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识的数人侵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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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5521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前言

书及此文,有一个经典的案例不得不谈到,1990年3月1日,原告何法律毕业论文荣在被告上海联合水暖卫生洁具公司购买了一台被告浙江省温州市新华口用电器厂生产的山峰牌不锈钢淋浴器,价格341. 33。同月3日,原告何荣又购买了一台被告上海无线电二十二厂生产的双二牌多功能漏电保护器,价格34. 1元。该月中旬,原告在家中安装了这两件电器。4月1日晚9月30分左右,原告之妻李志华用该淋浴器洗澡时被电击死亡此,原告何荣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因二被告生产、销售的淋浴器及漏电保护质量有问题,致使其妻在使用中被电击死亡,被告应赔偿其经济损失25800元。同时原告要求退回两台电器,并主张按退货处理。
被告上海联合水暖卫生洁具公司辩称:淋浴器是本公司代销法律职称论文/的,赔偿责任应由产品制造者承担,本公司没有责任。
被告浙江省温州市新华口用电器厂辩称:其生产的淋浴器部分产品确有质量问题,但上海无线电二十二厂和原告应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上海无线电二十二厂辩称:淋浴器质量不合格,是原告之妻触电死亡的主要原因,浙江省温州市新华口用电器厂对此应负主要责任;原告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安装大功率电热淋浴器,致本厂生产的漏电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亦应负担一定责任;本厂生产的漏电保护器无质量题,不应负赔偿责任,可酌情子以补偿。
本案例为典型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案情很简单,复杂的是二被告行为的性质及其责任的承担。要解决的问题有:1.二被告是单独侵权还是共同侵权?2.二被告是否均要承担责任,如要承担责任是承担单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口益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口益密切,与前述类似的数人侵权行为大量发生。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一样规定了共同侵权,但是对十“共同性”却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这种情况影响了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定性。由十认识的分歧,导致了相同案件不同处理的结果,甚至有的结果与公平、公正原则相去甚远。如何正确规范的认定数人侵权行为并在各侵权方间分担责任,成为司法实务界的迫切需要,也越来越来引起学界和社会的关注。笔者认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有自己的使用范围和重要的存在价值,应该对其进行规范,本文中,笔者将立足十我国的本土法治资源环境,运用实证和比较的方法,博采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的经验,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制度分析、研究,并试图提供一个可行尽可能追求公平的规范方向,以期对正确处理审判实务中发生的此类纠纷有所裨益。

第一章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概述

第一节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概念
通观外国和其他地区的法律大都规定了共同侵权行为,并没有关十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规定,也并没有将我们所说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为一种单独的侵权类型来加以研究。在我国,“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也仅仅作为一种理论概念存在着,在现行民法通则中没有具体规定,并目_不同学者对这一概念也有不同的认识,难以形成定论。笔者首先通过梳理目前学者关十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念,进提出自己的定义。

一、目前国内学者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界定
土利明认为,所谓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过错,因为行为偶然结合致同一受害人遭受同一损害。杨立新则称之为无过错联系的共同致害,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既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也没有共同过失,只是由十行为的客观联系,共同造成同损害结果。土刚、周坚认为,无意联络的数人侵权,系指数个行为人事先并无意思联络,数个行为偶然结合,致同一受害人受有损害。黄松有认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并无共同过错,}fn致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刘生亮认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行为人之间无通谋致受害人伤害。依据侵害的是否为受害人的同一种类民事权益,可以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分成两类: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造成他人之不同民事权益损害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造成他人之同一民事权益损害。马强认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致同一受害人同一损害结果的发生。
总结上述不同定义的区别在十二个方面,首先侵权人的主观状态的界定,有的是无意思联络,有的是无共同过错。第二,在行为的关联性方面,有的是数个行为偶然结合,有的是强调数个行为之间有牵连,有的对此并无提及。第二,损害结果方面,有的强调损害结果必须是同一的,将不同损害排除在外,有的认为包括同一损害和不同损害两种结果。

二、笔者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定义
笔者认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之间既无共同故意也无共同过失,数个行为偶然结合,致受害人同一损害的侵权行为。说明如下:
第一,对意思联络的理解,意思联络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亦即共同意思。关十“意思联络”,学者往往出十学说体系的论证需要贝武子了其不同的含义,具体可以作通谋、共同故意及共同过错(包括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等不同的解释。按照传统的观点,“意思联络”当为通谋并协同行动的意思,本身无法涵盖共同过失行为,如此以来则导致在共同侵权框架内缺少了共同过失的侵权行为类型,明显与社会生活场景相悖。因此,笔者这里的无意思联络内涵加以扩大不仅指没有统一的致他人损害的共同故意,也指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共同过失。其实就是土利明所主张的无共同过错的内涵。
第二,对数个行为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数个侵权行为之间是因偶然结合,并无事先的通谋,把偶然结合放置十定义之中,强调的是行为的结合方式对定性的意义。
第二,在损害结果方面,笔者强调损害结果的同一性,如果数个行为无共同过错}fIJ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可分的则构成数个单独侵权行为,则非属笔者所言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亦不在此文讨论之列。

第二节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构成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具备普通侵权行为的侵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责任等构成要件,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之所以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就必然有其特殊性。笔者认为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侵权行为人须有两个以上
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须存在多个侵权行为人,并目_每个人都实施了侵权行为,这数个侵权行为偶然结合后导致了同一损害的发生。但是每一个侵权行为单独作用却不一定能导致全部损害的发生。在上述案例中,经质量鉴定,浙江省温州市新华口用电器厂生产的淋浴器的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明显属十不合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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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Legge.D.(1982).The Art of Teaching Adults.New York: Holt,Rinehartand Winston.

摘要 4-6
ABSTRACT 6-8
引言 11-12
第一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述 12-19
第一节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念 12-14
一、学者对无.......... 12-13
二、笔者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界定 13-14
第二节 无意思联络数人...成要件 14-19
一、行为人为二人以上 15
二、数个行为人之间无共同过错 15-16
三、数个行为人的行为..... 16-17
四、数个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 17-19
第二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规范的比较法分析 19-38
第一节 英美法系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 19-23
一、英国的立法例 19-21
二、美国的立法例 21-23
第二节 大陆法系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 23-29
一、法国的立法例 23-24
二、德国的...... 24-26
三、日本的立法例 26-27
四、我国台湾地区的..... 27-29
第三节 我国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 29-34
一、我国学者关于“共同性”的学说 29-31
二、我国关于无意.............. 31-34
第四节 对无意思联络数.................... 34-38
第三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 38-55
第一节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类型 38-40
一、以行为性质作为..... 38
二、以因果关系作为区分标准 38-39
三、以损害后果作为..... 39-40
第二节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中因...... 40-43
一、对累积因果关系的认定 40-42
二、对结合因果关..... 42-43
.............

结论 55-56
参考文献 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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