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在创新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研究——以F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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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6222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城市化区治理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第一节公共治理理论

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民间团体、志愿者组织、社区互助组织、慈善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不断发展,它们在公共治理领域发捶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越来越被学界所重视。此后,"治理"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它隐含着一个政治进程,这个政治进程可以理解为在众多不同利益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建立一致或取得认同,以便于某项计划的实行,相应地学界对于"治理理论的研究也给予"治理"一词更丰富的定义。

关于治理的定义,研究治理问题的知名学者罗西瑶在其主编的论文集《没有政府的治理》中认为,比起政府的统治,治理是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活动。政府的治理是统治,这意味着政府一方意图胁迫或强制另一方执行政策,保护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而作者提出了"治理"是指在无法律效为可借助的情况能够解决好事情的一种能力,治理则是既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到私人部门,治理是由集体的共同的目标所支持的,虽然这个目标未必合法,并且不一定依靠强制力使他人服从。罗西瑶主编的论文集主要挑战了传统上认为的治理只能由主权国家进行的观念,他认为世界上众多的治理体系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然而网络的封閉性会将一些可能存在的组织排除在体系之外,并且这样也有违开明、平等、协商的治理网络管理原则。三是治理性与灵活性的矛盾。治理理论中的可治理性是指制定和遵守共同的网络管理规则,同时可以参考既往管理经验提高有效性。但这会与灵活性产生一定的冲突,当前波满起伏瞬息万变、复杂的多元社会要求即时废弃不合适的经验并适时革新去改变网络的运行规则。四是责任与效率的矛盾。治理理论中明确责任归属是管理工作必须重视的环节,然而过分强调责任归属会牵鲜管理工作的有效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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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清楚肯定政府为公民之所有,公共行政官员有责任和义务去担当公共资源的管理者、社区参与的促进者、公共利益和民主协商的协调者等等角色来为公民服务。这样的服务者的角色便是一种与着眼企业利润与效率的企业家大相径庭的存在。因此,公共行政官员不能是企业家。

笔者认为,新公共服务理论鼓励公民参与到政策制定和政策修订中,这能够使参与者培养其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深参与者对规则的理解力和接受度。但深谋远虑还需以虚带实,在社区治理的实际中究竟如何提升公共参与度,如何激发居民自治参与的热情,及如何建立权责平等、荣辱与共的机制,新公共服务理论并没有给出相应的解释。

为能够恰当地表达居民的愿望和公共利益,政府应该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并且告诉居民他们应该在什么时候参与、具体怎么参与,及怎样的参与才是行之有效的。

传统的公共管理方式注重改进系统、过程重塑和绩效统计。而新公共服务理强调人性化管理的重要性。新公共服务理论家看来,如果组织内的公共行政官员的价值和利益并未得到充分关注,绩效管理可能会失败。因此,新公共服务理论要求公其行政善待公民,那么公共行政官员也必须受到公共机构的善待,以便在未来培养出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公民意识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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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地方政府在城市化区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简要回顾

第一节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化区治理方式的历史变迁

关于单位在历丈上发择的作用。在单位社会构建之初,彼时正值新中国成立初始,由于生产力、技术、资源有限,为了实现经济飞速发展、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社区普遍实行了单位制管理。这一举措有效地促进了生产,更合理地分配所需资源,保障单位成员的生活和福利,让"单位人"有所依赖,营造出一种有意义、有价值的投身生产建设、有爱互通的政治和生活氛围。单位制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能够选择一个好单位就等于拥有了美好的未来,能够在艰苦的环境中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单位体制下的岁月几乎满载着最难忘的经历。​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进入转型时期,故有的单位制和街居制表现出的"高行政化"问题使得国家集权一元统治的社区管理框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市场化、管理结构多元化、政府职能庭服务化等新型改革方向的需求。具体来说,被政府完全控制和管理的所谓的"居民自治"居委会值化封闭的工作模式的弊端已经暴露,民政部倡导的城市社区发展、社区服务也很难在旧有的街居制条件下展开。于是,民政部基于我国国倩,借鉴国外化进社区治理经验,于1987年开始倡导在城市社区开展社区服务,并且在1991年提出了社区建设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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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当前在城市化区治理中地方政府的职能和定位

政府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公共行政的承载者和实际作为者。广义上的政府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政府可被看作一种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实现统治的机构。要谈政府如何创新则必然需要对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作一个定位。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我国政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社区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是共同生活的个体通过各类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集合,是个体意志的集合。所以政府的角色既是统治者,是规则的制定方,也应该是服务的提供者、社会发展的推动者,是人民意志实现的机关。

当然政府的角色可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一定的变化,但其为人民服务的初衷是不会改变的。我们应该在研究和实践中找出适应当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需求的政府角色,这样才能够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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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地方政府在创新城市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分析...............21

第一节F市城市社区治理现状................21

第二节F市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最新进展................22

第四章制约地方政府在创新城市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29

第一节政府行政化管理与社区自治之间的矛盾...............29

第二节社区治理的社会环境尚不理想................30

第五章我国部分城市地方政府在发挥社区创新治理中作用的经验借鉴.............33

第一节武汉市“1+4”城市社区治理体系..............34

第六章完善地方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创新中的作用建议

第一节优化社区管理自治和服务

一、体制完善:着重服务管理体系优化

一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生命力之在,鼓励并扶持社区居民成立互帮互助组织,适当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巧民惠民的服务中去,完善社区的服务体制和系统,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多元化的生活需求。如指导和规划新建小区的基础设施时,在设施的地址上,需要根据服务对象及服务区域,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实现整体性的统筹配置,提升公众服务设施的整体规模效益。至于弱势群体之类涉及基本生存保障类的公共服务体系,则不宜推向市场,而是需要由民生部门及相关组织主导,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合作成立服务中心,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的社区工作者,承担杜区调查、社保办理、应急处理、持续关注等事项。指导社区自治组织,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提供医疗卫生、学习教育、大众体育等公益性服务;适用于市场化机制进行运作的社区服务项目,可采用多方外包的方式,由商业企业提供医疗卫生、绿化、物业管理等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鼓励社区自治组织展开邻里互助、教育文化、健康相谈、娱乐健身、尊老爱幼等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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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每一个在都市生活的人恐怕都离不开社区,因为每一个人都是属于社区的一份子,社区,正是国家与家庭之间巧互链接的根本的单位。人们生活在社区里,安居是每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只是生活本身却密布着矛盾,为了建立良好的居住环境秩序,走向和谐社会的发展道路,地方政府必须责无旁贷地做好"规则设计者"和"服务提供商"的角色。​​

本文浅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方式的历史变迁,探讨当前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地方政府的职能和定位;F市为研究对象进行实地考察,从F市城市社区治理现状和成果入手,探析了F市政府当前在治理城市社区中所遇到的行政化倾向偏重、人员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居民在社区治理中参与度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分析了制约地方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创新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在于其自身和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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