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现实层面
(1)政府层面——信任危机和职能转变打开非营利组织发展新局面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国民众的社会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为非营利组织的纵深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随着政府职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小政府,大社会”、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成为一种人心所向的趋势。而这种趋势将使政府逐渐释放部分原先为其所占的资源,从而为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当前政府信任危机的出现,使得民众对于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能缺失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为此,通过这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新角色介入,使得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大于等于1,给民众更多的选择,也促使政府在竞争压力下深化政府职能改革。
(2)社会层面——创业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向前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国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社会创业日益成为国家鼓励、民众支持的社会活动,尤其是公益创业,不仅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更能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自 2009 年开始,我国“团中央青年恒好公益创业行动”、“清华大学公益创业实践赛”、“首届温商杯公益创业大赛”的活动的陆续开展,公益创业、公益创投日益受到人们的热捧。2014年全球创业观察(GEM)2013 年度报告中指出,在其调查研究的近10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97000个调查样本,他们正在创业过程中或者经营自己的创业公司,这些样本代表了全球近75%的人口,并且创造了近 90%的GDP。据国外的社会创业实践表明,社会创业能够为非营利组织提供更为有效的运作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它在创造工作机会、缓解就业压力方面展现了许多令人欣喜的成果,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3)非营利组织层面——提高存活率和走出发展困境的需要
尽管社会创业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但是初创期的社会组织其存活率并不高,直接制约着这些社会组织尤其是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自“郭美美”事件引发民众对非营利组织的质疑后,非营利组织遭遇了严重的公信力危机。一方面,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其成立之初的登记困难以及在初创期难以获得长期有效的发展资源,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随之带来的由其管理的部分领域转移给社会组织经营的趋势,以及民众对于非营利组织等机构提供的社会服务需求急剧增长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非营利组织的成长与发展尤其是民间非营利组织,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民间非营利组织组织孵化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提高非营利组织的存活率。
1.2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及其运行模式的研究意义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及其运行模式的系统化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可以丰富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研究内容。当前,学术界关于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研究较多,其研究多是从宏观角度来研究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理论基础、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产生、概念、分类和功能、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或建议,但对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模式的研究则较为零散。同时,这些研究并没有从民间和官方的视野进行系统的切入和研究。因此,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模式的系统研究可以拓宽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研究深度和广度,丰富其研究内容。
(2)可以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模式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诸如“郭美美事件”等慈善丑闻在降低民众对非营利组织公信力的同时,非营利组织自身在筹集资金、项目运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非营利组织的成长,不利于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深入构建。因此,有必要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运行模式进行系统研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发展,营造有利于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非营利组织和公益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1.2.2 现实意义
(1)促进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发展,为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民间非营利组织作为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孵化器运行模式的深入研究有利于构建一个理想的运行模式,付诸实践,可以进一步提高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为入孵的非营利组织创建一个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2)促进非营利组织的成长和发展,推动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模式的深入研究,探析多元化运行模式,从而提高初创期非营利组织的成活率。通过理念塑造、专业咨询、能力建设的综合培育,挖掘并提升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潜力,增强民众对非营利组织的认同感和公信力,提高民众对公益事业的参与热情和归属感,推动公益事业的新发展。与此同时,非营利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可以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宏观扫描
2.1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概念
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因其对于非营利组织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促进作用而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过去的9 年中,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经历了从提出到逐渐发展的过程,而关于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概念及定义,也随着孵化器的发展而被国内不少学者从不同视角做出了不同的定义。孙燕(2011)认为社会组织孵化器是借用企业孵化器的理念而建立,旨在为初创期和中小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场所、寻求资金项目等全方位的支持,一般由专业团队运营。吴津和毛利熊(2011)基于支持型组织理论从形态和内涵上赋予公益组织孵化器以丰富的内容。从形态上看,孵化器是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以及餐饮等配套服务设施在内的一个夸大化承载空间。为满足和适应入孵组织在初创期和成长期发展的特征和要求,要保持弹性的功能设计和空间安排。从内涵上看,孵化器实质上是围绕组织的发展需求而建立的载体和服务网络。潘阳(2012)在总结其他学者有关非营利组织、公益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定义基础上,提出从三方面理解公益组织孵化器,即公益组织孵化器的服务对象是出于初创期、转型能力有待提高的公益组织,服务内容包括资金支持、办公硬件、能力建设、专业指导、成长评估等,其功能和主要目标是促进公益组织的成长,协同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在王世强(2012)从功能定义的角度出发,认为非营利组织孵化器是指提供特定的场所和空间,通过资金支持、服务提供和能力提升等多种方式,以培育和扶持初创期非营利组织为目标的支持系统。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国内学者对于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定义主要是集中在办公环境、配套服务设施、资金支持和针对初创期非营利组织等关键词上。而“民间”一词在汉英大词典上译为非官方,在汉典中翻译为平民自愿组织的。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所谓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是指区别于官方主导下的一种创新系统,由普通民众自愿自发组织的,以初创期非营利组织为培育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硬件(如办公场所,办公器械等)和办公软件(如理念和技能培训,技术咨询等),借由资金和项目支持的方式,以此实现非营利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协同治理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这个系统可以凭借包括政府、街道/社区、大学、企业、其他非营利组织以及私人提供资金支持或者项目支持,来开发和拓展其发展道路。同时,它所包含的行政管理、实体设备以及有关非营利组织发展的专业技术咨询可以作为一种帮助系统,促使其自身系统的进一步系统化和专业化。图 1是该系统的具体展示。
2.2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宗旨与使命
宗旨是指组织的思想意图。相较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宗旨是培育初创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组织孵化器的宗旨是扶持和培育初创期的非营利组织。其次,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区别与企业宗旨的最大之处就在于它的非营利性,这与其所培育的非营利组织的宗旨性质有其一致性,也正因为如此,该孵化器才有促使其运作的内核。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其担负的重要使命,抑或是承担的社会责任是组织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依据。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大师在《哈佛商业评论》的一篇文章中写道“女童军、红十字会与基督教会等非营利组织,逐渐成为美国管理实务的领导者。这些组织在策略制定与董事会绩效方面,做到了大多数美国企业还做不到的事情;在激励与确保知识工作者的生产力方面,他们则堪称是管理先驱,足以作为企业的典范”,强调从使命出发,看待机会,装备能力,全力以赴是非营利组织不可或缺的三个“必须”。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第一要务是准确的定义本组织机构的使命。因为简洁清晰的使命陈述能够使服务对象直观的了解本组织。比如美国女童军的使命陈述是“帮助少女成长为自豪、自信和自尊的年轻妇女”,19 世纪英国伟大教育家阿诺德校长将其创建的英国公学使命定义为“使绅士告别野蛮状态”,这些简单明了的使命陈述使人能够立刻体会到该组织的责任与服务方向。
孙燕在《社会组织孵化器——实现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一文中指出社会公益组织要以促进公益事业为使命。本文认为这也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使命。但只是这样确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使命似乎有些浅显。吴振阳(2012)也指出“成功的使命需要具备三个要素,他们分别是机会、竞争力和奉献精神”。因此,本文认为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使命应该表述为:提高初创期非营利组织成活率,促进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
3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模式的种类、架构与困境.....................18
3.1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模式的主要种类.......................18
3.1.1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模式的概念.....................18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个案分析——以恩派为例....................29
4.1 恩派的成长历程.................29
5 发展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多元运行模式的建议....................34
5 发展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多元运行模式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制建设和政策支持体系
1、提高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立法层次,增强法律权威。目前适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法律政策主要是自1998年至2004年期间出台的有关非营利组织的三大条例,及1998年 9月25日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 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 2004年2 月11日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这些条例都属于法规性文件,其效力低于法律。提高立法层次,变政策推动为法律引领,可以凭借其强制性和权威性,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构建全面的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和保障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相关政策。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是应社会治理之需而产生,其多元运行模式的完善也需要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不断获得。目前,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发展的政策需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从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角度看,要优化政府的资源配置。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帮助,而政府通过向其购买服务来提供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因此,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公开招标、项目申请、项目审批、项目委托等各方面的细则、实施办法,以成熟的契约管理形式实现购买公共服务和扶持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发展的规范性。②从参政议政角度看,要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政治参与性,制定扩大其参政议政深度和广度的政策。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及其多元化运行究竟需要什么,组织自身是有很大话语权的。只有将这种话语权置于人代会和党代会等民主意志表达的机制中,才可以更好的获得意志表达。③制定合理有效的社会组织税收管理和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性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核心内涵,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些社会组织的资金压力。
6 结语
随着政府职能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由传统的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大社会,小政府”的理念日益受到人们的认可和拥护。由于政府职能转变而留空出的服务领域,更需要具有非营利性质的公益组织的介入,既助力政府,更服务人民,促进社会和谐。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作为与官方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相对应的存在,其行政化色彩薄弱,但就目前而言,仍然无法摆脱政府的限制和影响,身份虽然合法了,但独立性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这种形式下,孵化器的孵化成效也会在一定程度大打折扣。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去行政化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起步晚、研究慢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正在以令人可喜的态势发展和成长。多元化的运行模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既不同于日本NPO支援中心这样的强政府型运行模式,也和美国基金会孵化器运行模式相异,无论是社区自营型,民政联动型还是混合型运行模式,都是基于现实的社会需求和区位优势,结合组织自身的特点而形成的。这些运行模式本身不存在好与坏的评价,只是各自的特点不同,这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我们应该在立足国情和民情的基础上,发展这种多元化运行模式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同时也不排斥官方非营利组织孵化器的存在,“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让这些非营利组织孵化器在社会中接受来自政府、企业、其他外部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自身、入孵非营利组织和社会民众的全方位、宽领域的监督,通过有效的考核机制和评估体系,在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法律规范下,合法有效的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公益”的风尚,推动公益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略)
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运行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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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民间,非营利,组织,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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