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中国有很多比较大的事件。中国的经济一直处于上升模式。其背后是能源,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需求。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在供应方面,不利于经济发展,中国的能源供应系统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当中国内能源供应不应求的时候,为了确保能源供应上是足够的安全,这个问题上我过必须要与海外的质量较好能源合作,就成为了中国的必然选择。在此期间哈国的能源得到了中国的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油气资源丰富。随着哈萨克石油开发的问题与中国能源需求正好可以相结合,两国之间的能源合作也将变得清晰。哈萨克斯坦已成为中国石油资源合作伙伴最重要的地区。1997年,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两国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继续取得持续不断的成果。
为满足对天然气需求,中国积极推进中国和中亚天然气管道工程。中哈天然气管道是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从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中部、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开始,最后是中国的霍戈斯。中哈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于2009年竣工投产。该项目的两个阶段仍在建设中。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之间的天然气管道将中亚的天然气资源与中国的资源需求联系起来。管道建设将把中哈能源合作推向新的战略高度。在这种情况下,哈萨克斯坦能源部门的投资环境日益复杂。与此同时,两国在历史、区域和国家制度上也存在差异。哈萨克斯坦的法律制度在法律、监管框架、制度和内容等方面与中国有所不同。因此,国内法律法规不能简单地用于开展相关业务。了解、理解和掌握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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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关于研究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相关方面的内容的时候,比较倾向于研究1994年和2003年两个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时间点的相关投资法律。事实上,2003年的相关法律是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的整改。中国的相关学者也对这方面做出了研究。其中王斌先生的《国家矿产资源法》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被多次引用。另外《投资法》和《矿产资源法》的相关条款研究比较少见。目前,只有学者张三诚对《天然气和石油资源法》进行了研究,但对矿产资源和法律投资体系没有进行全面分析。此外,还有针对〃国内境外组织法律保护准则〃和〃哈萨克斯坦商业活动〃的相关研究。以全球的形式在国际和国际市场上组织和支持国内企业进行发展,他们往往站在经济全球化的角度,讨论哈萨克斯坦的投资环境。最后,由于哈萨克斯坦的官方语言导致哈萨克斯坦的法律资料不易收集和保存。为此,中国学者针对哈萨克斯坦地区的相关石油运用的法律进行了文献的查阅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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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法律概述
2.1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立法的历史沿革
2.1.1能源立法的历史沿革
从目前的发展来说,哈萨克斯坦的能源众多,并且储藏含量非常丰富。仅仅是石油丰富的地区目前就已经发现了十四处,这十多处地区的矿藏基本上遍布了哈萨克斯坦的整个国家。据不完全统计,该国的可采集的石油资源就已经达到了四百亿吨,此外,北部地区有1.7亿吨油气储备和3万立方米的天然气资源储备。另一方面,该地区在服务业第三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相对落后,能源的开发利用在国民经济的比重比较高,并且该部分的经济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相关的法律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哈萨克斯坦对于能源相关的法律可以分为几个过程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初步的制定法律的时期,这是在1992年的时候哈萨克斯坦颁布的矿产资源法。该部法律是在独立后不久制定的。这项法律可以说是有关矿产资源所有权、使用、开发和地质研究之间关系的第一线。整个对象主要涉及企业、组织、团体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该法还强调,当地人民代表苏联享有开发矿产资源、颁发矿产资源许可证和收回矿产资源使用权的权利。在现阶段,哈萨克斯坦的能源法相对简单。
第二个阶段是有两部法律同时进行监督的时候。哈萨克斯坦在这方面修改了相关矿产资源的法律,对之前的法律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分别在1996年,1999年、2006和2007年作出了修订。这主要是由于石油资源对整个哈萨克地区来说具有非常大的战略意义。并且在1996年之后,该国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关于石油法案的修正案、补充法案等等。这也就标志着哈萨克斯坦在这一阶段进入了双重监管的时期。其实,从本质上来讲,哈萨克斯坦在石油法出台之前,对于石油矿产资源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形成一定的系统逻辑,在石油法颁布之后,对于很多关于石油投资方面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释说明,例如:外籍企业投资建厂相关的税金计算、地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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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立法的基本原则
2.2.1能源领域限制外商投资原则
哈萨克斯坦方面在2003年的时候就颁布了相关的优惠活动种类清单。这种优惠针对于国外的相关投资者,鼓励他们从农业经济和纺织品以及相关的教育事业、卫生保健事业等方面进行了论述,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励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对哈国进行投资,但是这政策有一定的针对和侧重性,这种侧重性主要表现在政府侧重于提倡外籍企业投资非资源部门。并且在这一年,哈萨克斯坦也对境外的投资者进行了统一的编制管理,对相关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制定了相对完整完善的政策。而后,该国在税法的方法也作出了一定的调整。对于相关的能源投资税率做出了上调的举措,尤其是重点的能源国家税率从原本的不到百分之五十调整为目前的百分之六十二。
根据哈萨克斯坦的相关规定,外国公司在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投资办厂的利润是百分之四十左右,而最低的利润额度也基本可以在百分之十左右保持,但是外籍能源公司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缴纳相关的利润税,这个税收就是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六十。在2005年的时候,哈萨克斯坦的相关法律规定哈国的时候天然气公司不能少于海洋石油项目的一半,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哈国对于相关能源资源的无限制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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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面临的法律问题....................20
中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应履行的义务....................20
3.1.1哈萨克斯坦含量的履行义务....................20
3.1.2环境保护的履行义务....................20
第四章对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的建议................33
4.1关于能源行业投资准入法律问题的思考................33
4.1.1做好项目论证和提前沟通工作................33
4.1.2灵活利用各种现有条件,坚决维护自身利益................33
第四章对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能源投资的建议
4.1关于能源行业投资准入法律问题的思考
作为本文的第三部分一能源方面来讲,哈萨克斯坦的投资领域,投资的法律标准要求似乎不高,但通过国家优先的贸易协定,“外国投资在能源开发和组织公司方面非常有限,另外一方面,第三方在进行股份转让的同时还需要具备国家的授信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就削弱了众多的外来投资者对自身公司的管理和操控。所以,这就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进行尝试,下面就来着重介绍一下:
4.1.1做好项目论证和提前沟通工作
能源安全在哈方受到很高的重视,相关的法律规范也是一样的,但安全能源不仅涉及法律问题,外国公司在能源资源开发过程中投资经营一些能源公司,如果投资经营的是一家和能源有关的公司的时候,更加会受到当地官方的“照顾”。可能公司表面看起来是那么合乎规矩,但是在实际的公司运营中,也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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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能源是非常重要的,其发展的好坏涉及到整个国家安全:中国将确保自己的能源安全,并将能源扩展到海外。这将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哈萨克斯坦与英国在油气资源、地缘政治战略和多元化技术上是相辅相成的,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哈萨克斯坦的发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哈已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重要来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对于中国来说是重要的能源来源。哈萨克斯坦是中国能源企业的投资伙伴,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能源投资与投资水平、投资收益有关。毫无疑问,法律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即使在能源投资的情况下,最后的法律问题是政府的能源问题,这对发展经济非常重要。了解哈方的法律之后,我们会发现意见很常见的事,那就是哈方在很多的法律文件中都会反复出现“哈萨克斯坦含量”和“国家优先权”这两个专有名词,这和哈方政府在对于本国利益的保护私有关系的。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已经造成了大量的国有化,国家安全反垄断机构正在等待被告,投资者担心法律实际上是基于能源考虑的重要因素。藉此,哈萨克斯坦在中国的能源活动中需要遵循相关的原则,积极与当地进行合作实现共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