恨与不满,进而采取比较过激的行为影响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
(2)对特殊人群管理系统的研究,有利于提高特殊群体的风险管理水平,使公共安全体系更牢靠。应该坚持预防与治理、常态与非常态的动态治理原则,强化对特殊人群的应急处理机制建设与防范措施,同时也有利于社会人群对此类人群通过矫治之后回归社会、融入团体的问题的关注,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对特殊人群社会管理体制的研究可以预防减少犯罪几率,降低社会问题产生的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
(3)对特殊人群的监管主要方向应该由强制监管转向服务与引导,有利于激发特殊人群改过自新的心里,体现国家政策对他们的关爱与重视,同时能得到社会各阶层对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增强社会支持,有效的减小犯罪几率与处理此类问题的矛盾面。
2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基础理论
2.1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基础理论
2.1.1社会工作管理范畴
著名社会学家王思斌曾在其著的《社会工作概论》一书中界定社会工作的概念。他认为,社会工作是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主导思想,依靠科学理论和方法论支撑,从而帮助并服务于个人及社会的行为。该理论明确了社会工作的实质即帮助性质的行为。准确来说,社会工作与社会上普通的公益活动有所区别,更加科学系统地阐述了社会服务。
联合国在社会工作的定义在《国家社会服务方案的发展》(1960年)中进行描述:“社会工作指借助个人能力的发挥,整合社会资源,帮助人与社会环境实现融合,个人更好地适应生存领域,达成和谐统一。”
“社会工作是中国社会建设的构成要素之一,全面体现‘公平、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坚定保持互助自助的工作方针,遵从各项国家法律、行业规范、社会道德。在社会服务管理范围内,借助科学的理论技术,给予需要帮助的个体和团体,综合协调社会与个人间的关系,宣传和发扬正能量,为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促进各行各业的繁荣发展。”
社会工作可以运用于特殊人群管理实践技术,比如说可以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幵展社区矫正活动。社区矫正制度中至少应涵盖社区矫正组织建设的相关制度和各项具体工作的管理制度。政府方面,在市委政法委下组建了由政法委直接领导的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区县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办公室。在社区矫正试点的基础上,年,上海市将这一工作进一步拓展,把禁毒社会工作、三失(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社会工作纳入社会工作体系,统称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这一体系在市级层面分别由市矫正办公室、市禁毒办公室、团市委负责,在区一级设置“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办公室”整体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街道一级不设置相应的机构。在社会方面,组建矫正社会工作团体“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招聘参与矫正社会的工作人员及志愿服务人员,该总站在区设置“社工站”,负责该社工站范围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与政府矫正机构一样,不在街道设置机构,社会工作者由“社工站”派遣到街道幵展工作。该团体属民办非企业,其服务人员非国家公务员,也非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政府借助买进社会团体的服务,实现和社会团体的连结。
2.2特殊人群社会相关理论
2.2.1公共物品理论
公共产品是应绝大多数人的公共消费需求而衍生的物品和劳务服务。社会产品能被分成两类: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其中私人产品主要迎合的是个人消费需求,而公共产品则立足于整个社会的公共需求基础之上的。准确来说,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有着本质上的截然不同。
公共产品不具备私人产品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公共产品不具有排他性是指消费厂商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当消费者购买一种公共产品时,不能够排斥别人的购买权力;哪怕你不购买该公共产品,别人也可以选择购买或不购买,各不相干。公共产品不具有排他性就意味着它的公共性特征,公共产品有很多外部资金收益,因为它是人人都需要,人人都可以购买使用的产品,是全体居民拥有的共同利益。公共产品不具备竞争性,私人产品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竞争性。私人产品的竞争性是指具有购买权后要通过价格比较,价高者得。边际生产成本不为零是竞争性的另一个特征,因为社会每生产一件都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果你要增加消费,就要付出更多的钱。而公共产品则具备非竞争性的特点,可以被许多人同时享用,也可以反复购买使用,其边际成本为零,消费者的增加对总成本不会产生影响。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为其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即使是高成本,却可以因购买人群的数量优势摊薄单位产品成本,因此公共费用由全体居民一同承担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公共产品不具有排他性是指它不仅能够同时被大家购买,还可以被反复购买,被禾用的效率会比私人产品要高很多,节省社会资源。也正因为公共产品不具备消费排他性,没有付费的消费者也同样可以享受到消费收益,从而产生“免费搭顺路车”的社会现象,因而,社会通常都会借助税收强行分摊公共费用部分的支出,降低单位成本。公共产品依据其自身性质分为:即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特点都具备的公共产品就是纯公共产品,仅具备其一或不完全具备的公共产品就是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还可能是两个特点都不完全具备,但经济收益往往较大。私人产品依据其自身性质可以划分为两种:纯私人产品、俱乐部产品。纯私人产品与纯公共产品相对,即完全具备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产品。因为这种产品仅适应于供应给市场,故而别称市场产品。俱乐部产品虽然具有私人产品的特点,却不是很显著;或虽然具备准公共产品的个别特征,产品的收益范围却比较小,如行业协会,读书社等。
3丹东市吸毒特殊人群概况及其问题分析.........17
3.1丹东市吸毒特殊人群人员概况.......17
4我国各地区吸人酣会麵经验借鉴..........21
4.1各地区对吸毒特殊人群社会管理经验.......21
5丹东市吸毒人群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32
5丹东市吸毒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
5.1建立系统管理体系
5.1.1向吸毒特殊人群提供倾斜性政策支持
丹东市对于大部分的涉毒特殊人员,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监狱等一般监管场所并非无权收治管理,只是由于受到自身监所条件的限制,缺乏收治特殊人群的配套设施、医护条件和经费、人员保障等,导致了这些监管场所对特殊人群无所作为。丹东市政府可以协调司法、公安、卫生、财政和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加大对相关监所的投入和支持,尤其是市公安局在这些监管场所中增设特殊人群监管区,加大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加强医护力量,使得己有的监所也能够很好地对涉毒特殊人群进行收治管理。这样对打击和治理涉毒特殊人群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能有效打击那些涉毒特殊人群中的恶劣分子;另一方面,也使得一般涉毒特殊人员能够在监所得到很好的治疗和监护。另外,还要开发网络管理功能,将社会企业和安置基地的用工信息定期发布到网上,及时提供给即将刑满释放和刑释解教人员,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提供就业保障,并且要开发网络视频探监新功能,通过网路将司法所和监所联系起来,为那些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提供探监方便,同时为各级帮教组织搭建帮扶、教育的工作平台。
结论
在今天的社会转型期,特殊人群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特点。为此,我国以福利改善和人员行为规范、行动控制为主的相关管理政策,已经难以适应变化的形势。需要在充分反思以往政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并根据每个特殊人群的特点,从社会关怀、个体权益保护的角度,构建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化解当前及中长期可能出现的特殊人群矛盾诱因。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对于改善这些群体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我国的人口基数大,社会情况复杂,每个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都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特殊人群的社会政策,主要是从福利给予和稳控角度来设计和实施。面对今天的新形势,迫切要求对特殊群体的社会和管理政策进行反思和改进。
论文选取丹东市为特殊人群为研究对象,对丹东市特殊人群中的吸毒人群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从数量、行业、分布范围等几方面来剖析其所凸显的几项问题,在特殊人群数量逐年递増的趋势下,以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为理论支撑点,配合我国当代四个主要城市在特殊人群管理方法上具有代表性创新的实例,理论基础结合实例的经验借鉴,加之我国十八大对于社会管理的政策依托,得出了对于丹东市特殊人群管理的新方法,政府的宏观政策大方向掌控下,结合社区管理,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规范,对丹东市特殊人群管理又达到了一个新的管理高度,使这类人群摆脱强制手段的被动困扰,转向由政府、司法、公安为主导,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区服务站、公益宣传等等相关社会分支相配合联动协调的管理机制,为丹东市特殊人群管理奠定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略)
行政管理论文经典范文十:网络反腐与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研究
第一章 绪论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选题的背景
腐败,是世界各国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被称为难以割治的“社会毒瘤”,深刻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反腐败斗争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普遍问题。近年来,我国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开始逐步进行反腐制度化建设,突出了制度化反腐的重要性,这为我国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区别于电视、广播、杂志、报纸等的重要的现代传媒手段之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加之我国发生的“表哥杨达才”“局长微博约开房”“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等事件,“网络反腐”成为一种新的反腐方式,在我国反腐倡廉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更有学者称网络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反腐利器”,其威力在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进程中将逐渐显现出来。因此,如何积极引导网络反腐,如何促进网络反腐与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有效衔接,如何使网络反腐更好地促进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成为本论文选题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在一系列网络反腐事件的推动下,我国学者对于网络反腐的研究日益增加,但是,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网络反腐自身的问题和改善措施上,很少有学者将网络反腐与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实施网络反腐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因而,应该将网络反腐放在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这个宏观的背景下进行研究,探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网络反腐在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完善网络反腐推动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对策建议,以实现网络反腐促进反腐制度化建设的目的。
进行“网络反腐与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分析和研究,为理顺网络反腐与反腐制度化建设之间的关系,促进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反腐利器,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之中。但是,由于网络自身的缺陷,我们不能让网络反腐成为反腐败的主战场,而应该成为反腐败的重要补充。因此,要促进网络反腐与反腐制度化之间的有效衔接,必须明确二者的关系,使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反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治理腐败,必然要有科学的制度规范,必然要通过制度进行引导和约束。因此,制度化反腐成为学者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反腐败手段也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笔者在搜集积累大量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分类整理与归纳总结。
(一)国外研究现状
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差异,国外并没有出现过网络反腐狂潮事件,因而国外对于网络反腐的研究不多,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研究系统。国外学者大多从互联网的发展对于社会监督和舆论的影响以及互联网的监管等方面来研究网络反腐,对于把网络作为一种反腐败的手段来进行反腐运动的理论很少,笔者只查阅到透明国际组织的创始人彼得·艾根在其《全球反腐网》一书中提到“反腐败,因特网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具”[3]。但是,国外学者在反腐败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颇多,并在实践中得以实施,这对于我国反腐败制度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1.国外反腐败的理论研究
国外学者对于反腐败理论的研究可以说已经到了非常成熟的阶段,对于腐败的成因以及治理腐败的策略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系统理论。概括地说,国外学者主要从以下三个视角来研究腐败与反腐败:
经济视角。从经济视角研究反腐败的国外学者是以“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为前提,以公共选择理论为支撑,对政府官员在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和价值偏好进行全面深入的阐述,以此为基础来分析腐败滋生和权力滥用产生的原因。具体来说,一方面,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是“经济人”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因而,政府官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然会考虑自身利益的实现程度,并尽可能多地获取利益;另一方面,世界上并不存在完全的“理性经济人”,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政府官员可能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而产生腐败行为,这就构成了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当然,腐败对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许多有害影响。世界银行学院全球治理局长丹尼尔·考夫曼在其《治理与反腐败》一文中提出,腐败破坏了增长和发展,腐败会降低投资,不合理地分配公共支出,影响贫困人口所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等。
第二章 概念阐释与理论基础
在我国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网络反腐日益兴起,并迅速发展,网络反腐的制度化问题以及如何使网络反腐更好地促进反腐败的成效与进程问题成为学术界备受热议的研究课题,但是对于反腐、网络反腐等基本内涵在学术界仍是众说纷纭,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把网络反腐与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基本内涵与相关理论基础作为本课题研究的起点。
一、基本概念阐释
(一)腐败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由于腐败所涉及的范围、学科领域的复杂性,不同的学者对腐败的含义存在不同的认识,腐败的概念在学界仍未达成共识。正如美国学者米彻尔·约翰斯顿所说:“在反腐败问题的讨论中,没有哪一个问题能像腐败的定义这样长期争论不休,也没有哪个问题像腐败的定义这样在那些具有重要意义的讨论中经常占据优先的位置。”腐败,在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含义。从生物学上来说,腐,有腐烂、变质的意思。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写道:“腐,烂也。”《广韵》中也说道:“腐,朽也,败也。”可见,腐败最初是作为生物学概念而出现的。从经济学上来说,经济学家往往从市场的角度来定义腐败,认为腐败是把指令性的价格模式转变为自由市场模式,他们往往将腐败看成是官员利用官职进行经营活动的结果。从法学上来说,各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将腐败等同于贪污、受贿、渎职、滥用权力等违法违纪行为。比如新加坡的《反贪污法》规定凡是非法所得的金钱或者非法获得的好处和利益都是腐败。透明国家组织把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和非法地富裕起来。”从政治学上来说,学术界主要从公共权力、公共职位和公共责任以及公共利益等角度来定义腐败。本文主要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进行研究。
从公共权力的角度定义。美国学者阿诺德·J·海登海默认为腐败是“运用公共权力来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我国学者陈振明认为“无论何种认识,都难以否认腐败与权力之间的天然联系——腐败就是为了谋取私利而滥用公共职权的行为”。
从公共职位和公共责任的角度定义。美国学者白利认为腐败一词指不正当地使用权威来获得个人利益(金钱或某种特权)。《牛津英语词典》中关于腐败的定义,从本质上与公共职位的责任联系起来。
本文所使用的“腐败”这一概念,是指公共权力的执行者运用各种不合法的行为所造成的侵犯公共财产、公共责任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二、理论基础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治理理论发端于 1989 年世界银行在一份非洲环境状况报告中用到的“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20 世纪90年代以后,政府和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引发学术界重新反思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再加上世界民主化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壮大,治理理论逐渐兴起并成为引领公共管理发展的潮流。
对于治理的内涵,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比较权威。该委员会把治理定义为:个人、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冲突或多元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罗伯特·罗茨认为“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发生了变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他把“治理”分为六种:作为最小国家的治理;作为公司管理的治理;作为新公共管理的治理;作为善治的治理;作为社会——控制体系的治理;作为自组织网络的治理。根据治理主体的类型,可将治理分为政府管理、公民社会管理和合作网络三种途径。合作网络是对政府管理和公民社会管理这两种途径的综合。笔者比较赞同合作网络治理这一途径,从这一角度看,反腐败应该是一个主体多元化治理的过程。但是,治理也不是万能的,治理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国家和市场的基础上,因此,政府和市场失灵的存在必然导致治理失灵的发生。
针对治理失灵的问题,不少学者开始研究克服治理失灵的方法,因而,提出了“善治”(good governance)的概念。“善治”是治理失效的产物。“善治”一词早在老子中的《道德经》中就已经提出。董仲舒在《对贤良策》中也写道:“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达到最大化。善治的本质就是政府和公民对社会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从这一角度看,网络反腐需要政府与网民的有效合作,这样才能达到两者的最佳状态。
第三章 网络反腐与中国反腐制度化的现实考察..............16
一、信息化时代与网络反腐..............16
(一)信息化时代网络反腐的兴起...........16
第四章 网络反腐在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中的困境及其原因分析.................24
一、网络反腐在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中的困境...............24
第五章 “湖南株洲网络反腐”案例剖析...........32
一、案例回放.................32
第六章 网络反腐推动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破除争议
(一)关于网络反腐的争议
不论是从产生之初,还是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网络反腐的争议不断,而这些争议和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我国网络反腐的发展,阻碍着网络反腐推动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进程和成效,因此,要对网络反腐存在的争议和问题进行科学的界定,使网络反腐真正发挥其实力,为网络反腐推动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扫清障碍。支持网络反腐的专家和学者认为,与传统的反腐方式相比,网络反腐的透明度较高,网民在网上举报的信息在经过了现代网络媒体的传播之后,往往能够形成较大的舆论压力,从而“倒逼”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同时,网民及社会各界媒体对于网络反腐事件的关注度,也使得党和政府相关部门对于网络反腐事件的调查过程、程序、结果等的透明度大大提高,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传统反腐方式中因隐蔽性而导致的官官相护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了网络反腐事件的公正、公开和平等。而从网络反腐的效果看,网络反腐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的确确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比如“表叔”杨达才事件、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刘铁男事件等,都是通过网络举报而被查处的。在新华网的一项关于“你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网络调查中,有 74.6%的参与者选择了“网络曝光”,而只有1.27%的人选择了“信访举报”的方式,因此,网络反腐的支持者认为网络反腐拓宽了人们的利益表达渠道,能够提高公民参与网络反腐的积极性。
结论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方式,在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信息技术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必然需要网络反腐的日渐配合与完善,才能保证我国反腐败进程的顺利开展。本文首先总结了国内外网络反腐的研究现状,分析了在网络信息技术时代,网络反腐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以及对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提出的挑战,明晰了网络反腐在反腐制度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分析了网络反腐在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及原因,结合对“株洲网络反腐之路”的案例分析,最终提出了网络反腐推进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
首先,网络反腐与反腐制度化建设互相影响、密切相关。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反腐是反腐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网络反腐的制度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反腐制度化的过程;反腐制度化建设也能促进网络反腐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其次,运用善治理论、博弈论、制度变迁和创新理论分析网络反腐与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可行性。在反腐败实践中,这些理论将成为网络反腐与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
再次,通过对“湖南株洲网络反腐之路”的案例分析,将其经验和教训应用于网络反腐推进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对策建议,比如经验中政府领导人的积极行动、充分借助民间力量以及教训中缺乏制度和法律支撑、遇冷后官民缺乏沟通等。
最后,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官民合作的制度、法律、技术相结合的网络反腐机制。
本论文研究角度新颖,研究思路清晰,学界对于网络反腐的研究仅仅局限于网络反腐本身,而研究网络反腐的目的就是为了反腐败,本文将网络反腐与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从两者的关系入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但是,本文对于网络反腐和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研究偏重于政治层面和公共管理层面,而对于信息网络技术层面的研究略有欠缺,这可能导致研究在理论分析上不够全面,因此,本文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在信息网络技术方面,网络反腐推进我国反腐制度化建设的对策。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